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年度报告8篇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县委2021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及2022年党建工作思路汇报年初以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勇于担当作为,党的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组织年度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2021 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及 2022 年 党建 工作思路汇报 年初以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勇于担当作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 xxxx 年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及 xxxx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实主体责任。一是压实党建政治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 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一项基本职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xxxx年度召开县委常委会议 xx 次、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x 次、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 x 次,确保 x 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在 x 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意识和本领能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做到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按制度落实,确保组织生活有实质内容、实际效果,增强党员信念和宗旨意识。三是锤炼忠诚政治品格。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把 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XX 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党校培训必修课,高站位、高标准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分级分类举办 xx 类培训班 xx 期,培训党员干部 xxxxx 人(次)。
2.筑牢红色宣传阵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凝聚思想之帆。一是落实落靠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
动作用,举办专题读书班 x 期、高端培训 x 期、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x次,县级领导示范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 xxxx 次,发布各类信息 xxx余条,先后在省市会议做典型汇报发言 x 次,人民网、x 日报、学习强国、x 宣传等新闻网站专题刊发我县典型经验 xx 篇,x 和省《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累计刊发我县稿件 x 篇,全面展示了我县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亮点。二是定岗定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县委 xxxx 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xxxx 年 x 县意识形态领域主要风险点及防控管控责任分工方案》,组织召开 xxxx 年县委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x 次,修订《x 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实行 xx 小时 AB 岗舆情监控制度,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矩阵作用,统筹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 APP,开设微博话题宣介 x良好形象。三是理论学习成果入脑入心。理论学习以各级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下,全县各单位中心组也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学习机制,全县理论学习出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通过省委宣传部主管刊物《党委中心组学习》发表一篇理论学习经验文章;组建宣讲团 x 个,成立党委(党组)宣讲小分队 xx 支,送理论进基层 xxx场,实现 xxx 个党组织、x.x 万名党员干部学习宣讲全覆盖。
3.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引领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构筑坚强战斗堡垒。一是推动重点工作服务大局。抓党建促疫情防控,建立健全平急一体化突发疫情指挥体系和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x.x 万名党员干部下沉基层,xxxx 多名专兼职网格员服务一线,x.x 万名志愿者主动参与,全力守住“外防输入”关口,取得了零输入零传播零感染的阶段性战果。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
巩固脱贫成果“十项工程”“百日会战”,落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新建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 x 个,带动脱贫人口年人均增收 xxxx 元,柳毛河镇在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抓党建促经济发展,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前三季度县域经济综合排名全省第十,成功承办 xxxx 首届中国·x 紫苏节。二是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创新开展“四有五好”农村党组织星级化绩效考评工作,评选“十星级”农村党组织 x个,“九星级”农村党组织 x 个。实施新时代乡村振兴“xxxx 硬核头雁工程”,选拔培养后备力量 xxx 人。高标准完成 xxx 个村社“两委”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一肩挑”权力做法,被中组部《组工参阅》专报采用并通报鼓励。开展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 x 期,培训xxx 人。强力推进“清化收”增收 xxxx 万元,深化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改革,落实 x 扶持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项目 xx 个,xxx 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 xx 万元以上。实施基层党建示范工程,打造省级标杆型党建示范点 x 个、成长型 x 个。三是统筹多领域党建提质效。全面推行“四化覆盖·先锋到格”网格化党建,组织 xxx 家单位驻格,组建“x+x+N”型联合党委 xx 个、党支部 xxx个,下沉 xxxx 余人,打造了一支“永远不走的驻格先锋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城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 xxx 余次,《人民日报》《奋斗》等媒体刊发经验做法。严格落实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达到当地最低工资 x.x 倍标准。创新“一清二配三组建”模式,开展“建红色堡垒、创红色家园”行动,在全省百大项目中的非公企业配齐配强党建工作专班,实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有形有效覆盖。深入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构建“xxx”工作体系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模范机关党组织 xx 个,常态化开展机关党建督导检查,下发通报 x 期。四是锻
造硬核干部人才队伍。围绕“五好”目标,高质量完成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拔xx 名“五方面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增智强能”行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全年提拔重用 xx 周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 xx 人。开展急需紧缺高学历专业人才引进活动,引进 xxx、xxx 等“双一流”院校高学历人才 xx 人;建成十大基地 xx 个,xxxx 年成功与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建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选聘学院副书记何建宇教授为 x 县“人才智库专家”,以“强化县校合作·助力开展高质量人才工作”为主题的工作信息,在人民日报、今日头条、搜狐网,澎湃号等 x 家媒体宣传报道。
4.坚持问题导向,抓作风建设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进作风持续转变。一是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县委带头成立 x 个专项推进组,制发相关方案 x 个。苦练内功提质增效,常态化展播“业务大讲堂”xx 期,抽选 xx 家单位 xxx 名干部参加“强本领、优环境”集中测试。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全县共走流程 xxxx人次,发现问题 xxxx 件,整改完毕 xxxx 件,x 县营商环境指标在全市 xx 个县(区)中综合排名第 x 位。二是推动政务服务堵点攻坚。开展“走出窗口走进乡镇”活动,累计接受咨询 xxx 余次,发放宣传单 xxxx 余份,调查问卷 xxx 余份,我县在今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作典型发言,省作风整顿办刊发我县项目专班巡礼经验做法。开展“走千企访万户”活动,累计走访企业xxxxx 户,宣讲惠企政策 xxxxx 余次,对市场主体进行疫情防控督导提醒 xxxxx余次,帮助市场主体注册信易贷 xxx 户,“企业直通车”APP 注册量全市第一,《改作风·优环境·释放利企惠民源头活水——x 县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探索与实践》纳入第十二届省委改作风优环境实践创新案例教材选编。三
是深入开展干部作风“五整治”。全县 xx 家单位梳理共性问题 xxx 条、个性化问题 xx 条,县委牵头建立周例会制度。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立案 x 件,处分 x 人,共查处“五整治”案件 xx 件,处分 xx 人。实地督查“党员进社区”,采取“社区全覆盖+乡镇随机抽”方式对全县 xx 家单位开展县直机关和省市直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四是深入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年初以来,共查处干扰、影响、破坏营商环境案件 xx 件、处分 xx 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偏亲向友、贪污侵占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截至目前,已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件 xxx 件、处分 xxx 人;查处违反 x 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xx 件、处分 xxx 人。
5.强化纪律执行监督,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组织纪律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聚焦贯彻落实 x 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 x 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督促和参与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和民主生活会,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有力推动了政治生态不断好转。对 x 个县直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完成了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二是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点题整治行业乱象,围绕县委“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重点对各项专项整治、“四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和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进行查处,共立案 xxx 件,处分 xxx 人。三是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线索管理,规范办案程序,整合查案力量,聚焦重点领域、主要岗位和重点人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 xxx 件,立案 xxx 件,同比增
长 xx.x%,处分党员干部 xxx 人,同比增长 xx.x%,其中乡科级 xx 人,同比增幅 xx.x%;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 x 件 x 人,采取留置措施 x 件 x 人,移送司法机关 xx 件 xx 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处置党员干部 xxxx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上升。
xxxx 年,虽然我县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党委(党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抓党建工作精力投入还不够;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还不高;党建活动凝聚力、号召力还不够;少数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个别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服务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着力解决。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 x 同志为核心的党 x 周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XX 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 x 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 x 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落实党内规章制度为根本,全面提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把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大美 x 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篇二: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非企业单位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书(2020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经
办
人
(签字)
经办人电话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省民政厅制
2020 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
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承诺: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2020 年度工作报告书,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服务机构印章:
2021 年
月
日
篇三: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审编号(人力社保部门填写):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 书面审查报告书
(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社会信用号码:
社会保险单位编号:
详细地址:
填报日期: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一、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单 位 名 称
经济类型 □企业 □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个体工商户 □分支机构 □其他 行业划分 □制造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居民服务 □其他 经营状况 □正常
□破产 □注销 □被兼并
□分立
□其他 经营场所性质 □自有 □租赁 出租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人事主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二、劳动用工情况 一、从业人员总数
1、在岗职工人数
其 中 行政事业编制数
未成年工人数
女职工人数
残疾人数
2、使用劳务派遣人数
3、其他从业人员数
其中 台港澳外籍职工
非全日制用工
兼职人员
三、劳动合同情况 (一)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其 中 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二年以上(含)
(二)招用过程有关情况
劳动合同文本有无交劳动者本人 □有
□无 有无收取(扣押)财物、证件或档案 □有
□无 年度解除终止人数
四、工资支付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月工资支付日期 当 月 日 □ 次 月 日 年度工资总额
其中 在岗职工工资
使用劳务派遣工资
有无拖欠、克扣工资 □有
□无 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是
□否 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有无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有
□无 五、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人数
实行综合计时工时制人数
实行不定时工时人数
审批机关及时效
是否按规定执行带薪休假 □是 □否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 □是 □否 延长劳动者日工作时间是否超过 3 小时 □是 □否 延长劳动者月工作时间是否超过 36 时 □是 □否 六、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一)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总数
其 中 在外单位参保人数
按个体参保人数
(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三)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四)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五)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六)缴费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申报金额
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申报金额
七、其它 女职工、未成年工是否有从事国家规定禁忌从事的劳动 □是 □否 女职工是否享受规定的产假 □是 □否 未成年工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备案 □是 □否 有无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 □有 □无 八、其他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有无被当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立案处理记录 □有
□无 单位信用等级自评情况 □A
□B
□C
其他需说明情况
以上所申报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为 A4 纸,可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取或到网站下载(.→表格下载→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纸张统一使用A4标准。
2.用人单位在领取或下载后(一式二份)按规定时间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3.此表用蓝黑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4.凡属“有无”栏目,一律如实选择“有”或“无”;
5.报送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四: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非企业单位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书(2021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经
办
人
(签字)
经办人电话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 本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郑重承诺如下: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2021 年度工作报告书,均保证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督;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社会道德风尚,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响应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部署要求。经自查,本单位 2021 年度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并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常抓不懈,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愿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公章:
年
月
日
篇五: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2022 年度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 XX 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 2020 年自治区民政厅在 XX 区开展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精神,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服务困难群体,回应基层需求,民政局决定开展创新扶持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创投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创新扶持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二、活动时间
2022 年 8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活动内容
(一)公益创投项目。
(二)社会组织项目认领。
四、活动目的
(一)满足农村地区多样化的需求,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完善基层公共服务的供应体系;
(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优化基层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三)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公信力、执行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可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四)提高全社会对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
五、实施主体
主办单位为民政局,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牵头组织。
承办单位为 XX 区民政局、致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公
益创投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公益创投项目的初评、日常监督和绩效评价。
协办单位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区)民政局,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指导公益创投项目具体落实,协助做好公益创投项目日常监督工作。
实施单位为确定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接受资助的单位,负责按项目计划执行项目,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果,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六、活动规则
(一)公益创投项目
1.申报主体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
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固定工作人员;
(5)具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6)近三年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2.征集范围
在农村地区(乡镇、街道)范围内开展的服务项目,包括群体服务类、邻里守望类、志愿服务类、公益服务类等。
(1)群体服务类: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孤儿、“三留守”人群等群体开展的具体服务项目;
(2)邻里守望类:邻里相伴、邻里帮扶、送健康进农村、
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纠纷调解等项目;
(3)志愿服务类:助学、科学普及、产业发展、文化体育、绿色环保、防灾减灾等服务项目;
(4)农村公益服务类:围绕农村居民需求开展的各类公益服务项目;
(5)其他公益服务类:其他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3.项目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性质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推动社会组织队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4)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的内容、实施理念、运作模式、组织形式、参与方式等具有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活动。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项目受益人界定清晰,项目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计划安排可行,评估指标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6)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评审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基层的项目;优先考虑获得3A(含)以上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项目;优先考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会工作成效明显的社会组织项目;优先考虑在柳州志愿服务网注册,且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的社会组织项目。
4.资金安排
(1)本次公益创投活动经费从 2020 年自治区民政厅在柳州举办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下拨的专项经费中列
支,其中,市民政局安排 30 万元资助 5-6 个公益项目,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6 万元;XX 区民政局安排 15 万元,支持本辖区社会组织在辖区内乡镇、街道开展的公益项目。
(2)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拨付。其中项目经费在项目启动,经承办单位考察后拨付 6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20%,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的 20%。
5.实施要求
(1)签订项目合同。项目一经立项,由出资方、承办单位与创投主体正式签订合同。
(2)完善项目方案。承办单位组织专业督导及顾问团队对创投主体提交的项目进行专业督导,帮助入围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
(3)督促项目实施。承办单位督促获选项目的实施团队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并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以提升获选项目的实施成效和项目团队的整体能力。
(4)组织监督评估。承办单位督促获选项目的实施团队按月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
和评估。承办单位每月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自评报告,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5)做好项目总结。获选项目的实施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承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承办单位负责对创投活动进行绩效考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报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牵头对创投活动进行评估总结。
6.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2022 年 8 月 25 日前)
各申报单位可通过民政局官网,下载填写《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创投项目申请表》,于 8 月 25 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申报主体的公章。
(2)项目评审和立项(2022 年 8 月 31 日前)
从社会组织专家库抽取 5-7 名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根据标准当场打分,确定最终获得资助的公益项目。项目公示后,由民政局批准立项,确定立项名单和立项资金。
(3)项目签约仪式(2022 年 9 月 10 日前)
举办项目签约仪式,现场三方签订项目合同。
(4)项目实施(2022 年 9 月—2022 年 12 月)
项目立项后,项目执行单位应于 2022 年 11 月底前完成项目内容的 60%,并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中期报告,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实施项目全部内容。
(5)项目总结及验收(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执行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民政局报送项目总结报告(3000 字以内),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民政局组织评估专家现场查看项目落实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对项目进行评估。
(二)社会组织认领乡村振兴项目
1.项目收集(2022 年 8 月 13 日前)
收集农村地区乡村振兴项目需求,主要涉及教育扶持、健康扶持、产业扶持、基础设施扶持、直接救助等 5 个领域。
2.项目认领(2022 年 9 月 10 日前)
向全市社会组织进行意向征询,动员社会组织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力所能及认领项目(也可多个社会组织共同认领一个项目),并上报认领意愿。
3.项目认领对接(2022 年 9 月 20 日前)
举办项目认领对接会,现场签订认领意向书,为认领项目的各社会组织颁发参与乡村振兴有关证书,并作为今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其他评先评优的依据。
4.项目实施(2022 年 9 月—2022 年 12 月)
接受资助单位根据经费预算推进项目开展,定期向民政局汇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5.项目验收(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组织认领项目的社会组织到现场验收,查看项目落实情况
和经费使用情况。
七、项目监管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项目执行单位、接受资助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项目执行单位、接受资助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并退回已经拨付的资金;未经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三)项目执行单位、接受资助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意向书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单位不再为其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四)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所获资金,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或其它类似活动。
篇六: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4
第一节 发展现状 4
第二节 面临形势 10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1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2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2
第三章 织牢织密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15
第一节 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5
第二节 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18
第三节 加强残疾人基本福利保障 20
第四节 积极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 21
第四章 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3
第一节 加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23
第二节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5
第三节 健全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 27
第五章 全力打造养老服务升级版 28
第一节 持续强化养老政策支持 29
第二节 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保障能力 30
第三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32
第四节 加强养老服务监管 33
第六章 加快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发展 35
第一节 规范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 36
第二节 健全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37
第三节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38
第四节 优化区划地名管理 39
第七章 保障措施 40
第一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40
第二节 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 41
第三节 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41
第四节 加快智慧民政建设 42
第五节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42
第六节 严格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43
淄博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科学谋划好“十四五”时期淄博民政工作,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推动新时代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淄博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基本社会服务持续优化,民政事业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基本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不断强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
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淄政字〔2020〕99 号),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系统集成、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努力实现困难群体救助全覆盖。落实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有”服务模式。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 720 元、每人每月 540 元,与“十二五”末相比,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了 60%,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了 112%,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 1.77:1 缩小到1.33:1。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80元和702元,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68.4%。市县两级全面公开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主动告知机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明确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残疾人福利制度全面实施,开展福彩助残行动,为 276 名困难家庭的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等器具;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分级保障制度,保障困难残疾人 22685 人、重度残疾人 47582人,年发放两项补贴 1 亿余元。儿童福利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市县全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保障孤困儿童 820 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资助了 54 人(次)。2016 年以来,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市共有 507 名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监
护人签订了责任确认书。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逐步完善,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5209 人次;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寻亲机制,为 950 余人找到了家。
二是城乡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把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列入“十二大攻坚行动”,市级每年安排 2000 余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市县民政部门全部加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参加规委会会议和土地联审会议,全面建立社区服务设施配建协调机制。市级向养老机构发放疫情补助资金 114 万元,帮助养老机构纾困解难。推广养老机构“养老保障贷”金融产品。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 148 家、日间照料中心 200 处、农村幸福院585 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8 处,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 3.2万张。
三是基层社区治理不断深化。完成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二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基层自治组织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淄博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
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八小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治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年),共改造、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101 个,拨付市级以奖代补资金 505 万元。落实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由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全部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公开招聘1400 余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改善了以往社区工作者主要以“4050”人员为主的结构。建立健全了城市社区工作者“3岗 18 级”薪酬待遇体系。张店区被确定为省级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
四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慈善社工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承接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权限,推行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截至 2020 年底,全市登记社会组织 3827 家。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制度,压实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责任,强化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成立市社会组织党委,市民政局等 14 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
展的指导意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全面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扎实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结合精准脱贫需求和社会组织实际,积极引导动员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2018年以来全市共有618家社会组织参与了脱贫攻坚,累计投入各类款物 4877 万元,受益困难人口达到 18 万人。慈善捐赠事业发展迅速。5 年来,全市“慈心一日捐”等募集资金共计 2.5 亿元,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工作。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得到加强,全市持证社工 1938 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工作,全市注册志愿者 653506 人。
五是基本民政公共 服务明显优化。积极推动行政区划设置调整,完成张店区马尚镇改街道工作,助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完成第四、五轮市际县级联检任务,稳妥处理边界线纠纷。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普查各类地名信息 3.3 万余条,拍摄多媒体照片 5 万余张,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641 条,对主城区道路 1532 块地名标志进行了设置和维护工作,先后有 6 个区县分别代表山东省和淄博市接受国务院和省普查办组织的质量评定和专项督查。市民政局等 5 个单位和 6 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部署开展全市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对违建墓地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全市建成县级公益性公墓 8 处,乡镇或村级公益性公墓 934 处。推动全市实现遗体运输、冷藏、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全覆盖。开发应用了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家庭辅导信息系统,提升了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活动,全市 8 个区县均实现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
六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三五”收官之年,在保障疫情防控、助推脱贫攻坚等重大政治任务方面盯紧靠上,把“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作为重点,抓实抓细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实现了民政服务机构零疫情。加强社区联防联控,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明电〔2020〕8 号文件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拨付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资金 469.7 万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发布《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全市 238 家社会组织参与志愿服务 3.3 万人次,捐款
103 万元,捐助 12 万只口罩、3400 套防护服、45 万副手套及消毒酒精、生活用品等物品价值约 300 多万元。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关爱保障政策。“十三五”末,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分别达到60057人、8208人,分别比上年净增 11501 人、793 人;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占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 46.2%。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 820 人。
“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瓶颈障碍:民政政策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专业化民政服务人才匮乏,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基层社区等“四社联动”的优势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更是我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地位作用更重要、职能更优化、任务更繁重,面对局面更复杂。
——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进一步凸显,城乡低保对象、经济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对基本民生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愿更加强烈,民政服务需同时面对“有没有”“够不够”“好不好”等多层次的考验。
——社会组织服务监管难度加大。社会组织数量上的增长、质量上的提高、功能上的多元、形态上的丰富,既有效弥补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也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和难度,又对基层社会治理构成严峻挑战,社会组织党建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养老服务资源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依然明显。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老有所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战略位势进一步提高,但是养老服务水平与老年人日益增多的矛盾更加凸显,对民政部门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方式和创新服务手段都提出了新要求。
——风险防控压力持续增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意识形态风险、健康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风险、重大传染病疫情风险等加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及
时有效防范化解相关风险,成为民政部门由自我发展向更高视野转变的新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第 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用新规划迎接新阶段,新思维适应新理念,新作为融入新格局,围绕“坚持党建引领,打造民政铁军、完善三大体系、加快四个创新”的总体思路,深化改革、奋发作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全力全速推动淄博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
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政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领导区域民政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惠民政策交到群众手上。激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健全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编密织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坚持系统思维、有解思维、平台思维和创新思维,科学定位、整体布局淄博民政事业发展。健全完善各级各部门间高效联动机制,拓宽视野...
篇七: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社会组织 2021 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全县社会组织*个,党员*余人,单建党支部*个,联建党支部*个,功能型党支部*个〔教育、科技、扶贫领域〕,其中,隶属社会组织党委的党支部*个。县社会组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坚持探索创新,主动攻坚克难,激发党组织活力,奏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旋律。
一、1 2021 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展。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不动摇,突出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工作,不断激发工作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和业务发展同心同行、同频共振,推动实现健康发展。一是效劳经济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效劳社会发展、标准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作用,使其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积极引导**中心为*余个家庭提供养老效劳,给结队共建桅杆坪村及周边提供*余个就业岗位,优先采购周边农户*万元的农副产品,减免入住人员生活费、医疗费*余万元,募捐衣物*件。县*行业商会党支部结对共建*镇*村党支部,出资*元采购土鸡苗,带动*个贫困家庭增收。**协会党委组织党员干部和种植大户到**区学习科学管理和品种改进技术,新栽植枳壳*万株。二是效劳基层治理。在党组
织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效劳,为广阔群众提供多元化、精准性的民事代办等便民效劳、生活照料等志愿效劳、农业咨询等专业效劳,推动形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与邻为善、守望互助的良好社会气氛。**协会发起人**被评为 “**年好人〞、**协会和**行业商会被评为 “**年度扶贫爱心组织〞等。三是效劳公益事业。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发动和标准全县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在党组织号召下,**协会、**协会等发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细致摸排人员流动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传播了疫情防控正能量。同时,社会组织党组织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踊跃捐款*万元,志愿者、党员参加值班值守*余人次,有力助推了公益事业发展。
〔二〕深刻把握发展规律,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立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发展趋势,深刻把握发展规律,在实践中逐步构建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一是党建工作与成立登记同步跟进。新登记的**个社会组织,同步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二是出台一套制度文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县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立工作指引》等,提出
必须奏唱国歌、悬挂国旗、佩戴党徽的“三必须〞、“三会一课〞等标准化要求,从制度上标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广泛联系各行业、各领域、各群体的优势,带着带动各行业领域群体坚决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切实当好社会主义正能量的坚守者和传播者。三是健全一套交流联系机制。设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微信群、群、钉钉群,搭建党建工作交流平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推送微党课,分享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党建工作心得,使党建工作成为党员间手头指尖的“容易事〞,让组织的声音、党员的交流、学习的内容深入到社会组织党员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三〕推动为民履职尽责,提高社会组织党建效劳水平。坚持为人民效劳的宗旨,推动社会组织履职尽责。一是打造一支党建工作队伍。发动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优先从社会组织管理层以及老干部、退休老党员等群体中选聘专职党务人才,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名,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社会组织党建队伍。目前,全县社会组织共有**人从事党建工作,专科以上学历*名。今年来,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余名,发展预备党员*名正。**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县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纳入组织的有效管理。二是党建工作与登记管理业务同步推进。在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换届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和注销撤销等各个环节,把党建工作纳入前置掌握、关联限制和考核指标范围,做到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
组织登记管理紧密衔接、同步开展。三是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能力同步提升。开展社会组织专业化培训,把“党建知识〞列入培训核心课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等规定动作,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水平。今年社会组织领域*余人荣获市县级表彰。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差〞。局部业务主管单位对抓社会组织党建认识不深,有建不建党组织“没关系〞、抓不抓党建“无所谓〞的错误认识。社会组织出资人和负责人对“党建强〞与“发展强〞的关系领悟不够深刻,表现出不支持、不反对、不想了解的态度,党建工作时紧时松、时断时续。党建指导员没有真正履职尽责,未切实发挥自身优势。
〔二〕队伍管理“散〞。社会组织中存在“口袋党员〞“流动党员〞,不愿意接转组织关系,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愿“亮身份〞、“树旗帜〞,甚至不主动缴纳党费,造成党员队伍管理松散,党建工作被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
〔三〕作用发挥“弱〞。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很多在社会组织中是“临时党员〞;有的具有多重身份,但主要角色和工作重心不在社会组织;有的在社会组织中工作流动性大,处于“两不管〞状态。受社会组织规模小、自身发展空间不大等因素影响,党建工作根底薄弱,活动特色不鲜明,普遍存在“有组织
无活动,有活动无质量〞等问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三、下步打算 〔一〕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夯实党建工作根底、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到位。
〔二〕创新党建活动形式。结合社会组织小型、灵活、多样和党员队伍中年轻人多、退休干部多的特点,创新活动方式,拓展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信息等资源丰富的优势,探索社会组织党组织与其它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的活动模式,把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与农村、社区、企业发展建设相结合。坚持党建带群建,做好社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建设工作,并充分发挥作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透明,推进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让社会组织真正成为让党放心、受人民群众欢送、在行业领域和公益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真正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
篇八: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会团体名称)20 ×× 年度财务相关情况专项说明的 审核报告
(社会团体名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社会团体名称)(以下简称 YYYY)财务报表,包括 20XX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XX 年度的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年×月××日出具了××号 XXXX 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京民社发[2014]112 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YYYY 编制了后附的 20××年度财务相关情况专项说明,以及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并定期更新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以下简称公示收费信息)。
按照相关要求如实编制和披露 20××年度财务相关情况专项说明,以及公示收费信息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 YYYY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审核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 20××年度财务相关情况专项说明及公示收费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工作主要限于询问单位有关人员和对 20××年度财务相关情况专项说明,以及公示收费信息的有关数据实施复核,以及与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核对。
根据我们的审核,我们没有发现 20××年度财务相关情况专项说明,以及公示收费信息所载财务信息与我们审计 YYYY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不一致。
本审核报告仅供 YYYY 向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报送 20××年度年检报告时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市
二○××年×月×日
(社会团体名称)
20 ×× 年度财务相关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京民社发[2014]112 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社会团体名称)(以下简称本单位)编制 20××年度财务相关情况专项说明如下。本单位已进行了真实、充分的披露和分析说明。
一、
基本情况
1.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设立×家分支(代表)机构,分别为:××、××……;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情况为(是否全部纳入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其中××家纳入本单位账户统一管理,××家无财务收支发生。分支机构名称、设立时间、负责人、办公地址为:
(1)分支机构名称、设立时间、负责人、办公地址; (2)分支机构名称、设立时间、负责人、办公地址;
…… (若无分支机构则填写:“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未设立分支机构。”)
2.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单位会员×个,个人会员×个。会费标准经××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形式表决通过,会费标准为:××、××、××,会费基本服务项目包括××、××、××…。
(如会费标准未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则填写:“会费标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年末职工××人。其中,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人,月人均工资为××元;监事××人、月人均工资为××元;工作人员××人,月人均工资××元。
二、
财务状况
1.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资产总额为××元。其中:货币资金××元、应收款项××元、预付账款××元、固定资产净值××元、受托代理资产××元。
2.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负债总额为××元。其中:流动负债××元、长期负债××元、受托代理负债××元。
3.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净资产总额为××元。其中:限定性净资产××元,非限定性净资产××元。
三、
收支情况
1.20XX 年度,本单位收入合计××元。其中:捐赠收入××元,会费收入××元,提供服务收入××元,商品销售收入××元,政府补助收入××元,投资收益××元,其他收入××元。
2.20XX 年度,本单位成本费用合计××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元,管理费用××元,筹资费用××元,其他费用××元。
四、
负责人和职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
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情况如下:
1.本单位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姓名、工作单位、在本社会团体领取报酬的负责人数、领取报酬的金额: 姓
名 理事会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是否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领取报酬金额(含劳务费)
2.本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含支付劳务费人数)、领取报酬(劳务费)金额:
姓
名 本单位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是否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领取报酬金额(含劳务费)
姓
名 本单位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是否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领取报酬金额(含劳务费)
3.职工数量××人,支付工资××元,年人均工资××元。
注 1:职工数量为在本单位领取工资薪酬的专职工作人员数量,人均工资为:专职工作人员年工资薪酬总额/领取工资薪酬的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注 2:本单位本年度支付专职人员工资劳酬中,无(有)在本单位不能申领薪酬的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单位财务收支是(否)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户; 2.本单位是(否)存在通过长期挂账、抽逃注册资金等方式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分配盈余的行为(如为 2020 年、2021 年新成立社团,需注明注册资金是否已到社团账户,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金情况); 3.本单位是(否)存在兼职退(离)休干部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或其他额外利益以及各种名目的补贴现象; 4.本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并收费情况; 5.本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收费; 6.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会费收据、捐赠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各类财政票据; 7.本单位是(否)存在长期应收、应付款项未按照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履行民主决策和信息公开程序; 8.本单位会费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9.本单位是(否)存在将收入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事业之外的其他支出; 10.本单位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是(否)纳入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11.本单位是(否)存在通过转包、承包等方式向分支(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管理费用; 12.本单位是(否)存在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转包或委托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 13.本单位是(否)存在将依法所得投入会员企业进行营利; 14.本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 15.本单位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各项业务记录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16.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17.本单位是(否)如实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18.其他事项说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若无需要披露的内容,可删除此项)。
1.社会团体财务相关情况统计表 2.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3.补充资料。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的社团,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其确已补足注册资金,需附送截至补足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及与其对应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并加盖社会团体公章。
4.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明细表(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填写)。
社会团体财务相关情况统计表
20XX 年 12 月 31 日 社会团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证号
办公地址
登记时间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经费来源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会计姓名
专/兼职
代理记账 中介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 主管人姓名
税务登记号码
设有银行账号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及其开户银行和账号
实 体
( 社会团体名称 )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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