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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7篇

时间:2022-08-14 20:25: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7篇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1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直接、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经末梢,承担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不正之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纯洁党员队伍、净化政治生态、服务经济发展等重大责任。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乡镇纪检工作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所需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如何做好新时代乡镇纪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的“前哨”作用,是我们派驻镜铁区纪检组所面临的一个必修问题。为此,我们通过走访、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文殊镇、各村开展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及工作实际简单谈谈对乡镇纪检工作的看法和对策。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嘉峪关市东南xx公里处,下辖xx个行政村41个村民小组,2354户7545人。镇党委下设6个党总支,23个党支部,47个党小组,党员533名,其中,农民党员xx人。镇纪委有2名纪检工作人员,一名纪委书记(副科级),一名纪检专干(科员),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各村分别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设有主任6人,委员xx人,共xx人。其中女性xx人,占33%;初中文化程度20人,高中文化程度4人;党员xx人,占71%,群众xx人,占29%;熟悉财务管理人员10人,占42%。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或5名,主任1名,形成了镇村全覆盖的纪检监督网络。

  自2016年以来,镇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共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5名,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发现有一般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咬耳扯袖、提醒诫勉,共进行提醒、整改、告诫约谈20余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召开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10余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干部达500余人次。

  一、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工作人员配备较少,工作力量薄弱。

  一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涉农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加强,农村工作任务量、工作压力不断增加,但是文殊镇纪委工作人员数量没有增加,只有两人,在办案中受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二是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文殊镇纪委书记年龄偏大,年轻的纪检专干编制没有划转过来,又为新手,缺乏办案经验,业务不够熟悉,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正式编制,工资待遇低,文化素质低,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体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三是纪委书记有时被借调,借调时间不确定,加之乡镇纪委人员本身较少,纪委书记借调后,只剩一名纪检专干,不能正常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足,缺乏担当。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审查都应经同级党委批准,这需要党委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然而文殊镇一些党组织缺乏担当,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入、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管党治党狠劲韧劲不足,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载体和手段还不够丰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约谈提醒不经常、思想政治教育表面化、压力传导不够、措施办法虚化等问题。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

  一是乡镇纪委受乡镇党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隶属于镇党委、政府,业务上受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指导,这种管理体制使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以至于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时,乡镇纪委习惯看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党章规定纪委对同级党委有监督之责,但由于两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利害相关,难以监督到位,监督机制甚至是形同虚设。对可查可不查的事情更是不了了之,严重影响纪检干部工作主动性。二是涉及纪检干部的任免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由同级党委来把握,这种被监督者来给监督者打分、决定监督者奖励升迁的管理模式,使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时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履行职责,不敢甩开膀子行使监督职权,在履行职责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乡镇纪检机构职能设置不尽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的实质是制约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作后盾,以权制权是监督的普遍规则,但是乡镇纪委是副科级岗位,受职务级别、权力等方面的限制,监督力度大打折扣,某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被动局面,同时镇纪委书记始终是副科级岗位,没有晋升空间,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乡镇纪委“老好人思想”作祟,存在畏难情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主动性。

  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工作范围小,长期与本地、本单位干部群众打交道,遇到党员干部违纪,碍于情面,不敢碰硬,监督执纪问责顾虑较多,存在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各村监委会担当作为不够,对于村务监督缺位,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具体表现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过程中熟人朋友说情,领导同事“打招呼”,容易陷入各种“关系网”、“利益链”。面对这些情况,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不敢坚持原则,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年底考核和今后的发展,使监督执纪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怕挨乡镇主要领导批评,认为查出案子会给本乡镇抹黑,影响领导的政绩,怕查出问题既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年度考核工作和个人发展,从而导致乡镇纪委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敢查。

  (五)农村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反映问题多,乡镇纪委监督不到位,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专业性。

  根据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数据分析和派驻纪检组实地走访了解到,反映问题最多的是在农村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办事不公,扶贫惠农相关政策依据公开不透明,村民议事制度执行不坚决,救助条件未及时向村民公布,救助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等问题。一些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未经村民集体表决,只在村“三委” 会研究决定,事后公开不彻底、不及时,造成村民群众不满意;一些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把关不严,在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中,对村民群众的信息掌握不准确,出现了错报漏报的问题,审核把关不认真不严格、审批成了走过场,工作粗枝大叶、不精不细不深。同时也曝露出乡镇纪检干部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足。大多数镇村纪检干部欠缺法律、财会、审计、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且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二是处置问题线索能力不够。集中表现在问题线索管理和运用能力不足。对问题线索敏感度不高,在初核时容易流失线索。三是监督执纪手段较单一。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往往是“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的办案模式,审查手段不足、办法不多,调查取证手段有限,导致问题线索挖不深、查不透,极易办成“夹生案”。四是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意识不足。集中表现在谈话场地选择的随意性大,安全防范措施较弱,程序不够规范,台账资料不完备,缺乏安全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存在重成效轻程序的现象。

  三、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一是加强教育。派驻纪检组应加大对文殊镇纪检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使其明确作为纪检干部,肩负惩治腐败、纯洁党风、捍卫党纪的神圣使命,党和国家寄予厚望信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四个意识”,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二是加强学习。加强学习对于纪检干部是至关重要的,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文化素质,建议邀请市纪委优秀纪检干部进行纪律审查知识专题系列讲座;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资源,组织基层纪检干部进行网上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建设。三是及时沟通交流。建议派驻纪检组可以制定针对纪检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与本级以及下级纪检干部交心通气,及时了解干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矛盾、困难、情绪,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给予疏导。四是丰富文体活动。建议多组织纪检干部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帮助干部释放心理压力,在改善精神状态的同时,又能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二)强化党委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牢主体责任。

  监督执纪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要求基层党委必须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基层纪委的监督执纪工作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可以通过完善机制来督促镇党委突出政治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除了每年正常开展的“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活动外,派驻纪检组在日常督查工作过程中,应侧重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从而促使党委一把手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班子个人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未按时保质完成清单任务的,由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三)优化交流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调动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

  一是市纪委应给予乡镇纪委高度重视,政策向基层倾斜。新时代,加强农村纪检工作日趋重要。面对生活、工作比较分散的广大农村党员和乡村基层干部,乡镇纪委作为党的执规机构,其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应提高对乡镇纪委地位、作用的认识,明确乡镇纪委的职责和任务,在人、财、物等多个方面给予倾斜,针对目前乡镇纪委力量薄弱,人员配备相对不足问题,建议要选优配齐配强镇纪委干部,确保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高镇纪委履职能力。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议试行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编制、工资福利的机制,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只作为派驻人员常驻在镇,确保乡镇纪委人员在工作中能不受干扰,能独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三是推行交流换岗制,对三区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进行互调换岗,力争实现既不在成长地工作、也不在原单位任职的目的,消除因人情关系对履职造成的阻碍。四是建议优化交流提拔机制,保障政治经济待遇。乡镇纪检干部无晋升空间,建议拓宽晋升渠道,同时考虑到工作容易得罪人的特殊性,在推荐提拔纪检干部时,建议组织不能单纯以票取人,应综合其他因素,区别对待。

  (四)强化协调机制,提高办案能力,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一是改进审查方式,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推行市纪委和基层协作审查制度。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为统领,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乡镇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监督执纪水平不高等难题。二是要建立健全乡镇纪委信访、检查、执法、宣教等各项工作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和纪检干部的言行,确保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三是是加强对乡镇纪检工作具体业务的指导,明确市纪委各业务室对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责任。四是凝聚反腐合力,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沟通,健全案件发现机制、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等,把执纪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职能资源有效组织起来,打好反腐“组合拳”,做到迅速查处、及时移交,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2

  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行动自觉逐步加强。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员,作为市审计局的纪检组长,如何在市、县(区)审计机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和任务,自然成为个人工作中必须认真思考和付诸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全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1、淮南市审计局现有在职人员X名(包括纪检监察干部X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X名、事业编制人员X名。在**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中,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共X名行政编制被上划。目前,市审计局纪检监察机构健全,实有在职纪检监察人员X名,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

  2、全市六区(含毛集实验区)一县均设有审计局,但限于县区人员编制总额等原因,现只有凤台县审计局配备纪检组长一名,其他各区审计局既未配备纪检组长,也未明确配备纪检监察人员。

  就目前全市审计机关整体而言,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天不足已是不争事实。当然,此种现象在全市其他系统多数也是如此。

  二、市审计局实施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主要做法

  **年X月,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出台文件,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管理体制予以调整和明确,将市直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对派驻机构(纪检组、监察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严格界定。有鉴于此,去年X月,市审计局对局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明确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党总支,协助局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而不再参与具体审计业务工作的分工,突出以履行监督责任为主要职责,从而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需要,以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监督责任的主业上来。

  在今年开展的效能建设岗位责任制确定过程中,市审计局对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明确为:

  ①负责全市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②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履行义务,保持廉洁,增强反腐的自觉性。

  ③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的党员,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④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审计系统行政监察工作。

  ⑤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其同时,对监察室人员岗位职责也进行了重新明确。

  根据“三转”要求,今年以来,市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突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体人员廉洁自律等的提醒谈话等,对两名新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专门开展了廉政谈话,要求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防患于未然。三是严格纪律监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督查,在今年春节后由局纪检组会同局监察室、人教科开展了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深化作风督查,严格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管理,做实做严“转作风”。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对机关食堂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加大问责力度,努力堵塞漏洞。

  三、关于市、县(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既需要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推动,又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砥砺奋进,共同努力,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转”的良好内外部环境。

  1、要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重要意义。这是推动审计机关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的前提。要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的工作,离不开一支忠诚可靠、坚强有力的监督队伍。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履行的都是监督职责,但是分工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在监督对象上更是明显有别。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同样必须接受来自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因此,要强化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一定要使他们明白,纪检监察监督既是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来给审计工作“当配角”和“找麻烦”的,而是同审计工作者站在一起,帮助审计事业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

  在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以后,要强化对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大胆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办案过程中遇到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时,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强后盾。

  2、要大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推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贯彻“三转”要求的关键所在。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同样履行监督权利的审计干部队伍而言,其意义和作用尤显重要。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开展专项检查、专题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观念,放开手脚,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在具体工作中,要针对审计机关的特殊性,注重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既要有转的意识,又要有转的行动;既要依靠上级支持推动,又要理直气壮做好工作;既要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又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要经常深入到审计现场和审计干部之中,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信息,保障审计人员依法履职,防范审计人员擅权弄权、违纪违法。当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保持惩治反腐的高压态势,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对全体审计干部的监督。面对反腐斗争的艰巨任务,面对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厚望,我们必须始终如履如临,来不得丝毫懈怠。只有自己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赖,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3、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上有所作为。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的认识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将审计局简单定义为政府组成部门中的专业职能部门。道理上固然无错,但也在有形无形之中淡化了审计部门承担的审计监督职责,客观上造成审计监督的权威性被弱化。从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工作开展看,纪检监察部门长期处在被边缘化状态,人员配备的随意性很大。由此也导致一部分同志甚至有少数领导同志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工作中不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甚至产生较为强烈的抵触和排斥情绪。长此以往,必然在工作作风等某些方面有所表现和凸显,从而破坏了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的良好形象,以至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和个别审计人员产生了非议。

  另一方面,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审计机关现有纪检监察干部,对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心存疑虑,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人主义行为,片面强调干部自律,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对全体审计人员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加之机关管理、干部教育等方面也存在着落实不力、管理不严等问题,多方面原因致使市审计局年度政风评议排名呈逐年下滑趋势。现在,“三转”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更为宽阔的舞台,作为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珍惜机遇,乘势而为,充分展示出对“监督者实施监督”的勇气和魄力,大胆工作,勇于担当,有所作为。

  4、要坚决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审计机关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某种意义说是“双料”的监督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对“监督者实施监督”难度不言而喻,且不说来自被监督者因为思想认识、配合程度、纪律遵守等方面的问题。就监督者自身而言,能否做到一身正气至关重要。缺乏担当精神和好人主义者都肯定不是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审计干部队伍群体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具备更为过硬党性原则和政治素质。因此,局党组、纪检组和局主要领导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信任不放任,既信任,又监督,既关爱,又严管。

  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尽管现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并是不很多,但无论人多人少,全体纪检监察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要始终以“自身硬”为标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组的各项要求上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加强基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审计部门不同于其他政府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应当说,审计监督权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神圣权利。俗话说,正人必先正己。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反腐斗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审计风险也越发突出。国家审计署已明确将“反腐”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强对审计人员履行职责、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再监督,自然而然也就变得尤为突出和迫切。为此我们呼吁,强化基层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应当迅速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3

 

  一、深刻领会开展再x督的重大意义

  “再执法再x督再检查”是指纪检x察机关对职能部门履行x管、执法等职责情况进行x督。纪检x察机关将x督的工作重点转向对所负责部门(单位)履行各自x管职责的再x督,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落实x督责任的现实需要。

  一是落实中央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x督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扎实推进“三转”,在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x察职能上,“围绕发挥x督的再x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纪检x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定》的精神,把握中央纪委的相关要求,厘清职责定位,调整工作方向,创新方式方法,在“再执法再x督再检查”上发力见实效。

  二是贯彻上级要求。省委书记徐守盛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x督责任的意见》,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责必问、一问到底。省纪委书记xx同志指出,“过去,我们组织并直接参与了一些具体的行政x督检查工作……牵扯精力过多,干的很累,职能部门也认为我们‘喧宾夺主’。对于这些不合时宜的工作方法,要大力扭转,切实把职能转到‘再x督’上来。”上级纪检x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的决心已定,方向已明,纪检x察机关应该落实要求,顺应变化,干在前列,走出新路。

  三是实际工作需要。近年来,攸县纪委x察局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x督再检查”,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x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由部门自行组织x督检查。纪检x察机关改变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定位,集中精力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x督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纪律检查(行政x察)建议书或决定书等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并督促整改执行。今年来,通过再x督再检查,查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案件xx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越位问题。少数党委、政府认为纪检x察机关办事信得过、放得心,任何工作如有纪检x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纪检工作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承担着党、政务公开、民生资金x管、工程项目x督、征地拆迁督查、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任务,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是错位问题。目前一些“老大难”工作,常常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x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x察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邀请纪检x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是缺位问题。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依靠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不敢x督,造成x督缺位。对下级党组织x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x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x督不到位。

  四是空位问题。目前,县级及以上的纪检工作机构都配齐了工作力量,但乡镇、直属机关等单位则受机构编制、单位人员配备、领导重视程度等因素制约,最基层的纪检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单位有人员编制,但符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太少,导致有的基层的纪检组织有较多空位。加之,在乡镇等单位的纪检组织机构的专职人员不专,兼职人员不愿干,往往导致乡镇、局行等单位的纪委或纪检组履行x督职责中出现人手不够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纪检x察机关有效实施再执法再x督再检查,既要注重观念转变,又要注重角色转换,既要整体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又要具体把握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

  (一)强化“再x督”必须突出“再”字。“再x督”是纪检x察机关履行x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与以前纪检x察机关开展x督相比既是职责的回归,也是方式的再造,体现了推进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一是突出x督对象的转变。“再x督”强调的是由x督“事”向x督“人”的转变。以往,纪检x察机关直接将职能部门履行x管职责的情况与其具体业务工作情况混同在一起,x督对象既涵盖了“人”,也包含了“事”,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纪检x察业务与职能部门x管业务的混同。根据权责一致的要求,职能部门运用法律法规对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进行x管,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力量。纪检x察机关运用党纪法规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x管职责进行提醒督促、诫勉问责和追究查处,体现的是执纪、x督、问责的要求,既是依法行政的纪律保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二是强调x督方式的再造。“再x督”强调的是纪检x察机关x督方式的转变、重塑和再造。以往,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重审批轻x管的同时,有的纪检x察机关也自觉不自觉地和行政机关开展联合x督检查,走到一线开展x督,包办代替行政机关开展工作x管。“再x督”要求纪检x察机关改变过去代替职能部门搞x督、混淆x督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做法,退出直接参与职能部门履行x管职责的一线x督,后移x督位次,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x管职责的x督上,倒逼职能部门强化x督意识和x督职责,提升x督的实际效果。三是凸现x督内容的聚焦。“再x督”强调的是对职能部门履行x督和管理职责情况的x督。以往,纪检x察机关的x督内容过于广泛,导致无法聚焦中心、形成合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却难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再x督”将x督内容定位于职能部门履行x管职责的情况,重点指向x督职能部门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履行x管职责、是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x管工作、是否对履行x管职责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报告、处置等情况。通过对职能部门履行x管职责的方式、过程、结果等情况的x督,迫使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x督、失职要问责的要求履行好担负的x管职责。

  (二)强化“再x督”必须突出重点对象。“再x督”的对象理应包括所有负x管职责的各党政权力行使主体或部门。但是,为了突出x督效果,目前应将“再x督”的重点对象明确为政府职能部门。一是聚焦突出问题。政府职能部门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其是否履行或正确履行x管职责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而行政机关正处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阶段,行政机关x管职能的缺失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媒体经常曝光,有的甚至诱发了大量群体性事件,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的和谐,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x管职责的“再x督”,既是推动行政机关正确履行服务职能、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纪律保障,也是维护和谐的党群关系、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现实需要。二是加强实践探索。多年来,纪检x察机关通过执法(效能)x察、治庸问责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履行x管职责进行“再x督”,在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宜将“再x督”的一些有益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归纳,进一步理顺纪检x察机关x督职能与行政机关x管职责之间的关系,这既是强化行政机关履行x管职责、推进行政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破解行政机关过于依赖纪检x察机关参与x督检查难题的需要。三是注重循序渐进。“再x督”对象的机构性质、履职方式等方面的不同,决定了“再x督”的原则、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这要求“再x督”实践探索的覆盖面不宜过度宽泛,否则难以针对性地发现、解决“再x督”过程中的问题。目前,逐步健全和完善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再x督”的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再x督”工作稳妥、高效开展。在此基础上,研究、探索、总结对各类不同主体进行“再x督”在原则、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异同,逐步深化理论支撑,待工作条件和社会环境成熟后,扩大“再x督”的对象范围,进而整合、统筹制定加强对党政机关等权力部门进行“再x督”的指导意见。

  (三)强化“再x督”必须突出执纪问责。“再x督”要求纪检x察机关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到“检查的再检查、x督的再x督”上来,切实突出执纪x督问责的职能定位。一要拓展问题发现渠道。“再x督”要求纪检x察机关不再参与具体业务工作的x督检查,这就产生了在远离业务工作的情况下如何拓宽问题发现渠道的难题。破解这一难题一方面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熟悉本职工作,便于x督、便于发现问题的优势,根据权责一致的要求担负起日常x督检查职责,另一方面需要纪检x察机关在退出各职能部门具体业务x督检查工作后,站位于各职能部门既有的x督管理工作和成果之上,通过对各职能部门的日常x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提请政府法制部门、审计部门报送行政执法x督检查报告、审计报告等方式,增强x督检查的问题导向。二要改进问题调查方式。“再x督”要求将调查内容指向职能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x管职责的问题,这就要求纪检x察机关在合理运用既有的立项检查、直接调查等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调查的方式。新的调查方式要体现“再x督”的位阶和指向要求,把职能部门履行x管职责的过程、方式、结果等方面作为调查重点。如对行政机关履行x管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先行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等存在事实不清、问题处理畸轻等情形的,纪检x察机关可以启动直接调查程序,重新调查处理,重点查清x管人员、调查人员的责任,体现“再x督”内容对调查方式的新要求。三要强化违纪责任追究。“再x督”要求纪检x察机关切实履行好“问责尖兵队”、“案件专业户”的职责,以严格的追责形成行政机关履行x管职责的刚性压力。一方面,纪检x察机关要重点突出对行政机关履行x管职责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买单制”,要求职能部门将x管职责逐步分层细化到每个人,形成层层分解的责任传导机制。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人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分清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对象化。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4

  

  xx系统设置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是在新形势下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弥补纪检x察力量的严重不足和较好地解决xxx督力量薄弱矛盾。对于完善党内x督体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x察员的x督检查职能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决定、规定、制度等得到正确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xx系统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结合自身从事纪检x察工作的切身体会,对xx纪检x察员的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加强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进行一些粗浅的思考。

  一、xx系统派驻纪检x察员现状

  xxxx年x月,xxxx区xx局出台了《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要求各xx单位在xx区设置纪检x察员;x区纪检x察员为xx纪委派驻x区的专职纪检x察工作人员,由xx纪委直接领导,同时接受x区党支部的领导;x区纪检x察员兼任x区党支部副书记或者党支部委员,为x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xx局纪检x察室调查统计,到xxxx年底为止,我区xx系统有xx个xx单位实行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派驻纪检x察员共xx人。派驻范围有:向xxxxx人以上x区派驻;向xx不足xxx人的x区派驻;向基建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分公司等派驻。派驻形式有:一对一派驻、一对二派驻、一对三派驻。

  就目前而言,认真执行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的xx单位警察职工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或没有发生,没有设置派驻纪检x察员的往往是警察职工违法违纪多发易发的xx单位。可想而知,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x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等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xx警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当前xx系统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体制滞后,制度机制没有及时修订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xxxx年,xxxx区xx局出台了《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试行),这项制度一试行就是x个年头的时间,没有进行过修改和完善,明显已跟不上xx发展的步伐。由于派驻纪检x察员制度体制滞后,因此出现了各xx单位对该制度执行不规范、不统一,难免各行其是、自由随意的弊端了。当前,不少xx单位会从有利于自己管理和x督的角度出发,在派驻纪检x察员的范围和形式上都不统一。在派驻的范围方面,有的向xxx人以上x区派驻;有的向xx不足xxx人的x区派驻;有的向基建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分公司等派驻。在派驻的形式方面,有的是一对一派驻;有的是一对二派驻;有的是一对三派驻等。甚至有的xx单位根本就不贯彻执行该制度,没有设立派驻纪检x察员。各xx单位我行我素,各行其是的混乱局面,没有做到规范统一,与xx局制定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影响了xx建设和发展。

  (二)派驻纪检x察员“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在当前基层警力紧张的形势下,有不少xx单位充分利用上级政策,变相贯彻执行派驻纪检x察员制度,想方设法争取给基层单位设一名派驻纪检x察员,这样一来可以充实基层的警力,二来把派驻纪检x察员当作x区副职来使用,分担x区日常管理工作。x区一般会安排派驻纪检x察员承担了x区党建、队伍建设、值班或者顶班等工作任务,这就与纪检x察员的职责不相符,不该管的都管了,分散了派驻纪检x察员对派驻单位和警察执法x督的时间和精力,应有的x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因此,派驻纪检x察员形成了“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甚至是摆设。

  (三)派驻纪检x察员的素质和能力不高,影响到x督职能的发挥。由于xx基层一线的工作量大,任务重,警力紧张,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被当作了一个分管领导来使用,承担过多的工作任务,每天都在一线值班忙于工作疏忽学习。虽然上级有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但是纪检x察员能接受正规培训教育的机会甚少。有的纪检x察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思想观念陈旧,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没有创新意识,开展工作还是凭借老经验老做法,没有用新知识新理念科学的分析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纪检x察员的素质和能力得不到提高,在履职上受到一定的影响。当前是无纸化办公和信息化建设时代,有的纪检x察员连电脑办公自动化操作都不熟悉,做一份报表还需要别人来帮忙才能完成。有的纪检x察员在工作上存在着领导交待什么就做什么,上级安排怎么办就怎么办的现象,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特别是领导问到对工作情况有何看法时,很少主动对工作的开展或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个问题也是当前绝大部分领导干部的通病。

  (四)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得不到重视和支持。从xxxx年xx系统派驻纪检x察员制度出台至今已经有x年时间了,有的xx单位对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视为可有可无,纪检x察干部更新速度缓慢,不换岗交流也不提拔任用,部分纪检x察员在这个岗位上一呆就是x年、x年甚至更长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年龄老化的趋势,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对派驻纪检x察员的考核评比方式上跟其他领导干部一样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因为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开展工作过程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徇私情,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容易得罪人,所以在考核评比活动中得到的满意票数比较少,公众评价也比较低,误导外行人对派驻纪检x察员的看法,认为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不接地气,与同志之间关系不融洽,工作表现不好等现象。同时在推选领导干部时不投你的票,派驻纪检x察员得到的选票显然比其他人低,组织以选票高低决定提拔任用对派驻纪检x察员很不公平。这些问题使派驻纪检x察员感到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是吃力不讨好,没有干头和奔头,失去了信心。年轻、优秀的党员警察看到这种状况了也不愿意加入到纪检x察干部队伍来,该队伍自然也就没有了生机和活力。

  (五)部分xx单位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相挂钩,影响x督职能发挥。由于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生活关系等受制于派驻单位,也可以说与派驻单位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开展工作时不能克服畏难情绪,瞻前顾后,放弃了纪检x察员的职责和使命,不敢大胆管事、管人,失去了x督的职能,使派驻单位违纪违法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都很难做到抓早抓小,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试行)》虽然规定派驻纪检x察员的政治待遇为副科级干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只是给个副主任科员待遇,在领导层面上而言连个分x区领导都不如,要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还需通过重新推荐、考察、任用公示等程序,如果说要从纪检x察员岗位上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那是更加艰难了。

  三、加强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机制。《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作为规范、指导各xx单位如何正确执行派驻x区纪检x察员和派驻纪检x察员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它必须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改补充,才能成为完备的制度机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当前的发展新形势,只有修订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加以规范的内容体现原则性,使其内容更适合形势需要,才能真正保证xx及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统一才能得到实现。纠正一些xx单位存在从有利于自己管理和x督的角度出发,在派驻纪检x察员的范围和形式上都不规范、不统一的做法。从目前情况看,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既面临制度缺失的一面,也面临着制度虚置的一面,一些xx单位落实起来步履艰难,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加强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既要重视制定和修订,又要重视落实和执行。

  (二)纪检x察部门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x察部门的主业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包括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多年来,随着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纪检x察部门的主业不断地变化和调整,惩处、x督、教育和保护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目前,纪检x察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有些工作超过了纪检x察部门的职责范围,主业被湮没在众多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之中。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纪检x察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主业越来越宽,只有准确把握主业为政令畅通扫清障碍,才能使xx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纪检x察员要处理好主副业关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其他班子成员去管,排除干扰认真履行x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坚持以最大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全程参与基建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产业结构调整、罪犯日常奖惩、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x外执行、离x探亲、安排罪犯特殊工种等执法环节的x督。x督检查警察是否存在违反“六条禁令”为罪犯传递违禁物品、保管银行储蓄卡或者现金等问题。发现问题就及时汇报及时约谈当事人尽快搞清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通过x督检查派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有力促进派驻单位严格执法,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抓好落实,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

  (三)加强纪检x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在新形势下加强纪检x察干部队伍建设尤为重要,纪检x察工作涉及面广,应该集聚各类专业人才到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和改善人员结构,增强队伍力量配备,提高队伍战斗力。同时,要坚持按照“打铁还需要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x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x督,维护纪检x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各xx单位要安排纪检x察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和外出学习,参加xx执法x督和办案等业务实践锻炼,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x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对派驻纪检x察员的关心和培养。一个人在一个工作岗位上时间越长,就越容易产生一定的人情关系,越容易产生惰性,特别是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日久生情,在x督上很难免出现人情难伤、决心难下、x督乏力的现象。因此,要从派驻纪检x察员成长进步上给予关爱,加强教育培养,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大胆选拔任用,让优秀的纪检x察员脱颖而出,真正使他们感到纪检x察干部有干头、有奔头。对已经不适合从事纪检x察工作的要加大交流或换岗力度,畅通出口,给纪检x察干部队伍带来生机和活力。

  (五)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脱钩。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生活关系与委派纪委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不关联,这样在开展工作时才能克服畏难情绪,担当履行x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大胆管理和x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六)确实解决派驻纪检x察员的政治待遇。把派驻纪检x察员定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不仅可以解决了派驻纪检x察员在政治上的后顾之忧,还可以提高派驻纪检x察员话语权,增强对派驻单位的x督约束力度。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5

  如果学习只在于模仿,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科学,也不会有技术。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直接、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经末梢,承担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不正之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纯洁党员队伍、净化政治生态、服务经济发展等重大责任。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乡镇纪检工作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所需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如何做好新时代乡镇纪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的“前哨”作用,是我们派驻镜铁区纪检组所面临的一个必修问题。为此,我们通过走访、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文殊镇、各村开展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及工作实际简单谈谈对乡镇纪检工作的看法和对策。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嘉峪关市东南xx公里处,下辖xx个行政村41个村民小组,2354户7545人。镇党委下设6个党总支,23个党支部,47个党小组,党员533名,其中,农民党员xx人。镇纪委有2名纪检工作人员,一名纪委书记(副科级),一名纪检专干(科员),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各村分别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设有主任6人,委员xx人,共xx人。其中女性xx人,占33%;初中文化程度20人,高中文化程度4人;党员xx人,占71%,群众xx人,占29%;熟悉财务管理人员10人,占42%。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或5名,主任1名,形成了镇村全覆盖的纪检监督网络。

  自2016年以来,镇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共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5名,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发现有一般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咬耳扯袖、提醒诫勉,共进行提醒、整改、告诫约谈20余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召开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10余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干部达500余人次。

  一、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工作人员配备较少,工作力量薄弱。

  一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涉农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加强,农村工作任务量、工作压力不断增加,但是文殊镇纪委工作人员数量没有增加,只有两人,在办案中受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二是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文殊镇纪委书记年龄偏大,年轻的纪检专干编制没有划转过来,又为新手,缺乏办案经验,业务不够熟悉,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正式编制,工资待遇低,文化素质低,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体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三是纪委书记有时被借调,借调时间不确定,加之乡镇纪委人员本身较少,纪委书记借调后,只剩一名纪检专干,不能正常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足,缺乏担当。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审查都应经同级党委批准,这需要党委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然而文殊镇一些党组织缺乏担当,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入、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管党治党狠劲韧劲不足,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载体和手段还不够丰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约谈提醒不经常、思想政治教育表面化、压力传导不够、措施办法虚化等问题。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

  一是乡镇纪委受乡镇党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隶属于镇党委、政府,业务上受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指导,这种管理体制使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以至于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时,乡镇纪委习惯看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党章规定纪委对同级党委有监督之责,但由于两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利害相关,难以监督到位,监督机制甚至是形同虚设。对可查可不查的事情更是不了了之,严重影响纪检干部工作主动性。二是涉及纪检干部的任免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由同级党委来把握,这种被监督者来给监督者打分、决定监督者奖励升迁的管理模式,使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时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履行职责,不敢甩开膀子行使监督职权,在履行职责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乡镇纪检机构职能设置不尽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的实质是制约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作后盾,以权制权是监督的普遍规则,但是乡镇纪委是副科级岗位,受职务级别、权力等方面的限制,监督力度大打折扣,某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被动局面,同时镇纪委书记始终是副科级岗位,没有晋升空间,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乡镇纪委“老好人思想”作祟,存在畏难情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主动性。

  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工作范围小,长期与本地、本单位干部群众打交道,遇到党员干部违纪,碍于情面,不敢碰硬,监督执纪问责顾虑较多,存在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各村监委会担当作为不够,对于村务监督缺位,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具体表现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过程中熟人朋友说情,领导同事“打招呼”,容易陷入各种“关系网”、“利益链”。面对这些情况,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不敢坚持原则,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年底考核和今后的发展,使监督执纪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怕挨乡镇主要领导批评,认为查出案子会给本乡镇抹黑,影响领导的政绩,怕查出问题既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年度考核工作和个人发展,从而导致乡镇纪委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敢查。

  (五)农村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反映问题多,乡镇纪委监督不到位,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专业性。

  根据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数据分析和派驻纪检组实地走访了解到,反映问题最多的是在农村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办事不公,扶贫惠农相关政策依据公开不透明,村民议事制度执行不坚决,救助条件未及时向村民公布,救助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等问题。一些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未经村民集体表决,只在村“三委” 会研究决定,事后公开不彻底、不及时,造成村民群众不满意;一些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把关不严,在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中,对村民群众的信息掌握不准确,出现了错报漏报的问题,审核把关不认真不严格、审批成了走过场,工作粗枝大叶、不精不细不深。同时也曝露出乡镇纪检干部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足。大多数镇村纪检干部欠缺法律、财会、审计、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且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二是处置问题线索能力不够。集中表现在问题线索管理和运用能力不足。对问题线索敏感度不高,在初核时容易流失线索。三是监督执纪手段较单一。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往往是“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的办案模式,审查手段不足、办法不多,调查取证手段有限,导致问题线索挖不深、查不透,极易办成“夹生案”。四是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意识不足。集中表现在谈话场地选择的随意性大,安全防范措施较弱,程序不够规范,台账资料不完备,缺乏安全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存在重成效轻程序的现象。

  三、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一是加强教育。派驻纪检组应加大对文殊镇纪检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使其明确作为纪检干部,肩负惩治腐败、纯洁党风、捍卫党纪的神圣使命,党和国家寄予厚望信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四个意识”,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二是加强学习。加强学习对于纪检干部是至关重要的,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文化素质,建议邀请市纪委优秀纪检干部进行纪律审查知识专题系列讲座;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资源,组织基层纪检干部进行网上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建设。三是及时沟通交流。建议派驻纪检组可以制定针对纪检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与本级以及下级纪检干部交心通气,及时了解干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矛盾、困难、情绪,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给予疏导。四是丰富文体活动。建议多组织纪检干部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帮助干部释放心理压力,在改善精神状态的同时,又能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二)强化党委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牢主体责任。

  监督执纪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要求基层党委必须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基层纪委的监督执纪工作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可以通过完善机制来督促镇党委突出政治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除了每年正常开展的“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活动外,派驻纪检组在日常督查工作过程中,应侧重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从而促使党委一把手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班子个人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未按时保质完成清单任务的,由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三)优化交流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调动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

  一是市纪委应给予乡镇纪委高度重视,政策向基层倾斜。新时代,加强农村纪检工作日趋重要。面对生活、工作比较分散的广大农村党员和乡村基层干部,乡镇纪委作为党的执规机构,其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应提高对乡镇纪委地位、作用的认识,明确乡镇纪委的职责和任务,在人、财、物等多个方面给予倾斜,针对目前乡镇纪委力量薄弱,人员配备相对不足问题,建议要选优配齐配强镇纪委干部,确保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高镇纪委履职能力。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议试行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编制、工资福利的机制,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只作为派驻人员常驻在镇,确保乡镇纪委人员在工作中能不受干扰,能独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三是推行交流换岗制,对三区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进行互调换岗,力争实现既不在成长地工作、也不在原单位任职的目的,消除因人情关系对履职造成的阻碍。四是建议优化交流提拔机制,保障政治经济待遇。乡镇纪检干部无晋升空间,建议拓宽晋升渠道,同时考虑到工作容易得罪人的特殊性,在推荐提拔纪检干部时,建议组织不能单纯以票取人,应综合其他因素,区别对待。

  (四)强化协调机制,提高办案能力,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一是改进审查方式,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推行市纪委和基层协作审查制度。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为统领,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乡镇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监督执纪水平不高等难题。二是要建立健全乡镇纪委信访、检查、执法、宣教等各项工作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和纪检干部的言行,确保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三是是加强对乡镇纪检工作具体业务的指导,明确市纪委各业务室对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责任。四是凝聚反腐合力,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沟通,健全案件发现机制、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等,把执纪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职能资源有效组织起来,打好反腐“组合拳”,做到迅速查处、及时移交,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6

  党的xx届四中全会召开后,XX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xx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及中、省就委四次全会精神,在撰写心得、学习交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并要求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级精神,全系统营造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浓厚氛围。近期,按照县委调研通知要求,由县纪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采取查看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先后深入部分乡镇(社区)、县直部门单位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狂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xx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12345”即围绕一条主线(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强化两大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三个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建设),落实四项措施(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制度防控、廉政教育),争创五个一流(一流的班子、队伍、素质、形象和业绩)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能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责任。并对履职不到位的X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二是作风明显转变,“八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各单位细化制定了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八项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知晓率。县纪委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X起XX人违反规定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通过执行八项规定,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XX%。

  三是突出监督主业,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大战略”,“五化目标”和“六篇文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进行了多次督查,并向XX个重大项目派驻了X个“三问”工作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四是严肃查办案件,惩治反腐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次,初核X件,立案X件,结案X件,党政纪处分X人,双重处分X人,收缴违纪资金X万元。实施“三问”X人,警示训诫X人。

  五是深化制度创新,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在落实好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行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及窗口单位制度、完善“三述”和“三级谈话”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定出台了《XX县党员干部作风纪律X条禁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X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

  六是注重宣传教育,廉洁从政氛围浓厚。向全县XX余名党政部门一把手下发《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廉政提醒信》、发送廉政手机短信X万条、累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XXX余次,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登载文章X篇,X月份组织X名科级干部,X名村干部举办了培训班,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中省市“三转”工作要求,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三转”中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主业职能。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先后选派XX人次参加了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出台了《委局工作规则》、《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XX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纪工委(监察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了机关管理,严明了纪律作风,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问题

  酷合新形势,对照新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责任意识不清、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有偏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主体不清,责任不明。

  二是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督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对本辖区、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老好人思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是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力。部分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流于形式,制度规定执行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才少,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的主业要求。

  五是查办案件查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党委、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不重视,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案件线索报告、处置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对策及建议

  XXXX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xx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大对反腐现象的惩治力度,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查办案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祛除“四风”顽疾,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纪、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党政“一把手”廉政宣誓》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中省就委四次全会和xx系列讲话精神,领会内涵实质,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牢记“红线”、识别“禁区”、坚守“底线”,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真正将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两个职责。按照县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纪委副书记分片、纪委常委包抓乡镇、纪工委抓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落实考核报告“签字背书”制,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持续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良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不敢担当、廉而不勤、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完善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单位作用,组织协调财政、税务、审计、公安、组织、人事及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的政治、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重要节点执行规定的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坚决点名道姓曝光,形成威慑。有效发挥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

  四是强化制度执行,让权力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加大对xx大以来出台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婚丧嫁娶事宜操办、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等方面,完善督查考评机制,有效发挥““三述”的自律作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努力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五是强化案件查办,保持惩治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件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一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纪律案件;

  二要严肃查处司法人员缺失职业操守,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案件;

  三要开展好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启用约谈制度,责令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的严重问题立案查处,一事一台账的解决群众诉求;

  四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以及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五要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xx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六要充分发挥县委反腐的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反腐的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舆情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纪律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按照中央“三转”要求,结合XX实际,加强纪检干部政治和业务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使队伍更具专业化,能够胜任反腐要求;加强乡镇纪委队伍建设,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要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进行,纪委专职干部每个乡镇原则上不少于3名,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派出机构人员交流轮训力度,让每一名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轮流到委局各科室实行以干代训,提高派出机构工作能力;加强硬件设施配备,建立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配备办案所需的录音录像取证设备,针对纪委办案车辆陈旧,建议更换办案车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代表到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互动沟通、共促廉洁”为主题的“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7

  如果学习只在于模仿,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科学,也不会有技术。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直接、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经末梢,承担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不正之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纯洁党员队伍、净化政治生态、服务经济发展等重大责任。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乡镇纪检工作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所需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如何做好新时代乡镇纪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的“前哨”作用,是我们派驻镜铁区纪检组所面临的一个必修问题。为此,我们通过走访、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文殊镇、各村开展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及工作实际简单谈谈对乡镇纪检工作的看法和对策。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嘉峪关市东南xx公里处,下辖xx个行政村41个村民小组,2354户7545人。镇党委下设6个党总支,23个党支部,47个党小组,党员533名,其中,农民党员xx人。镇纪委有2名纪检工作人员,一名纪委书记(副科级),一名纪检专干(科员),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各村分别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设有主任6人,委员xx人,共xx人。其中女性xx人,占33%;初中文化程度20人,高中文化程度4人;党员xx人,占71%,群众xx人,占29%;熟悉财务管理人员10人,占42%。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或5名,主任1名,形成了镇村全覆盖的纪检监督网络。

  自2016年以来,镇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共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5名,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发现有一般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咬耳扯袖、提醒诫勉,共进行提醒、整改、告诫约谈20余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召开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10余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干部达5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工作人员配备较少,工作力量薄弱。

  一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涉农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加强,农村工作任务量、工作压力不断增加,但是文殊镇纪委工作人员数量没有增加,只有两人,在办案中受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二是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文殊镇纪委书记年龄偏大,年轻的纪检专干编制没有划转过来,又为新手,缺乏办案经验,业务不够熟悉,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正式编制,工资待遇低,文化素质低,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体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三是纪委书记有时被借调,借调时间不确定,加之乡镇纪委人员本身较少,纪委书记借调后,只剩一名纪检专干,不能正常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足,缺乏担当。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审查都应经同级党委批准,这需要党委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然而文殊镇一些党组织缺乏担当,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入、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管党治党狠劲韧劲不足,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载体和手段还不够丰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约谈提醒不经常、思想政治教育表面化、压力传导不够、措施办法虚化等问题。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

  一是乡镇纪委受乡镇党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隶属于镇党委、政府,业务上受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指导,这种管理体制使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以至于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时,乡镇纪委习惯看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党章规定纪委对同级党委有监督之责,但由于两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利害相关,难以监督到位,监督机制甚至是形同虚设。对可查可不查的事情更是不了了之,严重影响纪检干部工作主动性。二是涉及纪检干部的任免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由同级党委来把握,这种被监督者来给监督者打分、决定监督者奖励升迁的管理模式,使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时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履行职责,不敢甩开膀子行使监督职权,在履行职责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乡镇纪检机构职能设置不尽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的实质是制约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作后盾,以权制权是监督的普遍规则,但是乡镇纪委是副科级岗位,受职务级别、权力等方面的限制,监督力度大打折扣,某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被动局面,同时镇纪委书记始终是副科级岗位,没有晋升空间,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乡镇纪委“老好人思想”作祟,存在畏难情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主动性。

  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工作范围小,长期与本地、本单位干部群众打交道,遇到党员干部违纪,碍于情面,不敢碰硬,监督执纪问责顾虑较多,存在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各村监委会担当作为不够,对于村务监督缺位,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具体表现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过程中熟人朋友说情,领导同事“打招呼”,容易陷入各种“关系网”、“利益链”。面对这些情况,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不敢坚持原则,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年底考核和今后的发展,使监督执纪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怕挨乡镇主要领导批评,认为查出案子会给本乡镇抹黑,影响领导的政绩,怕查出问题既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年度考核工作和个人发展,从而导致乡镇纪委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敢查。

  (五)农村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反映问题多,乡镇纪委监督不到位,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专业性。

  根据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数据分析和派驻纪检组实地走访了解到,反映问题最多的是在农村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办事不公,扶贫惠农相关政策依据公开不透明,村民议事制度执行不坚决,救助条件未及时向村民公布,救助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等问题。一些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未经村民集体表决,只在村“三委” 会研究决定,事后公开不彻底、不及时,造成村民群众不满意;一些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把关不严,在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中,对村民群众的信息掌握不准确,出现了错报漏报的问题,审核把关不认真不严格、审批成了走过场,工作粗枝大叶、不精不细不深。同时也曝露出乡镇纪检干部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足。大多数镇村纪检干部欠缺法律、财会、审计、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且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二是处置问题线索能力不够。集中表现在问题线索管理和运用能力不足。对问题线索敏感度不高,在初核时容易流失线索。三是监督执纪手段较单一。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往往是“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的办案模式,审查手段不足、办法不多,调查取证手段有限,导致问题线索挖不深、查不透,极易办成“夹生案”。四是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意识不足。集中表现在谈话场地选择的随意性大,安全防范措施较弱,程序不够规范,台账资料不完备,缺乏安全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存在重成效轻程序的现象。

  三、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一是加强教育。派驻纪检组应加大对文殊镇纪检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使其明确作为纪检干部,肩负惩治腐败、纯洁党风、捍卫党纪的神圣使命,党和国家寄予厚望信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四个意识”,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二是加强学习。加强学习对于纪检干部是至关重要的,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文化素质,建议邀请市纪委优秀纪检干部进行纪律审查知识专题系列讲座;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资源,组织基层纪检干部进行网上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建设。三是及时沟通交流。建议派驻纪检组可以制定针对纪检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与本级以及下级纪检干部交心通气,及时了解干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矛盾、困难、情绪,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给予疏导。四是丰富文体活动。建议多组织纪检干部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帮助干部释放心理压力,在改善精神状态的同时,又能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二)强化党委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牢主体责任。

  监督执纪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要求基层党委必须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基层纪委的监督执纪工作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可以通过完善机制来督促镇党委突出政治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除了每年正常开展的“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活动外,派驻纪检组在日常督查工作过程中,应侧重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从而促使党委一把手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班子个人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未按时保质完成清单任务的,由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三)优化交流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调动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

  一是市纪委应给予乡镇纪委高度重视,政策向基层倾斜。新时代,加强农村纪检工作日趋重要。面对生活、工作比较分散的广大农村党员和乡村基层干部,乡镇纪委作为党的执规机构,其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应提高对乡镇纪委地位、作用的认识,明确乡镇纪委的职责和任务,在人、财、物等多个方面给予倾斜,针对目前乡镇纪委力量薄弱,人员配备相对不足问题,建议要选优配齐配强镇纪委干部,确保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高镇纪委履职能力。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议试行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编制、工资福利的机制,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只作为派驻人员常驻在镇,确保乡镇纪委人员在工作中能不受干扰,能独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三是推行交流换岗制,对三区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进行互调换岗,力争实现既不在成长地工作、也不在原单位任职的目的,消除因人情关系对履职造成的阻碍。四是建议优化交流提拔机制,保障政治经济待遇。乡镇纪检干部无晋升空间,建议拓宽晋升渠道,同时考虑到工作容易得罪人的特殊性,在推荐提拔纪检干部时,建议组织不能单纯以票取人,应综合其他因素,区别对待。

  (四)强化协调机制,提高办案能力,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一是改进审查方式,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推行市纪委和基层协作审查制度。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为统领,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乡镇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监督执纪水平不高等难题。二是要建立健全乡镇纪委信访、检查、执法、宣教等各项工作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和纪检干部的言行,确保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三是是加强对乡镇纪检工作具体业务的指导,明确市纪委各业务室对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责任。四是凝聚反腐合力,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沟通,健全案件发现机制、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等,把执纪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职能资源有效组织起来,打好反腐“组合拳”,做到迅速查处、及时移交,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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