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言行, 增强职业道德, 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充分发挥和协调员工的积极性, 物制订本定则, 全体员工必须尊定。
第二条遵守劳动纪律, 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 不早退、 不旷工; 坚守工作岗位, 不擅离职守, 有事、 有病提前请假。
第三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合同条款; 服从领导指挥, 不怠工; 接人待客礼貌热情, 不卑不亢。
第四条勤奋工作, 努力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 素质, 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各级人员分级管理, 各负其责, 上下级之间互相尊重, 诚恳待人, 发现错误, 及时指出, 说话办事态度和蔼。
第六条同事之间和睦相处, 加强团结, 增进友谊, 严于律自 , 宽以待人, 热情主动地帮助他人解决困难。
第七条爱护公司财物; 厉行节约, 不浪费; 借公司物品要及时归还, 不拖欠,不损坏。
第八条确保工作安全, 防止事故发生, 发现险情要敢于大胆排除或报警。
第九条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及时排除可能发生的事端和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条严守公司秘密, 实事求是, 不谎报、 不瞒报; 不散播有损公司或他人名誉的谣言。
第十一条 不在外兼职或从事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 保持环境卫生, 清洁、 整齐; 不损坏和涂抹公物, 不乱扔废纸, 不随地吐痰, 爱护公司设施、 设备。
第十三条 不行贿受贿, 不徇私舞弊, 不作伪证, 不恶意攻击诬陷他人。
第十四条 不准随意翻阅、 查看不属于自 己掌握的文件、 信函等资料。
第十五条 发扬敬业精神, 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第十六条 工作纪律:
1、 凡公司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违反者扣款 50 元/次。
2、 为了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 禁止在办公室内喧哗、 打闹, 影响他人办公。
3、 注意节约水、 电及办公用品, 严禁浪费。
第十七条 奖励和处罚制度 一、 奖励措施 1、 无违法违纪现象,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无缺勤现象, 善与他人合作, 本职工作出色、 事迹突出的, 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 为公司争取荣誉、 制止违法活动及防止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视事故大小情况和挽回的经济损失情况予以奖励。
3、 多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被公司采纳或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视贡献大小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 处罚措施 辞退开除(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公司有权立即辞退该员工, 不作任何补偿,违反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 依法被追究弄事责任的;
(2)、 非法拥有或私藏爆炸品、 违禁品或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行为的;
(3)
无组织、 无纪律, 造谣惑众、 挑拨是非、 鼓动或煸动怠工或罢工、 影响团结的;
(4)
故意隐瞒或欺骗公司, 有不诚实行为, 情节严重的;
(5)
恶意损坏公司财物, 偷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 影响公司形象的;
(6)
泄露公司重要的商业机密或未经许可以公司名义在处招摇撞骗的;
(7)
无理取闹、 大声喧哗、 聚众闹事、 打架斗殴、 当众酗酒的;
(8)
员工因故意或过失给公司或第三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名誉受损、 人身 受到伤害的。
第二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含义, 是指单位办公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必须配备的各种设施、设备、 用品具、 用品等。
第二条公司办公用品分类如下:
种
类 名
称
固定资产(2000 元以上)
各种电脑设备、 复印机、 组合办公家具等 低值易耗品(100-2000 元以下)
消耗品
其它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购置程序 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置, 各部门每月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 本单至少有三人签字确认, 包括申请人、 部门主管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如部门主管经理为直接经手人可两人经办)
第四条
办公用品管理 1、 认真核实, 未经同意擅自购买者不予报销。
2、 办公用品如因时间过长、 磨损严重、 确实没有使用价值的, 可以报废, 并填写报废申请单, 通知财务和办公室。
第三章
印信管理制度
为加强印信管理, 严格用印手续, 特制定本制度。
1、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重大合同、 协议、 订单以及对外的重要文件等, 由各专业人员审核, 公司分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复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2、
凡盖用公司公章、 印鉴章、 财务专用章、 支票专用章及各部门印章的均按管理权限批准后方可用印。
3、
各种印章由负责印章的主管保管, 如有损坏、 丢失, 主管人员负责。
4、
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文件、 证明或非经济性契约的通告、 对内统一下达的文件、 通知均使用公章; 凡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均使用合同章, 凡涉及财务结算的均使用财务专用章; 印章管理人员应尽量避免用印错误, 有疑问应及时请示领导决定;
5、
法人委托书。
公司员工需使用法人委托书, 除履行签章程序外, 必须经公司法人签字确认。
本制度的解释、 修改、 废止权归总经理办公室。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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