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方案4篇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方案 武隆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方案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武隆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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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增强融资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在易地扶贫搬迁助农增收的重要作用,根据市级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区乡村振兴行动计划,聚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充分发挥融资资金杠杆作用,撬动和引导社会和工商资本投入。坚持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实施,加强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多渠道、多形式帮助搬迁农户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等产业,确保每个搬迁户有 1-2个增收项目,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目标。
二、资金分配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融资资金 3000 万元,融资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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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参照原武隆府办发〔 〕99 号文件下达的“十三五”时期建卡贫困人口为基数进行套算。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经营记录、无审计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诚信经营记录。
(二)达到扶持标准所列的规模标准和产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技术标准。畜禽养殖类项目选址在适养区内,畜禽生产符合环保要求。
(三)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的,必须有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注册时间一年以内的,必须有完善的财务资料。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有完善的财务资料。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的融资资金补助,必须提供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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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转账依据、合同等资料。自筹部分原则上要求提供正规发票,考虑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若无法提供正规发票,必须有转账依据、合同、图片资料等,以证明其经济往来的真实性,严防虚报支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
1. 生产产品不符合我区农业发展方向,用地不符合规划要求。
2. 弄虚作假、恶意套(骗)取财政资金。
3. 发生扰乱社会稳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群体性事件等,造成严重后果并影响恶劣。
4. 同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完成上一个财政补助项目建设任务。
5. 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被相关部门查处。
6. 其它情形和规定不得申报的项目。
(六)本次申报以公开竞争立项方式选定支持项目,项目采取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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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补。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项目扶持标准和项目管理办法按照武隆府办发〔 〕26号规定执行。
四、支持对象及范围
(一)支持对象。重点支持全区各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范围内从事“产加销”、农旅融合发展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乡村旅游经营户、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支持涉及易地扶贫搬迁行政村内从事产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
(二)支持范围。围绕全区“十三五”产业精准扶贫规划,重点支持高山蔬菜、草食牲畜、特色林果、有机茶叶、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优势产业建设及中药材、生态渔业、调味品等地方性特色产业。主要包括:种养殖繁育基地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市场拓展和整选、冷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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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初加工等直接设施设备及厂房建设;新建、改扩建种养殖基地建设和农田、农业生产作业便道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等。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融资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住房和公路、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以及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产业发展无关的其它支出。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引导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发展 1—2个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主多业”的发展格局。一是支持和指导搬迁农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及二、三产业,并主动融入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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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业布局中来。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力度,对耕地距离较远的农户,引导其发展劳动投入不大、管护相对容易的核桃、板栗、茶叶、猕猴桃、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二是引导有条件的集中点农户,依托特色产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宽增收渠道。三是对安置在城镇附近的集中居住农户,引导其围绕城镇功能配套发展菜园子、果盘子、民宿等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运销、加工和商贸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过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产业发展不充分、收入水平不高的问题。
(二)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支持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农业生产作业便道。加大对集中安置点所在村“一事一议”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产业园作业便道硬化。二是支持标准农田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集中安置点所在村高标准农田、标准果园、标准菜园、设施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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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进所在村农业生产条件。三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开展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及面源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美化环境。
(三)推进农产品加工销售。引导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发展经果、水产、茶叶和鲜销蔬菜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农业企业改进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推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认证,塑造地域品牌,培育营销队伍,拓展销售市场,切实改变千家万户提篮小卖式的流通。
(四)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引导搬迁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种养效益。对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围绕其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发展“一村一品”“一主多业”的村,引导和支持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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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股份合作社;对有条件、有技术、有意愿的搬迁农户,积极支持其创办农业微型企业、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农资和购销等多种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基地农户入股龙头企业、或龙头企业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抱团发展。
(五)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服务体系长期联系和服务“三农”的优势,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技术指导、培训与服务。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与搬迁工作结合起来,优先安排搬迁农户参加培训,传授种养技术、市场知识和营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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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有条件的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可支持其创办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民田间学校。同时,积极开展卫生常识、邻里关系、生活习惯等知识讲座,帮助搬迁农户尽快适应新环境、开始新生活。
六、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所辖范围内的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可对原申报的项目方案进行优化并优先安排),同时对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所申报项目原则上按照武隆委办发〔 〕165号文件要求开展股权化改革试点。
(二)同一农业经营主体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同一环节,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三)融资资金参照原武隆府办发〔 〕9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报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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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蔬菜类项目:区蔬菜产业发展办公室,联系人:杨忠武,联系电话:77728717,邮箱:。
2.林果类项目:区林业局产业科,联系人:李
静,联系电话:77711313,邮箱:。
3.草食牲畜类项目:区畜牧兽医局,联系人:邱四海,联系电话:77725850,邮箱:。
4.茶叶类和中药材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廖江,联系电话:77722237,邮箱:。
5.渔业类项目:区水产站,联系人:凌锡跃,联系电话:77721136,邮箱:。
6.农旅融合及其它类:区农委新农村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胡明桢,联系电话:77725568,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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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请于 5 月 18 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 3 份)报送对应主管部门(科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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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
产业扶持资金分配计划表
单单位:人、万元
序号 乡镇 搬迁安置点名称 建设年限 “十三五”时期搬迁建卡贫困人口 融资 资金 备注 合计
13500 3000.00
1 凤山街道 凤山等安置点
12月 1200 100
2 芙蓉街道 东山等安置点
12月 100
3 白马镇 天池坪等安置点
12月 548 150
4 仙女山镇 核桃等安置点
12月 100 60
5 江口镇 天子坟等安置点
12月 671 150
6 平桥镇 大枞树等安置点
12月 650 180
7 火炉镇 回龙湾等安置点
12月 1010 200
8 鸭江镇 纪家湾等安置点
12月 525 120
9 长坝镇 茶园村等安置点
12月 620 140
10 羊角镇 永隆村等安置点
12月 1684 250
11 土坎镇 清水村等安置点
12月 100 60
12 桐梓镇 天台寺等安置点
12月 515 120
13 和顺镇 和泓山水等安置点
12月 60 60
14 双河镇 木根铺等安置点
12月 135 60
15 凤来乡 檬子树等安置点
12月 350 80
16 庙垭乡 叶家弯安置点
12月 366 80
17 石桥乡 天池等安置点
12月 358 80
18 黄莺乡 新树村大屋基等安置点 12月 536 120
19 沧沟乡 河坝等安置点
12月 500 110
20 文复乡 马厂坝等安置点
12月 1194 200
21 土地乡 大坪等安置点
12月 23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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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白云乡 周家坪等安置点
12月 263 60
23 后坪乡 天池坝等安置点
12月 811 200
24 浩口乡 田家寨等安置点
12月 300 70
25 接龙乡 接龙场等安置点
12月 254 60
26 赵家乡 青龙嘴等安置点
12月 340 80
27 大洞河乡 茶元堡等安置点
12月 18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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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汇总表(格式)
序号 乡镇 名称 安 置 点 所在地址 项目实施 单
位 项目总投入 补助 金额 财政支持环节 和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说明:本表内容与实施方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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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
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20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此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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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市场需求分析
三、项目任务计划
(一)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效益目标等)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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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四、投资构成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标准
(三)申请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每一个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
五、组织管理制度
六、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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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七、项目支撑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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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后续
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20万元以下的项目适用此方案)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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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项 目 建 设 内容及规模 例:新栽种脆桃 1000 亩,投资**元(其中:种苗投资*元,人工*元,肥料*元);硬化 1000 米长、1 米宽、10 厘米厚采摘便道 1 条,投资**元;新建加工厂房主体工程 200 平方米投资**元;装修加工厂房 200平方米投资**元;购买加工机器设备 1 套投资**元(含**型号**机器**台*元,**型号**机器**台*元)
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例:项目总投资 30 万元,其中业主自筹 15 万元,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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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
篇二: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方案
/ 新Hql‘t新作为新篇章铜仁奋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迂后续扶持工作“+j百”期间,铜仁市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方人”区域的各族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落地落实后续扶持“五个体系”,着力推进“新市民·追梦桥”工程,真正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逐步能致富”。铜仁市罔绕易地扶贫搬迁进行了生动实践,把以人民为中心诠释在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中,落实存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中,洋溢在搬迁群众幸福的笑容中。抓服务解民忧,增强群众归属感、铜仁市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三分靠建设、七分靠后续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大党建、大群团合力服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作用,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搬迁群众的生活生计问题。大龙德龙新区跨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打造“半小时”服务圈,通过上门服务、菜单服务等方式,解决群众急难司题,切实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思南丽景衬|又通过“暖心大姐”品牌服务,开展“环境卫生义务打扫、关爱留守儿童和老人”等系列活动,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真币做到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计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抓就业强民生.增加群众获得感 铜仁市围绕如何计搬迁群众能在新家同稳定发展这 目标,制定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迂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有效解决从农村到城市就业模式转换难的问题。通过春风招聘行动、 “留雁”行动、专场招聘会、以岗代训I、就业补贴、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荐就业、在安置点开发公益性岗位、招募专职志愿者等多种形式让搬迁群众多向选择,实现稳定就业。同时在搬迁安置点建设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与职业技术学院、辖区工矿企业密切协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培训新时代产业工人。截至目前,铜仁市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已实现户均1.5人以上稳定就业,就业收入户均4万元以上。思南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丽景丰十Ⅸ大厅为民服务窗口。(铜仁市委讲师圊供图)抓保障促和谐,提升群众幸福感 铜仁市在各规模安置点均高标准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并从各区县选派批骨干教师、招聘批优秀年轻教师到安置点学校从事教学工作;选派全科、专科医生到安置点从事医疗保障T作,全面提升安置点教学质量和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全市1 44个安置点全覆盖实施“希望丁程·爱心陪伴”和“四点半”课堂,切实解决了“就业与顾家”难兼顾的矛盾。在各安置点设立为民服务中心,站式办理民生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业务,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抓治理保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铜仁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迂工作以来,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致力抓好安置点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人财物的保障,真正实现搬迁群众在新家园和谐发展。铜仁市德龙新区安置点通过设立社区警务室、组建小区志愿巡逻队伍、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细化社区居民公约等,实现法治、德治与自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居民公约的约束作用,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存基层。2019年以来,该安置点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1 00%,实现矛盾纠纷零上交,有效促进安置点的和谐稳定,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得到大幅提升。(张月勇系铜f市委讲师团团K、市衬科联丰席谭婷系铜T r衍十科联学会部副部长责万方数据篇三: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方案
做好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一轮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XX 年 X月 X 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工作实施意见,以实现“稳得住、融得好、快致富”为目标,以创建“文明小区、幸福家园”为抓手,以“三完善、三支撑、三保障”为着力点,坚持“党建引领、创新机制,发展为要、„三业‟支撑,分类指导、务实施策,量力而行、政策合理,群众主体、激发活力”原则,进一步完善搬迁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三业”
增收体系、权益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系,打好制度、政策、资金、项目“组合拳”,扎实做好产业培育和就业扶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社会融入和社区治理等后续发展工作,让易地搬迁群众留得住、有收入,实现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 三完善” :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 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大型全覆盖、中型保功能、小型保基本”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全面完善搬迁安置点水、电、路、讯、污等设施的基础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一是以先联村党群活动室为基础,围绕先联村安置点及松树安置点整合申报先联村移民安置小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同步规划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治警务中心、物业商服中心、公共储藏室、活动广场、垃圾转运点等配套设施。二是各村(社区)要在现有基础上同步配套完善,合理设置综治警务联系点、购物点、公共储藏室、活动广场、垃圾转运点等设施,对功能相近的服务设施,应合并设计建设,实现一室多能、综合利用,明确专人服务管理。三是制定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管护机制,有效发挥区域内搬迁群众自治作用,镇搬迁办牵头,整合供电、供水、通信等资源,分片、分单元楼建立“支部+物业”网格化管理体系,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
转。四是积极申报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成立搬迁社区红白理事会,逐步规范集镇范围内祭祀活动,倡导新民风建设。
2.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党组织。先联一组、三组、八组安置点及松树安置点应划分成立党小组,挂靠先联村党支部进行管理,同时增设 1 名支部副书记,专职负责搬迁群众管理服务工作;林业站及农贸市场安置点应划分成立党小组,挂靠集镇社区党支部进行管理;其他各村(社区)安置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视情况划分成立党小组,纳入各村党支部统一管理。二是各村(社区)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切实发挥党组织作用,牵头发展安置点周边主导产业,引导安置点能人创办家庭农场,领办社区物业、商服等服务配套机构,积极引导群众自治,制定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探索安置区治理模式,教育安置点党员主动参与管理、服务群众、弘扬新风、维护和谐,增强搬迁群众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和自我服务能力。三是要制作干群联系卡,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办好书记民情“三本账”,及时掌握、化解搬迁群众的利益诉求,增强搬迁群众满意度 3.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配齐配强安置点管理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 2-3 名进驻先联村移民安置小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同时,
要有效融合金融、通讯、教育、公安等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各村(社区)应明确 1-2 名村“三委”成员作为便民服务代办员负责为各村安置点搬迁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二是加强安置点物业管理,按照“政府扶持、属地管理、专业服务”的原则,统一引进物业公司负责集镇范围内各移民安置点物业管理服务;各村应设立物业管理公益性岗位,负责各村安置点日常环境卫生、水电维修等工作,解决一般性物业问题。三是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鼓励引导搬迁群众自主开办小型商服中心,就近为搬迁群众提供生活购物、电商物流等服务。四是镇中心卫生院和各村(社区)卫生室要按照“点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强化搬迁群众健康档案建档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等活动。
(二)强化“ 三支撑” :立足“ 三业” 发展,促进增收致富 1. 加强脱贫产业支撑。一是镇搬迁办牵头,建立易地搬迁户、“三业”发展台账,全面摸清掌握搬迁群众发展需求,因地因户因人施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有稳定就业或长效产业。二是要坚持“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龙头带动、金融支持、合作社组织”模式,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构建安置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三是各村要紧紧围绕各村优势特色产业,建立
XXX 果蔬、XX 建茶叶、XX 湾富硒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园区,实现“一村一品”,吸纳搬迁群众因地制宜就近发展种养业。四是 XX 社区、长 XX 洞景区、XX 古镇、茶山等旅游资源,结合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循环经济等现代新业态,充分挖掘田园风光、古村落、乡土文化等乡村资源价值,引导搬迁群众发展农家乐、传统手工艺小作坊、农产品加工等家庭式经济,进一步拓展搬迁户增收渠道。五是要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质量品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抱团发展”,带动搬迁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六是鼓励和支持搬迁群众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规范有序流转农村土地,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搬迁群众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合作方式,探索“订单收购+分红” “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让搬迁群众共享发展红利。
2. 积极鼓励创业发展。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需求,引导搬迁群众自主创业。一是由镇社保站负责,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推荐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建立搬迁户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搬迁对象人数,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农民夜校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群众参加“创业致富带头人”、“乡村旅游发展”、“家政”、“厨师”等各类专项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
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 1 次职业培训,掌握 1 项就业技能。二是加大对创业人员的贷款扶持力度,为自主创业的搬迁群众积极申报创业贷款(每户不超过 15 万元、最长不超过 3 年)。三是对在搬迁安置点开办购物点或创业带动搬迁户就业的,按照县级政策规定予以奖补。
3. 多措促进稳定就业。一是由镇社保站、搬迁办负责,全面摸清掌握易地扶贫搬迁户稳定就业情况,建立搬迁群众就业情况台账,原则上,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项职业技能、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大力推广“精准培训+劳动输出+跟踪服务”模式,通过转移就业促进搬迁贫困户家庭稳定增收。二是鼓励吸纳就业,鼓励和引导企业、特别是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企业和产业园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搬迁户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尤其是要动员搬迁群众到社区工厂就近就业。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搬迁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按照“三有三稳三增”奖补办法予以奖补。三是依托苏陕扶贫对口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积极搭建信息对接平台,开展劳务需求信息进村入户,有组织地开展农村搬迁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输出。四是由镇社保站负责,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点公益性岗位台账,积极开发设立安置小
区环卫工人、社会治安协管、公益设施维护员等公益性岗位,着力解决搬迁点公共服务管理人员不足问题,公益性岗位应优先从搬迁群众中选聘,尤其是要优先选聘搬迁户中的大龄等就业困难的劳动力。
(三)落实“ 三保障” :强化政策扶持,织牢保障底网 1. 围绕“ 四个不变” 保权益。贫困群众搬迁后享有的退耕林等各类政策补贴保持不变,承包地、林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保持不变,城乡居民医保、养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保持不变,享有的脱贫攻坚各项支持政策保持不变。
2. 盘活土地资源促增收。短期内利用好现有土地发展生产,长期要引导和鼓励搬迁群众以流转、合作、参股等方式用好用活承包地、林地、宅基地,通过各种形式盘活土地资源,增加收益,对通过入股、合作等方式,签订 5 年以上流转合同的搬迁户给予每亩 100 元的一次性奖补(原流转协议存续期间的不予奖补),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资产收益扶贫,帮助搬迁群众增加收入。
3. 稳妥推进不动产权登记。一是由镇搬迁办负责,根据易地扶贫安置房的建设方式、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核发不动产权
证书。二是严格控制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交易,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严禁流转交易,否则一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已办理产权登记的,原则上 20 年内不得抵押、出售、转让(依法继承的除外),禁止私下交易、租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予以取消搬迁资格。
4. 保障搬迁群众基本权益。一是在安置区居住 1 年以上的搬迁群众,原则上在安置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同时也可根据群众自身意愿到迁出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要充分保障搬迁群众选举、被选举和参与监督管理、协商议事等民主权益。二是根据搬迁群众自身意愿,户籍迁转的享有迁入地村(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权益;保留原户籍的,按照县级过渡性政策由派出所予以核发“绿色居住卡”,由迁入地所在村(社区)负责做好搬迁群众基本保障服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镇分管领导任责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及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搬迁办,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分工。要进一步压实压牢工作责任,建立安置点后续发展包联工作机制,各责任领导要按照“353”工作要求,切实负起推动落实的主要责任,亲自上手、牵头抓总,立即行动,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工作具体落实,确保易地搬迁后续发展工作取得成效。
(三)全面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围绕“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主题,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搬迁地和搬迁对象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使搬迁群众真正融进新社区、实现稳增收。
篇四: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方案
生和计划生育局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到户政策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卫生相关帮扶政策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以及中央、自治区、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传统的住院病人先交押金的做法,实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最大程度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对贫困人口患者实施分类救治,做好我县贫困人口慢病家庭签约服务。切实提高我县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
按照《关于印发**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钟卫计发〔2017〕75 号)规定,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推进信息联网,实现贫困患者身份精准识别,减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方便群众。建立完善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县域内“一站式”结算制度。协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经办管理机构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直接与定点医院实现“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救治对象住院费用结算。通过整合相关医疗救治信息、医疗保障与救助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二)对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按照《**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卫计发〔2017〕91 号)相关规定,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根据患病情况,分病种、分批次组织对我县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以及低保对象实施大病集救治。2018 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国家规定 9 种大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
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和白内障的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同步开展其他病种救治工作;2018 年底,基本完成 9 种国家规定的大病和白内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治任务,集中救治覆盖农村贫困人口;2020 年,基本完成核实核准患有各种致贫大病农村贫困人口的集中救治工作,对需要维持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性精神病、肿瘤放疗化疗等疾病,纳入签约服务管理;对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专项救治的疾病,特别是儿童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地方病、高发病,根据实际开展专项救治。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应治尽治,最大限度的减轻救治对像及其家庭的病痛疾苦。
(三)推行农村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县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钟卫基卫〔2017〕7号)文件规定,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农村贫困家庭签约服务,做到每人建 1 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家庭有 1 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对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贫困人口按规定实施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慢病患者,特别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结核病等慢病的患者,提供个性化慢病管理。
(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保障措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服务,优先安排安置点卫生医疗项目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卫生服务设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就近享有健康扶贫、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工作是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卫生计生、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将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领导责任制中,明确并落实部门责任。县卫生计生、民政、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大病救治的总协调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救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民政部门要结合精准扶贫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筹措,并按政策实施医疗救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要求,做好贫困大病
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工作;扶贫部门要积极争取扶贫项目资金,加大对贫困大病患者的帮扶力度。卫生计生、民政、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督促落实大病救治各项政策措施,协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街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
(三)细化方案,加强督导。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要精心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和推进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救治落实到位。县卫生计生局将会同县扶贫办、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对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
(四)加强宣传,总结提高。各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及时总结地方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要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事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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