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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5篇

时间:2022-10-09 08:30:02 来源:文池范文网

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5篇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5篇

篇一: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振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根据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 市财政局、XX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 XX 市 20XX 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援助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零输转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区 15 个深度贫困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 45 个,促进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

 二、实施范围

 全区 15 个深度贫困村。

 三、岗位设置

 (一)设置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原则。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

 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做到科学安排,合理设置。

 2.坚持精准落地原则。备选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到乡村公益性岗位。

 3.坚持自愿公开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4.坚持统一管理原则。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二)设置数量

 15 个深度贫困村,原则上每个村开发 3 个岗位,如果某个村的岗位需求或符合条件人员不足时,可结合实际将岗位调剂到其他深度贫困村或建档立卡贫困村。

 按照以上确定的岗位数量,每个岗位安排 1 人,服务期限为 3 年。

 (三)岗位类别

 主要设置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

 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工作。每个岗位应合理设定适当工作量、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根据我区实际,重点开发乡村道路维护员兼保洁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

 (四)岗位待遇

 岗位补贴每人每月 500 元,按月发放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四、人员选聘

 (一)人选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零输转就业家庭成员。

 3.年龄在 16-60 周岁之间(属特殊情况且本人身体条件允

 许的男性可放宽至 65 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工作,责任心强。

 4.非一、二类低保对象、非村干部家庭成员。

 5.非林业部门确定的生态护林员。

 6.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选聘程序

 1.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的村组和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岗位职责、岗位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填写《XX 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村委会初审(村委会提议,村民代表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后统一向乡镇政府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乡镇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扶贫专干,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5.评定。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科学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6.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人选名单(注意保护个人敏感信息)要在行政村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 7 天。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政府在《XX 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上加注意见,并汇总填写《XX 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将

 《XX 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和《XX 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报送区扶贫办、区人社局审核审定。

 8.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扶贫办按照岗位类别组织培训,使其熟悉岗位工作标准,掌握基本技能,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五、考核管理

 (一)加强日常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考核由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做到管小、管细、管具体,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岗位补贴的依据。

 (二)签订聘用协议。乡镇政府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保障。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未续签的视为自然终止。聘用协议一式三份,聘用人员、乡镇政府各执一份,区人社局备案一份。

 (三)建立退出机制。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的,应及时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

  2、刑事犯罪的;

 3、终止就业需求的;

 4、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5、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6、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7、协议服务期满的;

 8、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凡有人员退出时,乡镇政府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区人社局,停止发放其岗位补贴。出现空岗时,乡镇政府经汇报区人社局同意后,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补充。

 六、补贴发放

 (一)乡镇政府在初次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须提供《XX 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惠民惠

 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及考核意见等材料。之后乡镇政府每月申请在岗人员岗位补贴时,只需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二)岗位补贴由区财政局负责发放。聘用人员上岗后,由乡镇政府负责每月 5 日前将上月岗位补贴申请表及考勤考核情况报区人社局审核,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月将岗位补贴拨付农户“一卡通”。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乡镇是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负责任务的具体落实,人社部门牵头统筹负责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资金落实、拨付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提供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料,配合做好人选审核确认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公益性岗位选聘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用人单位要对选聘过程中公告、公示等环节的工作通过拍照、摄影等方式,做好记实留存。加强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反映人员选聘有关的问题及时核实、查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

 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把这项为民实事办实、办好。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篇二: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岗位考核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科学管理,准确评价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更好地推动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考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我市统一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核内容为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

  三、考核办法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每年考核由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一)工作作风,满分 25 分。主要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包括是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是否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是否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具体考核

 指标如下:

 1、学习情况,满分 10 分。每月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集中学习一次,由用工单位组织。学习内容以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为主。学习必须保证时间,保证人员,每次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二小时。全年坚持学习、笔记完整的得 10 分,对无故不参加学习 1 次扣 2 分。累计 5次以上不参加学习或没有学习笔记的,年终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2、服务意识,满分 10 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在限定工作日内完成交办任务。绝不能出现因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引发的与服务对象的纠纷。全年未出现任何纠纷,未接到投诉的得 10 分。接到一次投诉扣 2分,累计接到 3 次投诉或引起重大信访案件的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3、廉洁自律,满分 5 分。能够认真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的得 5 分。发现违纪现象视情况扣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二)工作能力,满分 25 分。主要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完成工作的能力。基本素质包括是否具有工作岗位要求具备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以及身体条件等方面的素质;完成工作的能力包括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交办的各项

 工作任务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创造能力、对外进行交涉、对内进行协调的能力、组织能力等。

 1、业务学习,满分 10 分。每半年由各用工单位组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参加业务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日常工作内容等,满分 10 分。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扣 5 分,累计 2 次考试不及格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2、民-主测评,满分 15 分。每半年在社区组织民-主测评,由社区委员和居民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打分,满分 15分。一次不合格者扣 5 分,累计 2 次考试不合格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三)工作态度,满分 25 分。主要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勤奋精神和责任心、纪律性,主要看工作上是否具有积极性、主动性,在业务上是否肯钻研、勇于创新、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是否出全勤。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考勤情况,满分 15 分。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脱岗,因公外出、因病、因事不能出勤,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记为旷工一天,扣 2分;年累计旷工十五天者,事假年累计一个月者,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2、工作纪律,满分 10 分。工作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办公室、不用电脑玩游戏、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期间原则上办公室要有人,但无人时要实行门留条制度,写明原因和回来时间。违纪一次扣 2 分。

 (四)工作成绩,满分 25 分。主要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的考核,不能简单地看是否完成工作数量,更重要的是看完成的工作质量。对于完不成任务或质量与要求差距较大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 2 分。

 年初各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每月末做出书面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月工作学习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各用人单位要对每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凡因工作完成情况较差,工作落实不细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重大失误的,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每月总结翔实完整的得满分,有突出事迹,获得通报表扬的加 5 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分数在 90 分以上,评为优秀;分数在 70 分以上者为称职;分数在 70 分以下者为不称职。工作中实行告诫制度,一年内告诫一次者,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告诫两次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告诫三次,予以辞退。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告诫一次

  1、每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

  2、不执行请销假制度及工作推逶拖拉的;

  3、不服从领导,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解聘

 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工作态度差,引起群众和用人单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查证属实的;

 3、接受服务对象的礼金、代金券和宴请,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工作之便索要钱物、谋求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违法提供方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的;

 4、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本职工作的。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篇三: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益性岗位职责

  公益性岗位职责

 篇一:公益性岗位工作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2、上班时精神饱满,工作积极。工作期间不聚众聊天,不嘻笑打闹,不吃零食,不干私活,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不占用电话聊天。

  3、保守机密,不泄露有关业务信息。

  4、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5、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办公场所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可大声喧哗、吵闹,接打电话时语音柔和,音量适中。

  7、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接待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办理,需要上级办理的业务,要准确无误地告诉办理业务的部门。

  8、工作中提倡使用语言规范、文明,不讲粗话、脏话

  9、上班时不挂私人 QQ 号、上网聊天、打游戏。

 10、讲究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1、服从管理,听从领导指挥安排。

  12、在公共场合不应剪指甲、化妆、抠鼻子、剔牙齿、挖耳朵、打哈欠、脱鞋、颤腿、伸懒腰。

  13、不得在办公室里打牌、赌博。

  14、服装洁净得体,衣扣整齐,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不穿奇装异服。

  15、头发整洁、大方得体,经常洗理,不染异色。男协理员不留长须长发,女协理员不留怪异发型。

  16、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戴耀眼的饰物;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不留小胡子,不戴有色眼镜从事工作。

  17、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为端庄。

 篇二:公益性岗位分工职责

  公益性岗位分工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根据我院的实际工作情况,暂时定这套分工职责,以确保我院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圆满完成院内布

 置的各项任务;

  一、现护理工作分三个组:

  第一组,何由珍、黎红琴、曾颖、张媛。其中两人组成一个班次按以下分工工作

  1、护理值班一人,工作时间 24 小时(早上 8:30 至次日8:

  30)。工作内容为白天负责打开水,照顾老人的一日三餐,观察老人的身体及服药事项,为老人洗澡、换衣、修剪指甲,随时查房,听取老人的意见,管好老人吃好、穿暖,接听值班电话。晚上照顾老人洗脸、洗脚上床睡好,冬季注意开、关电热毯,夏季注意点、灭蚊香,以确保消防安全。夜间陪护老人,并至少查房三次,即晚上 11 点至 12 点查房一次才能休息,主要观察特殊的、怀疑有危险的老人,凌晨 3 至 4点查房一次,主要观察如上,并观察整个院子的安全情况,早晨 6 点起床查房,6.30 开始护理老人起床,整理老人穿着,床铺,冬季烧好火,准备交班。做好来访客人的礼貌接待工作,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

 要的工作。

  2、卫生值班一人,工作时间 24 小时(早上 8:30 至次日8:

  30)。工作内容按规定打扫院民室内外卫生,整理赡(扶)

 人员的床铺,保持室内外空气新鲜,无异味,洗衣物,协助

 值班者护理老人。如有院民住院,则负责为病人送饭。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3、休息,昨日两位值班者休息,时间 24 小时(早上 8:30 至次日 8:30)

  以上班次轮流换班,各负其责。

  第二组,白林、李学会:每日值班者一人,轮流换班。主要负责男老人的护理工作,确保男老人吃好,为需要的男老人提供洗漱并穿着整洁及安全、疾病护理,做好全护理房间的全部卫生工作,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第三组,董站稳、唐春花:每日值班者一人,轮流换班。主要负责公寓楼老人的护理工作,确保公寓楼里的老人吃好,洗漱并穿着整洁及安全、疾病护理,做好公寓楼二,三楼的全部卫生工作,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二、门卫人员职责:门卫人员做好院民出入登记,做好邮递来的文件,物品接收工作,及时无误的交到目的地。严守有精神性疾病的院民外出活动,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禁止其他车辆堵在大门外及主要通道。定期修剪杂草树枝、打扫花池、大门内外、过道、球场坝的卫生,保持院内环境整洁,

 绿化美观。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三、医务人员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和疾病预防、治疗工作;根

 据季节变化,指导院民了解、掌握卫生、保健等方面常识,负责建立院民健康档案,随时了解、掌握院民身体状况,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协助职工做好管理工作,并督促其他工作人员搞好本职工作。

  四、保育员耐心哺育婴幼儿,不虐待孩子; 做好育婴室内外的卫生整洁、无异味; 定期或按需要为孩子洗澡,换衣服,换洗床单被套,随时给予孩子活动、学习的机会和空间,孩子生病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婴儿室活动参观,

  五、厨房的工作职责单独拟定。

  工作人员之间要团结协作,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作,共同抓好全院工作。

  二 0 一一年四月

 篇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

  赤土山园林管理所公益性岗位人员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增强景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使在岗人员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

 好的为广大游客创建一个环境良好的景区环境,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

  二、景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6 人,具体工作为景区卫生清洁、环境保护等。景区环卫工作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三、岗位职责:

  (一)、遵守管理所各项管理制度。

  (二)、听从管理所统一指挥,保质保量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保洁工作。

  (三)、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发现影响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为,应立即制止或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五)、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和带回家使用。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考勤、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每年 12

 月 30 日前由用工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次年不得继续聘用。

 四、聘用人员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等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协议,解除聘用协议三日内用工单位必须及时将书面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

  五、聘用期内聘用人员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协议的,当年不得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

  六、 考勤管理规定。

  (一)管理所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其考勤、工作情况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卫生的清理,并要求清理干净彻底。对突发情况,岗位人员应随叫随到。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检查中,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配合的,人岗分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等,对因事、因病等请假不能正常上岗的,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三)管理所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出勤记录。

  (四)在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上岗、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管理。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对我所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及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对相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处理。

篇四: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益岗位规章制度

 一、考勤纪律: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午:08:00——11:30 时,

  下午:14:00——17:30 时。

  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执行上下班制度。

  2、实行签到制度,每天必须按时签到,不按规定签到的累计五次,按旷工处理。

  二、休假制度:

  1、每月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有 4 天休假,休假方式为串休,休假时间可在星期

  2、星期

  3、星期 4 期间,节假日不得休假。

  2、由于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工作,纳入当月休息日。

  三、请假制度:

  1、病假制度。由于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的,需出示医院诊疗证明(必须是市级以上的医院证明)。从病假之日起,一周内不作处理,超过一周后扣除当月补贴金,超过二周扣除当月工资,累计病假一个半月或重大疾病三个月的,退出公益性岗位。

  2、事假制度。请事假 3 天以上(含 3 天),扣除当月补贴金;请事假 7 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全年累计起 20 天的,申报市里退出岗位。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月补贴金;累计旷工 3 天,扣除当月工资;超过一周的,上报市人社局作开除处理。

  4、替班人员不得请假。

  四、工作纪律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其它临时工作。

  2、公益性岗位人员电话随身携带并保持畅通,若因工需要临时需到岗的,通知时要随叫随到(特殊情况书面请假的除外),凡电话通知不接或口头通知后均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本管理制度自 2014 年 5 月 26 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五:村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由聘用人员本人完成工作,不得出现冒名顶替、人岗不符的情况,具体工作内容由各用人部门、各村(社区)负责。

  第二条、严格人员日常考核考勤,不出现有岗无人、虚设岗位问题,具体工作考勤由人社中心、各村(社区)负责。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资格合规合法,不出现年龄超标、聘用时间超限问题。档案资料规范到位,不得出现有人无档、有档不全问题。

  第四条、打考勤人员要严格日常督査检查,不出现聘用人员脱岗、离岗、不按时上岗等问题。区就业局会每季度不定期进行岗位人员抽查,核实各站所、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工作情况和到岗情况。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街道人社中心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同意分配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街道人社中心向党工委办事处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区就业局相关科室备案。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单位部门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其他临时工作。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电话随身携带并保持畅通,若因需要临时到岗的,通知是要随叫随到(特殊情况书面请假的除外)。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作息时间:公益性岗位人员采取手动签到,上班时间为早上 9:00—下午 17:30,周末双休(节假日、调休)。

 2、各村(社区)包村同志,每周三次到村(社区)签到,做到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病假、事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病假、事假参照铜兴街道办事处干部职工考核管理制度办法中规定执行。凡连续 15 日或年累计 30 日不上岗工作的,予以辞退。

  2、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 3 天以上(含3 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3、病假 15 天以上(含 15 天)或事假 3 天以上(含 3 天)的要报办事处审批。未审批就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办事处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4、事假审批程序:公业性岗位人员请事假一天以上,本

 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批准同意即可请事假。

 (三)工作纪律 1、凡是办事处通报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2、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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