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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接诉即办改革进入法治化发展阶段心得体会
《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21 年9 月 24 日起已正式实施,标志着接诉即办改革从实践探索进入了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公众对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盼望更加迫切。接诉即办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需要找准“小切口”,推动解决大问题。认真遵循为民服务的内在要求,并将其转化为习惯和行动。
夯实服务为民的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接诉即办工作纳入“一把手”重点督办工程,建立“现场办、上门办”等工作机制,高位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建立生态环境类接诉即办市、区、街镇三级“管家”体系,对于部门内部的,组建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首接负责制、难点会商制、解决闭环制等机制;对于涉及属地的,强化指导帮扶,做到
事前、事中、事后全要素跟进,掌握办理结果和群众认可程度等关键信息。
找准服务为民的定位。政之所向当为民之所望。接诉即办要突出快,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闻风而动,限时办理。民生治理也是情感治理,需要部门对待群众诉求用心、用情、用力,从群众的角度和立场出发,辩证看待各种诉求,仔细推敲、用心思量、精准把脉,在抽丝剥茧中找到合理缘由,在不断解决群众诉求中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增强服务为民的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无须扬鞭自奋蹄。做好接诉即办这一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一方面,要学懂弄通《条例》要求,夯实生态环境领域的业务技能;另一方面,打破“等、靠”观念,与涉诉属地建立督促帮扶机制,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坚持以查促改、以改促治,有效减少污染排放。此外,依托科技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运用大气、水等精细化管理平台,采取“查、测、溯、治、管”的综合管理思路,提早发现和解决问题,由接诉即办进
一步向未诉先办延伸,从源头上消除生态环境隐患,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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