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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城市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4篇

时间:2022-10-08 10:20: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探究城市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4篇探究城市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充电基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探究城市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探究城市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4篇

篇一:探究城市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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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充电桩进居民小区难问题,特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清洁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文明试验区为根本目的,促进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分类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工作,进一步提升居民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需求。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建设流程不畅通和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工作,促进清洁能源岛建设,提升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水平。

 三、职责分工 省住建厅负责统筹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工作,会同省交警总队指导各市县开展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建设充电桩试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小区建设充电桩工作。

 省发改委负责指导各市县规范小区充电桩充电服务和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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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停车收费标准;配合省住建厅协调相关企业参与小区充电桩建设运营。

 省资规厅负责指导市县做好新建小区配建充电桩规划及验收核实工作。

 省工信厅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整体统筹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资金。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小区充电桩电费和服务费收费监督。

 省金融监管局负责会同海南银保监局从保险等金融方面研究支持政策。

 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地下车库充电桩建设场所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交警总队负责配合推进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建设充电桩试点工作,加强对小区周边临时停车位车辆停放管理。

 海南电网公司负责推动全省“一张网”建设,精准测算小区用电容量情况,向有建桩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小区变压器剩余容量查询服务,并做好电力供应。

 省交通控股公司负责完善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海南充电桩 APP 对小区充电桩的接入监管功能,提高充电桩平台接入率,高标准规划建设小区充电桩,发挥项目示范作用。

 四、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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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桩建设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建小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新建小区按照配建停车位的 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充电条件,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比例不低于 10%,且小区变压器容量须满足充电桩后续建设需求,按技术标准配套建设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消防安全设施。小区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委托充电桩运营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维护管理,保证充电桩安全稳定运行。

  (二)进一步规范存量小区充电桩建设流程。住宅小区实行用电抄表到户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实行“一车一位一表”。住宅小区未实行用电抄表到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经办人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设立充电桩用电总表,在申请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充电桩用电需求后,通过该总表供电。

 (三)解决小区电容量不足问题。由海南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住宅小区配电变压器容量情况摸底工作,通过移动客户端、营业厅等平台为桩企、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建桩需求的业主提供住宅小区变压器剩余容量查询服务。在未经供电企业确认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电力容量不足拒绝充电桩进小区。当小区变压器容量不足时,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开发企业或小区业主的,由产权所有者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鼓励充电桩运营商共同参与小区供配电设施增容改造,支持采用智能负荷管控、智能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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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等技术手段实现错峰分时充电,提升电能利用效率,节约增容改造成本。

 (四)明晰充电桩建设安全管理责任。根据“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由充电桩参建各方签订《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按承诺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充电桩所有人为充电桩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要监督安装建设方严格按照有关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充电桩安装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充电桩企业在充电桩投入使用前,要对车主进行指导及培训,并在质保期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充电桩进行维护、保养;安装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和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充电桩所有人、充电桩企业和安装建设方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在符合消防、电容量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无故拒绝充电桩进小区,并及时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勘查现场和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等手续。消防救援部门在地下车库充电桩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消防安全技术指导,将电动汽车充电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鼓励充电桩所有权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有效规避风险,防止损害第三者权益。

 (五)加强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日常管理。按照不同小区类型和充电桩类型,分别按照以下方式推进建设,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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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存量小区公用桩。各市县要根据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任务和居民需求,结合存量小区公用桩情况制定年度建设计划,高标准遴选充电运营企业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维护管理。定期开展充电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保证充电设施和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同时,通过引导运营企业在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外围商铺和周边道路配套建设充电桩,缓解小区内停车位紧张问题。

 2.存量小区自用桩。居民可委托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或充电桩施工单位自行建设、自行管理、自行负责,自行完成物业接洽、电力申报、设备安装、维护检修,同时纳入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监管。支持充电桩运营企业进小区,按照“统建统管”模式开展变压器增容、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提供自用桩安装与维护管理一体化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3.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有条件的连片小区周边公共区域建设公用充电桩的基础上,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设立专属充电区域供社区居民停车充电,扩大充电服务覆盖人群和区域,提高充电桩使用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充电桩进小区工作,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新建小区从严要求建设充电桩,对变压器容量和停车位相对充裕的存量小区加大充电桩建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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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同时,结合“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和小区周边停车位建设充电桩试点工作,分类分步推进充电桩进小区,逐步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问题。

 (二)加强考核督查。充电桩建设已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并列入省政府督查内容。省直相关单位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方案》以及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宣传及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让居民了解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充电桩报装流程等事宜,充分调动住宅小区居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为我省充电桩进小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试行)

 2.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 3.自用桩安装流程图 4.公用桩安装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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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试行)

 一、适用范围 (一)自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自用桩”),指住宅小区个人用户在拥有所有权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设施。

 (二)公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公用桩”),指在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设施。

 二、准备材料 (一)自用桩报装材料 1.用户有效身份证明 2.用户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

 3.授权委托书(非业主方办理应提供)。

 4.经办人的身份证等资料证明(非业主方办理应提供)。

 (二)公用桩报装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物业服务合同。

 3.经办人的身份证等资料证明。

 三、申请报装 (一)住宅小区实行抄表到户的,自用桩用电报装由用户或其委托的经办人(含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公用桩用电报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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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

 (二)住宅小区未实行抄表到户的,用户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需求,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公用桩用电报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

 四、现场勘查 (一)供电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经办人、物业服务企业、充电桩提供方(含电动汽车企业及经销商,下同)、充电桩安装企业到现场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勘查,明确小区用电容量、用电接入点等有关事项。对符合充电设施用电要求的,供电企业在 4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用户应在有效期内予以确认。

 (二)经现场勘查不符合充电设施用电要求的,充电设施产权为供电企业的,应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户的,应由用户组织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由产权人实施改造。

 五、建设施工 (一)自用桩安装前,由用户、充电桩安装企业、充电桩提供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明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责任、安全责任,以及后期运维运营责任等内容。

 (二)公共桩安装前,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由充电桩安装企业、充电桩提供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明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责任、安全责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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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后期运维运营责任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应负责协调安装选址工作,协调业主划分出充电设施统一安装区域。

 六、验收接电 (一)充电桩所有权人组织充电桩安装企业、充电桩运营企业、充电桩提供方等单位进行验收。住宅小区抄表到户的,由用户和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有关协议,供电企业负责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工作,实施电力抄表到户。

 (二)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台账,并报送市县物业主管部门。

 七、运营维护 (一)充电桩所有权人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按照《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落实维护管理责任,也可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桩运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桩运营企业负责后期运营和维护,按照本市县物价部门制定的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电动汽车企业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自用桩维护保养。

 (二)充电桩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充电桩运营企业和电动车企业按照《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落实安全责任,充电桩所有权人承担风险主体责任,可通过委托管理或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有效规避风险,防止损害第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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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

  甲方(电动汽车车主):

 住址:

 乙方(充电桩提供方):

 住所地:

 丙方(充电桩安装企业):

 住所地:

 丁方(物业公司):

 住所地:

 甲方

  购买了一辆

  (品牌)新能源电动汽车,现需在甲方通过

  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的

 小区停车场

  号停车位安装

 式充电桩一台。为了顺利完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保障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四方当事人共同作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1.充电桩的所有人是甲方,甲方为充电桩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若因充电桩的使用或其他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其他责任人甲方同意在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甲方购买相关保险的,甲方与保险公司应按照签订的赔偿条款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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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甲方需安装充电桩的车位位于

  ,充电桩安装前,甲方同意提交相关施工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备,并监督丙方安全施工。

 3.甲方需监督丙方严格按照国家及本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技术标准安装充电桩,确保充电桩安装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4.充电桩建设按有关规定到供电公司办理低压业扩报装手续。充电桩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后甲方才能开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日常注意观察充电桩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6.车位租赁合同到期、按约定提前终止,或者甲方不再需要使用充电桩时,甲方保证及时拆除充电桩。如充电桩需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甲方须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并监督安全施工。充电桩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由

  承担。

 7.在充电桩安装或者拆除、迁移位置时,丁方有权监督丙方安全施工。如发现安全隐患,丁方有权责令施工方整改。

 8.如相关政府部门认为充电桩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充电桩出现安全隐患时,丁方有权停止充电桩用电。

 二、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充电桩产品符合《NB/T33002-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等国家和地方相关产品及安全标准,充电桩在正常操作下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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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以及人员...

篇二:探究城市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

2数字化用户 2018 年第 1 期

 Digitization user 工程技术充电桩建设面临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对策刘丽娟(100195 国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 北京)[摘 要]近年来,我们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且进行了强有力的支持。而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可以认为是充电桩建设滞后的现状。为此,在对我国充电桩大规模应用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在对我国国内充电桩应用存在主要问题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充电桩大规模应用的对策及建议,希望能够作为科学并且可靠的理论依据服务于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政策建议的活动。[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模应用;对策建议1.引言当今社会,节能环保相关问题获得了全球范围的关注,新能源汽车在这红情况下就产生了。我国在新能源市场方面近几年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我国不断扩大的新能源汽车的规模,使得对充电桩的需求量明显增大,但是充电桩数量较少以及发展缓慢的现状对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以这些现状为基础,详细的调查充电桩在国内的应用所面临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充电桩大规模应用的对策及建议2.国内充电桩应用存在主要问题2.1充电桩的应用范围窄,并且相关推广的力度不够我国的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在2015年的一月到八月就突破了十一万辆。也就是说,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进入了非常快速的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将会逐渐减小,并且将会成为新能源汽车销量以及保有量两方面第一大国。新能源汽车的全球性广泛关注使得充电桩的建设也同样受到了很多国家的重视。发达国家的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布点非常多,足以实现停车与充电的一体化,但是对于中国的新能源汽车现状来说,国内的充电桩的实施情况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有着十分明显的差距。2.2充电桩的政策迟迟不出台,依然存在政策风险对于我们国家的充电桩相关政策而言,从2013年才首次开始出现针对充电桩的相关修订的政策,对于充电桩的建设规划则是从2014年才开始,可见我国对于充电桩的相关建设的关注度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所以才会存在充电桩的接口大小不一且兼容性很差的缺点。关于针对充电桩的五项标准政策在2015年的年底才终于出台。也就是说,出台相应的政策来解决充电桩的实施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在对已出台政策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并没有能够显著的解决相关的充电桩的建设问题。2.3充电桩的研发企业起步晚,并且技术相对落后根据有关调查结果,我们国家现阶段大约二百多家的公司的创业方向是充电桩相关业务。但是在这些企业中,占主要份额的几家公司基本处于亏损的状态,只有极少数企业的业绩是上升状态。也就是说,以充电桩为主要业务的相关公司的发展现状是不理想的充电桩的发展并没有给相关企业带来经济上的利益,怎么实现充电桩相关企业能够不断获利是当前每一个以充电桩为主要业务企业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3.充电桩大规模应用的对策及建议3.1完善相关管理政策,鼓励多方资金投入充电桩制定相关的充电桩政策并加以完善,对政策的及时以及有效下达加以保证;鼓励社会上多个方面的资本投资到充电桩的相关建设活动中;对于充电设施的用电面积加以保证,协调好在用地方面的矛盾;加强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将相关政策做到真正落实。3.2推进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建设公共的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公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在解决充电桩相关基础设施的选址问题后,应该对其进行比较合理的布局;在了解充电桩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售电侧方的深化改革,鼓励相关发电企业积极响应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号召;制定比较合理的充电桩使用过程的政策,避免出现多次收费的现象制定充电桩在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收费的标准以及进行优惠的政策;对充电桩的衍生产品加以完善,并提高相关的服务质量。3.3坚持体制创新,对充电桩产业的链条不断优化整合对于充电桩的产业链条加以整合,并探索新的经济发展的模式,在以有经营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们自己国家的独有发展特色,形成联动的机制,以此来进一步促进产业的整体性发展;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管理,激发企业的活力,形成以国有企业为中心,多种企业共同发展的多种所有制共存体系;让企业间的合作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让合作共赢的理念深入人心;对于充电桩的企业发展要进行一定程度的鼓励,推动电力相关体制的完善。3.4加快技术创新,研发多类型充电桩充实市场加大对于充电桩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提升研发品质的同时对充电桩的销售加以促进,企业应该在想、做好补贴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自主的创新活动,提高自身在充电桩市场的竞争力;为了能够适应各种环境的要求,需要从多个各方面实现对于充电桩相关电子元件的技术创新,提升充电桩各个方面的质量,如防腐、防水等;充电桩相关企业一昂该不断提高技术,解决充电桩在安全方面的一系列问题,为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发展做好准备工作。3.5解决充电桩的突出问题,协调好充电桩建设与居住之间的矛盾处理好充电桩建设与居住之间的矛盾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可以加大相应的宣传;对于相关的充电桩设施要进行合理的建设,这些充电桩设施主要指的是公公的用地方面以及比较大型的停车场等;对于用户进行自建充电桩问题与开放问题加以协调处理。3.6提高充电桩企业的相关服务质量,利用互联网让充电桩的相关使用更方便为了达到让充电桩的使用更加方便的目的,可以利用互联网作为一种促进手段,企业用过不断地创新,可以用更好的互联网技术来服务于用户;在生活中可以适度的增加一些“兼容”的充电桩服务企业,加强对于已经建设好的充电桩的运行的维护。4.结束语当今社会,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已经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相应的,对充电桩进行较大规模的建设以及大范围的应用也很快会成为现实。新能源的应用可以大幅度的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该做法具有优点:节约不可再生的能源;减少对于环境的污染,实现绿色无污染的出行;促进经济的健康以及快速的发展。本文在对我国国内充电桩应用存在主要问题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充电桩大规模应用的对策及建议,希望能够作为科学并且可靠的理论依据服务于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政策建议的活动。参考文献:[1]李良,郭艺.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亟待落实的政策[J].中国能源,2016,38(1):37-39[2]蒋涛,秦奋,胡坚,等.我国充电桩大规模应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东北电力技术,2017,38(3):16-20万方数据

篇三:探究城市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

桩发展现状及问题对策研究

 [摘要]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蓬勃发展,对充电桩(站)基础设施的需求空前增长,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划,到 2020年将预计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 1.2 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480 万个,以满足全国 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文章基于充电桩行业发展现状,针对盈利模式、行业规范等实际问题提出增值服务、协调规范等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1.045

 1 引 言

 我国的汽车保有量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而发展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对于能源、环保等领域都具有重要意义,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则是电动汽车普及发展的必要保障。

 截至 2014 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 780 座,交直流充电桩 3.1 万个,服务超过 12 万辆电动汽车,而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的规划,到 2020 年,将预计新增

 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 1.2 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480万个,以满足全国 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无疑为充电桩(站)建设提供了供给侧强大驱动力。据此预计在未来五年内,充电基础设施将形成的市场规模超千亿,间接拉动市场规模更是可达 2 万亿之巨。

 2 发展现状

 充电桩企业本是零星散落的个体,难以聚集形成规模效应,而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激励的不断推出、能源市场多元化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充电桩行业的发展如火如荼,逐步形成包括上游设备生产商、中游充电运营商、下游整体解决方案商的完整产业链。国家电网在此间主要运营以充电桩、充电站为主导的充电服务,在已经形成包括京沪、京港澳、青银、沪蓉和宁沪杭环线在内的“两纵两横一环”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的基础之上,将进一步建设“七纵四横两网格”高速公路快充网,大布局投身充电网络运营。

 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程度差异,国家划分加快发展、示范推广和积极推进这三类区域来制定充电设施建设目标,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一道,江苏省跻身充电设施地方规划第一梯队,计划在 2016 年建设充电站 255 座,实现主要高速服务区快充全覆盖,而省内南京、苏州更将建成城区“三公里充电圈”,充电

 桩(站)建设正快速铺开。

 然而,新兴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也面临着行业标准不完善、物业协调困难、利用不均等产业痛点,其建设成本与现实收入不匹配等现状也值得我们在憧憬充电行业繁荣前景的同时予以关注与探索。

 作为充电站、充电桩的核心设备,充电机、充电模块构成了充电设施建设的主要成本,充电站单体投资成本约为 250 万元,配电设施成本约 160 万元,鉴于充电站尚未形成规模,以更为普及的充电桩为例,可将其按照充电时间分为普通桩与快充桩,其中快充桩充电耗时 20~120 分钟,单个平均造价 5000~2 万元,而普通桩则需 5~8 个小时才能完成充电,成本均价为 10 万~15 万元,快充适用于紧要情况下的急充,但是电池寿命损耗严重,普通桩则更适合私家车日常使用。目前,在充电过程中电力商品和服务成本剥离存在一定困难,建桩补贴申领审核流程一般依据所在省市各自标准需耗时一年以上,而以充电服务费为主要盈利途径导致动辄上百万的充电站建设成本收回更是需要极其漫长的过程,如过度无序地建桩最终将造成巨额成本投资带来的资金压力。

 目前,中国充电桩企业已有 300 余家,蓬勃发展的产业链上涉及线缆供应、充电设备零部件供应、充

 电枪供应、充电设施运营、智能充电解决方案提供、充电设施行业综合服务等在内的多个细分市场,更拥有 40 余家充电设施业上市公司,而国家电网作为多元化企业,在产业链所扮演的角色也时有重叠,新能源汽车放量与政府助推等多重利好亦将推动充电市场的加速发展。

 3 问题及对策

 尽管充电桩行业发展蓬勃,但仍面临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运营盈利和技术规范方面梳理如下问题及解决方案。

 3.1 运营模式推进困难、盈利模式相对模糊

 电网公司目前主要基于政府扶持下的企业主导模式,然而政府面临财政资金压力,企业及用户建设成本高昂、协调难度较高,从电网企业的运营实例来看,充电设施闲置率较高,而前期建设成本较大,因而短期内难以依靠单纯电费收入收回投资。

 基于目前的充电桩运营模式,包含以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以特斯拉为代表的企业主导模式、以特锐德为代表的混合模式,以及处于探索阶段的以星星充电为代表的众筹模式等,在大型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乃至外资企业等参与主体多元化发展态势下,电网企业应综合吸收各自

 优点,克服与政府及客户之间的协调困难,充分整合利用资源,进一步探索充电桩广告运营、车位经营、保险营销、车辆大数据等增值服务模式以实现降本增效、提升客户体验,以期早日收回投资并逐步实现盈利。

 3.2 行业标准不完善

 充电桩企业的产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完善的行业验收监管标准,存在难以兼容匹配的发展瓶颈,2014 年之前建设的充电设施难以更新升级也给电力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借鉴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SAE)、日本电动汽车快充协会(CHAdeMO)等主要国际技术标准,尽快协调统一推进充电基础设施与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通信协议、结算体系等标准化建设进程以提升通用性与开放性,进一步提高充电服务质量以满足用户需求。

 4 结 论

 本文梳理了一些充电桩行业发展实际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作为社会开放领域,充电桩行业目前发展迅速、前景诱人,但是行业内部缺乏清晰的细分市场边界,以及相应的市场规范,可能成为未来制约行业发展的痛点,还需要进一步开展基于多个利益

 相关方的效益分析,明确充电服务综合效益,以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立理,张义斌.国内外电动汽车市场的比较分析及启示[J].中国电力,2013,46(10):74-77.

 [2]施泉生,刘晔,孙波.上海地区发展电动汽车的综合效益分析[J].中国电力,2014,47(11):121-126.

 [3]黄碧斌,孔维政,李琼慧.中国典型城市电网电动汽车容纳能力研究[J].中国电力,2013,46(10):91-95.

 [4]茆美琴,孙树娟,苏建徽.包含电动汽车的风光储微电网经济性分析[J].电力系统自动化,2011,35(14):30-35.

 [5]刘颖琦,王静宇.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的政策与商业模式创新:全球经验及中国实践[J].中国软科学,2014(12):1-16.

篇四:探究城市充电桩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

东北电力技术NORTHEAST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2017 年第 38 卷第 3 期我国充电桩大规模应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蒋 涛 1,2 ,秦 奋 1,2 ,胡 坚 1,2 ,李题印 2 ,郑 鹊 3(1. 杭州凯达电力建设公司,浙江 杭州 311100;2. 国网余杭区供电公司,浙江 杭州 311100;3. 东北电力大学,吉林 吉林132012)摘要:在 “十三五”期间,国家高度关注并将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而与之配套的充电桩建设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因此迫切需要对我国充电桩大规模应用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文中深入分析了我国充电桩应用的现状、存在问题、影响因素、对策建议及其经济效益等关键问题,为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政策建议提供了较为科学、可靠的理论依据。同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提高我国充电桩大规模应用的速度、推进节能减排提供参考。关键词:电动汽车;充电桩;规模应用;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 U469. 7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4-7913(2017)03-0016-05Research on Large-scale Application Charging Station Problem and CountermeasureJIANG Tao 1,2 ,QIN Fen 1,2 ,HU Jian 1,2 ,LI Tiyin 2 ,ZHENG Que 3(1. Hangzhou Kaida Power Construction Co.,Ltd.,Hangzhou,Zhejiang 311100,China;2. State Grid Yuhang Electric Power Company,Hangzhou,Zhejiang 311100,China;3. Northeast Dianli University,Jinlin,Jinlin 132012,China)Abstract:During the “13 th five-year plan”period,the central government pay higher attention and energetic support to new energy vehi-cles. But the main factor which restricts the development of new energy vehicles is EV charging station construction. There is an urgent needfor large-scale application of charging station problems which need research and countermenasures. This paper in depth analyzes the currentsituation of charging station,problems,influencing factors,suggestions and economic benefits,also provides more scientific,reliable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Operable suggestions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to improve charging station ap-plication scope and energy saving are pointed out which offers a reference for pushing energy and emission reduction.Key words:EV;charging station;application scope;operable suggestions在全球对节能环保问题高度关注下,新能源汽车应运而生,近些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处于飞速发展状态[1-2] 。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规模不断扩大,对充电桩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但我国充电桩的建设数量却远低于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充电难的现状日益凸显,充电桩的缓慢发展已经严重制约了新能源汽车发展。基于以上现状,对充电桩在国内的应用所面临的问题展开调查,分析制约充电桩应用不可避免的因素,并针对这些制约因素进行对策研究。1 国内充电桩应用存在主要问题1. 1 充电桩应用范围窄,推广力度不够2015 年 1—8 月,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经突破 11 万辆。中国将超越美国成为新能源汽车销量和保有量第一大国。由此可见,国内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正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已经受到了全球关注,充电桩的建设同样也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这些国家进行大规模建设充电桩从而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在美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点已基本覆盖全国,并且已经实现停车、充电一体化。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充电桩的研发和应用[3] ,计划 2020 年为纯电动车型建成5 000个快速充电站,200 万个家用充电站,并且其电动汽车的快速充电器的使用率和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第一。在法国,电力企业在城市建设了很多充电站供电动汽车使用,同时电动汽车也可以在家中充电。以中国新能源汽车的现状而言,充

 2017 年第 38 卷第 3 期 蒋 涛,等:我国充电桩大规模应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7电桩的建设实施情况应该与上述发达国家不相上下,然而,国内充电桩的实施情况与上述国家的现有状况相差甚远[4] 。目前,国内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数量相对新能源汽车的数量较少。截至 2014 年底,我国已累计生产各类新能源汽车 11. 3 万辆,却只有30 914个充电桩,桩车比约为 24. 7%,远远低于比较合理水平(1 ∶ 1),充电桩数量已经不能满足新能源汽车的需求。统计数据显示,2010—2014 年我国充电站数量从 76 个提高至 723 个,年复合增长率高达75. 6% [5-8] 。截至 2015 年 6 月,充电网在全国 148座城市建设1 500个充电点。据统计,截至 2014 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累计建成充换电站 618 座、充电桩 2. 4 万个,2014 年新建充换电站 218 座、充电桩 0. 5 万个 (见表 1)。表 12011—2014 年建成充电设施一览表2011 年 2012 年2013 年 2014 年累计建成充换电站/座 243 353 400 618累计建成充电桩/万个 1. 3 1. 47 1. 9 2. 4建成充换电站/座 156 110 47 218建成充电桩/万个 0. 63 0. 17 0. 43 0. 5在国家电网公司的 《十二五电网智能化规划》中,国网公司规划,“十二五”期间建设 904 座充换电站和 23. 3 万个充电桩,充电设施规划总投资为 217. 1 亿元。2011—2015 年,国家电网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规模达到4 000座;2016—2020 年,国家电网建设充电站目标高达10 000座,建成完整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按照原规划 2011—2015 年,国家电网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规模达到 4 000座;但截至 2015 年目标只完成了 10%。图 1 国家电网公司充电设施投资规划1. 2 充电桩政策迟迟不出台,政策风险依在2013 年 9 月,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财政补贴政策出台;2014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开始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从建设、运营、管理等多层面深入加强建设充电桩的支持;2014 年 7 月末,下发了 《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确定对充电桩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2015 年 9 月 22 日,工信部发布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解决了新能源汽车接口混乱问题;2015 年年底,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 5 项国家标准,新标准从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综上可以看出,国家从 2013 年才开始针对充电桩修订相关政策,2014 年才制定充电桩建设规划,可见国家对充电桩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 [9-10] 。2015 年年底,在充电桩市场已经出现接口不统一、充电桩兼容性差的残酷现状下,在各行各界千呼万唤中,充电桩 5 项标准政策终于出台,由此可见,解决充电桩实施问题、出台相应政策刻不容缓。截至目前,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并没有为加快充电桩的建设带来显著的效果。1. 3 充电桩研发企业起步晚,技术相对落后据调查,目前全国大约有 200 家创业公司正在发展充电桩业务,而在国内充电桩行业占有主要份额的有以下 14 家充电企业,表 2 为 14 家充电桩企业 2014 年报。由表 2 可知,国电南自处于亏损状态,思源电气、许继电气、特锐德、万马股份等 10 家企业的净利润都有一定增长,而国电南瑞、上海普天、和顺电气的净利润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虽然以上 14家企业都从事充电桩的建设实施,但主要实施单位依然是国家电网下的许继电气、国电南瑞和国电南自,国电南自处于亏损状态,国电南瑞净利润同去年有大幅度下降,只有许继电气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处于良好状态,3 个实施企业只有 1 家企业的业绩是增加的,由此说明,充电桩实施企业在充电桩行业中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充电桩并没有给企业带来可观的投资收益,如何能让充电桩为企业带来收益,企业应该以何种运营模式来管理充电桩行业是每一个充电桩实施企业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11] 。从表 2 各家公司的充电桩业务概况可以看出,每一家企业都在充电桩的研发上做出了很大努力,但研发成果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美国已采用无线充电技术,日本的快速充电技术位居世界第一,法国将互联网完全融入了充电桩系统中,而中国在这些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由此可见,加快对充电桩技术的研发刻不容缓,如何能让充电桩更好

 18东北电力技术2017 年第 38 卷第 3 期表 214 家充电桩企业 2014 年年报企业营业收入/亿元净利润/亿元同比增减/%业务发展概况许继电气 83. 59 10. 62 45. 74京沪、京港澳、青银高速公路充电站等已成功投入使用。其他省市充换电站等工程正在顺利进行上海普天 17. 87 912. 3-41. 42广东省充电桩主要供应商之一,在充电设备研发及制造领域拥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动力源 9. 39 4568. 8 46. 48综合节能业务是未来着重的发展方向国电南瑞 89. 07 12. 83-19. 82在电动车充换电业务上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中恒电气 6 1. 26 41. 33研发出 ZHC 系列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产品国电南自 48. 61-3. 41新能源总包业务订货与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和顺电气 3. 25 5195. 8-17. 10已研发可以满足不同规格、功率、场合下的充电需求的系列电动汽车充换电产品,并且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万马股份 58. 47 2. 35 6. 99成功建成国内首座风光储一体化智能运维电动汽车充电站思源电气 36. 7 4. 56 31. 59现有产品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等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特锐德 19. 32 1. 59 34. 40将互联网思维融入充电桩,创新实施" 电动汽车充电商业模式",目标是做国内最大的电动汽车互联网云平台易事特 19. 69 1. 74 9. 53开发完成 400 V/6 kW 和650 V/6 kW 高频充电桩模块,成功将 “N+X”并联冗余技术应用于快充系统的研制与产业化科士达 13. 88 1. 53 20. 43正按照国内标准开发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等系列产品英威腾 10. 58 1. 62 31. 12已成功研发新能源电动汽车相关产品众业达 71. 83 2. 12 15. 87正在研发进军分销互联网电商和充电站系统,同时公司正在筹备建设“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地服务用户,推动充电桩的发展是我国在节能减排前进道路上的关键一步。2 原因分析我国充电设施大规模建设应用滞后问题是由多方面造成的,推广力度不够、民众接受度低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政策出台、企业投入和技术储备等内部因素造成的。2. 1 政策原因分析a. 资金补贴政策不完善。虽然国家对充电设施建设的企业实施了资金补贴政策,但是该政策存在许多漏洞,令许多企业为了获取补贴而建设充电设施,并没有对充电设施的质量以及建设后的维护负责,这种行为大大降低了充电设施的质量,严重影响了充电设施的服务质量。b. 规划执行力度差。执行标准和补贴政策的出台仅仅是发展充电桩的第一步,充分理解和认真贯彻才是促进充电桩发展的意义所在。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执行不彻底、条文理解偏差的情况,这为行业发展造成很多隐患。c. 充电桩建设用地问题严重。目前虽然国家对促进充电桩建设已颁布了指导意见,但并未出台相应的充电桩建设征地、用地规划,充电桩建设用地问题依然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与此同时,充电桩建设用地的牵涉范围较广,协调难度较大,严重地影响了充电桩建设速度。d. 政府对充电桩建设投入的资金,与快速增长的电动汽车销量不匹配。而自建充电桩由于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物业公司对配套充电设施的安全、用电、消防等认知不足,对私人充电桩的建设造成了很大阻碍。2. 2 企业方面原因分析a. 企业对充电桩的积极性不高。现如今由于充电桩的建设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并不能给企业带来收益,严重影响了企业建设充电桩的积极性,同时充电桩的建设速度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b. 未能推出成功的商业模式。由于经营性公共充电站充电价格未出台,充电站处于 “体验式运营”阶段,电网建设电站和电桩没有利润,亏损运营,从而导致了原本高度看好充电桩产业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国企,对高额投入但亏损巨大的城市充电站建设放缓。就目前现状来看,充电桩运营企业并不能仅通过充电服务取得显著收益,而其他增值服务在充电桩发展初期受到了政府对充电

 2017 年第 38 卷第 3 期 蒋 涛,等:我国充电桩大规模应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9服务费限价的制约,如何摸索出适合发展的商业模式,获得收益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c. 运营管理问题。目前许多充电桩的建设由于选址不当,从而在充电桩的运营管理上造成了一定困难。其次,充电桩建设后的维修服务并没有受到重视,许多充电桩在出现故障后,并没有工作人员及时维修,造成了资源浪费,降低了经济效益。由于缺少对充电桩的有效管理,充电桩损坏而无人及时维修,充电位被占用停车的现象在多地发生,这些现象加重了充电设施供求不平衡的局面 [12-13] 。2. 3 技术原因分析a. 现有的充电桩技术在使用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充电速度慢、充电时间长,已经不能满足电动汽车车主的需求。目前一些城市在将充电桩规划建设时,多数规划在商业购物中心、交通换乘枢纽地区、文化体育中心地区,这些场所一方面人口密度较大,土地资源稀缺,另一方面需支付高额停车费,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成本增加 [14] 。b. 国内所建设的充电桩仅仅可以提供充电功能,其他增值服务功能并没有实现,例如利用在线预约、网上支付等。如今是互联网时代,在充电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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