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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7篇

时间:2022-10-29 19:40:04 来源:文池范文网

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7篇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探讨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是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和人民群众对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7篇,供大家参考。

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7篇

篇一: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监察干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探讨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是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充满信任和期待,因此,如何破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难点?铸好“打铁人”,严防“灯下黑”,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近年来,xx 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党委、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专门成立监督机构,制定监督办法,创新监督方法方式,扎实落实好信任不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同时,随着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难点问题也显露出来,对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

 识没有入脑入心。市、县两级纪委都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对党的理论、党纪法规采取以考促学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领会和实践。这些工作,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却是认认真真走了形式:会议参加了,资料看过了,笔记记满了,发言交流了,考试高分了,眼睛看到,嘴巴讲到,笔头写到,检查考核过关了,但心里是否记下,是否入脑,是否用党章党纪指导规范自己言行,别人无从知晓,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不了,判断不出,掌握不了其他思想动态。

 (二)“八小时外”监督效果不明显。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多数发生在八小时之外。在工作时间内,看似都认真履行职责,遵规守纪。八小时以外不时出现酗酒、打麻将赌博等现象。并且这些违纪违规行为都是事后由群众举报的。当前开展的“八小时外”监督,没有全面结合监督对象八小时外生活,如果家庭关系和睦,家庭成员大多会为监督对象掩盖一些问题和毛病,由家庭成员指出其违规违纪现象几乎没有可能。单位对监督对象业余生活了解不多,监督落空。当然,不可能派人对监督对象的八小小时外生活紧盯紧跟。

 因而把监督对象八小时外管住,监督出明显效果,确实困难重重。

 (三)风险排查工作不扎实。当前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在查找风险点,忽视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忽略了对防控效果的评估。同时,对查找是否准确也没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有的甚至完全照抄照搬上年度排查表上交完事,有的大而空,有的避重就轻。有的同志认为只要找到风险点、提出措施,好象风险就防住了;只要把找查风险点数量、采取措施条数统计出来,感觉整个工作就完成了,排查工作成为数据的统计工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的岗位人员担心,自己查找出深层次问题,尤其是难以整改的问题,查找出来是自找麻烦,不如自己不主动找,等别人发现。二是有的负责人在审核下属排查表时,把关不严,签字了事。三是监督部门没有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防控的效果没有进行了解。

 (四)专职监督力量薄弱。除市纪委成立了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外,县市纪委没有专门监督机构,干部监督工作由组织宣传部承担,机关党建、工会等工作大都包含在组织宣传部,而编制只是 2-3 人。虽然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必须确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干部监督工作,但实际上不可能做到专职。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在 5 月份对干部监督工作明察暗访了

 解到,全市没有一个县市完全按计划推进干部监督工作,主要的原因就是派不出人手去做。各县市纪委虽然成立了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一定力量开展了工作,但多数工作还是组织宣传部在单打独斗,有效监督力量没有完全整合起来,有的工作想开展而没有人力去组织实施。

 (五)对乡镇纪委书记监督亟待加强。以 xx 为例,乡镇纪委书记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责总数的 50%。究其原因,一方面,县市纪委对乡镇纪委下任务多,侧重于对统一布置各项工作任务的检查,业务培训开展不多,教方法少,乡镇纪委不会有效履行职责,造成了违规违纪。另一方面,思想教育引导不够,使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纪律上对自己不严格要求,县市纪委监督远而一时监督不到,乡镇党委信任而不作深入监督,纪委委员忙于各自业务工作无暇监督,或者不想、不敢监督,多数夫妻两地分居,家庭监督虚化,使得乡镇纪委书记容易违反生活纪律。

 二、着力破解难点努力提升监督效果 (一)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学习教育。

 效果评价方式。纪检监察干部出问题,原因很多,归根到底,还是在政治上,背离了政治信仰,忘记了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出了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主动看齐的政治勇气、政治担当,敢于把“看齐”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保障各项

 工作与习近平为核心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中央部署的坚决落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建立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学习和党性锻炼情况,党组织对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定期进行评估通报等制度,探索党组织对党员先期了解、判断机制,使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情况有较为科学考核评价,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创新丰富“八小时外”监督方式。“八小时外”监督必须做好家庭监督这篇文章,发挥好家属的监督作用。可以说,机关管八小时以内,家属管八小时以外。如何使家属参与到对干部的监督中来,提升八小时外监督效果?一是解决家属认识上的问题,监督好干部,不仅对干部好,更是对家庭负责、关系家属切身利益的事,不是对干部和家庭私生活横加干涉。二是方法得当,监督要促进和谐家庭建设,不能因为开展监督造成家庭矛盾的加深,影响家庭生活。为畅通与家庭沟通交流渠道,市纪委深入到干部职工家中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干部家庭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家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干部生活作风、业余爱好、社交等情况;宣讲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的危害性,听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筑牢家庭监督的铜墙铁壁。

 (三)着力防范岗位风险。紧紧围绕监督执纪权力,认真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一项一项排查风险点,一条一条制定防控措施,各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必须经室务会讨论决定,由案管室审核、分管委局领导把关,最后在机关内部公布。干部监督室要加强对防控落实情况的适时检查,使防控措施落实成为动态,时时有调整,年年有改进,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成为真正的“紧箍咒”。对监督执纪过程实行倒查,查找是否存在违反《规则》的行为。对监督执纪问责对象回访进行回访,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不依纪安全文明履行职责问题。

 (四)强化对乡镇纪检干部监督。县市纪委和乡镇党委要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标杆意识教育,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敬畏纪律、敬重权力,摒弃特权思想,不要认为“山高皇帝远”,自己是监督别人的,没有人监督自己,成为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人。县市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委培训,使之尽快进入角色,达到会做事、能做事。纪检干部离开乡镇要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县市纪委与乡镇党委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离乡抽查核实制度。县市纪委干部监督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全面落实对乡镇纪委明察暗访工作,县市纪委每次对业务工作检查指导中必须把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列为必查内容,实现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经常化。

 (五)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律,树立遵章守纪的标杆。纪检监察干部明知是违纪行为,却经不住考验,受不住诱惑,仍要去做,那就是不自律。纪检干部只有严于律己,才能堵住空子,才能树起标杆。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为例,“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如果办案人员没有从内心树立不能单独接触相关人员的这条底线,他要想接触,途径和方法太多了,外界的监督怎么防范都会有空子。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律己于前,才可能发现相关规定、制度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弥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也只有律己于前,才能为全市党员干部树起遵守纪律的标杆。

篇二: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牢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课题。

 近日,xx 省 xx 市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工作实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查找监察体制改革后日常监督存在的短板,并在深入分析基础上提出提升日常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主要承担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以及谈话函询等职责,重在发现问题。

 但是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上普遍出现了“不便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等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监督信息不足,存在“无的放矢”问题。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的信息来源主要依赖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以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立案查处等渠道,既没有“事前”对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政治生态、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研判,也没有对监督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履职状况等深入了解。信息匮乏造成日常监督往往是一叶障目、就事论事,难以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把握,精准确定监督重点。以 xx 市为例,近年来靠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不足 5%,多数还局限在“四风”问题上。

 (二)监督方式不多,存在“缺乏抓手”问题。虽然在监察体制改革前对日常监督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要节点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等,但仍然没有真正把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普遍感到茫然。特别是对非党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办法不多、方式不新。

 (三)监督效果不显,存在“事倍功半”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抓早抓小效果不明显。由于“事前”功夫下得不够,很多问题未能在苗头性、倾向性显现时及时纠正。二是线索处置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线索由于缺乏日常监督的信息支撑,导致在处置研判时不够全面精准,经常出现“一谈了之”“初核未果”等问题。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处理往往就事论事,既没有加深教育、警示惩戒,也没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还缺乏主体责任的反思剖析,未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存在认识偏差。监察体制改革前,各纪检监察室承担对联系地区、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的双重职责,主要精力集中在查办案件上。监委成立后,虽然将部分纪检监察室改名为监督检查室,专司日常监督职责,但传统思维定势根深蒂固。特别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很多地方将建章立制的重心放在履行调查处置职能上,而在履行监督职责上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探索不够。认识的偏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二)重业务培训轻素质提升,存在本领恐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普遍侧重对查办案件等业务知识的培训,

 忽视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等综合能力的提升,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仅仅满足于按程序做好具体的事、按步骤完成既定的工作,既不能够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处理事务;也不善于把握运用政策、耐心细致做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稳妥处置问题线索。能力素质差距,也是掣肘日常监督的重要因素。

 (三)重单兵作战轻联动协作,存在机制不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构建起了权力监督新格局。但是长期以来,各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往往是各管一块、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不仅造成大量监督信息闲置浪费,而且使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长期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这种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势必造成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策措施 (一)做好“三篇文章”,夯实监督基础。一是做好“研判”文章,要将掌握政治生态状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做到既见“树木”又看“森林”,通过建立日常监督综合信息库、畅通监督信息共享交流渠、实行干部廉情双向分析制

 等方式,使日常监督有的放矢。二是做好“学习”文章,既要注重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和调查处置的业务能力,又注重培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的能力水平,特别是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能力。三是做好“拓展”文章,要在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对各领域监察工作,着力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

 (二)构建“三项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一是构建发现问题机制,要主动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经常旁听”发现问题;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沟通互动”发现问题。二是构建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在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时严把“三关”,即线索处置研判关、谈话函询质量关、初核了结案件审核关,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科学合理。三是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室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以及机关其他内设机构“一抄三报一提供”的工作制度。“一抄”,即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巡察监督和案件监督管理等方面信息,及时抄送相关监督检查室;“三报”,即派驻机构及时报送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情况、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关键少数”相关情况和问题线索、自办案件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一提供”,即监督检查室主动向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地区和单位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派员参加巡察工作。

 (三)突出“三个到位”,提升监督效果。一是突出延伸谈话函询效果,“红脸出汗”到位。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职责定位,强化谈话函询成果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运用。二是突出强化问责整改通报,“以儆效尤”到位。通过在典型案件发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当事人检讨、分管领导反思“一岗双责”、党委书记牢记主体责任,促进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三是突出政治生态评价,“惩前毖后”到位。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定期“会诊”、作出客观评价,并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篇三: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

 对策探讨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面,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分析如下。

 一、当前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1 1 、思想转变难。一些基层纪检干部思想上对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还没有理清,认为监督严了,限制多了,反而会成为干部职工完成中心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造成“为官不为”,阻碍中心工作的发展,从而对一些可查可不查的违纪问题不了了之。有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甚至怕查处违纪案件给单位抹黑,以致年终考核时影响自己的政绩和干部职工的收入待遇,或者出于

 其他的利益考虑,工作中有意淡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参与权、知情权、查处权,有意弱化基层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

 2 2 、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一是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二是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三是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3 3 、“三转”推进难。一是上转下难转。相对县市一级来说,中央、省、孝感市纪委推进“三转”的力度大、速度快、成效好。就县级层面来说,县级纪委相对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推行“三转”效果明显,如近年来,纪委机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调整优化了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等等,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则工作进展慢、起色不大。如我县 17 个乡镇纪委书记除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外,同时还分管党建、工会、环境整治、农业、城乡建设等其他工作,乡镇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也绝大部分为兼职,“三转”难以落实,错位缺位现象严重。二是内转外难转。存在“退出容易进入难”的问题,如在转变监督方式方面,纪委退出了一些原来牵头的工作事项,变直接监督为再监督,但一些职能部门受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影响,认为有些工作纪委参与力度大、措施硬,“安全度”强,现在纪委退出表示不理解不支持,造成纪委“退”与职能部门“进”力度不一致,对接措施跟进不及时。如招投标监管、扶贫项目审定等等。三是明转实难转。主要表现在落实“三转”要求有时受体制机制限制,如监察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当地政府在中心任务、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4 4 、“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一是“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制度,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具体标准又在 5 年内进行了 3 次调整,无形中增加了监督成本。二是“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 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落实监督责任的对策 1 1 、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

 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2 2 、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3 3 、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魔高一尺”更要“道高一丈”,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预防、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让作风问题无处遁形;坚持“长常”二字,抓早抓小抓细节,节点治理、逐层推进,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搬家”的韧劲,杀几个“回马枪”、来

 几个“回头看”,不断坚持、巩固、深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4 4 、监督执纪要有新突破。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也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专注主业,厘清责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通过整合资源,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并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 5 、惩防体系建设要从源头抓起。积极开展以典型案件剖析为主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不敢腐”;着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建设,力求使党员干部“不能腐”。把防范廉政风险和防范业务风险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篇四: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通用 12 篇)

 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通用 12 篇)

 建议是对个人或团体提出的关于未来如何操作某事物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文章 12 篇 ,欢迎品鉴!

 【篇 1】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 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 XX 名党员,XX 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 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XX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XX 件,仅占比 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

 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

 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 1+,但目前 4 个 1+小于 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

 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 XX 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 XX 市委 XX 部署,推动 XX 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

 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 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 XX 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 2】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

 XX 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 XX 名党员,XX 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 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XX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XX 件,仅占比 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

 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

 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

篇五: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目前,我县纪检监察组,覆盖 XX 的部门。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工作成效显著,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各单位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干部作风建设明显加强。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管的本质是政治监管,监管重点存在偏差。注重具体的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次,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理解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保持党中央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党中央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角度进行监督,没有在监督后的整个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察的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岗位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一是纪法没有区分。纪律执行变成了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职责履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本该移交机关主要责任部门和纪委的事项,仍在实践的基础上,以指导的名义不同程度地参与,导

 致监督作用的错位。三是认知偏差。干部监督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执纪审查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一是纪检建议使用意识不强。对于信访中反映的权力运行问题,仅限于发现问题,不善于通过纪检建议提出防范对策或制度建议。二是利用《四种形态》促进责任主体的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一些尚处于萌芽状态或有违纪迹象的问题,未主动提醒警告,也未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约谈,导致对主要责任的执行有所折扣,例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和负责人的“一岗双责”的责任。三是机关干部的纪检能力还存在恐慌。未能掌握准则地区和《条例》的要领,查处纪律案件的证据意识和党纪运用水平较低,发现和处理纪律监督问题线索的能力有待提高等。

 二、相关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首先,要深刻认识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贯彻落实。其次,我们应该认识到,监督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纪检监察组与驻地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

 上,它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要不断提高在工作中的政治地位,处理好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并坚决消除不敢监督,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承担责任的思想顾虑,,执行纪律,公正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特点的交流轮换、晋升、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

 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篇六:纪委监督检查室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党的十九大要求,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针对当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存在哪些问题?纪委监察机关如何在新形式下发挥监督职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反思,如何来实施有效监督。

  一、监督检查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检查工作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客观上面临着“任务繁重,领域拓宽,标准提高,要求严格”四个新变化。尤其是涉及经济建设大事和民生工程、惠民政策等,均要求纪委监察机关参与。监督在促进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等方

 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职责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当前有些部门为了体现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把什么工作都扯到行政监察上,缺乏统一规范。一些本应是政府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均要求纪委监察机关参与监督,如各类招考、安全生产、行业纠风、政务公开、征地坼迁、土地出让以及一些正常纠纷上访等工作,纪检检察机关也“事事牵头、样样参与,”使得纪委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大部分精力都忙于其中,疲于奔波。纪检检察机关被当作“开山斧”、“救火队”,哪里阻力大,哪里问题多,哪里就让纪检检察机关去抓。这种“越俎代庖”、“包打天下”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时有发生,严重削弱了纪委工作职能,造成职能错位。

 (二)工作交叉,存在扯皮走过场现象。主要表现在几个部门同时拥有业务或管理权限,面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存在交叉时,就相互推诿扯皮。如面对招投标问题,往往出现有好处“挤破头”、有问题“绕道走”的现象。此外,一些考核、检查和评议等活动,不仅加大基层工作量,而且浪费人力、物力。一些统计表格设计不科学、要求上报时间紧,个别单位往往是“统计加估计”、“应付了事”。工作只是走走过场。摆摆花架。工作中的形式主

 义、主观主义现象扔时有发生。

 (三)

 参与表面,缺乏深层次有效监督。从参与程度来看,纪委监察机关在相关部门要求下,许多工作都参与了监督,但实际上事前、事后许多工作都由有关部门在监督之外完成,在此期间的工作流程、相关材料等信息无法全面掌握,其合法性、合理性难以把握,即使参与现场监督,只能是程序上的监督,只能走过场,而存在的问题却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如产权交易仅参与拍卖现场监督,对其前期竞拍单位报名资格材料、评估机构确定及评估报告、底价确认方式、拍卖公司及拍卖师确定途径等信息在事前未予审核,在拍卖详情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冒然参与现场监督,形同虚设。

 (四)认识不足,监察建议执行力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总是扛着“经济发展”这面大旗,没有把监督工作作为纠正问题的有效手段,而是看成在找毛病、挑刺、刁难,认为我们是阻碍经济建设发展,扰乱社会稳定。即使监察机关形成监察建议书发到相关部门,也未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重视,仍然我行我素,同样问题重复出现,反复发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监察效果的运用。有的单位极力从部门利益出发,认为既然是“建议”就是可采纳可不采纳,对违纪、违规行为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对执行监察建议心存抵触,以至在执行建议书时出现推委应付、重错轻处,

 有错轻处或置之不理现象,监察建议的刚性不够。

 (五)人才匮乏,干 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当前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重,参与面广,涉足诸多行业和领款,在实际工作中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氛围不浓、形式单一和业务不精等情况,纪委监察机关缺乏专业型、多面手、复合型人才;加之纪委监督主要是同级监督,有的甚至是下级监督上级,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为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给自己树对立面。致使监督内容不全、范围不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

  二、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纪委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眼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不留盲区 。现在监督难落实、难到位的根源就是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偏差。要通过教育引导,着力强化“三种观念”:即实施监督是履行政治责任的观念、强化监督是关系爱护干

 部的观念、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素质的观念。尤其要使领导干部明确,监督是组织原则、是党纪国法。是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不是找碴儿、挑刺儿,更不是和谁过不去,从而自觉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对工作部署、方案制定、公告发布等组织实施单位的准备安排情况进行事前监督;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任务落实、问题整改、失职渎职等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对工作效果、服务质量、整改提高、资料审核和归档等情况进行事后监督。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事前提前介入,事中监督审核,事后全程跟踪。重点加强事前事中源头监管,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要综合运用现场监督、跟踪监督、联合执法等措施强化监督,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着眼防止滥用职权,坚持全程和随机相结合,确。

 保监督实效。当前,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用权私有化、人情化、庸俗化、商品化、地域化等现象高度关注.突出对干部人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等方面的监督,主要看组织实施单位工作程序是否做到合法合理,规范到位,必要时深入现场实地检查实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要对工作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就工作某环节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随机督查。要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法,在工程建设领域寻

 求突破,着力在项目决策、立项、审批等环节上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按照拟提先审、有离必审、在任常审、审后评价的思路。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综合运用检查、评议、监察、审计手段,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着眼惩防并举,坚持查摆问题与整改相结合,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群众信访举报,要及时组织核查,了解事实真相,妥善化解矛盾,查明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限期明确答复信访人,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针对下达的监察建议,必须改变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状况。一是严格被执行单位整改制度。改变被执行单位书面报告应付了事现象,要求其对照监察建议内容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客观真实反映整改结果,必要时附资料说明;二是强化落实责任。对部门的监察建议,要求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负责人作出整改承诺,对重点工作要求被执行单位以保证书或责任形式来促进整改执行力度。此外,建立监察建议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监督,并与新闻媒体形成联动,促使监察建议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应有效应。

 (四)着眼防止独断专行,坚持监督长效机制建设,严格制度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报告

 收入申报等制度,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向同级党委、纪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工作制度、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任前谈话制度和廉政承诺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要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把上级、同级和下级的力量整合起来,深入剖析原因,加强对策研究,积极建章立制,狠抓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力求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推进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 ( 五) ) 着眼提高综合素质 ,坚持政策业务理论学习,提升执纪水平。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不仅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掌握政策,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素质,也是履行监督职责的前提条件。因此我们要坚持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参加专项培训,学习金融、审计、规划、建筑、招投标等专业及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积极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要求在工作中,既要敢于协调,又要善于协调;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善于调动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

 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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