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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0篇

时间:2022-10-09 13:05: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0篇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纪办〔2022〕7号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0篇

篇一: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办〔2022〕7 号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 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相关室部组:《2022 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已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2022 年 4 月 13 日

 - 2 -2022 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照省、市纪委统一安排和十三届县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制定 2022 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县委部署的年度重点民生工作,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老百姓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二、整治重点重点围绕与老年人群体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社保基金、健康服务领域,与未成年人群体密切相关的教育领域,与青壮年群体密切相关的就业创业领域,与残障群体密切相关的残疾救助保障等领域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三、整治原则(一)坚持统筹联动。建立县纪委监委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人社、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统筹重点领域和其他领域,统筹突出问题和一般问题,建立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问题收集、线索移

 - 3 -交、督查问责、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全面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二)坚持群众立场。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真心依靠群众。围着群众需求干,把握不同乡镇、不同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整治工作内容和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靶向整治,确保集中整治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工作规律和群众需要。整治的效果群众说了算,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整治效果群众共享。(三)坚持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三不”一体推进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坚持监督、查处、治理一体贯通,力度、节奏、策略统筹把握。既注重发现、整治问题,更注重分析、解决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及时将整治效果转化为制度成果,着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土壤。四、整治项目及分工(一)聚焦保障高质量就业创业领域。紧盯技能培训领域问题,整治培训目标完成、质量评价、资金支付和技能证书鉴定发放等工作中存在的虚报培训数量和培训课时、违规鉴定技能证书、靠训吃训等问题。紧盯创业就业资金补助领域问题,整治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严肃查处克扣挪用及骗取套取就业创业培训资金、骗取套取小微企业或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以及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优亲厚友等问题。紧盯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域问题,持续整治拖欠合同款导

 - 4 -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对欠薪问题视而不见、推诿扯皮等问题。(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县人社局牵头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腐败和作风问题)(二)聚焦发展优质均衡教育领域。紧盯不落实或变相抵制“双减”政策问题,校内重点整治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延后放学并收取延时费,以素质教育名义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学科类培训,强制教师加班补课、侵害教师合法权益问题;校外重点整治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无证有照”教育咨询类市场主体监管盲区,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未全部纳入监管等问题。紧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负责人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新生录取、学生用品订购、学生伙食保障中“捞油水”;在教职员工职务调整、工作调动和职称评定中“搞创收”;在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和教学设备采购中“分杯羹”;在防疫工作中安排亲友垄断防疫用品供货,以防疫为名统一采购价高质次教学用品和教辅材料,从中吃回扣发“疫情财”;占用公共资源开办培训机构、联合校外机构办高价特长班、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等突出问题。紧盯学生营养餐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挤占、克扣、拖欠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招标程序不规范、选用资质不合格供餐企业,虚报学生数量套取营养餐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紧盯学前教育领域问题,整治违规审批新的学前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 5 -以及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工作敷衍应付推进缓慢等问题。紧盯报名信息采集领域问题。整治采集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以及要求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问题。(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教体局、驻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腐败和作风问题)(三)聚焦健康服务领域。整治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术中加价、搭医疗车卖商品、公立医院指定到医院外药店买药等问题。整治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不力,服务群众态度差、敷衍塞责、拖延刁难问题。持续整治医疗机构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卫健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医保局依职能分别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腐败和作风问题)(四)

 )

 聚焦社保基金管理领域。

 。整治违规办理参保、认定(鉴定)、退休审批、待遇支付问题,内外勾结虚报冒领社保待遇问题,伪造、篡改社保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信息系统数据问题,将社保基金以个人或他人名义违规开设账户存储问题。严肃查处社保基金管理运营不规范背后的腐败问题。整治社保办理过程中对政策不落实、久拖不办、推诿扯皮、让群众来回跑路、服

 - 6 -务态度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压案不查、久拖不办,追责问责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牵头,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县人社局集中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腐败和作风问题)(五)聚焦养老服务管理领域。开展养老服务资金监管专项监督,紧盯 2022 年中、省、市和我县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全县养老服务重点项目,聚焦资金分配“最初一公里”,打通有效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养老服务资金的全流程、全覆盖监督机制,重点整治敬老院、幸福大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办养老机构闲置挤占、虚报套取、贪污挪用资金问题和侵害集中供养老人生活待遇保障权益问题,整顿养老机构收费不规范、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督促做好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县民政局牵头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腐败和作风问题)(六)聚焦残疾救助保障领域。紧盯残疾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领域问题,整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管理、年审及使用不规范,助残资金拨付使用率低、长期闲置,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紧盯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领域问题,整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走形式、走过场、套取培训费,在助残项目审批实施、残疾证审批发放等工作中吃拿卡要拖,企业冒用残疾人身份骗取优惠补贴或偷逃税款等问题。督促做好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县残联牵头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腐败和作风问题)

 - 7 -(七)聚焦停车场收费领域。紧盯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整治与相关停车场人员相互勾结、损公肥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助,对违规圈建停车场挤占公共资源行为监管失责等问题。(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城管局、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公安局分别牵头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腐败和作风问题)五、步骤安排(一)谋划部署(4 4 月中旬前)县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专班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牵头整治行业部门党组(党委)细化制定项目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立足本地实际情况,主动履职尽责,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于 4 月 15 日前完成谋划部署,于 4 月 20 日前将制定的整治方案报县纪委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下同)。(二)集中整治(4 4 月至 1 11 月底)1. 深入排查问题。县纪委监委各相关室部组要按照确定的整治方案,实行项目化管理,强化督促指导,实行全程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方案,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结合部门实际细化问题类别,明确排查的时间、标准、内容、程序和要求,深入开展自查,摸清真实情况和问题底数,在认真研判的基础上,建立问题台账,依规依纪依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通过采取调阅财务账目、查看项目资料、

 - 8 -实地督导暗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督促职能部门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线索管理部门处置。5 月 15 日前,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职能部门将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报送县纪委监委备案。2. 全程督促整改。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问题台账认真整改,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快速办理机制,办理一件反馈一件,整治一项公开一项,接受群众评判监督。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组履行监督职责,确定职能部门问题整改完成标准,完成一项、把关一项、销号一项。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实际,定期对部门排查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或暗访抽查,对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等典型问题,采取通报曝光、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导。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协调,确定一批排查走形式、发现问题少、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3. 彻查问题线索 。起底一批问题线索,4 月 20 日前,县纪委监委对 2019 年以来相关领域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排查梳理,建立问题线索“大起底”台账。收集一批问题线索,坚持开门整治问需于民,县纪委监委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开整治项目类别、集中整治时间、违纪问题反映渠道等内容,广泛发动群众征集一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督办一批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对受理、接收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依规处置、快查快办、动态清零,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 25 日前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

 - 9 -况报表(见附件)。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做好问题线索跟踪督办。(三)总结巩固(2 12 月底前)及时梳理归纳、总结分析整治工作情况,分别于 6 月 15 日、9 月 15 日前,县直各牵头部门报送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报告,包含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县纪委监委各相关室部组、工作专班报送监督工作阶段性进展报告,包括线索处置查办、监督方法措施、督促职能部门整改成效等情况。12 月 8 日前,以上单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纪委监委。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监督推动各职能部门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监督推动有关乡镇和部门把民生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查摆到位、整改到位。(二)找准定位履职。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统筹衔接“四项监督”,贯通协调党内监督和九类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明确纪委监委内部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委牵头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

 - 10 -跟进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协调配合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相关室部组共同推动,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内外贯通的集中整治格局。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明确 1 名集中整治联络员,于 4 月 15日前报县纪委监委。(三)务求整治实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落实县委“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县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求,以过硬作风开展整治、以整治成效检验作风。坚决防范和纠正“一刀切”、机械落实、整治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可检测、可评判、可感知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县纪委监委将适时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听取相关室部组、职能部门工作汇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邮箱:XXXX@126.com附件:2022 年“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表

 - 11 -附件2022 年“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表填表单位:驻××纪检监察组 填表时间:xx 年 xx 月 xx 日序号整治项目名称责任单位整治的...

篇二: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 镇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1)

 为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省委 xx 全会、市纪委 xx 全会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x 办发[20xx]13 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x 办发[20xx]6 号)要求,我镇党委在全镇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増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影响公权力行使的的不正之风,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统一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镇直有关单位参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镇纪履行监督责任,各分管及包村干部负责相关部门及所包村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压力传导到各村,把责任压实。

 (二)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从群众出发,处处为群众着想,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

 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统筹推进。镇党委把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结合起来,一起推进,同步落实。

 (四)坚持问题导向。要立足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五)坚持挺纪在前。做到监督要早,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惩处要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问责要真,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六)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对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突破,深挖细查,严肃整治,查处违纪违法分子,形成震慑。又要全镇各村各部门认真履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立足抓常抓长,着力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民生资金方面。重点整治向扶贫资金,移民、粮补、低保、救灾救济、林业、教育、水利、危改等上级专项财政资金,土地承包款、宅基款、企业经营收入等村集体资金,以及矿产、交通、工程占地补偿赔偿款等动心眼、伸黑手,侵占私吞、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克扣强占、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

 。

 (二)征地拆迁方面。重点整治违反国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非法强征、暴力拆迁,补偿安置缺失,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强买强卖权钱交易、分配不公等问题;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中的腐败问题。

 (三)教育 医疗方面。重点整治公办的教育、医疗卫生单位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招标投标、仪器设备和教材教辅资料采购、后勤服务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虚报、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建设等环节收受贿赂、违规套取新农合基金、挤占挪用卫生基本药物补助专项资金;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红包等问题。

 (四)生态环保方面。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建设项目管理“三同时”制度,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未采取密闭等措施控制扬尘,未按规定储存、运输、处理危险废物,拒绝检查或在接受检査时弄虚作假和毁地挖砂、非法采石、非法土炼油等环保违法行为,以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干扰环境监测、数据弄虛作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环境执法不力、失职失责,违规收取费用,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以环保为借口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五)惠民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打折扣、搞变通,进度慢、效果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监管不力、优亲厚友、盘剥克扣、与民争利、“坑民害民”等问题。

 (六)干部作风方面。重点整治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

 办事不公、插手工程、违规招标发包、收受回扣、违规评定职称、弄虚作假、任性妄为甚至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问题;一些镇镇和单位对县委的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不守规矩、自定标准,工作落实打折扣等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审批和服务部门不按照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工作,随意设立处罚条件、种类和幅度,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以及违反规定在审批和服务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一)主动发现问题线索。镇分管信访的领导干部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要认真分析研究,发动群众揭露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镇纪委要对 20xx 年以来受理的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分析,分类查找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突出问题;要发挥镇农经等职能部门作用,注重从专项管理中发现问题线索;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日常多轮次的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

 (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镇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本村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列出时间表、任务图。要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和发现掌握的问题线索,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一件也不放过。镇纪委要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工作,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时要坚决查处。

 (三)集中查处典型案件。镇纪委要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专

 项整治的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惠民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的六个重点方面,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的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涉及到谁,都都要彻查到底、严惩不怠,真正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

 (四)严肃问责党 员干部。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力,以及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实行“一案双查”,要严肃问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村和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问责监管责任。

 (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镇党委将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镇纪委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施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六)巩固健全制度措施。全镇各村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查找问题原因,根据问题建立相关制度,补齐短板,真正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4 4 月)。从即日起全镇各村、各部门要迅速启动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查找梳理问题线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纪委要强化办案力量,确保专项整治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镇党委委召开推进会后,各村各单位要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全面铺开整治工作。

 (二)集中查处阶段(5 5 月至 8 8 月)。坚决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要到位。镇纪委要从严从快集中查处典型案件,尤其是专项

 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

 (三)综合治理阶段(9 9 月至 1 11 月)。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三基建设”,强化后进村整顿;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快构建“三不”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升阶段(1 11 月至 2 12 月)。各村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深化意见。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要大力挖掘、宣传一批一心为公、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好干部典型。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既要铁腕惩治违纪违法分子,更要保护激励为人正派、干事创业的好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放纵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涉黑腐败、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三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全镇各村各单位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包括民生领域腐败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摆在突出位置。各村支部书记要切实扛起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有力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当好“突击队”,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高效开展。形成党委统筹指挥、

 各村、各部门主抓落实,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机构改革期间,各职能部门按照“任务随着职责走”的原则,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节奏不变、力度不减。

 (二)加强监督检查 。镇党委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把涉及民生的重点部门作为督查的重点对象,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对重点案件要进行跟踪督办。对不按要求整改、对专项整治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 (三)加强思想引领。要结合即将开展的 xx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实实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要开展廉政教育,曝光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教育引导群众破除婚丧嫁娶互相攀比、大操大办、挥霍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着力让基层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起来、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四)严肃工作纪律。参与专项整治的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发现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一追到底。对以案谋私、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要从严从快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为统筹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放纵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涉黑腐败、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三项工作,特成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 xx。

 乡镇关于开展“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力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20xx 年7 月至 9 月)的“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今年以来,全镇针对脱贫攻坚领域,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行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城乡低保评定不公、村(社区)“三资”管理混乱和违规借用人员和吃“空饷”、机关职工食堂管理不规范、村(居)务和政务不公开等 10 个方面典型问题,开展了“133+2+1”专项整治活动,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有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有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有的虚报冒领,与民争利

 等。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浊流不仅影响群众的获得感,而且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扎实开展“133+2+1”专项整治的基础,积极开展“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督促引导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减少“微腐败”存量,遏制“微腐败”增量,激浊扬清、固本清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目标重点 “清源行动”着眼“两升一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定指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升,信访举报量下降)目标,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引导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地,实现“突出问题解决、干部作风转变、发展环境改善、群众获得感增强”四大成效。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站在为党清源、为党强基的政治高度,围绕“133+2+1”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发挥“四张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作用,重点针对扶贫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着力查处整治在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的问题;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问题;在执行环保重大决策部署中违法决策、违规审批、监管履职不力、以罚代管,以及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问题;在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数字游戏、虚假项目、进度缓慢、质量低劣、

 虚报冒领等突出...

篇三: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民政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三次、XX 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民政厅《XX年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及《XX 县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X 纪办发〔XX〕18 号)的部署要求,为做好民政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着实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民政工作

 中涉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加强资金管理、预防违规违纪为主线, 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社会救助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在办理低保过程中监管不力、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以及侵占、挪用、克扣、冒领低保金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 整治重点

 (一)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态度是否坚决,是否存在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重点检查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监管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低保近亲属备案、民主评议、公示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问题;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工作中是否存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发生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或不报告等问题;

 (二)民政专项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管理方面。对上级下拨的涉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津贴、高

 龄津贴、养老机构、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民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分配、拨付,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克扣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在民政项目建设、设施设备购置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是否对下拨的救助、临时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及时有效进行监督检查,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涉及重大民生事项是否存在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存在实际工作中不按程序办理,以权谋私、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问题;是否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是否存在执法不严、作风不实、暗箱操作等问题;民生服务大厅民政窗口是否存在审批和服务中冷硬横推、不按照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与民政民生领域相关的职权清单,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执行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加以整改解决。民政局、各乡(镇)要

 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账,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大问题线索移交督办。要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民政涉及民生领域主体责任落实、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集中受理群众反映的低保办理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将问题线索向本乡镇纪委反映并移交,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实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交上报。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强化警示教育。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定期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坚决铲除民政民生领域腐败和侵占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源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工作持续健康开展。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社会救助、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督查检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长效机制;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XX 年 年 4 月 月 15 。

 日前完成)。按照县纪委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动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XX 年 年 5 月 月 20 。

 日前完成)。民政局、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对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抽调专门力量,重点对群众举报和自查中发现的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立改纠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检查,重点问题和重点抽查检查,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自查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要着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自查面必须达到 100%,务必取得实效。

 (三)整改治理阶段(XX 年 年 6 。

 月底前完成)。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

 帐,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时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制度,深入推进宁夏“民政云”社会救助网上审核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经办规范程序,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和防范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XX 年 年 12 。

 月底至持续实施)。民政局、各乡(镇)要围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把推进工作和总结提升贯穿始终,梳理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深化成效意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长效机制。要把惩戒问责与激励干事统一起来,引导民政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想干事、干成事、有作为、守规矩的良好精神风貌,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贯穿始终。要高度重视民政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民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马卫荣任组长,由县委第六轮巡察组副组长何连明、分管社会救助副局长马海霞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社会救助、社会事务、

 社会福利、财务室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围绕专项整治重点,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负责落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任务,切实把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突出 思想引领,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结合县纪委开展专项警示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意识,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廉洁教育、法纪教育,结合局党组学习和集中学习,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重要指示讲话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廉政教育,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坚决查处,确保民生救助领域的公平公正。

 (三)强化督促指导,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每季度对民政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口业务督促检查,加大对乡镇的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推动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肃作风纪律,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在自查自纠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严肃作风纪律,

 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研究制定治本之策,坚决根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规范权利运行,打通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积极整改。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狠抓整改成效,提升整治水平,坚决遏制民政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篇四: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民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 XX 全会、自治区纪委 XX 届 XX全会、市纪委 XX 全会、县纪委 XX 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现就全县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重点整治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民政、人社、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

  施,在执行中打折扣、随意变通、与民争利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贿赂、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及推动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 一) 教育领域 1.重点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问题。针对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检查和清理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财务票据管理混乱,以虚假发票、不规范票据、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

 2.重点整治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和财政资金落实不到位,应补未补、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重点排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及公办幼儿园的资金使用情况,从中发现是否存在应补未补、盘剥克扣等现象,了解是否有优亲厚友问题。

 3.重点整治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民办学校违规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费用的问题。

 4.重点整治教育教学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 二) 医疗 卫生领域 1.重点整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不到位,没有“精准识别、

  应治尽治”问题。

 2.重点整治医药购销、医疗器械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3.重点整治民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虚假夸大宣传,误导群众就医问题。

 4.重点整治医疗服务中生、冷、硬、顶、推,以及索要好处、收受红包等违反医德医风问题。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5.重点整治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诱导误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 三) 环境保护领域 1.重点整治环境监测、环评数据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全县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重点整治环境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滥用执法裁量权问题。

 3.重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

  题。

 4.重点整治对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事项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四)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1.重点整治食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食品安全、肉制品生产及重点区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重点整治药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等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药店、诊所销售过期药品、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违法购进(收购)药品等违法行为。

 3.重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对药品购销监管不力,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庸政、懒政、怠政,不用心、不落实,在服务基层和群众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五) 民政领域 1.重点整治低保、养老、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占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资金分配制度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专款专用原则使用;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民政专项资金等问题。

 2.重点整治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审核不严格,程序

  不规范,不公开、不公正,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在工作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 六) 人社领域 1.重点整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基金)监管不严,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骗取套取、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专项资金(基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专项资金(基金)收缴不严格、发放程序不规范,分配制度不完善,未能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等问题。

 2.重点整治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不公开公正、打折扣搞变通、进度慢效果差、优亲厚友、盘剥克扣、与民争利、“坑民害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

  3.重点整治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价交换等腐败问题,以及在政策落实和服务群众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作风问题。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七) 住房建设领域 1.重点整治在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材料进场、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中把关不严、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在棚户区改造时非法强拆、补

  偿款不到位、非法侵占补偿款;在保障房分配、监管中调查建档、运营管理等方面机制不健全、运行不顺畅、审核不到位、审核效率过低、利用职权侵占保障住房、在申请对象认定方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2.重点整治在竣工验收中随意增加设置验收条件,拖延验收,并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到位;供热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敷衍、居民室内供热温度不达标、供热管线老化严重、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确认、备案等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吃、拿、卡、要、报”,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

 3.重点整治审批事项是否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材料清单、审批流程清单是否建立并公开;在办理群众事项中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怕担责任不签字,办事效率低下;向办事群众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款物或处罚群众;在处理群众来访方面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置若罔闻,对群众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和领导批办的信件不管不问、愚弄群众、欺骗领导;利用工作之便从事关联产业,为关联产业单位提供方便谋取好处、入股合伙经营办公司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八) 自然资源领域 1.重点整治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过程中,征收程序是否规范,征地信息是否公开,是否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征

  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款是否按时兑付;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相互推诿、失职渎职、利用职务便利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侵占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2.重点整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木种苗等重点资金项目中是否存在扩大资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挤占专项资金、擅自变更投资计划;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受贿等问题。

 3.重点整治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违规办理虚假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泄露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资料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 一) 注重分类实施 各责任部门要迅速启动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本系统特点,本着“本系统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为不满、最为强烈,就要重点开展针对性整治”的原则,找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查找梳理问题线索。20XX 年 5 月 22 日前,各责任部门将本系统专项整治方案报县纪委监委备案。

 ( 二) 深入自查自纠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排查本系统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布专项整治重点和举报受理方式,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方便快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善于通过信访举

  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从中排查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近 2 年来已查结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按照不低于 10%的比例重新复查复核,对处理不到位的逐一清理,确保不留死角。

 ( 三) 强化追责问责 各相关部门要树牢查找问题是基础、整改问题是关键的理念,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要到位”的原则,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专项整治期间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对开展专项整治不深入、不彻底、表面应付,瞒压问题不查的要严肃处理。10 月底前,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深化意见,形成专项整治整改报告,内容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等。

 ( 四) 抓好巩固提升 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从维护群众利益着眼,从解决群众关注的具体问题入手,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抓起,建立监督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 一) 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 各相关部门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危害,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更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做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县委巡察办要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 二) 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单位)要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统筹起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与各级党委(党组)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打好“组合拳”,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 三) 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治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逐项推进,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注重标本兼治,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注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困难解决在群众身边,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涉及民生领域的其他县直部门也要对照专项整治重点

  内容,结合实际,针对本系统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篇五: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 1

 没有压力的生活就会空虚;没有压力的青春就会枯萎;没有压力的生命就会黯淡。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

  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

  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

  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7 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10 月 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

  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12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4 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

  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 xx 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

  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 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x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

  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

篇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 - X XX 区人民医院 关于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开展“不忘 XX、牢记 XX”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以及区委具体工作安排,现就我院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 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在“不忘 XX、牢记 XX”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和《XX 市 XX 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整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真刀真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捆住一些人乱作为的手脚,放开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

 深化 四 项 问题 整治

 1.整治扶贫领域、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腐败和作风问题 ⑴开展低保、特困户节日慰问金、扶贫物资发放排查,力解决节日慰问金、扶贫物资物资被截留、资金被冒领等问

  - 2 - 题。

 (2)开展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回头看”,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原因造成应改造未改造以及虚报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3)围绕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推进医联体建设,加强帮扶基层卫生院医生的培训和管理,解决贫困地区乡村缺优秀医生的问题。

 2.整治医药领域的突出问题
 (1)加强药品耗材价格管理,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遏制药品价格和检查费用虚高,促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 (2)持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和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

 3.整治统计造假问题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进查处整改。

 4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1)按照国家和省的最新要求,结合《XX 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 2018 年分类方案的基础上,细化完善我院垃圾分类方案。明确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

  - 3 - 作。

 (2)以"垃圾科学分类,文明你我通行”等为主题,医院内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分类意识和参与度。
 
 ( 二 )深化标本兼治
 


 1.加强专项巡察。深化对党中央涉及民生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政治巡察,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2.开展专项审计监督。结合扶贫领域专项审计等工作安排,加强对民生领域重大专项资金审计,着力发现和及时处置问题。
 
 3.净化院内政治生态。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主题教
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宗旨意识。通报曝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决整治民生政
 策落实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找准整治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上下联动。各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就要管治理”的要求,强化上下联动,条
 与块连贯

  - 4 - 起来整治,既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又防治“中梗阻”,形成全面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

 落实整治责任。各科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及时汇总、评估各项整治任务的进度、成效。

篇七: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聚焦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富民惠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我县房地产开发小区物业管理和城区“烂尾楼”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担当履职,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行动时间 专项检查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问题整改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综合股,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内容县 1.治理“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 2.治理“城区‘烂尾楼’突出问题” 3.治理其它领域突出问题(如供水、供气、路灯安装等问题)

 (二)具体措施:

 1.治理“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XX 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和文件精神,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管,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1)加强前期物业备案管理。加强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审核把关及备案,确保业主利益不受侵犯。

 (2)加强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管理。对新建小区和已投入使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进一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和 XX 镇人民政府按照《XX 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XX 市物业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自治或者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物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督

 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的事项清单,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误解。

 (3)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信用管理,按照《XX 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的事项清单做好服务工作。通过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的行物业企业和人员惩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

 (4)加强物业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X 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增强广大业主法律意识。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对小区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公示宣传,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知,增加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的维护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制度的意识。

 2.治理“城区‘烂尾楼’突出问题” 全面掌握我县房地产开发市场,进一步摸清我县城区内“烂尾楼”或者疑似“烂尾楼”准确情况,加强房地产开发

 的监管,依法治理“城区‘烂尾楼’突出问题”。具体措施为:

 (1)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针对“烂尾楼”或者疑似“烂尾楼”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制定有效的施工方案并倒排好工期,重点督促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同时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化解风险。

 (2)加大商品房销售管理和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严格依照住建部《房地产管理办法》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按照XX 市人民政府(X 政发﹝2013﹞X 号)、XX 市住建局(来建发﹝2019﹞X 号、﹝2020﹞X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开发企业的商品房资金监管,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督促开发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

 (3)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推进缓慢、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存在不良行为的项目实行重点监管,有针对性地召开专题研究讨论会,从规范运作入手,防止出现“烂尾楼”和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3.治理其它领域突出问题(如供水、供气、路灯安装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供水、供气及路灯安装不及时、抢修不及时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组织供水、供气企业及路灯管理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组织安装和抢修工作,确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各单位职责 1.治理“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工作:由房管所牵头,施工股、规划股、质安站、城建监察大队等股室和单位配合;根据具体反映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治理“城区‘烂尾楼’突出问题”工作:由施工股牵头,规划股、人防信保中心、质安站、房管所、城建监察大队等股室和单位配合;根据具体反映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治理其它领域突出问题(如供水、供气、路灯安装等问题)工作:由市政股牵头,规划股、施工股、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城建监察大队、自来水公司等股室和单位配合;根据具体反映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整改要求 (一)排查发现问题。各单位立即行动,联合开展一次“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和“烂尾楼”或者疑似“烂尾楼”的专项排查工作,全面梳理问题,建立台账。

 (二)着力解决问题。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的要求,对“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和“烂尾楼”的项目逐个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想办法帮助物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督促项目尽快复工或依法进行处置。

 (三)依法化解风险。对购房业主投诉和申诉要及时耐心给予沟通和解答,引导业主依法进行维权。对项目建设过

 程中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也要引导各方依法解决问题,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造成社会不稳定。

 (四)严肃查处问责。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处理“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和“烂尾楼”工作中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出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相关股室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问责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篇八: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金教工委【2020】17 号《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以“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专项整治的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重点整治和查处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中存在的下列问题:

 (一)严防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失学、辍学问题。(责任单位:教学处、各村小教学点)

 (二)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问题。(责任单位:总务处,各村小教学点)

 (三)整治中小学学生食堂挤占、挪用、截留学生伙食费,违规乱收费等问题。(责任单位:总务处,各村小教学点)

 (四)整治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违规收受招生费用等问题。(责任单位:教学处、各村小教学点)一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部分教师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安心教书育人,不专心研究教学,抵不住诱惑,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从事有偿家教、办班补习或第二职业,个人从中牟利,给家长增添负担。尤其要整治和查处课上不讲课外讲,唆使、动员、暗示、强迫学生参加辅导班问题;二是乱收费乱订资料、推荐托班、辅导班。收费公开不到位,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通过统一或变相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强令或变相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变相收取费用,推荐托班、辅导班,个人谋取私利,增加学生负担,引发家长不满等。

  三、工 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使我校民生政策落实得更好,民生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人民群众、学生对民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健全民生工作机制,职责定位更加规范准确,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保障更加有力。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5 月 31 日前)。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

 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教师管理、督查检查、问责处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形成自查报告。

  (二)深化专项整治(6 月 31 日前)。按照重点整治任务事项,逐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深度治理教师有偿补课。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强化思想疏导和纪律教育,让老师们自觉远离有偿补课。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宣誓承诺。通过学校开放周、家长电话抽测、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建议,了解本校教师是否存在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落实好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肃处理。

  2.坚决治理教育“三乱”。学区和基层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另立名目、超标准收费;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行为;严禁统一或变相统一组织学生征订规定范围之外的教辅资料;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所有收费行为实施前,学校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严禁学校、教师推荐托班、辅导班。

 3.严格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资助工作理念,抓住评审、公示、发放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

 资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关口前移,跟踪督查,加强运行监管,重点把好受资助人员的确定关和公示关,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和不正之风。学区中心校将配合教育局对惠民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虚报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徇私舞弊等行为,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4.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工作。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公开的内容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按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切实解决“三务”公开不透明、不到位、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5.从严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和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有关规定,以人为本,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强化师德考核,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纪律约束,织笼子、架红线,杜绝各类教育违规问题发生。

  (三)严肃查处问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学校和教师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问责。涉及问题严重的将上报教育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捆绑”,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严肃直接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个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在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深化廉

 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刚性执行,加强廉洁自律,逐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直接抓、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情况要全程留痕、可追可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二)加强督导执纪。党小组要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体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学校成立检查组深入班级和社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扎实、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以及整治工作启动后出现的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违规违纪的重大问题线索要上报教育局,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篇九: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有效开展,根据 XX 省生态环境厅和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局党组决定开展民生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紧盯工作中涉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工作作风持续好转,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路线。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从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

 (二)坚持问题导向。畅通渠道、广泛收集,及时发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发现的问题早解决,并且举一反三,深挖细查,绝不回避问题、掩盖问题、漠视问题。

 (三)坚持统筹推进。把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防止“两张皮”、走过场。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防并举,把纪律挺在前面,既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立足抓常抓长,全面排查风险,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已排查出的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 XX 个环境问题,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加快推进整治工作,确保 2019年 10 月底前完成。及时排查发现新增问题,立行立改。切

 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流域科牵头负责,各相关环保中队落实)

 (二)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专项整治。针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渣场装卸运输中未采用车厢密闭或覆盖,未采取洒水喷淋、车轮清洗或其他控制措施,生产设备、废气和粉尘收集及处理系统未同步运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等问题,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完善管理清单,建立健全工业扬尘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控科牵头负责,各相关环保中队落实)

 (三)服务群众、联系群众方面问题专项整治。畅通“12345”市民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的受理,第一时间受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和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建立专门的台账。受理问题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转相关科室处理回复。制定实施新媒体环境舆情处置机制,定期调度相关环境舆情,加强环境舆情转办处置和及时回应,充分利用网络联系群众、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信访科、宣教中心牵头负责,各相关环保中队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在完成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基础上,2019 年年底前完成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对已完成整治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2019 年 11 月底前,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情况和信息报送。

 (二)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专项整治。在建立并公开扬尘污染源清单和综合整治工作台账的基础上,2019 年 5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点和各类露天堆场点的摸排,对存在环境问题的实施综合整治;2019 年 6 月底前,组织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点和各类露天堆场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应于 2018 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但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2019 年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点和各类露天堆场点综合整治并做好动态管控措施;2019 年年底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服务群众、联系群众方面问题专项整治。2019 年年底前,对 10 年以上的环境信访积案全部“清零”,5 年以上的化解 50%以上;健全局领导包案制度,加大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分管领导为包案领导,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并由科室成立专门班子处理相关案件。

 依法依规处理各类环境方面的信访问题,力争不出现因环境因素到省和进京上访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凝聚思想共识。全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厅党组、济南市局党组要求的重要举措,迅速动员部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厅党组、市局党组、局党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凝心聚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专项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开展民生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专项整治工作组,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由副局长付金华任组长,流域科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由副局长付金华任组长,污控科负责组织实施;服务群众、联系群众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副局长王发名任组长,信访科负责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三)深入排查风险。要根据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针对专项整治重点,深入查摆相关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并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剖析危害和根源,梳理形成“三单一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廉政风险点),立足实际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狠抓整改落实。要将专项整治作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重要举措,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及时纠正“走过场“做虚功”等行为,以严实作风和“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成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充分运用“一网三微”以及展板、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定期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报道和展示专项整治的成功做法及创新举措,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强化监督问责。要选取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人和事,以案说法、以案释纪,发挥警示效用。对重视程度不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多发的单位和主要人员进

 行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各责任科室要围绕整治重点,确定 1 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协调、材料报送工作。整治工作相关情况实施月报告制度,各责任科室要于每月 8 日前,调度并向局党组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送。于每月 23 日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局党组。(邮箱:XX@XX.cn)

 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

 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专项整治领域 工作措施 发现问题 问题整改情况 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情况 通报情况 下一步打算

篇十: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2019 年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盯民政工作中涉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实现工作作风根本转变,营造民政系统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厅党组统一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各盟市民政局参加。各盟市民政部门、厅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本处室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为不满,最为强烈,就要重点开展针对性整治”的原则,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

 实行开门整治,广泛收集、及时发现、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防并举,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突出问题进行严肃整治,立足抓常抓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坚持统筹推进。把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与正在开展的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专项行动,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治“雁过拔毛”腐败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三、整治重点

 (一)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保障民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态度是否坚决,是否存在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工作中是否存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否存在发生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或不报告等问题。

  (二)民政专项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管理方面。对上级下拨的涉及低保、养老慈善、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残疾人两项补贴、购买

 社会组织服务等各类民政专项资金和本级福彩公益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分配、拨付,是否存在克扣挤占、截留挪用等“雁过拔毛”问题,盟市民政局、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在项目建设、设施设备购置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是否对下拨盟市、旗县的民政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存在“四官”问题表现,是否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是否能够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是否存在铺张浪费、贪图享受、拈轻怕重等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民政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和单位是否存在审批和服务中冷硬横推、不按照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一)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要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与民生相关的职权清单,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执行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加以整改解决。

 (二)严肃执纪监督问责,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厅机关纪委要发挥监督执纪职能,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厅本级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办。各盟市民政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积极配合当地纪委开展涉及民生领域问题的案件查办。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民政系统涉及民生领域主体责任落实、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民政系统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力,以及有案

 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相关职能处室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问责监管责任。

  (三)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通报曝光制度,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定期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施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巩固深化成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盟市民政局、厅属各处室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贯穿始终。要高度重视民政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民政厅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民政系统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厅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领导为副组长,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机关纪委,厅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材料报送等具体工作。各处室单位围绕专项整治重点,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确定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专项

 整治具体工作任务。各盟市民政局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于 3月底前制发工作方案,明确牵头科室及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本地区民政系统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理工作。

  (二)突出思想引领,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结合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意识,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每月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廉政教育,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对民生领域专项政治工作的组织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三)强化督查督办,把督导检查穿始终。民政厅将组成督导巡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每半年对民政系统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厅机关纪委对厅本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督导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相关职能处室加强对盟市民政对口业务科室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按月报告有关情况,促进问题解决。各盟市民政局要相应成立督导检查组,加大对所属旗县、乡镇的督促检查力度,推动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格报告制度,把请示报告贯穿始终。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专项整治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及追责问责等情况。

  请各盟市民政局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月报表》和负责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于3 月 15 日前,报民政厅办公室。请各处室、厅属单位将负责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于 3 月 15 日前报民政厅机关纪委。

  (五)注重经验总结,把推进工作与总结提升贯穿始终。各盟市民政局、各处室、单位要注重加强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和防范的措施,梳理总结

 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推动工资水平不断提高。2019 年底将专项整治总结报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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