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工作汇报 根据县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 2019 年 2 月 8 日正式挂牌设立,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股两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共 X 名,即: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工作人员 X 名。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X 名(1 名主任、X 名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情况 (一)主要职责。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承担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褒扬纪念、优抚优待、双拥共建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服务对象以XX 万多名退役军人和符合优抚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为主。
(二)工作情况。根据工作职责,按照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谋划、狠抓落实,使优抚优待、移交安置、褒扬纪念、权益维护、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得到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服务对象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长效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常态化,上级部门“一推一动”,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制度不健全,只有安排部署,缺乏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行动落实。
三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一人保管所有印章的现象。
四是信访积案化解不及时,历年来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向中央巡视组、省市主要领导反映安置待遇问题的信访积案至今还未化解。
五是干部职工管理存在宽、松、软,有迟到早退现象。
六是放管服工作不到位。享受优抚优待政策的退役军人除军休、军转干部外,多为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和伤残军人,原有的部分审核表和身份认定表还存在反复盖章的问题,未真正做到“一件事只跑一次路”的放管服要求。
七是服务标准不明确,特别是在现役军人立功授奖慰问和军休干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无军籍人员组织开展活动中,没有按要求制定标准,而是根据资金情况临时确定,既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也降低了服务标准。
八是八项规定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历行勤俭节约方面,没有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个别干部下班后不关电脑、灯、空调、饮水机,不节约文印、纸张等办公耗材。
九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只注重分管领域业务工作,而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原因剖析 针对以上查摆的问题,对照党章和巡察工作要求,我们深入剖析反思,找准问题症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党组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对各项工作的研判、部署、督促不够,未能真正将各项工作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发挥不到位。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推动工作力度不够,深入基层调研次数较少,推动和开展工作的方法措施单一。
(三)党组成员职责发挥不到位。缺乏主动研究工作、推动开展工作的思想意识,存在“一推一动、不推不动”现象。
(四)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因单位组建不久,各项工作需在摸索中前进,目前仅有基础性管理制度,其他工作制度还不是很健全、很完善,缺乏开展工作的指导性依据。
(五)干部职工责任担当有所欠缺。个别领导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动力和精神有所减弱;部分干部职工创新精神、攻坚精神还相对不足,处理棘手问题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主动上前不够,而是被动承接工作多,主动研究工作少,缺乏认真研究政策、思考问题的意识。
(六)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个别领导干部职工存在理论和业务知识不精、不全的现象,导致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淡化,处理问题和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欠缺。
四、整改措施 (一)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局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自主学习、观摩学习等形式,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勤政意识及工作水平。
(二)加强班子建设,锤炼干部队伍。班子要切实增强攻坚克难的精神、抓落实的力度、破难题的勇气,切实把抓落实作为履职尽责的本分、把重实干作为成就事业的基础、把求实效作为一切工作的目标,努力形成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过硬、工作更加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和股室负责人直接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重点业务工作、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做到将各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考勤、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外出报备等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政治素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深化放管服要求,提高服务质量。深入研究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策法规,同时围绕优抚对象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今后高质量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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