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干部政策(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0 年 6 月 10 日, 市委老干局在民主党派大楼召开全市老干部政策培训。
市委老干局局长在会上口头传达了有关政策, 他强调了四点:
一、 中组发(2010)
10 号文件的学习贯彻, 把握重点、 难点。
(1)
在继续做好离休干部工作的前提下, 做好退休干部工作。
(2)
落实好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分级管理。
大单位明确领导组专人管理。
(3)
下半年对各单位作一次检查。
(4)
做好离退休干部信息库工作。
二、 内部规定:
全市副县级以上离退休领导干部逝世后丧事处理的规定。
1、
原则:
(1)
重视、 尊重(积极协助); (2)
丧事从简(不成立治丧机构、 不开追悼会、不作新闻发布……)
2、
具体:
由工资所在单位在逝世后报告老干局、 组织部, 厅级干部报四大机关(副市以上)
讣告起草、 登载, 单位查档案, 写讣告(时间、 地点、 火化时间等 200 字左右, 不超过 300字), 征求家属意见, 但家属不得干预。
登载:
到老干局审核盖章后, 到芜湖日报免费登载。副市级离休干部, 还要报省委老干局盖章, 到安徽日报登载。
3、
送花蓝、 花圈:
(1)
享受副市级待遇的, 所在单位(企业、 主管部门)、 组织部、 老干局、 统战部(党外人士)
送花篮、 花圈, 单位班子成员、 组织部领导、 老干局局长送别,一位领导主持, 一位领导介绍生平; (2)
正县级, 送花同上, 单位领导、 组织部、 老干局、 统战部(党外)
领导参加送别仪式; (3)
副县级, 单位领导或有关人员送别。
4、
其他:
覆盖党旗, 家属申请, 单位党组织批准, 党旗不准火化。
骨灰, 家属处理, 单位不组织有关活动。
民族、 宗教家属申请, 上级机关批准后, 按民族、宗教办理。
在职领导因病逝世, 参照以上执行, 因公牺牲, 按有关规定另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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