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7篇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2021年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3篇 县2021年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1 年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 篇县 2021 年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各项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预防和遏制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排查所有领域无照经营存在的黑恶势力、非法采砂、假冒伪劣、黑窝点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贯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 684 号)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以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生态环境、货物装载码头、自然资源的无照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对象;以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城区固定门店二手车交易场所、城乡结合部等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近年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无照经营行业为重点行业,全面认真开展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至 11 月 20 日结束,分 4 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 月 18 日至 5 月 15 日)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
业、重点领域,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特别向群众宣传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办照的简易性和便利化,同时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5 月 16 日至 8 月 15 日)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同时,对具备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要教育、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8 月 16 日至 10 月 20 日)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具备办照条件,且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等行业的无照经营业户,要积极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引导经营者整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促进无照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其办证办照,帮助其合法经营,促进社会就业;对不具备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查处。要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检查验收阶段(10 月 21 日至 11 月 20 日)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组织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发掘亮点,针对整治工作的不足,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规范一大批,查处一小批;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补缺补漏,逐步形成查处无照经营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对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宣传教育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要求,提议当地政府划定场所和时间,提供给经营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进行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注册登记。要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查无”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自觉办理证照。要大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准入门槛降低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社会监督作用,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监督。要完善举报制度,拓展案源渠道,及时查实处理群众举报,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局面。
(三)加强部门协同
要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查无”工作整体效能,形成长效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协调重点难点问题,运用好协同监管平台,理顺信息采集、抄告、反馈、督办等环节,实现联动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四)加强信息报送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局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重要案件,并于 11 月 15 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2021 年度查处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工作图片报至县局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管股邮箱:XX,联系人:XX,联系电话 XX。
县 2021 年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切实解决无证娱乐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及噪音扰民等问题,从 2021 年 6 月开始对全县无证娱乐场所进行一次为期 3 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围绕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扫除娱乐场所“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这一主线,遵行“科学规划、有序准入、规范经营、综合管理”的总体要求,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按照“合理规范一批、整改转化一批、依法取缔一批”的基本原则,通过日常监管与部门联动专项整治,使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实现“三无”目标(即无非法经营、无违规经营、无安全隐患),促进我县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经营场所(含足浴兼营 KTV 和音乐餐吧、酒吧、咖啡吧)。整治重点为:
(一)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坚决查封取缔,具备开办条件的娱乐经营场所必须取得相关证照齐全后方可营业。
(二)对证照不全的娱乐经营场所存在擅自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娱乐经营场所限期整改。
三、工作举措
(一)宣传发动阶段(6 月 1 日-6 月 9 日)
1.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公告,召开无证经营业主大会,将整治工作要求集中传达。
2.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在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出整治工作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6 月 10 日-7 月 25 日)
各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娱乐经营场所经过整改达到符合办证条件,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准予营业;达不到营业条件的自行退出。
(三)集中整治阶段(7 月 26 日-8 月 26 日)
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同时邀请媒体记者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
(四)检查验收阶段(8 月 27 日-9 月 1 日)
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回头看”的形式(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重点清查文化市场是否还存在无证及证照不全经营娱乐场所现象。
四、责任分工
县文广新旅局:在县政府统一调度下,牵头组织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整治方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上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联合各部门开展对不符合要求的娱乐经营场所依法查处、取缔。
县公安局:协助对无证照、证照不全的娱乐经营场所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强制取缔。
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依法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娱乐场所的行为。
县行政审批局:严把营业执照审批关,实行审批关口前移,加强娱乐经营场所投资项目报批前的审核,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娱乐经营场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县住建局:对娱乐经营场所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备案验收;对未取得消防手续前营业的娱乐经营场所依法查处。
相关乡(镇、场、企业集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人负责,坚决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摸清场所底数,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要求高,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在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中的情况及时协商调度,加强信息沟通、协同配合。
(三)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积极、稳妥宣传娱乐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正面引导社会舆情,增强
群众参与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县 2021 年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各项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预防和遏制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排查所有领域无照经营存在的黑恶势力、非法采砂、假冒伪劣、黑窝点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县(区)局、各有关科室、各部门要深入贯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 684 号)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以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生态环境、货物装载码头、自然资源的无照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对象;以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城区固定门店二手车交易场所、城乡结合部等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近年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无照经营行业为重点行业,全面认真开展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至 11 月 20 日结束,分 4 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 月 15 日至 5 月 15 日)
各县(区)局、各有关科室、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
行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特别向群众宣传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办照的简易性和便利化,同时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5 月 16 日至 8 月 15 日)
各县(区)局、各有关科室、各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同时,对具备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要教育、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8 月 16 日至 10 月 20 日)
各县(区)局、各有关科室、各部门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具备办照条件,且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等行业的无照经营业户,要积极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引导经营者整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促进无照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其办证办照,帮助其合法经营,促进社会就业;对不具备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查处。要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检查验收阶段(10 月 21 日至 11 月 20 日)
各县(区)局、各有关科室、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发掘亮点,针对整治工作的不足,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规范一大批,查处一小批;查办一...
篇二: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公发„2007‟42 号邛崃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科、室、队、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控巩固“创优”成果为“工业发展年”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我局决定从 2007 年 3 月 9 日至 4 月 9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贤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
─ 1 ─ 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治安科、法制科、刑警大队、 治安大队、 网监大队以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刑警大队由刑警大队副教导员陈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情况收集报送。具体组织、协调由副局长王光平、邱世龙负责。
二、时间安排 2007 年 3 月 9 日至 4 月 9 日。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娱乐场所及网吧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杜绝安全隐患及时查处一批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犯罪案件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净化娱乐场所内治安秩序有效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市娱乐场所健康有序发展。
四、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网吧、营业性歌舞厅、卡拉 OK 厅含量贩式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娱乐场所近年来被公安机关因违法经营行为处罚过的娱乐服务场所及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要作为整治重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易涉毒重点娱乐场所的排摸工作对有涉毒前科的娱乐场所要实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要加强明查暗访工作适时组织警力深入各易涉毒娱乐场所开展涉毒情况
─ 2 ─ 检查认真摸清娱乐场所涉毒总体情况为稳、准、狠地打击场所涉毒活动打好基础要通过案件延伸、阵地控制、公秘结合和兑现举报奖励等有效手段广泛收集情报信息积极服务于场所涉毒案件的侦控和打击工作严厉打击场所内吸、贩毒活动严肃处理查获的吸毒人员和涉毒娱乐场所。
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刑警大队要通过与经营业主签定《禁毒责任书》 、 《禁毒承诺书》等方法落实娱乐场所禁毒工作责任确保娱乐场所禁毒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三加强与文化、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建立有效的娱乐场所管理机制。一方面治安科要建立健全与各管理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的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促请其他管理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形成互动。
另一方面,各派出所要加强与刑警大队、治安、消防、法制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有效防范、及时发现和查处娱乐场所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四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刑警大队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面上新型毒品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结合专项行动中出现的一些典型事例举一反三的进行宣传大力普及新型毒品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这一重要手段对查获的涉毒问题较为严重的娱乐场所予以曝光全面营造浓厚的易涉毒娱乐场所整治氛围。
五各派出所要摸清辖区内网吧底数对辖区内网吧一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黑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违规超时经营
─ 3 ─ 的网吧要会同文化、工商部门严肃查处网监大队要加强网上监控对利用网吧传播、浏览色情淫秽及反动信息内容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作为建设“平安邛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 精心组织全力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突出问题 制定具体、 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认真开展工作。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遍查与重点查相结合的形式全面摸清辖区娱乐场所的底数全面掌握娱乐场所硬件设施和从业人员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要逐个登记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紧密协作明确责任。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联合作战。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每家被检查的娱乐场所、网吧都要建立检查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力、 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 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
─ 4 ─ 追究责任。
四严格制度加强报告。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请各单位于 4 月 13 日前将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上报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 5 ─
主题词治安
场所整治
方案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委政法委成都市公安局办公室研究室 本局领导。
邛崃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7 年 3 月 15 日印发
共印 45 份
─ 8 ─
篇三: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平度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制发机关: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4-12-19
发布日期:2015-01-01
失效日期:1900/1/1 0:00:00
文
号:平政办字[2014]54 号
索引号:73349491700102002015002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平度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平度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清理整顿无证照经营娱乐场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除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维护文化娱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结合我市文化娱乐场所实际,决定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起,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堵疏结合、分类治理、注重实效”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的高度,围绕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这一主线,集中一段时间,形成高压态势,以关停取缔、规范整改为主要工作手段,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娱乐场所,严查娱乐经营场所的违法经营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遏制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规范娱乐市场经营管理秩序,确保娱乐市场安全有序、健康繁荣。
二、整治内容
(一)对娱乐场所取得“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批准文件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未取得相应证照擅自从事娱乐经营的场所实行分类治理。
(二)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照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
关规定,严查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照的经营场所。
(三)严查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严查文化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超时营业(凌晨 2 点至早 8 点)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
(五)依法打击利用娱乐场所进行赌博、色情、淫秽、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责任分工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工商、环保、文广新、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文化执法部门负责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查摸底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做好无证照娱乐场所的取缔工作;加强对娱乐场所监管,依法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超时经营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等违规行为;
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娱乐场所涉赌、涉黄、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娱乐场所赌博、吸食、贩卖毒品、卖淫、嫖娼、色情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未办理消防手续的娱乐场所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符合开办条件标准且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标准的,及时办理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法予以处罚;配合工商、文化部门做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文化娱乐场所的工作,为行政执法提供执法保障;依法取缔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的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工商部门负责对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相关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有效期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的娱乐场所,依法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对无照经营的娱乐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环保部门负责对无证照娱乐场所进行动态环评监测,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符合开办条件的,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责令其改正并依法查处。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对符合开办条件与标准的,及时受理立项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有关部门;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安监部门负责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及相关培训,并对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集中整治
(一)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采取联合执法方式,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执法。对无证照经营的娱乐场所,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经评估论证,符合开办条件与标准的,督促其依法申请取得合法经营证照;不符合开办条件与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无证照娱乐场所的举报投诉,各部门要按照投诉内容,依据职责依法查处,不推诿不转交。
(二)对本地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照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认真查处。在此期间,文化、公安、工商、环保、安监等部门既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也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叉检查,基本解决娱乐市场无证经营现象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对工作不力、引发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无论担任什么职务,在什么岗位,都要坚决依法依纪惩处,该一票否决的坚决一票否决,以严厉的处罚保安全、保稳定。
(四)建立安全检查跟踪台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和跟踪销号制度。能现场整改的要现场整改并销号,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制定出时间表,实行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后进行摘牌销号。要通过现场整改、挂牌督办、摘牌销号等严厉的措施,严格手续,严明责任,严查严整,真正使全市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整治不留死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建立由市文化市场执法局负责人为召集人,市工商、公安、环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安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平度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结合市场实际,实行联合执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消防、工商、环保、文化等审批设立条件和标准的无证照娱乐场所,各审批部门和注册登记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对娱乐场所经营过程中存有消防安
全隐患、“黄、赌、毒”、噪音扰民、擅自变更经营项目、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公安、环保、工商、文化、安监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查处。
(三)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整治成效。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作为、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经营行为,对举报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具体要求
(一)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市文化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各抽调一名分管领导任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检查小组组长,并保障检查车辆(分组名额详见附件 1),抽调专门人员(整治行动人员名单〔附件 2〕于 12 月 19 日 17:00 前通过金宏报市文化执法局)组成六个小组对我市娱乐场所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
(二)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是本行政区域娱乐场所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娱乐场所的日常检查和指导。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积极配合联合执法检查小组,搞好执法检查,分管领导必须靠上,当地派出所、工
商所全力参与。要建立娱乐场所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 5 日前上报上月娱乐场所情况,发现新增无证照娱乐场所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随时上报。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将分管领导、联系名单于 12 月 19 日 17:00 前通过金宏报市文化执法局(见附件 3)。
(三)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 5 点前由每组指派的具体联络人报送当日的专项整治情况(见附件 4)。联系人:高英栋
联系电话:88389696
附件 1
全市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分组名额表
组别
组
长
成
员
车辆派出单位
一组
文化执法局
分管领导
公安局 1 人、工商局 1 人
环保局 1 人、文广新局 1 人、安监局 1 人
文化执法局
二组
公安局
分管领导
文化执法局 1 人、工商局 1 人
环保局 1 人、文广新局 1 人、安监局 1 人
公安局
三组
工商局
分管领导
文化执法局 1 人、公安局 1 人、
环保局 1 人、文广新局 1 人、安监局 1 人
工商局
四组
环保局
分管领导
文化执法局 1 人、公安局 1 人
工商局 1 人、文广新局 1 人、安监局 1 人
环保局
五组
文广新局
分管领导
文化执法局 1 人、公安局 1 人
工商局 1 人、环保局 1 人、安监局1 人
文广新局
六组
安监局
分管领导
文化执法局 1 人、公安局 1 人
工商局 1 人、环保局 1 人、文广新局 1 人
安监局
附件 2
全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工作人员
注:请各单位于 12 月 19 日 14:00 前通过金宏或邮箱报市文化执法局。
邮箱:pdwhzffg@163.com
附件 3
各镇(街道、开发区)娱乐场所整治工作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工作人员
注:请于 12 月 19 日 14:00 前通过金宏或邮箱报市文化执法局。
邮箱:pdwhzffg@163.com
附件 4
全市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日报表
组别
年
月
日
被检查人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证照情况 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组长:
填报人:
注:此表于每天下午 5 点前报文化执法局。
联系电话 88389696
篇四: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XX 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转变理念狠抓治本,在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开展三年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找出并解决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安全监管盲区,堵塞漏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和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生命至上”理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责、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强化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失责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制度成果,扎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县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把安全生产这一民生工程、良知工程、底线工程做好做细做实,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 XX 县文化广电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是指导景区(点)开展运营场所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2020 年底前完成等级景区高风险项目清单。二是建立完善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机制,2022 年底前完成所有等级景区灾害点排查整治。三是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整治,对易造成游客滑落跌倒路段和区域增设防护设施。四是建立完善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报警监控系统,加强景区(点)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检查。五是完成景区客流最大承载量核定,建立完善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六是强化旅行社安全整治,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警示,对采购产品及线路进行安全评估。七是强化旅游住宿业安全整治,指导开展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客房疏散指示图设置以及客用防毒面具应急电筒的配置。八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组织开展文物建筑和博物馆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九是推行
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 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 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 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十是对行业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全县文旅行业公共文化及娱乐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履行公共文化及娱乐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职责。各下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动本地区公共文化及娱乐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统筹安排,细化目标任务。各下属单位要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本单位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针对突出问题和短板,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并通过倒排工期,建立定期报告、通报等机制,确保按期推进。三是材料归档,务求工作实效。各下属单位要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以备后期验收考核。
篇五: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公安厅、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公安局、县文化局决定,自 2018 年 3 月1 日至 3 月 31 日,在全县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影院、剧院、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洗浴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治违法、除隐患、
规范管理”的思路,实行单位自查自改、部门组织联合“兵团化”作战的检查方法,对全县城乡所有电影院、剧院、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洗浴场所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责令限期消除火灾隐患,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场所依法关停取缔,强化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全县成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副局长何建设、县文化局副局长李社会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张乃涛任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治理范围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电影院、剧院; 2.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电子游艺厅、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4.桑拿浴室等洗浴场所; 5.设有上述场所的商业综合体建筑。
四、治理内容 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合法经营情况。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办理文化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场所地址、面积、层数和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与行政许可登记一致,所在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2.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楼道、门厅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3.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应当设置排烟的房间是否设置排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4.安全用电情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等问题。
5.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
5.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门窗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6.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 24 小时双人值班;员工是否掌握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逃生常识;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是否有违规留宿人员现象; 营业期间是否落实每 2 个小时巡查一次。
7.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是否建立不少于 6 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 24 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五、工作方法 (一)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3 月 1 日至 3 月 7日)。(一)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3 月 1 日至 3 月 7日)。省公安厅、省文化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告》。积极组织召开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督促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按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和评估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场所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出消防安全承诺。自查情况登记表要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印章,分别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文化局存档备案。
(二)集中开展兵团化排查(3 月 8 日至 3 月 31 日)。全县共成立两大“兵团化”专项行动组织,一是由公安、消防、文化等部门联合成立的“兵团化”检查、监督执法、督察、技术服务类队伍,主要担负对所辖区域的排查、检
查、监督执法职能,由公安局统一组织,消防大队统一协调,深入到所在辖区的每个乡镇(街道),逐家单位开展“兵团化”检查,确保不发生遗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登记,及时下发法律文书,建立工作台账,集中移交所在地政府,并通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二是成立由 6 名消防文职人员组成的宣传、培训“兵团”,负责对所辖区域的宣传、培训工作。宣传培训小组要充分深入每个乡镇(街道),逐家单位开展宣传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三)组织开展集中曝光(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3月 16 日开始对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网络、微博、微信跟踪反馈有关情况,并于 3 月 25 日、28 日视情对本辖区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集中约谈,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严厉处罚
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取缔的必须取缔,该拘留的必须拘留。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
1.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止营业并处罚款;凡证照不齐的,依法取缔; 2.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的,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以及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区域的,依法予以取缔; 3.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占用安全出口或堵塞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不能当场改正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4.公共娱乐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影响防火灭火
功能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5.公共娱乐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6.公共娱乐场所违反消防安全技术标准,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7.公共娱乐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 8.在公共娱乐场所特定区域内吸烟或违规使用明火的,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行政拘留; 9.凡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严格依据《大赛省消防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文化局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派出业务骨干参与兵团化作战检查,要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统筹协调调度指挥专项治理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处理,联查联办。
(二)开展培训,认真检查。按照本方案真抓实干,不得走过场,凡属于专项治理的区域和场所,必须按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一个一个的检查,并及时录入网上监督管理系统。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治理通告》和有关要求。
每个单位都要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治理通告》和《大赛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
(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文化局的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负责专项治理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的人员实行实名制检查,凡应当排查检查的未排查检查,应当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应当依法处罚的未处罚,应当发法律文书的未发,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篇六: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 县公安局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重点场所部位清查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 2020 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各项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清源”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治安重点场所部位清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严密社会面管控,为“两节”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统筹各方资源,汇聚警种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针对我县当前的社会治安现状,立足“打防一体、标本兼治”,最大限度铲除黄赌违法犯罪在我县的生存土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一)旅馆业方面。重点清查 50 个床位以下中小旅馆、各类留宿洗浴按摩场所,主要清查以下事项:1.是否按要求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项目变更情况;2.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情况,安全指示、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防火、防盗设施安装情况;3.是否建立落实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4.是否在旅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5.是否按要求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6.是否按要求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各项管理措施是否落实;7.有无淫秽色情表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娱乐场所方面。重点要清查 KTV、音乐会所、音乐吧等歌舞娱乐场所,以及兼营歌舞项目的酒吧、餐吧、咖啡屋(吧)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设有歌舞项目的经营场所。主
要清查以下事项:1.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以及项目变更情况;2.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情况,安全指示、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防火、防盗设施安装情况;3.娱乐场所是否安装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要求;4.娱乐场所是否建立落实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安全巡查、保安配备等安全管理制度;5.是否有淫秽色情表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6.场所设置的包间是否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出租房屋、用工企业等监管盲点区域方面。开展“拉网式”清查摸排,督促用工企业、出租房屋房东等充分利用“XX治安便民”自主申报平台按照《XX 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履行义务,及时如实采集申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要将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员纳入管理视线,注意发现是否有不法分子隐匿其中;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司聘用人员情况的摸排,严查是否全面落实人员信息采集登记,注意及时发现疑人、疑物、疑事;严查利用微信、QQ、陌陌等即时通讯工具,组织、容留、介绍他人在出租房内卖淫嫖娼。
三、工作要求 (一)务必突出清查重点。各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和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中,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区分不同部位场所和治安要素,深入细致开展清查整治,切实清到底、查到边、治到位,决不能走走过场、做表面文章。
(二)务必依法严查严处。要注意梳理排查,对多次上门采集检查不在,或屡次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检查的人员,要 100%列入必检必查对象,确保全覆盖、零遗漏;用足用好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清查行动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经营企业、用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信息申报采集义务,规范守法经营。对企业或用工单位故意报送虚假流口信息、逾期报送流口信息、房屋承租人不配合采集信息等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 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相关
规定给予处罚。
(三)务必突出标本兼治。要对辖区单位场所部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完善人员信息采集责任目标制,督促娱乐场所业主落实“谁雇佣、谁负责”,如实采集录入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切实做到“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明、从业人员工作岗位明、从业人员活动轨迹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签订责任状,明确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经营单位自身安全管理、守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四)务必加强信息报送。各所要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所工作情况请于 9 月 30 日前上报治安大队,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篇七:县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019 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事故。5 月 1日,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孩子的院子”发生滑梯伤害事故,造成 2 死 12伤;5 月2 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一充气城堡被大风掀翻,造成2 死7 伤;7 月 20 日,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丰大国际酒店一充气城堡顶部下陷,造成 1死 4 伤;7 月 29 日,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裕泷水韵水上乐园海啸池在造浪过程中产生巨浪,将池中部分游玩者冲到海啸池边缘和池外,造成44 人受伤;9 月27 日,我省湄洲岛沙滩发生一起骑沙滩摩托摔伤致死事故。2018 年5 月29 日,我市泉港区突发大风,掀翻某购物中心门口正在营业的充气游乐设施,导致一名6 岁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两人送医住院治疗。2019 年12 月1日下午,泉州市城东中骏世界城广场 8 号门外的贝奇多室外游乐场发生一起小孩蹦床昏迷事故。这些事故造成包括儿童在内的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同类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规范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的安全意识,促进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防范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 2 - 全市所有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全市各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公园、旅游景点、学校、卫生所以及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
三、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整治内容
1、游乐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2、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针对儿童游乐设施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3、游乐设施是否为正式厂家生产并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是否经正规商家进行销售、安装、检测和验收,是否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年龄和安全使用等注意事项。
(二)责任分工
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负责对本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经营管理主体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农村临时搭建在室外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专项整治。
2、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全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游乐场所和产品质量不合格游乐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完善游乐设施安全标准;配合有关部门
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3、教育、住建、文体旅、商务、卫健、城管、消防等部门及游乐场所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各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运营单位加强内部设置的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各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设置安全警示告知、建立游乐场所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教育系统内(含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教育)各使用、安装儿童游乐设施的单位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设立的小型游乐设施及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督促所属的公共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单位、影剧院等单位加强对场所内的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园、景区内游乐场所及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内各使用、安装儿童游乐设施的单位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游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游乐场所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4、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 4 - 5、其他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游乐场所市场秩序规范、打击违法行为和舆论教育引导等工作。
四、整治步骤 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 年3 月份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 - 2019 年 12 月 13 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贯彻落实泉州市和南安市动员部署会精神,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整治措施,迅速组织动员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9 2019 年 2 12 月 4 14 日- -9 2019 年 2 12 月 1 31 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进行逐个登记、统计,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底数,摸清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数量、状况、类型、分布等情况,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具体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摸底台账(详见附件 1)报送至市市监局。
(三)自查自改阶段( 2019 年 12 月 14 日- - 2020 年1 1 月 14 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督导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四)联合检查阶段(0 2020 年 1 1 月 5 15 日- -0 2020 年 3 3 月 1 21 日)。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教育局、城管局、住建局、文体旅局、商务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力度。对不符合运行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0 2020 年 3 3 月 2 22 日- -0 2020 年 3 3 月 1 31 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汇总全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情况(详见附件2),并于2020 年3 月27 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市监局。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游乐场所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社会高度关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游乐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在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切实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坚持即查即改,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业整顿或关闭。对整改无望,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关停。要坚决防止查而不改,一查了之,真正做到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中。要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 6 - 注重源头治理,以“打非”促“治患”,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肃考核问责,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冒险经营的、整治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经营管理主体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报送至泉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有效惩戒,切实提高经营管理主体的违法违规成本。市市监局要组织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对整治推进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要予以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户外 LED 屏、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特别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游乐场所经营管理主体积极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为游玩者讲解游乐设施使用注意事项。
附件:1.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摸底台账
2.全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汇总表
附件1
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摸底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单位名称 场所或设施名称 数量 使用年限 安全状况 检测情况 备注 1
填具体的场所或游乐设施
填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 填是否检测
2
3
4
5
6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8 - 附件2
全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组织开展督查执法 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执法处罚 宣传曝光 问责单位和个人 检查单位场所 暗查暗访单位场所 一般问题隐患 重大问题隐患 整改率 关闭取缔 停产整顿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处罚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宣传报道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约谈 通报 下达整改令 党政纪处分人员 排查 已整治 排查 已整治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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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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