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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9篇

时间:2022-10-29 09:20:07 来源:文池范文网

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9篇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64OVERVIEW纵 览区域治理国企纪检监察重复访和越级访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陕西澄合合阳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闵捷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9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9篇

篇一: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OVERVIEW 纵

 览 区域治理国企纪检监察重复访和越级访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陕西澄合合阳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闵捷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开展,国有煤炭企业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经营形势的当下,富有成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无疑是保障企业和谐稳定,推动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本文简短表述关于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重复访和越级访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关键词: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重复访越级访;成因分析对策中图分类号:D03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29-0064-0001国有煤炭企业人员众多,有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的“免疫系统”,能够促进企业长足发展,使企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自己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而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要途径之一 , 是发现案件、揭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和第一道工序 , 是企业密切联系员工 , 维护员工利益的具体体现。一、越级信访工作的基本概念所谓信访,就是说信访人通过多种形式向工作部门、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请求,有关机关、部门受理后依法作出行动的一项工作。目前,信访的主要形式包括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电和来信、办理网上留言等。工作人员在信访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能够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真实想法,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帮助。二、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下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缺乏法规制度制约,导致越级、重复信访频繁发生信访工作与公检法工作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法规制度的指导,而信访工作大多都缺乏上层设计,没有一项统一、完善的细则,甚至没有专门针对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所以这也就导致了信访工作业务范围界限不明确,很容易出现职能交叉、界限不清的问题。并且随着我国监察体制的改革,信访工作业务范围扩大到了法律层面,由违纪行为转变为了违法违纪行为,这也就涉及了纪法衔接的问题,所以信访工作还处于进一步的摸索阶段。(二)落实不到位,导致越级信访、重复信访频繁发生在全国经济大发展的形势下,经济发展成为各个企业竞相关注的发展重点,因此在企业发展中,生产经营单位往往更加受到重视。但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能在短时间内促进企业的发展,却不能使企业保持长久的活力。目前的信访工作存在无序化的问题,很多地区的信访工作对于信访人的约束不够有力,对于诬告、诬陷等问题的惩治措施不足,并且现有的惩治措施也实施不到位,加上很多上访人的法律意识并不强,举报的内容不实,甚至有的是道听途说而来,有的是通过上访宣泄个人情绪。三、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重复、越级信访工作的具体对策(一)注重越级访回复制度越级访办理 , 要做到一个“回”字 , 对于实名举报或有联系方式能联系到举报人的 , 都要及时告知信访举报的受理情况 , 要按程序及时回复结果。对于匿名举报可以利用调研、检查等适当机会 , 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 形成匿名举报的一种回复渠道,助力于息诉息访的目的。回复过程中对举报人提出的异议或其他诉求要耐心细致解释说明 , 取得理解和认可 , 努力把回复过程变成密切联系广大员工、疏导大家情绪的过程。(二)及时开展信访化解工作解决越级信访的关键是及时将信访问题化解,首先应当加强基层信访信息制度。针对基层反馈出来的隐患性、突出性、苗头性的信访信息事件及时加以整理汇总,并给予相应的排查,使各级各类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化解。其次,加强基层信访解决问题的质量,可以通过将责任包落实到基层各部门的相关领导,由相关的领导来协调解决各类信访问题,能有效提高解决问题的质量,合理化解矛盾。再次,加强信访工作的时效性,监督信访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其对信访事件的处理、协调、回复、督办能力,对不作为的和办事拖拉造成越级信访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推动各类信访问题及时解决。(三)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责任主体,要确保责任主体的规范性,要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信访主体责任能够有效落实。其次要完善工作流程,对于各种形式的信访要快速办理,并遵循一定的分类、处理和呈报流程。信访办公室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好案件,并提交核实。要建立起信访责任制度,要对于信访信件积压情节严重的负责人进行追责。最后则是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发挥各部门的职能,达到更好的处理效率,提高企业整体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度。(四)制定合理有效的排查稳控措施针对越级信访难预防的问题,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把排查下访作为预防越访非访的第一道防线,安排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进一步联系群众,采取有效排查措施,先后进行了信息反馈、普遍家访、个别约访、重点回访的方法。针对越级信访难治理的问题,企业党政在坚持每周安排一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同时,每年集中开展一个月时间的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中坚持组织安排公开,接待专题公开,处理问题公开,承诺服务公开的“四公开”原则,零距离地处理群众的诉求,以真情感化群众,用辛苦治理了越级信访。(五)加大基层信访监督力度在监督考核层面,信访工作要改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信访办公室可以采取百分制的考核方式,对各机关和部门进行绩效考核,要确保工作能够细化。而监督力度要加大,要坚持抓早抓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信访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完善的信访预警机制,增强预警信息的有效流通。四、结束语总之,对于当代国有煤炭企业来讲,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通过扎实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树立起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防火墙,才能更好地凝聚起企业思想。参考文献[1] 范晋阳 . 国企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探究 [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 中旬刊 ),2020(1):62-63.[2]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电力公司信访工作负责人到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调研[J]. 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2019(6):152.[3] 杨靖 . 国有企业信访工作机制构建途径探索 [J]. 山西青年 ,2019(22):223.[4] 汤长江 , 冯治中 , 王越 , 王隽 . 群众工作视角下国有企业信访工作的形势及挑战[J].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2019(3):56-67.作者简介:闵

 捷,生于1988年,本科,助理政工师,研究方向为国企党建。

篇二: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42 2020 年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心得体会纪检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思考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了什么是诬告陷害行为,并对查处诬告陷害提出了相关要求。诬告陷害不仅扰乱信访工作秩序,浪费执纪执法资源,而且会打击受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笔者从信访举报工作实践出发,就如何减少和处置诬告陷害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检举控告。充分发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深入基层开展零距离、面对面宣传活动,加强正反两个方面的宣传。既宣传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业务知识,又宣传举报者的权利义务、诬告陷害的纪法后果和典型案例,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利,亮明零容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鲜明态度,从源头上减少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

 完善制度规定,为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提供纪法支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对处置诬告陷害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从纪律、法律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针对诬告陷害行为的纪法责任追究制度,厘清诬告陷害

 行为具体表现形式,细化责任追究方式,提高诬告陷害的成本。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组织部门、信访部门加强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的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信息互通,努力形成治理合力。

 分类处置,探索简易处置机制。对明显属于事实不清,反映问题不具体、可查性不强,多次就同一问题重复举报的,予以暂存或了结。对于有事实依据的检举控告,按照初核方式调查处置。对与事实情况有偏差或可信度较差的检举控告,可以探索信访举报简易处置机制,快速处理,尽可能减少该类检举控告办理占用执纪执法资源。经研判,举报的问题不实或无证据证明的,在建议了结的同时一并提出是否存在诬告陷害以及是否需要启动调查程序的意见。

 从严把关,准确认定诬告陷害行为。错告和诬告陷害在行为表现和结果上有相似之处,但本质上存在明显差别。诬告陷害的举报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事实强加于被举报人,而错告的举报人既没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也没有刻意捏造事实或伪造材料等行为,只是因理解认识偏差或了解情况不全面等原因导致检举控告内容失实。因此,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严格把关、严格控制。

 加大惩治力度,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对诬告陷害行为依纪依法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党员或监察对象涉及诬告陷害的,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对其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利益,应当建议有关单位、组织、部门按规定予以纠正。同时,可以探索将诬告陷害行为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加大其违法成本。对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及时澄清消除影响,完善保护干部机制。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明确澄清的范围、方式、程序、责任等内容,增强工作规范性。对于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公布事实,为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同时,要做好被诬告陷害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消除其思想包袱,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篇三: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urnal of BPMTI2020年5期 12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如何站稳人民立场

 有效化解企业重复访、越级访王金波 [1][ 摘  要 ] 近年来,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在业务、资产和组织机构优化重组、企业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原有利益格局发生变化调整的同时,新旧矛盾相互交杂,使企业信访出现了新挑战、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比较突出,成为企业信访举报的“老大难”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近年来重复访、越级访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对如何站稳人民立场,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进行了认真思考,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策略。[ 关键词 ] 人民立场 ;化解 ;重复访 ;越级访 ;对策研究当前,国有企业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体制机制不断优化,管理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改革带来了原有利益格局调整、利益主体更加多元、群众诉求更加多样,从一定程度上也引发了很多信访问题,尤其是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日趋突出,给企业造成诸多的不良影响,也给领导干部带来巨大压力,某种程度上影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等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本文通过对某企业近年来的重复访、越级访现状的分析,找出了原因,提出了解决策略。一、企业重复访、越级访的现状信访制度正是中国共产党践行群众路线的结果和体现之一,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方式。信访制度设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条政治参与、权益诉求与救济的制度性渠道,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政治创新,从 20 世纪 80 年代之后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制度。凡事都有两面性,其他渠道如司法、调解、诉讼等的专业性、复杂性和高成本,使群众把信访看成了一种优于其他渠道解决问题的特殊权利,从而使重复访、越级访的存在有其必然性。通过对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频率、反映的问题类别、被反映人员层级、信访手段、举报主体、信访质量等方面数据进行量化对比,发现目前的重复访、越级访有以下几个特点 :

 (一)发生频率呈高发态势由原来少数发生,变成现在经常发生,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通过数量分析,近几年有的企业重复访、越级访占到了信访总量的 30% ~ 50%。(二)反映问题呈集中态势反映的问题多集中在廉洁风险较大的领域和环节,例如以权谋私、选人用人、招标投标、违反[1] 王金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第 72 期党校培训班学员,中国石油润滑油分公司纪委书记。

 Journal of BPMTI2020年5期 13热点论坛“四风”、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这些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举报人的经济或政治利益。(三)反映层级呈下沉态势反映科级和一般干部的信访件逐年增加,尤其是近年反映科级和一般干部的问题总量已超过处级干部,说明基层党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不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四)一信多投呈突出态势举报人将举报信一次打印多份,同时向上级领导、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不同处室多方投递。还有的举报人通过网络注册免费电子邮箱,向本级、上级,甚至向更上一级的电子举报信箱中同时发送反映同一问题的电子邮件。(五)举报主体呈多元态势举报主体逐渐由内部员工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扩展,与企业相关的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因利益纠纷的举报逐年增加。还有部分辞职员工因不满所在单位的管理或没到达到理想的岗位进而对单位领导不满并举报。(六)信访质量呈降低态势有相当数量的信访举报在内容上存在空、假、不清的问题。有的是举报人道听途说或者主观想象和猜测的消息,没有真凭实据,线索不具体,缺乏可查性。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久远、政策演变、人员变动、证据遗失等原因,难以核实。从集中反映的问题来看,员工群众对腐败和选人用人、“四风”等问题高度反感。在反映中层问题数量没有降低的情况下,反映基层问题逐年趋多,说明与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仍然没有解决。同时也看到越来越多的低质量重复访、越级访干扰了信访的正常秩序,增加了信访处理环节和额外的工作量,造成信访渠道拥堵,也影响信访诉求的处理效率、效果。这些举报不仅给企业和纪检部门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更重要的是挫伤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企业和谐稳定,对企业的政治生态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作用,必须加以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二、重复访、越级访原因分析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持续深入推进,尤其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凸显,自上而下的监督执纪力度不断加大,让基层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充分感受到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因此,他们往往更相信上级组织的权威和力量,对本级或者内部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够信任。特别是在企业当中,“信上不信下”的观念在一些群众思想中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不可否认企业个别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也存在不能设身处地为员工群众解决问题,对员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没有及时掌握的情况,因此,造成了基层群众重复访、越级访问题频发。究其原因,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外部的影响,也有内部的因素。结合查办信访件过程掌握的情况分析,具有以下 几方面原因。(一)从处理信访举报的单位和部门来讲1. 初访解决不到位。有的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重视不够,为了完成任务而核查信件,没有真正下功夫把事情弄清,把事情解决好 ;有的因核查力量不足,加之举报问题复杂,调查取证难,造成处理时间过长 ;有的因为纪检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不够,导致核查质量不高。以上种种原因都导致初访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引起群众不满,继而不断地重复访、越级访。2. 信访渠道不畅通。有的单位举报箱长期无人查看,有的电话无人接听或难以打通,有的按地址寄出信件石沉大海。还有的虽然在网络上设立了电子举报信箱,但是无人管理。这些受理群众信访的渠道,本来是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的有效途径,是开展纪律审查、惩治腐败的重要基础,但因为某些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群众利益问题无法及时反映,矛盾不能及时解决,导致重复访、越级访。

 Journal of BPMTI2020年5期 14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3. 问题反馈不到位。对群众关心的信访反映问题没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者反馈范围比较小,造成举报人认为未受理,从而不断重复举报、越级举报。4. 矛盾化解不及时。员工群众遇到问题和困惑时,通常会先到基层组织寻求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就会致使简单问题复杂化。个别基层干部办事不讲原则,方法简单粗暴、遇事推诿、不能真心和员工群众交流,不愿意倾听员工群众呼声,不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使员工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导致越级访甚至缠访的问题出现。5. 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领导干部队伍中如果存在为特定关系人牟利等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干群关系,使员工群众产生对立情绪。个别管理人员处理问题缺少公心、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在员工群众心中的形象。还有的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不足,方法不多,不能服众,引起员工群众不满。这些问题促使举报人产生过激行为,导致出现重复访和越级访。

 (二)从举报主体来讲1. 对信访举报政策不了解。举报人对信访举报程序不了解,认为越是向高级领导和部门反映、举报次数越多越能解决问题,或认为多向几个部门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总有一件能受理,引起重视就能形成轰动效应。主要是对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宣传不到位,没有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所造成的。2. 对本级党委纪委不信任。即使有的举报件已经处理过了,但举报人对结果不满意,不相信组织或核查人员的解释,不达到自身目的绝不罢休,重复上访 ;有的对于已经审查处理完毕或者不属于纪检监察管辖范围的问题依然纠缠,认为处理不公 ;有的举报人怕在本单位举报会被打击报复或担心所反映的问题在本单位不能得到严肃查办,发生越 级访。3. 对信访权利认识不正确。部分人员片面地理解举报权利,想举报谁就举报谁,想怎么举报就怎么举报 ;还有个别举报人动机不纯,有的人借检举揭发之名,公报私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尤其是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在选人用人、干部调整等关键节点,自己利益得不到满足就告状,乱告诬告 ;有的因与被举报人有过节,便捏造事实,想借举报“搞臭”被举报人。4. 对问题真实情况不掌握。有的是凭一些现象猜测感觉,一时心理不平衡而进行举报 ;有的是信息不对称,不了解工作程序和流程,道听途说,主观臆断 ;有些对反映事项所涉及的制度政策一知半解,没有全面理解政策适用条件,认为有问题而进行举报。5. 对企业相关工作不认可。随着合规管理力度的加强,与企业相关的新老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以及合作方之间因为利益发生分歧,在招标或谈判等工作过程中落选的供应商或合作方因对结果不满,发生举报。还有部分辞职、调走的员工因不满所在单位的管理或没到达到理想的岗位进而对单位领导不满,发生举报。以上种种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各级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会运用不到位,没有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方面有待改进。三、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的对策要积极稳妥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问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通道,善于从新情况、新问题中寻找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一)以人民为中心,正确面对重复访、越级访重复访、越级访属于群众信访的一种方式,某种程度也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信访工作,提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

 Journal of BPMTI2020年5期 15热点论坛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推进改革创新。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真正聚人心、得民心,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因此,要正确看待重复访、越级访,坚定信访制度自信,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能,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领导干部要多从自身找不足,看我们对员工群众了解的多不多,关心的够不够,要做实做细做深群众工作,更好实现人民群众意见表达和权益维护,不断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优势。(二)加强源头治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的胸怀和自信,要带着这种自信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阳光变成最好的防腐剂,促进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合规前提下,凡是企业发展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都要做到及时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三)畅通信访渠道,充分掌握民情民意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在河北正定,他在大街上摆桌子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民意测验表等纳民言、聚民智 ;在福建,他创造了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政策宣传下基层”的“四下基层”工作模式,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制度,在省信访局设立全国第一个网上“省长信箱”;在浙江,他率先在全国实行省委书记、省长与地市委书记、市长签“信访工作责任状”制度,推动党政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并亲自到问题多、矛盾集中、群众意见较大的县市接待来访群众,创造了引领全国信访工作的“浙江经验”;在上海,他建立了领导带头、层层落责的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这些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思考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作为企业领导干部、作为一线的党员干部更要将畅通信访渠道做深、做细、做实,要深入群众当中,倾听心声,才能了解民情,才能知道民意,才能化解矛盾。(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信访举报知识的广泛宣传,是解决“信访举报质量差”“一信多投”“越级举报”问题的有效途径。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基层员工群众和外部第三方这两个群体,把信访举报政策规定纳入日常培训,同时采取定期培训、编印手册、向外部第三方发放举报热线卡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纪检部门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办理程序和要求、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举报规则等相关知识,使员工群众和外部第三方人员清楚什么样的问题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怎样举报更有利于解决问题,以及合法与违法信访的行为界限,引导他们增强法制意识,使信访举报行为依法、有序、文明进行。在每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上,对上年度信访举报查办和落实情况以及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情况进行通报,或定期组织信访问题通报会,满足员工群众对解决问题的殷切期待,增强其对内部信访举报的信任度。同时,在规范信访举报上下功夫,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予以反馈,明确受理告知和结果回复责任,充分调动群众实名举报的...

篇四: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机关处 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失实检举控告作出明确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制度遵循。实践中,应注意把握好诬告陷害行为界定、处理和澄清等三个方面工作,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精准认定诬告陷害行为。《规则》规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明确界定,有利于引导检举控告人依法有序监督,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一是认真甄别研判检举控告内容。对接收的检举控告材料,信访举报部门可通过与检举控告人联系核实、利用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对检举控告内容进行研判,把好第一道关口。监督检查部门应结合日常监督所掌握的情况,对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核实。二是准确区分诬告、错告。诬告陷害行为强调主观故意性,主要通过无中生有、栽赃陷害、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等方式捏造违纪违法事实。但如若主观上不具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属于不了解实情、误信他人传言导致认识偏差的检举控告,则应当认定为错告,不能按诬告陷害行为处理。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经甄别研判属于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机关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应当从重处理。一是依规依纪依法打击诬告陷害。根据诬告陷害人身份和造成的后果等不同情形,分类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共同做好诬告陷害行为处置工作。二是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于机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内部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对于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件,也可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以及新闻媒体等进行。三是及时纠正不当利益。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利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澄清事实激励担当作为。建立健全澄清工作机制,把澄清工作纳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重要内容,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一是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且有必要予以澄清的,经批准后采取发函说明、当面说明、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对因失实检举控告而受到错误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者向有权机关提出纠正建议。二是把握澄清的内容。澄清只针对不实举报中的具体问题,不对澄清对象作出全面评价。要明确澄清的目的和问题范围,将诬告陷害的内容讲清楚,而不是对被举报干部的工作情况或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全面的肯定或背书。三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帮助被诬告陷害者卸下思想包袱,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其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被诬告陷害干部开展回访关爱,通过听取被澄清干部想法、单位同事意见和群众反映,看被澄清干部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掌握被澄清干部的真实表现,让其感受到来自组织的信任和关心,凝聚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篇五: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及 对策建议思考

 近年来,XX 市纪委、监委创新信访举报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作为办案工作头道工序和第一道关口、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领导决策“情报部”的重要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工作措施,通过信访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满意率和信任度不断提升。

  一、信访举报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提升了信访举报工作质量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找准职责定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分析上体现全面从严。对群众的举报,无论反映职级高低、问题大小,都及时受

 理、认真登记,切实督办。规范信访举报件办理方式和办理流程,严格把关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办理环节,利用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办理,对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贴码编号、分流处理,建立台帐,做到流向清楚;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规定报批、处理信访举报件。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泄密和不按规矩办事等情况的发生。加强对转交办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转交办件得到及时接收、规范办理。XX 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X件。市纪委信访室查办信访案件X件,开展信访谈话 X 人,办理上报省纪委督办件 X 件;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 X 件信访举报件(包括中央、省纪委转办件)进行了督办;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 X 件作重点督办。

  (二)助力脱贫攻坚,快查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

  制定《XX 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规范办理程序,严格督查督办,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实行归口管理,由市纪委信访室按照工作规程录入系统,建立台账,分流转办,跟踪督查,推进问题快查严处。督促指导办理反映扶

 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 X 件,立案 X 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 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X 人,通报问责 X 人,行政记过X 人。依托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办理群众诉求 X 件,办结 X 件,群众满意率 X%。

  (三)强化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研判,发挥了领导决策“ 情报部” 作用

  深入分析研判,把信访举报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重要动向及时反映出来,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对每件信访举报认真登记、精准统计,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重点做好反映县处级干部重要问题举报件、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件登记录入和跟踪督办工作,切实做好信息素材日常积累和定期梳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特定时期或一定时段内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分析,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党风政风和腐败现象的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加强专题分析,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度挖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分析报告;加强对外宣传,把 XX 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特点亮点和工作情况进行宣传,突出地方特色。

  (四)做好群众工作, 架通了纪检监察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

 采用网络、报纸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和信访举报方式,让群众明白哪些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如何依法依规进行有效举报。切实把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和贯彻群众路线结合起来,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规范接访工作程序,对业务范围内举报认真接谈,详细询问原因过程,积极收集有效线索,切实提高接谈质量。对线索明确、问题具体的举报加强跟踪督办。对业务范围外来访,认真听取反映情况,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对个别群众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耐心解答,并主动到群众家中面对面做好政策解释、心理疏导工作,引导群众息诉息访。对有缠访闹访、集体上访、进京上访趋势的,及时与当地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督促责任部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与市信访局、政法委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定期排查问题隐患,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科学果断的处置了一批集体访、异常访等突发情况。XX 年,市纪委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 X 批 X 人,受理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 X 件,业务范围外诉求 X 件。全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 X 件,办结 X 件,办结率为 X%,满意 X 件,满意率为X%。

  (五)积极探索研究,提升了全市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举办了 X 名县(区)信访干部参加的业务培训班。每周对县(区)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询问,对存在问题给予解答。经常到县、乡、村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基层信访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解决。加强信访举报业务学习,营造学习业务、研究业务的浓厚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 XX 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发表了《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强化四大抓手,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水平》《认真抓好“四个口”提升信访举报工作实效》等文章,强化学习交流,将 XX 市信访举报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二、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缠访、闹访现象突出,接访工作压力大

  部分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访”,特别是极个别长期上访人员因上访得到好处后,在群众中形成了负面示范效应,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近年来,市纪委信访室曾经妥善处理过几起非正常上访行为。工作中既要确保来访者安全,又要保障接访者安全,还要防止来访者上网炒作造成负面影响,接访工作压力大。

 (二)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大,反映涉法涉诉问题较多

  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案件查处量、媒体曝光度加大,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以后,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望值进一步提高,把纪检监察机关看成是包打天下的“全能型”部门,不管什么问题都要求纪委解决。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和利益诉求类问题不断增多,且问题复杂,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涉法涉诉、劳资纠纷、企业改制、落实各种待遇和历史遗留等问题。有的因职能部门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处理结果与群众愿望存在一定差距,群众转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相关人员不作为等问题,且诉求范围也越来越广,涉及领域越来越多。有的因涉法涉诉问题引发,当事人因败诉不服,怀疑司法机关领导或工作人员收受了对方当事人贿赂,转而举报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要求纪委调查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涉法涉诉类问题周期长,易反复,大多久拖不决,负面影响大,需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XX 年全市受理业务范围外信访件 X件(次),群众到市纪委反映业务范围外问题 X 批 X 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受理业务外信访件 X 件(次),群众到市纪委反映业务范围外问题 X 批 X 人、同比增长 X%。处理大量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一方面分散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精力和人力,不利于聚焦主责主业工作;另一方面,

 过多地承担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和形象。

  (三)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现象突出

 当前,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日趋增多,且参与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特别是在干部考察、换届选举、巡视巡察等时间节点,重信重访现象十分突出。XX 年,市纪委信访室收到反映某处级干部的信访举报 X 件、反映某农村党员的信访举报 X 件,接待一批 X 群众集体来访,收到 X 多人联名举报信件。与初信初访相比,重信重访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反映的问题多数在基层。二是持续时间长,往往经历了多任领导和办事人员。三是处理问题难,有些上访问题的历史环境特别是政策法律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客观上给解决问题带来很大障碍。四是反映问题演变快,原来问题已经解决了,但由于时间、条件发生变化,又可能找出新的理由,提出新的要求,形成新的上访。五是负面影响大。重信重访对象及问题在群众中的“知名度”较高,如果处理不好,容易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随着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完善畅通,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许多部门、许多领导反映,并采取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同一问题,形

 成了大量的重复信访件。有的信访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已经作出了处理,面复了信访人,由于信访人提出不合规不合法的诉求得不到解决,转而举报为其办理诉求的领导干部。有的信访问题如反映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部分群众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要求过高,因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矛盾没有及时消除或缓解,引发群体访、重复访及越级上访事件。

  (四)匿名举报较多

  因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等原因,除非涉及信访人自身利益诉求,大多不愿意实名举报。近年来的署名举报仅占 16%,匿名举报、冒用他人名字举报较多。有的信访群众认为只要联合署名的人多,领导就会重视;上访的人多,党委、政府就会有压力。因此,有的信访个体有意拉拢、鼓动其他群众一起联名举报、联合上访;有的在信件中擅自将不愿或不明情况群众的姓名签上,以联名信形式举报。匿名举报调查难度大,查清后无法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由于不知道结果反复进行举报。

  (五)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力度不大

  信访问题反映在上面,根源在下面。有的乡(镇)和村(居)委会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对一

 些能够解决的问题长期拖着不解决;对一些民事纠纷不及时排查处置,推诿搪塞,上交矛盾;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批示久拖不办或案结事不了,使群众将原来的诉求反映转化为信访举报。有的镇)纪委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一些信访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比如,群众向上级纪委反映的一些信访问题,有的是乡(镇)纪委已经调查处理过,由于调查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认为基层不解决,又将同样的信访问题向上反映。

  (六)“ 五级联 动” 工作点多面广,工作质量难以提升

  目前,全市 X 个县(区)、X 个乡(镇)、X 个村(居)委会全部开通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消除了录入空白,实现了“五级联动”平台工作全覆盖。“五级联动”工作重心在基层,关键要靠乡(镇)、村(居)委会两级推动。有的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对“五级联动”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形成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的意识,没有主动把“五级联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来抓,没有明确专人去做,还存在凑数录入、录入项目不齐全、录入内容简单、整改不到位、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七)乱告状现象依然存在

 少数党员干部借检举揭发之名,公报私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中伤。尤其是在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在换届选举、干部调整、民主评议等时间节点,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满足就告状,“提谁告谁,用谁告谁”,匿名举报较多,乱告诬告现象突出。乱告诬告不仅给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更重要的是挫伤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败坏了风气,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纠正。提倡实名举报,始终支持正常反映问题,坚决反对和制止乱告诬告行为。

  三、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探索

  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职责,深入研究信访举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取得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成效、新进展。

  (一)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

  厘清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对象、受理范围、职责边界,归口受理反映市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结合来访群众身体状况、性格情绪、所反映问题等实际情况,热情高效、规范安全地做好群众来访

 接待工作。对受理范围内举报认真接谈、记录,既收集反映涉嫌违纪问题具体线索,又了解群众上访背后可能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对受理范围外来访耐心疏导,把“为什么不受理”讲清楚,把“到哪里反映”说明白。对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切实加强信访举报件条码管理,严格实行一信一条码,防止检举举报件遗失、私藏、隐匿、销毁等情况发生。突出受理、分流职责,及时受理、认真登记、细致筛选、准确摘录、迅速转送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的检举控告。严格时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办理径送件。

  (二)认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举报件的登记、录入等工作,确保要素齐全、客观全面。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梳理好信访举报中反映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认真履行信访部门作为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的职能职责。

  紧盯重点人员,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

 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标、公共财政支出、旅游发展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问题,突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问题。关注群众反映的耍特权问题,注意发现和研判特权行为背后反映出来的违纪问题线索。

  (三)重要信访举报情况及时报告和反馈

  及时向市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报告市...

篇六: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科学2020·2月 (下)中外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其中,信访举报工作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它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部门获取各种问题线索的主渠道,同时反映出一个区域、单位、部门的政治生态。本文以国有企业为例,深入研究分析基层信访举报件的表现形式和工作现状,探索提出“减存量、遏增量”的措施和建议,从而推动国有企业政治生态优化净化。一、国有企业信访举报存量难减、增量难遏的内在因素梳理近年来收到的各类信访举报件,可以发现,部分信访件线索清晰,较为客观地反映了事实,促进了企业政治生态的优化净化。但也有少数信访举报件存在与事实不符或其他问题,处理难度较大,我们将这类信访举报件统称为不易处置的信访举报件,这也是造成信访举报存量难减、增量难遏的重要因素。通过对不易处置信访举报件的分析,其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捕风捉影型。这类信访举报件大多线索不清、内容不具体、调查难度大,其主要构成原因是信访举报人把听到的当作看到的,把线索当作事实,对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不求验证,凭主观意识定性,凭一腔热情举报。这类信访举报人员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疑心病很重,对事事持怀疑态度,时时处处延伸臆想,习惯于把社会上发生的不良现象与自己看到的、听到的事情产生联想,从而“无事生非”,把小事放大。这类举报件处置难度大、时间长,无形中加大了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量。“包治百病”型。这类信访举报件大多是将一些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也作为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层员工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了解不够、掌握不清,认为纪检部门权力大、威信高,觉得纪检部门能够“包打天下” “包治百病”,只要纪检部门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导致“有问题就找纪委”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类人员大多是出于对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度信任,认为纪检监察部门能够依法办事、秉公办理,能够切实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对于这类信访举报件,虽然纪检监察部门不能直接处理办结,但也要及时说明原因,引导举报人按正常程序向归口部门反馈情况,维持他们对组织的信任。打击报复型。这类信访举报件夹杂了较多私人恩怨,大多与事实不符。主要产生原因是信访举报人把工作上、生活中与他人或部门产生的一些矛●舒 坦国有企业推进信访举报“减存量、遏增量”的思路与对策【摘 要】推进信访举报“减存量、遏增量”的关键是处理好国有企业中不易处置的信访举报件,要从实行清库处理、运用纪律监督戒尺、抓好政治思想“体检”等方面精准施策,减少存量,遏制增量,防止变量,达到净化国有企业政治生态的效果。【关 键 词】国有企业;信访举报;存量;增量;权力运行;政治生态【作者简介】舒坦(1972— ),男,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要研究方向为领导科学。【中图分类号】C933;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0)04-0097-0497

 领导科学2020·2月 (下)盾当作个人恩怨,在捕风捉影的基础上放大和凸显部分情况与问题,多通过匿名举报的方式打击报复他人或部门。其目的就是为了看其出丑,满足自己的狭隘思想。这类人员为了泄愤往往对他人的一些行为,夸大其词、肆意渲染,或是翻出陈年旧账用以佐证,以期证明自己的看法或做法无错。功利目的型。这类信访举报件与打击报复型举报件在表现形式上很像,但区别在于其背后怀有很强的功利心,信访举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通过信访举报来污蔑、抹黑、整垮他人或部门,从而为自己创造升迁、调动等机会,实现“踩人”上位的目的,满足个人私利。这类信访举报人通常认为自己能力出众,但地位、收入、工作环境、人生境遇等各方面都不如他人,由此产生嫉妒心理,在没有有效疏解负面情绪的情况下,逐渐升级成为愤怒、怨恨等负面心态,从而做出污蔑他人的信访举报行为。这类信访举报件一般会恶意夸大和歪曲事实,且多为匿名举报,对企业政治生态影响较大。煽风点火型。这类信访举报件极易与打击报复、功利目的两种类型的信访举报件混淆。这类信访举报人一般与被举报人或部门没有太多的利益牵扯和个人恩怨,平常与他人无异,但把对社会、对工作、对他人的不满埋藏在心里、表现在举报中,一旦社会、企业或他人遇到不利情况,逮到机会就会四处煽风点火、火上浇油、搬弄是非,利用信访举报的形式向一些部门和他人泼脏水。这类人主观意识上不一定要得到实质性的好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看热闹不嫌事大,内心比较自私冷漠,从不考虑事情会发展成什么局面、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只要有热闹可看就心满意足。这类人一般对正常现象会“选择性盲视”,对所有变数会“畸形式放大”,通过搞乱局面来释放自己内心的不满,其行为对社会、企业和他人形象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助纣为虐型。这类信访举报件一般分为两种表现形式。一种具有很强的“江湖义气”。为了帮助朋友、兄弟,可以“两肋插刀”;哪怕明知是错,也要讲哥们义气,不讲是非黑白;讲兄弟感情,不讲组织原则,为一些错误的信访举报件“站台” “买单”。这类信访举报人虽有自己的主见,但架不住他人的“洗脑”,以及怕自己被“孤立” “排挤”,坏了自己的“名声” “信誉”,在“法不责众” “不担风险”的蛊惑下,最终做出错误决定。一种就是毫无个人主见,缺乏判断事情真伪的能力,看见他人信访举报,就跟随别人“起哄”,盲目跟从。这类人对信访事件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走向缺乏深入思考和分析,特别容易接受来自外界或他人的暗示和压力,从而放弃自己的主见,最终选择随大溜。老调重弹型。这类信访举报件一般是因信访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而造成的。他们主观上认为相关部门办理结果与心中认定“事实”不符,对基层干部持不信任态度,思想上容易钻“牛角尖”,偏执心理较重,多次反复向更高级别有关部门匿名举报;或是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打信访举报持久战,诉求得不到满足,就不断重复举报或多头举报。这类人员明明知道自己反映的问题可能与政策、事实不符,但是为了达到目的,还是抱着碰碰运气、试试再说的心理,把自己收集的信息加以夸大,从而混淆视听、博人眼球、吸引注意,如果达到目的就心满意足,没有达到目的,也没有太大损失,因为信访举报的成本低。二、信访举报存量难减、增量难遏的原因信访举报存量难减、增量难遏的现状,反映出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与不足。推进信访举报“减存量、遏增量”,必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为制定有效措施、降低信访举报件“出生率”提供依据。责任意识淡,履职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信访举报“减存量、遏增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足,责任意识有所淡化,甚至不清楚自己承担的职责到底有哪些,把信访举报“减存量、遏增量”当作纪检监察部门一家的事。有的领导干部忙于业务工作,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对处置信访举报件停留在一般号召和部署上,对部分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蜻蜓点水,未严格追踪整改落实。由于思想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信访举报件办结工作进展缓慢。管理机制松,执行不到位。少数单位在制定制度上下的功夫,远远超过在执行上下的功夫,结果制度制定出来就完事了,根本没有认真执行,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有的单位历经多次改革,业务范围和工作性质发生多次变化,但部分制度及流程还是处于局部调整状态,没有针对实际情况,重新规范制度流程,导致制度漏洞较多,廉政风险隐患较大。有的在执行过程中,打“好人牌”,对部分不合规不合法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该公开的项目没公开,该执行的程序没执98

 领导科学2020·2月 (下)行,为滋生腐败、制造矛盾提供了土壤和条件,从而导致信访举报件易发频发。宣教引导窄,教育不到位。宣教层面窄。有的单位只注重对领导干部、党员及“三管”人员的宣传教育,对员工群众的教育还流于形式,只停留在知道、了解的浅层。宣教形式窄。有的宣讲方式比较单一、形式比较落后,还是以读读文件制度、看看电视警示片、听听专题讲座为主,在入脑入心上做得不够。宣教范围窄。有的单位在教育内容上依然偏重于党纪党规、企业规章制度、廉洁风险教育等内容,对于如何正确信访举报宣传教育少,甚至有的单位采取忽略教育的方式,故意淡化员工群众信访举报意识,导致员工群众对正确的信访举报行为了解不够、掌握不清。监管内容虚,监督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部门仅满足于把监督任务和责任予以分解,而缺乏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监管内容,即使明确了监管内容,也过于空泛,致使工作人员摸不到头绪,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习惯于沿袭过去听汇报、查资料等老做法,没有结合业务和单位实际调整工作方向,忽略了对新领域及相关环节的监督。由于监管内容和过程虚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大打折扣,从而为信访举报件易发频发埋下了种子。工作力度弱,查处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部门每天忙忙碌碌、进进出出,实则是没有工作重点,抓不住关键要害,工作流于形式。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时间短,业务水平不高,主动出击不够,坐等信息上门,工作疲于应付。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部分业务领域逐步向市场化迈进,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没有跟进补充相关领域的业务知识,面对一些涉及新领域的信访举报件,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查处工作“挂空挡”。办结效率慢,介入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任务重、压力较大。在处理日常业务工作时,还要进行信访件的初核,工作中时常会出现信件积压、办结延时或顾此失彼的问题。同时,一些信访件诉求、举报、咨询、批评等内容相互交织,有些反映的问题不仅历史悠久,还往往同时涉及体制问题、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复杂难办,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加之纪检监察干部对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法规了解掌握不够全面,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进度缓慢,致使旧的信访举报件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新的信访举报件又陆续出现。考核问责软,追责不到位。一是考核手段软。考评体系缺乏创新,过程过于简单,没有充分运用好群众测评这一有效形式,致使有些基层干部毫无痛感,认为考核不过如此,一些问题和现象屡屡出现。二是追责心太软。个别单位担心从严考核影响单位稳定及声誉,同时考虑干部成长不容易,组织培养更不容易,往往是问责的“手臂”高高扬起,追责的“鞭子”轻轻落下。三、有效减少和遏制国有企业信访举报存量增量的对策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复杂形势,贯彻落实新时代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认真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信访举报的不同表现形式,找准措施对症下药,以坚决态度“减存量”,以果断措施“遏增量”,最大限度地压缩腐败在国有企业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一)积极应对“开药方”,防范信访举报集中发酵针对信访举报上行的趋势,各级党组织应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对信访举报件实行清库处理,切实减少存量,防范信访举报一窝蜂似地集中发酵。1.专项调研查病源。结合信访举报的实际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专班开展专项调研,对比信访举报人的类型、心态,重点分析和解剖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各种信息,从中挖掘和总结引发信访举报的根源、特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找原因,分析对策,明确全面查处有关问题、调整部分基层班子、开展专项整顿等针对性工作建议,从源头上防控相互举报、反复举报、恶意举报等非正常信访举报现象的发生。2.严肃查处下猛药。针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调查、反复取证,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涉纪信访举报实行即收即批即办、一人一案一档制度,客观认定、公正处置,做到不积压、早处置、零暂存,防止各种隐藏的问题升级发酵,确保不形成新的存量。如在一个信访件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客观公正地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用事实改变“谁被举报谁被处理”的错误观念。要注重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对恶意举报泄私愤等诬告行为,不仅对举报人给予组织处理,还要积极为被举报人澄清事实,消除影响,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99

 领导科学2020·2月 (下)3.追责问责除病根。鉴于部分国有企业易发生区域性政治生态不佳的现象,纪检监察部门要在问责上动真格,及时向党委提出处理意见,本着“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警示提醒、调离岗位、诫勉谈话、班子调整为主要措施,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问责,对班子主要成员进行换血调整,并举一反三对其他存在问题隐患的班子做出部分调整,让问题“不过夜”,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将追责问责进行到底。(二)紧盯重点“防病灶”,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注重围绕企业发展重点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特殊时段、重要事项、关键领域的纪律监督,把紧用好纪律监督戒尺,着力遏制增量,为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筑牢基础。1.紧盯特殊时段强化纪律规矩。在重大节日、机构重组、干部调整等特殊时段,违纪违规问题极易集中爆发,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开展专项整顿,组织开展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篇七: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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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信访举报

 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根据集团和能源股份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保障新能源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信访举报的渠道和方式,规定了对举报工作的保护,以及信访举报工作程序等。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引用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 (二)《信访条例》。

 第四条 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相关人员组成纪检监察办公室成员,负责接收、处理举报信息和事件,对举报人提供保护。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按程序办理,不得推诿、敷衍。

 第五条 接到信访举报批转承办的单位、部门负责按批转意见进行调查落实,并将调查结果按期反馈。

 第六条 信访举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注重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信访举报工作的原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制度化、

 2 规范化轨道。

 (二)坚持举报人如实反映问题,公司为举报人提供保护措施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对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第二章 信访举报与受理

 第七条 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第八条 公司纪委提倡署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向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提供被举报人尽可能详细的情况,如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等,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有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九条 对署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公司纪检办公室都要认真对待,并按以下方式做好记录:

 (一)接受举报人来访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做好笔录,必要时可录音。

 3 (二)接受电话举报,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有条件的可录音。

 (三)对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

 (四)举报箱的开启应有两人同时在场,并做好开箱登记和收件情况记录并签字确认。

 (五)对电子邮件举报的,要逐件登记。

 第十条 建立各类举报渠道登记本,每月由专人固定时间点进行登记 (一)电话举报登记本,每月30日由纪检委员王晋北负责登记记录,如有举报案件随时记录。

 (二)邮箱举报登记本,每月30日由纪检监察办公室麻健负责登记记录,如有举报案件随时记录。

  (三)信箱举报登记本,每月 5 号、20 号各开箱一次(节假日顺延),由纪委委员黄丽艳负责登记记录。

 第十一条 举报处理实行首访责任制,坚持“谁接洽、谁负责”的原则。对应由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办理的问题,应及时办理;对应由能源股份公司督促办理的问题,应及时批转,并加强催办督办,直至问题妥善处理。处理流程如下:

 (一)经办人根据举报记录填写《信访举报登记办理呈批表》,提出承办意见,经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审定、公司纪委书记审批后办理。

 (二)纪检监察部门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政纪处理的,应当作出初查报告,并以适当方

 4 式回告举报人。

 (三)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在收到集团和能源股份公司纪检监察部、督查办公室等单位批转办理的举报信件,应在案件办理结束时及时向集团和能源股份公司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和督查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

 (四)案件调查结束时,应向公司领导提交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对案件作出处理并予以结案。

 (五)对实名举报,要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并听取其意见。

 第三章 信访举报当事人的保护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办公室应畅通受理、办理、反映、反馈信访举报信息渠道,严禁对信访举报人压制、歧视、刁难。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办公室及办案人员严禁泄漏信访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不得将检举、投诉材料及有关情况转给被检举、投诉人员。

 第十四条 办案人员接受举报或向举报人员核实情况时,应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员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办公室对举报材料应列入密件管理,对举报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须严格保密;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

 5 信息。

 第十六条 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投诉人的行为,对打击报复检举、投诉人的应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信访举报工作人员与信访举报件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检举、投诉人有正当理由要求有关工作人员回避的,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应作出回避决定。

 第四章 被检举、投诉人合法权利的保障

 第十七条 应认真对待被检举、投诉人的解释或说明,重视被检举、投诉人对承办的纪检监察办公室及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投诉。

 第十八条 对未经调查或正在调查处理的举报内容,不得泄漏和扩散。

 第十九条 对经调查未发现被检举、投诉人有违纪问题的情况,应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诬告者应严格依纪依规给予惩处,保障申诉渠道畅通。

 第二十条 对属于公司纪委直接受理范围的案件,由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处理;对超出公司纪检监察范围以外的,公司纪委有权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告知申诉人。

 6 第五章 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需要发函或直接查办的信访举报件,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 对下属各单位呈报的信访案件处理结果应严格审核,必要时可调卷审查或直接调查。

 第二十三条 对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承办人和呈报单位意见不一致的,应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提倡外部监督机制,重视群众对不依纪依规办理信访举报的反映,对违纪违规者要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形成的报告和记录,由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长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7

 公司信访举报登记办理呈批表 №:

 信访举报人

 信访举报时间

 线索来源

 被反映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违纪 违规线索 (可附页)

 承办人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纪检监察 办公室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公司纪委 书记批示

 签

 名:

  年

  月

  日

 备注

篇八: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公司集中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六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集中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六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 XX 书记视察 XX 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 XXXX 同志在 XX 调研和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根据自治区和 XX 市纪委关于纠治“四风”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集团公司开展集中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六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解决“四风”和纪律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 XX 担任,办公室人员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组、财务管理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专项行动结束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动撤销。

 三、具体内容 (一)开展基层减负行动 1. 坚持基层减负源头治理长效化。严肃纠治向基层安排任务过急、过多、过度问题。对基层反映多头报送、重复报送、过度留痕以及监督检查、督导考核过泛过频突出的业务部门,及时反馈结果、督促纠正,倒逼责任落实。

 2. 实施基层负担问题纠治会商常态化。会同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定期进行会商,动态掌握基层减负措施落实情况,广泛收集梳理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严防“数字减负”“名减实不减”等问题。

 (二)开展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行动 3.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区分正常履职尽责与加重基层负担、一般性工作差错与不担当不作为、被动服从与自作主张犯错,客观公正处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增强问责的精准性、规范性,纠治各类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

 4. 加强干部关爱回访。会同党委办公室,对 2020 年以来被问责的干部开展关爱回访,对积极改过自新、干出新业绩、工作表现好的被问责干部,作出积极评价。

 5. 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注重纪法双施,加强对失实信访举报的分析研判,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受害者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者进行处置和通报曝光,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发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能动性。

 (三)开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纠治行动 6. 开展违规公款吃喝纠治。会同财务、审计、办公室等部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耗材费、公务接待费用税票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深挖违规列支进行公款吃喝的隐形变异问题线索。督促审计部门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对涉及公款吃喝的及时进行移送。

 7. 开展不吃公款吃老板、搞“一桌餐”纠治。从案件查办入手,对发现的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问题查深查透,不仅查当事人,还要查组织者、参与者,要加强线索把关和审理把关。

 8. 开展违规酒驾醉驾纠治。深入纠治干部职工酒后驾车问题,督促各子公司、各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干部职工信息,深挖背后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9. 开展查办“四风”问题线索及案件专项检查。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办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案件台账进行审

 核,重点选取信访反映多但查处少的子公司,检查该处理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精准、偏轻偏软及其他不规范问题,要求深挖彻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对于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四)开展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行动 10. 开展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工作探索。综合运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廉洁监督员反映意见、审计报告等多种方式,打造贯通融合、全程跟进、优势互补、集成高效的监督链条,提高监督精准性、实效性,着力破解“四风”突出问题“发现难”“认定难”“纠治难”等,实现监督工作立体聚焦、形成合力、提高质效。

 11. 开展“四风”纠治专项调研。紧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树新风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基层一线走访了解纠治“四风”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找准阶段性特征和发展态势,研究提出思路举措。

 (五)开展深化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行动 12. 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发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的震慑效应,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向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含腐败类案件中涉及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上级纪

 委下发的“四风”典型案例,认真组织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六)开展树新风扬正气行动 13.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树新风扬正气活动。组织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签订“反对‘四风’个人承诺书”活动,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从自身做起,带头树新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继承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力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新风正气,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讲党史活动,督促推动每位党员干部把党史学深学细学实,加强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

 14. 加强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坚持以身作则,坚持从严治家,正确处理做好工作与管好家庭的关系,带头树立家庭美德、遵守职业道德、践行社会公德、涵养个人品格。加强作风纪律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阵地建设,打造集参观、展示、体验、学习功能于一体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将廉、清等元素融入基地,让党员干部在参观过程中感悟廉政文化中蕴藏的精神力量,筑牢初心使命,涵养清风正气,汲取前行力量。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要把开展集中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六项行动”作为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排,有序推进活动开展,并于 2021 年 12 月 XX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径送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及电话: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163.com)。

篇九:公司信访多,诬告风气

125 定稿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狠刹诬告陷害之风

  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狠刹诬告陷害之风

  总队副政治委员 张文贵

  2006 年 12 月 5 日

  同志们:

  近几年来,各级大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广大官兵自觉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部队的管理监督,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部队全面建设。但也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极个别干部,有的是营以上领导干部,出于个人目的,或者是受他人指使,无中生有地诬告他人。特别是每当遇到班子调整、职务晋升、拟定转业、送学深造等时机,这种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诬告陷害的可耻行为,是内部和谐稳定的大敌。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解剖、批判和纠正。根据总队长和政委的指示,今天我就这个问题讲三点。

  一、写诬告信的个人目的分析

  诬告目的很多种类,分析近几年的诬告信,其中内容最为集中的是围绕职务晋升的问题,大致分为四种:

  第一种是诬告同等条件的晋升竞争者,企图达到个人进 1 步的目的。有的在家是老乡、同学,乘同一车皮入伍,到部队后,也曾是好战友、好同事、好搭档,但为了谋求同一职位就反目成仇,把过去的同学情、战友情、老乡情通通抛之脑后,昧着良心写信诬告,栽赃陷害。有的自感能力素质、人气指数、群众口碑不如别人,凭实力、走正道晋升无望,于是不惜想旁门、走歪道,自甘卑鄙、自毁人格地把对方搞臭,企图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有的尽管感到各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但面对僧多粥少的竞争形势,自感底气不足,认为只要整倒某某人,自己就能进‚保险箱‛,于是心生歹念,胡踢乱咬,乱写乱告。如某单位今年可能会出现某一个位臵,个别人就把自认为是竞争对象的两名同志统统上告,说甲某自己讲‚已经活动好了,保证能提升了‛,说乙某‚整天吃喝嫖赌,并利用职权侵吞资金,为自己购臵了一辆私家车。‛大家分析一下,这封上告信,早不告,晚不告,为什么专等到调整干部之前告?为什么不告其他人,专找与这一职位有竞争可能的人告?那么,写告状信的人是谁呢?又是什么目的呢?大家肯定清楚了。还有一种情况,有的人自己挨告了,就怀疑可能是某某告的,这个人又是自己的竞争对手,于是就搜肠刮肚对这个人编造‚罪状‛写了上告信。其结果是‚以小人之心,治小人之行‛,开始自己是受害者, 2 后来则变成害人者了。

  第二种是诬告对自己晋升没投赞成票的领导,企图达到泄个人私愤的目的。极个别人心胸狭窄,把正常的批评教育看成是领导对自己有成见,耿耿于怀,积怨在心,要么捏造事实,嫁祸于人,要么趁上级检查考核之机,不负责任地乱画叉、泄私愤。年底,各级党委都要派工作组到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单位领导本来是向组织实事求是地反映班子成员情况,个别同志却认为是给自己使绊子,是在给自己的晋升设臵障碍,于是心生怨恨,恶意中伤,‚我自己不进步,也泼你一身脏水‛。因而就写信上告某领导有嫖娼行为,并说这名领导嫖娼时,还专门派人去结账买单。大家想一想,如果这名领导真的去嫖娼,还会专门

 安排人去抓自己嫖娼的证据吗?难道这名领导是为了自己‚故意找死‛才去嫖娼的?这名领导的智商就低到这种程度吗?

  第三种是诬告直接领导,企图达到取而代之的目的。极个别干部不是把直接领导当作老大哥来看待,不虚心学习,不真诚请教,而是把他们看成是自己进步潜在的障碍,千方百计搜素材,挖空心思找茬子,写诬告信。如最近连续收到某一单位的三封上告信,反映单位主官在选拔干部问题上‚明码标价‛,三封信反映的价格,一封比一封高。又说这 3 个单位主官在去年转士官中也‚明码标价‛,大肆收礼,各期士官的标价数字吓得惊人。大家可以思考,写这封告状信的人,为什么越写‚明码标价‛越高,为什么越写‚明码标价‛的项目越多呢?根本目的他是企图想把被告者的所谓‚罪行‛写得越大,罗列得越多,性质越严重,就越有可能告倒对方,从而为他腾出位臵来。

  第四种是受人指使诬告他人,企图达到报恩于某个亲近领导的目的。个别人不是把自己的成长进步看成是党组织的关心培养,而认为是某个领导对自己的恩惠,于是对这名领导感恩戴德,言听计从,以致于是非不辨,美丑不分,甘做马前卒,情愿当枪使,自己捕风捉影,胡编乱造,诬陷他人。有的人发展进步不是依靠组织,而是寄托于某个领导,企望在这棵大树下‚乘凉‛,便不惜采取恶劣手段,达到托起这名领导,荫蔽自身的目的。还有的人采用‚借刀杀人‛的手段,为报恩于某个亲近的领导,以立党为公,大义凛然的面貌出现,装腔作势给上级首长写信,把某单位的多名领导说的都一无是处,不可救药,好像只有按他说的办,才能挽救这个单位。这封信的最后署名为‚你的战友,关心××单位的人‛。以表明写信的人不是被反映问题所在单位的人,却又十分关心被反映问题的这个单位。这位首长已经 60 多岁 4 了,就你这个年龄和这个职位怎么能配得上是这位首长的战友呢?这是何等的大言不惭呀!

  所有这些,其根本来源,在于我字作怪、利字作祟、私心杂念过重,嫉贤妒能、心术不正、心态严重失衡。这种不负责任陷害他人的做法,与我们的党风、党规、国法、军纪格格不入,应该彻底予以铲除。

  二、诬告陷害的恶劣后果

  诬告陷害是一种极其卑鄙恶劣的行为,于他人、于部队、于自己有百害而无一利。

  一是干扰了正常秩序。大家可能还记得,前几年,空军在查处反映刚上任的空军后勤部财务部长,用重金贿赂领导,花钱买官等问题时,先后投入 30 多人,召开大小会议 100多个,提取和检验字迹样本 1000 多份,翻阅人员档案 300 多份,检查寄出寄进的信件登记 3000 多件,谈话 300 多人次,查阅了 4 家航空公司的 5 万多张机票存根,几乎跑遍了成都市面上的打字店和卖纸店,历经三个多月大海捞针般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清纯属是一起诬告陷害他人案。诬陷人是空军后勤部财务部原副部长王兆俊,为阻止他人当空后财务部部长,达到自己取而代之的目的,与空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培训中心原总经理闵某,一起诬告陷害他人。王兆俊和 5 闵某诬告陷害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王兆俊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并查出其经济问题,最终被判有期徒刑 12 年;闵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近年来,我们总队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对反映团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调查了解,凡是属实和基本属实的,都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纠正。属于诬告的,对被告人及时进行了正名和解脱。同志们试想一下,如果诬告太多,领导和机关忙于这些劳而无获的工作,部队的大事由谁来抓?‚两个确保‛怎么来保?

 二是败坏了部队风气。风气建设是部队全面建设的基础工程,风气正,则事业兴;风气歪,则事业衰。在这方面,我们总队是有过教训,吃过大亏的。现在职的从河北总队成长起来的团以上干部,都还有这样的记忆,我们总队组建之初,由于党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部队曾一度刮起了乱告、诬告之风,结果是班子乱了套,工作往下掉,部队建设长期在低层次上徘徊,以致于总部首长和机关干部不敢来河北总队、不愿来河北总队。经过这些年全总队官兵的不懈努力,部队风气得到了根本扭转,总部隋政委和息副司令员,带领工作组先后两次考核检查我们总队,都对此作出了高度评价。但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一定要树立浩然正气, 6 打击歪风邪气,绝不能让历史重演。

  三是影响了和谐稳定。本来班子团结、合心合力,一封诬告信,使大家疑窦丛生,困惑身心;本来亲密无间、关系融洽,一封诬告信,使战友人心惶惶,互相猜疑;本来上下协同、关系顺畅,一封诬告信,使彼此埋怨指责、阴影笼罩、互相掣肘。大量事实充分证明,诬告陷害动摇着和谐发展的基础,堵塞着安全发展的途径,制约着科学发展的质量。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此都不能漠然视之、掉以轻心。

  四是毁掉了自己前程。总参原兵种部政治部副主任孟清林,为了达到提升职务的目的,先后书写三批匿名信,并指使他人投寄给军委、总部首长以及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军委纪委等处,诬告他自己认为的‚竞争对象‛和总参、兵种部领导。最后,经中央军委、纪委批准,给予孟清林开除党籍、行政降职(按副师职待遇)和劳教三年的处理。一名正师职干部就这样毁在自己的手上。湖南总队原群工处处长袁某为发泄私愤,以‚烟花女子‛为名多次写信给总部纪委,诬告本总队某领导与多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强烈要求惩处此人,经查证,纯属诬告,最后袁某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处长职务,按正营职待遇的处分。恶有恶 7 报、善有善报,从古至今,无一例外,凡是诬告陷害他人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有的干部骂得好:诬告他人的人上至父母、下至子女都不得好死,让天下所有的疑难杂症和不治之症都集于他一人之身,不得好死!骂得尽管刻薄一些,但确实反映了广大官兵对诬告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实事上骂得刻薄吗?还远不如前人骂得厉害。在古代,孟老夫子对这些人骂得更厉害,他说‚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区别人与兽的界限,没有这‘四心’,还不如野兽‛;在近代,鲁迅先生把有辱国格、有辱人格、有辱民族的行为,痛快淋漓地骂为‚落水狗‛,并旗臶鲜明地号召大家必须‚痛打之‛;在现代,前三四十年间,把陷害他人,企图骑着别人脖子上的人,骂为是‚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要‚踏上千万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三、如何防止和纠正诬告陷害之风

  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狠刹诬告陷害之风是加强部队风气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官兵共同努力。就每个人来讲,应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乱写诬告信,乱打小报告,说到底是党性观念不强、自由主义的结果。毛主席在《反对自 8 由主义》一文曾对此进行过无情的揭露,深刻指出:‚这些人,马克思主义是有的,自由主义也是有的;说的是马克思主义,行的是自由主义;对人是马克思主义,对己是自由主义。两样货色齐备,各有各的用处。

 ‚ ‛ 自由主义是机会主义的一种表现,是和马克思主义根本冲突的。他是消极的东西,客观上起着援助敌人的作用,因此敌人是欢迎我们内部保存自由主义的。自由主义的性质如此,革命队伍中不应该保留他的地位。‛乱写信诬告,乱打小报告的人,基本上都是党员干部,这些人连起码的

 党性原则都没有了,连起码的求实作风都没有了,连起码的党员标准都没有了,连起码的做人底线都没有了,还称得上是‚领导干部‛吗?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时刻以党的事业为重,多读书以养才气,讲政治以养大气,为事业以养底气,淡名利以养正气,不媚俗以养骨气,不断提高为党谋事干事的能力素质。要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微、慎思、慎权、慎行,培养锻造良好的人品官德。要切实划清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与诬告陷害他人的界线,无论是向上级提意见、反映问题,还是写控告信、打控告电话,都要本着对党、对同志、对部队建设以及对自己真正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能搞主观臆测想当然,不能捕风捉 9 影、道听途说,更不能为达到个人目的,或对某个同志有意见,就捏造事实,乱写信、乱告状。

  二要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剖析因乱告状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的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人格扭曲,私欲膨胀,官瘾太大!前面提到的总参原兵种部政治部副主任孟清林,在忏悔书中写到:‚我写信的动机是故意捣乱,干扰总参党委的用人决心;写信的手段,是瞎编乱造,恶意中伤和诋毁,什么难听就拣什么写。

 ‚ ‛ 总感到不提升将军回家乡不光彩,同志间相处也觉得低人一等。‛ 可见,他官迷心窍、个人主义到了何等程度。大家都知道,做官要先做人,做人要讲人格。过去我曾讲过几个看一看:到贫困地区看一看,与连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的老百姓比一比,自己向组织要待遇、要官衔,就会感觉到脸红心跳。到监狱看一看,那些曾经呼风唤雨的贪官总是计较住房多少多少平米,进了监狱一视同仁,都睡大通铺。去火葬场看一看,人生下来,两个拳头握得紧紧的,好像要大干一场,大捞一把;结果到了火葬场,手都松开了,腿都挺直了,这叫赤条条来,赤条条去。这说明,人生在世,对待名利地位,要把心态放得平和一些。想进步不是坏事,但是,把进步看得太重了,不提升就没法活了,这样,一是把自己搞得太累,二是把领导搞得太难, 10 三是可能把事情搞得太糟!甚至要出问题、出大问题。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把人格锤炼作为终身课题,自觉做到与人为善,不损人利己;见贤思齐,不妒贤嫉能;淡泊名利,不官迷心窍;光明正大,人前人后、会上会下一个样,不阳奉阴违,不阴险诡诈。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为官、扎扎实实干事,永远做一个大写的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三要坚决反对虚无主义。大家知道,向党组织反映情况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基本权利,自觉遵纪守法也是共产党员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有句话叫‚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在享受法律赋予自己权利的时候,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极少数诬告陷害他人者,之所以肆无忌惮,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怀有侥幸心理,以为一不署真名实姓,二不写详细地址,谁也不知道。这就大错特错了,其实,是哪个诬告的,为什么要诬告,领导和有关同志是一清二楚的,是明明白白的,没给你戳穿,是给你留面子,是给你留出路,同时也是对你的关心、爱护和宽容。但与此同时,你在领导和大家的心目中,其人格、人品统统归零,你将从此失去领导的信任,失去同志的真情,失去你想要得到的一切。这些只能由你自作自受了!同时,诬告人的同志要知道,诬告陷害是 11 一种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受到党纪国法军规应有的惩罚。《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民主权利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党章中要求党员‚有根据的批评‛,‚向党负责任的揭发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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