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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8篇

时间:2022-10-06 18:20: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8篇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景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8篇,供大家参考。

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8篇

篇一: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旅游安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认真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地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 旅游景区(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 、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旅游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

 4、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对惊险旅游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要加强监控,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在旅游黄金周来临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5、凡遇恶劣天气和设备、设施机械故障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停止运营,并对外公告,同时注意山顶岩石陨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2、制定和实施旅游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

 4、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

 5、组织登山、探险、航空、煤矿等特殊项目和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6、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三)旅游星级饭店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3、在服务区域内必须设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道路的畅通。

 4、客房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疏散示意图、安全管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设施,保证入住宾馆的人身、财务安全。

 5、餐厅、厨房、酒吧、咖啡厅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标准要求,严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采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食产品流入饭店,禁止外来闲散人员进入食品库房和厨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旅游汽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各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和配备旅游车辆的旅行社,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

 全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

 2、建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严格禁止驾驶员在执行游客运营任务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空挡滑行、违章行驶等违规行为。

 4、制定并严格实施对旅游车辆的日常安全和检查制度,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禁旅游车辆带故障运行和报废车辆运营游客。

 三、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市旅游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人民政府、旅游局和有关部门。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旅游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及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对死亡的,应当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憾、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逐项登记造册。

 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 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它快捷方式报送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2、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五、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保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实施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旅游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景区(点)组织的割裂大型旅游节庆等群体性活动,必须事先制定旅游安全保

 护方案及应急措施、紧急救援预案,对道路、活动场所、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和考核,严格实行监督检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旅游行业要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旅游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范畴,一手抓旅游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卫生治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抓主管,实行目标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有标准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具体工作落实,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继续把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下去,真正树立起自治安全卫生旅游环境的新形象。

 六、建立旅游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旅游环境为目标,积极与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旅游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要实现各项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旅游经营的第一要务。要建立防治结合的安全长效机制,才

 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景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防控工作要求,综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认识和防控经验,为有效预防、及时防控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维护各景点和社会稳定,结合景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馆领导主抓,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景点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及处理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景点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点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发热门诊、赣州市疾控中心等。

 2、报告程序:

 发生传染病疫情上报流程:一线工作人员——景点负责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热门诊——市疾病控制中心

 五、疫情分级及响应 Ⅰ级:景点发生 1 例或散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疫情防控定点医院立即到现场处理。

 Ⅱ级:景点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省卫生厅,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Ⅲ级:景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或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六、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做好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景点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3、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对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景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全省稳妥推进室外开放式 A 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开放,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分区分级。疫情低风险地区应恢复开放,疫情中风险地区逐步有序恢复开放。各设区市确定景区恢复开放的具体时间和数目,恢复开放情况应及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2、坚持防疫为主。恢复开放的景区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第一位,做好《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

 防控应急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景区是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景区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确保景区恢复开放工作安全有序。

 二、加强景区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 1、景区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要求,全面负责景区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工作;要严格日常管理,不集中开会,不搞集中活动,不集中就餐。

 2、景区应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对《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的学习培训,做到应知尽知、应会皆会,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理各种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3、景区应积极主动地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相关政策要求的宣传引导,使公众保持正常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避免出现因景区恢复开放...

篇二: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1 年宣城市文旅局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总结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 年 11 月 19 日)

 今年以来,宣城市文旅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完善隐患排查,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紧紧围绕省文旅厅和市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结合文旅行业汛期、冬季易受极端天气影响的特点,切实抓好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调度。

 一是组织到位。我局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重大情况亲自过问,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分管领导抓组织实施,集中精力抓落实,其他领导抓分管行业,业务科室抓具体执行,共同承担安全工作责任。同时根据机构改革、科室配置及分工变化,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进行安全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

  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是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工作。5 月 23 日,召开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工作自查整改培训会,对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对安全隐患防范治理工作进一步作了部署。6 月 14 日召开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与综合执法重点工作会议,对传达省厅会议精神,对夏季、汛期文化旅游市场及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7 月 4 日召开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会议,对暑期及半年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及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国庆前对全市文旅行业开展摸底式排查,并对国庆文旅市场安全工作专题布置。

 三是制度到位。认真制定 2021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平时有督促、有检查,年中有初评,年末有考评,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强化节假日值班责任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迅速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保障制度和防范措施得到落实。

 二、开展专项行动,落实整治举措。

 一是防范风险,扎实组织开展安全专项行动。根据省、市部署,印发了《全市旅游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在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

  了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全市旅游行业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 1200 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 370 家次,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211 个,整改 198个。夏季汛期前,联合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场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自驾线路“皖南川藏线”开展了地质灾害、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检查通报,要求落实整改。6 月中下旬,我局组成六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 1+6+n 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汛期安全情况等进行督查,并实地督查全市各类文化旅游企业 20 余家。

 二是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工作。提前部署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假日安全检查,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假日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 482 人次,检查旅游企业 247 家次。暑期以来通过开展“护苗行动”、强化执法、扩大宣传、提升培训等方式,加强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单位依法从严查处,确保全市暑期及开学前文化旅游市场运行平衡有序。暑期出动执法人员 68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 200 余家次,立案调查 1 家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网吧,2 家出版物经营单位发行非法出版物。结合文明创建迎检工作,开展针对书店、网吧、景区等文化

  旅游企业的突击性检查。连续开展高温天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防台风、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迎国庆文化旅游市场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专项大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100 余人次,对商业综合体文化经营单位、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涉水项目等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30 余家次,发现问题 5 处,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做好特殊时段、重点时段安全预警信息、安全提示信息发布。在极端天气下,督促自然灾害隐患大的景区立即关停。台风“利奇马”到来前,要求山岳型、涉水型景区关停,并上报关停景区名单,从源头确保极端天气下的景区安全。泾县、宁国等县市在川藏线入口处设置大幅台风来临提示牌,对游客进行劝返。据统计,台风期间,全市关停 47 家涉山涉水景区,疏散游客 7400 余人。全市旅行社停止向江苏、浙江、上海、福建方向发团,停止开展地接。对已经出行的 3 个团队,要求听从当地政府安排,台风期间不外出活动。台风“利奇马”过后,市文旅局根据严峻形势及时部署,下发《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景区重新开放必须通过安全评估。局主要领导赴宁国石柱山景区等地指导灾后救援工作。各县市区文旅局迅速组织对景区和古建筑类文物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景区安全情况、受灾情况,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多措并举,突出抓好重点文旅市场综合整治。将自查工作与第三方测评相结合,抓景区安全和整治。8 月中下

  旬,我局组成七个督查组对全市所有 A 级景区安全、环境、秩序、旅游厕所等进行了全面督查。8 月下旬至 9 月上旬我局又邀请第三方对景区开展全面的暗访检查,把景区安全等是否符合 A 级景区要求作为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为期 3个月的 2021 年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旅游住宿业整治行动,约谈企业 3 家,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件 1 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 14798 元。通过微信和网站对饭店虚假宣传进行曝光。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暑期旅游客运市场整治行动,联合运管部门在旅行社发团集中地点和集中时间对暑期外出的旅游团进行检查,行动期间检查旅游客运车 18 辆,现场重点检查是否签订旅游合同并向游客进行安全教育,导游是否持证,对派团单上车辆等信息进行核对等,通报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落实整改。推进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使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摸排报送旅游行业涉黑涉恶线索 1 条。每次检查结束,我局都认真做好总结,整理相关资料并记录归档。

 四是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国庆假日安全工作。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我局高度重视国庆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工作,局领导多次组织相关科室研究部署国庆安全工作。8 月 20 日,市文旅局就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暑期高温天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等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防范化解。9 月 10 日印发《2021 年文化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

  检查方案》,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全市文旅企业开展暗访检查。9 月 15 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 2021 年国庆文旅领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国庆安全大检查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和重点督查三个层次的安全大检查。9 月,分四个暗访组,对全市各县市区文化旅游市场、文物保护单位、广播电视等领域开展了暗访摸排。

 五是加强管理,持续开展文物安全暗访检查。长期开展全市文物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包括“五落实”(成立保护机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档案资料,指定专人管理)情况是否完备,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到位,乱搭乱拉电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等,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文物部门加大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和监督工作力度,完善文物安全各项制度建设,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制,制定文物安全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9 月黄田古建筑群火灾发生后,我局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下发《关于全面排查隐患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引以为戒,深刻汲取火灾教训,对排查的 61 处文保单位,120 余处文物点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通报。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不定期地对全市 40 余处古建筑类国省保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进行安全检查。国庆期间组织了三支检查组,对各地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暗访和督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意识。

  一是扩大社会宣传。今年先后在广场、商场、旅行社组织开展 3.15 消费者保护日、5.19 中国旅游日“览景识题”、出境安全文明宣传月等群众参与性强的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将文明旅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暑期在广场、社区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禁毒进社区等宣传活动 5次,向居民和群众发放宣传单 8000 余份,倡导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市场治理工作。向校园周边经营业主发放“绿书签”和宣传单页 300 余份,切实提高经营主体法律意识。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市场监管、安全预警等各类信息100 余条,阅读量超 70000 人次。

 二是普及法规知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 2021 年文化和旅游行业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与侨办联合开展安全文明出境旅游宣传月活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安全宣传彩页、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安全宣传展板、有奖答题等形式,现场解答群众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树立防范意识,宣传气氛生动活泼,全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散发安全生产彩页 200 余份,解答群众咨询 40 多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了群众对文化市场安全知识的认识,增强了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各文化和旅游经

  营单位也广泛悬挂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牌,消防责任人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上墙公开,歌舞娱乐场所等重点消防单位利用大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语,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三是组织安全培训。积极组织全市文旅市场执法队员学习《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5 月 23 日,组织召开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培训会,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宾馆酒店、重点景区进行集中培训,要求各经营单位结合各自特点,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内部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一懂三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今年,我市文旅市场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厅要求,客服麻痹大意思想,持续紧绷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工作举措和执法力度,确保文旅市场平稳安定,为迎接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营造和谐有序的良好环境。

篇三: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科技+ + 旅游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打造“妙不可言、心向往之”的典范城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和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区,以推动实现“五新”目标为抓手,塑造旅游空间新格局、优化旅游产品新供给、提升公共服务新水平、彰显创新雄安新魅力、规范旅游市场新秩序、构建人才培养新机制,以旅游发展助力提升雄安新区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为雄安建设京津冀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和世界旅游创新城市打好基础,为在旅游领域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展现雄安作为。

 一、 发展现状 雄安新区自设立以来,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紧紧围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初心,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旅游业呈现稳中有进、繁荣向好的态势,在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旅游市场秩序、人才队伍建设、文旅资源普查等方面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为推动“十四

 五”旅游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雄安画卷徐徐铺展,千年大计谱写新篇。

 旅游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吸引力有效彰显。自雄安新区设立以来,特别是新区规划纲要公布以后,大量政府、社会机构、商务参观访问考察团呈激增态势,游客接待量从 2015 年的 234.92 万人次,提高到2019 年的 556.46 万人次,年均增长约 24.06%;旅游总收入从 2015 年的 10.23 亿元,提升至 2019 年的约 34 亿元,年均增长约 35.02%。成功举办了河北国际工业设计周、雄安马拉松、环白洋淀国际自行车赛、雄州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多维度展示新区创新活力风尚,新区城市吸引力和关注度明显提升。

 景观质量显著提升,新兴业态逐步丰富。“十三五”期间,白洋淀景区旅游码头提升改造,景观质量显著提升;新建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商务服务中心会展中心、容东智慧体验中心、雄安郊野公园、悦容公园、府河河口湿地公园、唐河河口湿地公园、孝义河河口湿地公园、白洋淀不夜城旅游度假休闲综合体、罗萨漫生活街区等主客共享旅游休闲新去处,旅游吸引力不断增强。截至 2020 年年底,雄安新区拥有旅游景区(点)共 4 处,包括白洋淀景区(5A)、保府酒文化园(3A)、宋辽边关地道(2A)、鄚州大庙;乡村旅游重点村共 4 处,

 包括雄县张岗乡王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黄湾村、胡各庄村、王家寨村(河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

 智慧旅游创新发展,服务设施提质升级。“十三五”期间,初步搭建了雄安新区全域旅游智慧平台,系统梳理新区文旅资源,基本实现旅游智慧化管理和服务;加快旅游厕所等基础服务设施改扩建、新建工作,推进白洋淀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提质升级。截至 2020 年年底,新区共有游客服务中心 3 处,A 级以上旅游厕所共 32 座。

 市场管理逐步规范,人才培养持续推进。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文旅业各类督导检查,市场管理逐渐规范;举办文化和旅游投融资培训班、文创和非遗人才高级研修班,积极组织文旅系统工作人员、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导游等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截至 2020 年年底,建设非遗扶贫工坊 5 个,非遗技能大师工作室 5 个,认定研学旅行基地(试点)8 处,现有星级酒店 4 家,旅行社 36 家,演出经营场所经营单位 8 家,文艺表演团体 28 家。

 资源普查有序开展。开展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乡愁资源普查工作,形成了《雄安新区文物调查专题报告》《雄安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河北雄安新区“记得住乡愁”专项规划(2020-2035年)》等成果。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疏解,协同发展

 紧紧围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首要任务,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求,服务非首都功能疏解,创造良好游憩环境,增强疏解人员的舒适感、认同感、自豪感;坚持错位发展,积极引导和疏解首都旅游增量;对接新区住宿餐饮、观光休闲、商务会展、文创科技等旅游服务需要,吸纳优质旅游从业人员。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服务新区生态城市布局和天蓝、地绿、水清美丽家园建设,助力新区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旅游发展优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设置旅游功能区,控制开发强度,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有效保护淀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打造生态友好型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全国样板。

 (三)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发展

 立足“雄安质量”,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门类丰富、品质优秀、服务一流的旅游供给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旅游高质量标准体系;以科技创新加快推进旅游发展理念创新、业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提升旅游发展效率,增强发展“韧性”。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形成优势叠加、双生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旅游业发展成果要为百姓共享,充分发挥为民、富民、利民、乐民的积极作用,强化需求导向,主动适应消费升级和大众旅游时代的新要求,培育更多品质化、差异化、个性化旅游产品,构建便捷、高效、精细的旅游服务体系,营造更加安心、放心、舒心的旅游市场环境,更好地发挥旅游改善城市环境、带动创业就业、提升生活品质的积极作用,推动旅游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五)坚持深化改革,现代治理

 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努力破除制约雄安新区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障碍,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完善土地利用、财政金融及新业态政策支撑;推进依法治旅进程,搭建旅游产业投融资平台,创新景区管理体制机制及开发运营模式。系统性变革治理理念、机制、工具、手段,努力实现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 做好“+ 旅游” ,创新产旅融合的雄安路径 紧跟国际前沿技术发展趋势,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现代服务业等新区重点高端高新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与科技智能、医养康养、商务会展等方向

 相契合发展的“+旅游”新模式,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旅游产业融合创新高地。

 (一)数字科技+旅游

 发挥数字智能城市建设优势,推动数字文化创意和创新设计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的应用,采用情景体验、影视场景、游戏玩法、丰富演艺等手段活化静态文化资源。以虚拟旅游为核心,支持在线旅游、直播云游、智慧文博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鼓励开展各类旅游在线节庆、演艺、赛事和展会,培育“云博物馆”“云非遗”“云剧场”等一批云上旅游新业态。加快白洋淀景区、宋辽边关地道遗址等数字化转型,引导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升级,推进全息互动投影、VR/AR/MR 等扩展现实、人机交互技术的创新运用,推出一批数字景区、数字街区、数字酒店等典型样板。

 (二)大健康+旅游

 促进体育、旅游、康养融合发展,依托医疗康养、温泉康疗、康体运动等拓展旅游服务功能。承接北京协和医院、清华大学雄安医院、国家医学中心等知名医疗机构,结合健康服务业培育、医疗健康智能应用、互联网医疗生活服务平台,搭建医旅平台,创新定制化医疗服务新模式,培育创新国际健康管理和医疗健康旅游新业态。充分发挥温泉资源优势,推进温泉旅游资源与高端医疗健康产业融合,助推温

 泉旅游升级。推进体育旅游创新发展,支持系列体旅融合的特色小城镇、乡村、公园等建设,以环淀自行车道等运动休闲廊道为建设重点,持续举办雄安国际马拉松、雄安环白洋淀国际自行车大赛等赛事活动,培育国际体育赛事品牌。

 (三)商务会展+旅游

 发挥总部经济优势,有序发展并优化提升商务会展旅游产品。建立完善会议服务机构规范,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商务会展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会展旅游产业集群。依托容东片区、高铁站片区等重点片区,建设会议会展中心、国际型酒店集群、购物旅游体验区等配套设施,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服务企业,形成多元会展旅游产业集群,提升国际会议承载服务能力。主动服务北京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在人工智能、健康医疗、电子消费、工业设计等重点领域举办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会议和高端会谈,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论坛、展会等品牌。

 (四)未来产业+旅游

 依托新区智能城市和国际领先的未来产业体系,鼓励空天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网联汽车、前沿材料等未来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定期举办以产业科普、成果展示为主题的研学活动。以人工智能产业为重点,提升旅游产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创新培育智能城

 市体验旅游产品。发挥新区智能交通先行先试的优势,以环淀绿道为基础,开发“无人驾驶”体验旅游产品。结合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推进“人工智能+旅游”试点示范,探索智能机器人在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景点等游客集中场所的广泛应用模式。

 (五)传统产业+旅游

 助推传统产业制造环节外迁转移,鼓励传统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旅游,促进转型升级。深入挖掘雄安传统产业历史,加强工业遗存保护开发,推动老厂房、老厂区、老作坊等向现代旅游休闲基地、文创产业园区等功能转型。推动安新制鞋、容城服装、毛绒玩具等传统产业与创意设计产业深度融合,创新研发总部建设,推动在其研发、设计、营销、展示等环节植入教育研学功能,合理布局传统工业文化展览馆,培育一批集产学研展商旅为一体的产业创新示范基地。

 四、 规范旅游市场新秩序 坚持依法治旅,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为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强化旅游综合治理能力

 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旅游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建立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充分发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负责重大政策制定、旅游规划编制、重点项目推进、旅游环境优化、区域旅游联动等重点工作,形成各部门合力推动新区旅游发展的良好局面。

 打造雄安旅游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为政府、企业及投融资机构提供项目招商、企业融资、股权交易、实物资产交易、旅游产品发布等服务,推进旅游精品景区建设、乡村旅游发展、中小微企业创新、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探索设立雄安新区旅游发展基金,在整合新区优质国有旅游资产的基础上,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形式开展融资和招商引资;引导旅游企业利用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旅游景区开展旅游项目特许经营权质押、景区门票收费权抵押等方式融资,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在贷款支持、金融担保、金融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

 加快推进白洋淀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推进旅游景区(景点)专业化、公司化、市场化运营,由专业文旅公司托管,对景点、住宿、IP、体育、旅游活动、地产物业、乡村旅游等分别进行专业化、平台化运营管理。

 结合高端服务业发展,有效承接北京旅游企业总部搬迁和业务转移,吸引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跨国旅游企业总部入驻新区,积极发展旅游总部经济。引导做大一批骨干旅游企业,大力扶持中小微旅游

 企业特色化、专业化、创新化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鼓励本土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旅游规划设计企业、旅游创意企业、旅游商品加工、旅游电商、旅行代理商发展。

 (二)推进依法治旅进程

 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旅游法律法规在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规范、保障、引导作用。紧扣新区当前实际和建设时序,推动研究制定旅游领域地方性法规。

 (三)加大旅游市场监管

 完善文旅、应急、消防、交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认真执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及时查处欺客宰客、强拉强卖、黑导黑船、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创建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和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分析和信用风险预警;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纠纷调解与司法仲裁衔接机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举报,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以问题为导向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大数字技术在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安全监测、旅游投诉等领域应用,探索 5G 场景下数字智能综合

 执法体系,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推进新区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旅游安全管理

 组织制定《水上救援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景区限流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重点完善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救援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在重点景区、游客聚集场所、旅游线路或水上航道节点处、乡村旅游公共区域建立监控平台,实现 24 小时监控。全面做好交通指挥、车辆分流、社会稳控、舆情监控、消防救援等准备工作。

 (五)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坚持科学留白,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严格执行《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 年)》,结合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服务功能区划分,加强白洋淀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

篇四: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涉众公共场所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领导关于涉众场所安全的批示要求,保障各类公共场所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11 月 13 日至 12 月 10 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为期约 30 天的文旅场所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周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文旅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排查 (一)加强文化市场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检查。在检查中,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严查接纳未成年人消费、超时限经营、未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禁止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切实加强网吧市场专项整治。加大日常巡查的频次,开展针对

 性的专项检查和错时突击检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在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文物建筑、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众聚集场所深入开展冬季用电、用火知识宣传和隐患排查活动,切实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旅游市场集中整治。一是对旅行社重点检查资质证照、广告宣传、合同签订、用车安全、导游管理、服务质量、旅游保险、行程报价等各项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营业场所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情况等。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严格查处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不签订旅游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等行为。二是对星级饭店等重要文化旅游场所单位内电路、电梯、燃气报警装置等设备使用管理安全隐患及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对 A 级旅游景区的载客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对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完善雨雪、冰冻、寒潮等极端天气防御应对预案,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文物保护单位、景区景点安全检查情况。相关古

 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都建立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安排消防安全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升了单位的火灾防控能力;消防设施健全完好,基本能得到有效的保养维护,能够正常使用;馆内馆藏文物库房也设立了高质量的防火安全设备、监控设备,严格控制火源和电气设施的使用,确保了各类文物的安全。经过全面检查没有发现火灾隐患。

 (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涉文旅单位及经营场所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指南,落细落实戴口罩、一米线、实名登记、扫码测温、引导分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增加日常保洁,通风消毒频次。景区、图书馆、文化馆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最大承载量 75%接待游客。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影院等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数 50%。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涉文旅单位 XX 家,出动执法人员 XX 余人次,检查网吧 X 家,歌舞娱乐场所 X 家,星级宾馆 X 家,景区景点 X 处,旅行社 X 家,图书馆 X 家,文化馆X 家,电影院 X 家,非遗展厅 X 处,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

 全意识;二是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文旅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针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篇五: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市文化和旅游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2 年修订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全面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福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3)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文旅系统发生暴雨、洪水、内涝、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市文旅局成立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市文旅系统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翁国平 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广播电视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郑忠平 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副

 组

 长:李春茂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良柱 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陈立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

 苏 副局长 朱寿良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思源 局二级调研员 于忠考 局四级调研员 周韦景 局四级调研员 陈裕雄 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成员单位领导。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文体旅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局属各基层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防台风)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依托局市场管理处。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2.2 领导小组职责 (1)在省、市政府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统一指挥全局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

 (3)组织召开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措施。

 (4)动员全市文旅系统参与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5)严格落实防汛防台风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预警通知后,根据市防指要求,进驻市防指协同开展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当地政府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制定和修改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

 (2)督查辖区内文旅企业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企业处

 —4— 置汛期或台风期间发生的文旅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市文旅局。

  (3)实行报告制度,指定一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辖区内的各文旅企业防汛防台风工作信息,并及时按通知要求向市文旅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

 2.4 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旅局防汛办”)职责 (1)组织协调落实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汛期和台风期间的应对工作。

 (2)收集、汇总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及处室落实相应任务。

 (3)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文体旅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和全市文旅行业经营单位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

 (4)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承担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完成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5 市文旅局各处室、直属各基层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联系省文旅厅、省广电局及市委办、市政府办,了解相关部门的救援计划和行动,并负责局机关内部的应急事宜,

 负责车辆和物资等保障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各相关联系处室配合。

 资源开发处:依照应急响应发布景区关闭通知;联系协调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相关 A 级旅游景区,做好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市场管理处:联系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工作成员单位,指导事发地文旅主管部门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救助和善后处置;联系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文旅突发事件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做好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宣传推广处:联系市委宣传部和新闻媒体,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及有关报道等工作。

 公共服务处:指导在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传媒管理处:协调指导广播电视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工作,指导广播电视台及时准确宣传报道防汛防台风信息及汛情、灾情等有关情况 科技事业与教育处:指导县(市)区广电部门加强广电设施的使用、维护及管理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正常运行。

 对外(港澳台)交流合作处:联系市港澳台办、市外事 办、市出入境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参与涉及入榕境外游客的救助 和善后处置工作。

 —6— 艺术处、社文处:依照应急响应通知暂停相关演出。

 政策法规处:指导解决防汛救灾中的法律问题。

 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做好防汛防台风干部一线考核和善后处置的督察工作。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做好相关文旅案件投诉处理等工作。

 市旅游服务中心:做好汛期和台风期间文旅行业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监控工作。

 其他基层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防汛防台风宣传、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6 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联系方式 应急值班电话:83355312;传真:83338445。

 3 预警及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水文条件变化和洪涝灾害实际发展态势适时发布并解除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汛防台风预警,由重到轻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分为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市文化和旅游局遵照执行。

 (1)Ⅳ级应急响应:根据《福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Ⅳ应急响应标准。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应急响应后,局防汛(防台风)抗旱指挥部将预警

 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或电话通知各位领导及局属各单位,各单位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启动防御预案,部署落实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导,及时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Ⅲ级应急响应:根据《福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Ⅲ应急响应标准。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Ⅲ应急响应后,在Ⅳ应急响应基础上,各单位要加强值班,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局防汛(防台风)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做好人员值守和应急物资设备调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及时收集雨情、风情及处置情况。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区域的巡查,同时指导局属各基层单位开展本单位房屋、设施、设备的巡查,排除隐患;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艺术处、社文处、公共处分别负责督促相关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在建工程项目和所属各类演出活动现场及时对群众播送安全提示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巡逻。

 (3)Ⅱ级应急响应:根据《福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Ⅱ应急响应标准。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Ⅱ应急响应后,在Ⅲ应急响应基础上,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和指令,局值班领导进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到各自分管处室和联系的局属基层单位,组织开展

 —8— 防汛抗洪工作。根据市政府紧急动员令,由局办公室通知全员在岗待命。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区域的巡查,同时指导局属各基层单位开展本单位房屋、设施、设备的巡查,适时做好关闭措施;资源开发处配合景区主管部门,督促全市各沿海、沿河 A 级景区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立即关闭,所有风险区域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并做好游客疏散等工作;市场管理处负责督促各星级饭店、各文化娱乐场所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加固和防内涝工作,各旅行社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旅游,已在风险区域的,调整或者中止行程,做好团队游客的疏散工作,确保旅游团队及游客安全;艺术处、社文处、公共处负责督促公共文化场馆、在建工程项目及所属各类演出活动等依照当地政府要求适时关闭或暂停,做好防水和防内涝工作,做好游览群众疏散工作,保障群众安全。

 (4)Ⅰ级应急响应:根据《福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Ⅰ应急响应标准。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Ⅰ应急响应后,在Ⅱ应急响应基础上,局主要领导全面指导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局值班领导依照要求进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到各自分管处室和联系的局属基层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局办公室负责通知系统干部职工停止休假,全员上岗,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局属各基层单位开展本单位房屋、设施、设备的巡查,做好关闭措施;资源开发处负责配合景区主管部门,督促

 全市各 A 级景区立即关闭,所有风险区域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并做好游客疏散等工作;市场管理处负责督促各星级饭店、各文化娱乐场所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加固和防内涝工作,各旅行社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旅游,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游客撤离,确保旅游团队及游客安全;艺术处、社文处、公共处负责督促公共文化场馆、在建工程项目及所属各类演出活动等依照当地政府的要求,保持关闭或暂停并做好防水和防内涝工作,做好群众疏散工作,保障群众安全。

 其他文旅企事业单位依照本单位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根据风险提示的级别,加强对游览人员的风险提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安置游览人员,并根据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暂停或者关闭易受风险危害的文化和旅游项目或者场所,配合做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4 预案启动与解除 预案的启动与解除由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宣布,通讯中断情况下由局留守最高领导负责实施。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预案启动后组员的动员和集结部署工作。预案一经启动要确保迅速传达落实。

 5 善后处理工作 (1)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指导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

 —10— 场处理、恢复正常文旅行业经营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2)灾害发生后,各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和高新区社文旅局要及时做好受灾文旅企事业单位、游客的思想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努力减少损失,积极部署和协调处理善后事宜。

  6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沟通,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主动性。开展以五查(查预案、查组织、查物资、查通信、查值班)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发现薄弱环节,立即责令整改。

 (2)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和福州高新区文旅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市文旅局的指导下,及时向本辖区的文旅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指令,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督查所属文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市文旅局将及时转发市政府应急办、气象、防指等部门预警信息,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和福州高新区文旅局要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督促辖区内文旅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和福州高新区文旅局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汛期和台风期间手机要 24 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期动态,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4)市文旅局各分(协)管领导承担本预案相应工作任务的

 同时,还需负责所分管处室的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应急抢险期间统筹安排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分管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5)对在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调度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7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榕文旅综〔2020〕100 号)同时废止。

 附件:相关市直部门联系方式

 —12— 附件 相关市直部门联系方式

 市应急管理局:83222311(值班电话)、83259796(传真)

 市公安局:87026700、87026110(值班电话)

  87026009、87026710(传真)

 市气象局:83920524(值班电话)、87140143(传真)

 市交通运输局:83323466(值班电话)、83319695(传真)

 市水利局:83352640(值班电话)、63179980(传真)

 市消防救援支队:87089888(值班电话)、83353741(传真)

 市通管办:83715581(值班电话)、28072270(传真)

 市供电公司:83093360、83209215(值班电话)

  83093360(传真)

篇六: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市防汛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录1 1 总则1.1 基本原则1.2 工作目标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2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防汛指挥部2.2 区防汛指挥部2.3 基层防汛指挥机构2.4 社会单位3 3 总体要求3.1 落实责任制3.2 落实防汛预案3.3 落实抢险队伍3.4 落实物资储备3.5 落实避险措施3.6 落实隐患排查3.7 落实防汛资金

 23.8 加强宣传教育3.9 加强培训演练3.10 加强应急值守3.11 加强信息报送3.12 加强监督检查4 4 监测与预防4.1 监测与预报4.2 预防行动5 5 预警 与响应5.1 预警分级与发布5.2 预警响应5.3 预警响应调整与结束6 6 应急处置与救援6.1 事件分类分级6.2 分级响应6.3 处置措施6.4 响应结束7 7 社会动员与信息发布7.1 社会动员7.2 信息发布8 8 恢复与重建

 38.1 灾后救助8.2 总结评估8.3 水毁工程及设施修复8.4 居民住房重建与修复8.5 保险与补偿9 9 附则9.1 奖励与惩罚9.2 预案管理0 10 附件附件 1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附件 2 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体系附件 3 预警标准附件 4 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附件 5 防洪排涝工程与历史洪涝简介

 41 总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周期加强防汛应急管理,突出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持续提升“四个服务”的防汛应急能力,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防汛安全保障。1.1 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1.2 工作目标坚守“不死人、少伤人、城市不看海、财产少损失”的防汛工作目标,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洪涝灾害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1.3 编制依据依据突发事件应对、防洪、气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各单位三定职责与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5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汛应急工作。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防汛指挥部2.1.1 市防汛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和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市防汛应急工作。市防指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执行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相关副市长担任,秘书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秘书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指挥和成员由市防指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广电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人防办、市粮食和储备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文物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6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市排水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京港地铁公司、京投公司。市防指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3)指导成员单位及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指挥部、各区防汛指挥部的防汛应急预案编制;(4)负责防汛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综合研判,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开展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开展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5)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市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调配防汛抢险救援应急物资;(6)负责组织全市汛情对外发布;(7)负责按权限申请蓄滞洪区调度运用;(8)负责组建防汛抢险救灾专家队伍,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9)承办上级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7市防指下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流域防汛指挥部、区防汛指挥部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防汛指挥部(以下统称“各相关防汛指挥部”)。2.1.2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设在市应急局,市防汛办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水务局局长担任,市防汛办执行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防汛办的主要职责: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办公室、各流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市级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协调本市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防汛会商,收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工情、险情,提出预警响应启动建议,为市防指决策提供服务;完成市防指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1.3 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汛专项分指”)包括防汛宣传专项分指挥部、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住房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7 个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宣传专项分指挥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和市防指新闻发言人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

 8导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委网信办对互联网等新闻发布平台做好防汛舆情应对和引导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水务局牵头组建,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编制河湖、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山洪的监测,负责洪水预报预警及预防行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依权限负责洪水调度、统筹组织堤坊巡查与抢险,负责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负责指导各区政府、各重点地区管委会做好城镇积水排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水情信息、处置措施等情况;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牵头组建,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本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应急调查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指导各区政府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及预防行动工作;配合各区防汛指挥部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应对部署、灾害调查等情况;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

 9组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管范围内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轨道交通、全市人防工事、普通地下空间、低洼院落等安全度汛及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应对部署、灾害调查、处置结果等情况;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交通委牵头组建,市交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雨天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山区道路、轨道交通等全市交通安全运行保障及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工作;负责组织道路积水封路、交通疏导、应急排水、道路塌陷等抢险和修复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应对部署、积水、灾害调查、处置结果等情况;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市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城市生命线的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安全度汛和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应对部署、设施受损、处置措施、抢修结果等情况;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旅游系统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

 10防行动及防汛安全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及各区防汛指挥部做好旅游景区的预警、关闭、避险、转移、安置、警示、人员疏导等工作;做好旅行社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各区防汛指挥部做好民宿和民俗户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等情况;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2.1.4 流域防汛指挥部流域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流域防指”)包括永定河流域防汛指挥部、潮白河流域防汛指挥部、北运河流域防汛指挥部、大清河(拒马河)流域防汛指挥部、蓟运河(泃河)流域防汛指挥部 5 个流域防汛指挥部。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防汛指挥部的指挥由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经区域的区行政首长轮流担任,办公室分别设在永定河管理处、潮白河管理处、北运河管理处。大清河(拒马河)流域防汛指挥部指挥由房山区行政首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房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蓟运河(泃河)流域防汛指挥部指挥由平谷区行政首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平谷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流域防指在市防指和水务防汛专项分指的领导下组织流域防汛抗洪工作,对流域防汛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负责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流域防汛组织体系、责任体系、预案体系、抢险队伍体系、抢险物资体系、应急处置体系;组织、协调、实施流域内雨水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巡堤查险、防洪抢险等相关工作;及时向市防指及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工程险情、抢险措施、避险转移、水毁损失等情

 11况;协调落实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并做好技术支撑;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大清河(拒马河)流域防指、蓟运河(泃河)流域防指要分别结合流域所在区防汛指挥部职责做好流域防指职责落实。2.2 区防汛指挥部各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建区防汛指挥部,区防汛指挥部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16 个区防汛指挥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安门地区、重点站区在工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组建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区长(主任)是本区(地区)防汛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负责指挥辖区内防洪排涝抢险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的防汛工作,落实各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及时启动避难场所,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山洪易发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空区、水库、河道、塘坝、蓄滞洪区、旅游景区的群众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河道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区管道路、桥梁等设施的防汛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紧急情况下采取封路措施。

 12加强区域暴雨等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告知群众避险转移;加强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2.3 基层防汛指挥机构街道(乡镇)要明确承担防汛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由街道(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属地防汛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防指领导指挥下,做好防汛工作。社区(村)应明确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措施。2.4 社会单位有防汛任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管理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3 总体要求各相关防汛指挥部每年5月15日前落实并完成防汛责任制、应急预案、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避险措施、隐患排查等工作,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汛办。3.1 落实责任制行政首长和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防汛第一责任人。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完善防汛组织机构和防汛责任体系,将防汛责任制落实到每一级政府、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责任人;河道、水库(塘坝)、闸站、险工险段、蓄滞洪区、避险点、地质灾害点、山洪沟道、城市内涝区域等防汛重点部位要逐一落实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建立防汛专项分指、流域防指与各区防指、政府与企业、单位与个人、社区...

篇七: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市 文化和旅游突发 事件

 应急预案 解读文旅发展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

 预案编制背景 2020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函〔2020〕27号),文件要求2021年8月底前完成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我局成立《预案》编制修订小组,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参照《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形成了《太原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应急预案是文旅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

  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导

  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01Part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15 家无意见1 1 家 意见未采纳(对未采纳原因已解读)BA《预案》完成后,在内部征求意见基础上,向市直有关部门33家单位征求了意见,15家单位无意见,17家单位意见予采纳,1家未采纳(对未采纳原因已解读)33 家17 家 意见予采纳

 Part行业安全风险 节假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安全风险 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 涉旅交通安全风险 游客滞留安全风险 文化活动场所风险 文化娱乐场所火灾风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服务质量与游客不文明行为等风险020604文旅如花,风险如刺

 0201应急资源调查基本情况应急管理机构 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共有安全管理工作人员 50 人,其中市文旅局单设安全监管科 10 十个县区中有4 4 个区县单设安全管理科室;其他县区均由相关科室人员兼任,负责对辖区内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进行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文旅局均无专业救援队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截止 2020 年底,县级文旅部门共 10 个单位,已全部制定应急预案 但其应急预案内容并不规范,机构改革之后,县级文旅部门并未对文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甚至有些单位仍然沿用机构合并之前的应急预案 市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尤为重要,能够更好的指导区县文旅部门编制文旅专项应急预案,同时与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为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应急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0201应急资源调查基本情况应急救援装备 全市文旅系统共有应急救援车辆3 3 台(尖草坪区2 2 台,晋源区1 1 台),及一些基础性应急物资,如:移动电话、测温仪、灭火器、对讲机、呼吸器、应急灯、警戒带、防毒面具、防火服、灭火毯等应急救援队伍 市文旅行业未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县各级文旅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工作主要依托于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自己互救及市县公安、消防、应急、卫生等部门的救援力量

  总体上,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每年举办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处置文化和旅游突发安全事件积累的经验 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应急技术支撑等应急资源还比较薄弱,需要进一步深化责任落实、完善应急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为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调查结论

 Part预案章节组成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指挥体系监测和预警总则预案章节组成附则附件应急处置

 Part

  --总则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救援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属地管理、就近处置;科学高效、依法规范的原则适用范围:适用于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分级注:

 1. 本预案所称的 “ 以上 ” 包括本数(级),所称的 “ 以下 ” 不包括本数(级);

 2. 满足条件之一即可判断级

 别 条

 件一般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3人以下被困的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3人以上、5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的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的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的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的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的重大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30人以上被困的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3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Part应急组织体系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太原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分级响应主体 重点明确了现场指挥部及其各组设置、人员组成和职责 —— 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应急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人员安置组、专家指导组 市指挥部是应对 本行政区域较大文化旅游突发事件 的主体,负责指导县(市、区)应对本级行政区域一般文化旅游突发事件。

 跨市界的一般、较大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由市指挥部配合或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并负责与邻市进行协调

 应急处置流程

 02Part

  --新旧预案异同0 002本次 预案编制是 按照是政府有关通知和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将文化领域突发事件纳入本预案,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大。

 预案编制结合 了《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多次讨论研究编制而成。

 新编制的 《预案》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整体结构简洁明了,章节篇幅大幅减少,《预案》更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篇八:旅行社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报 县安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局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效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文化执法队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明确了“打非治违”工作目标、要求、方式等,确保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印发了《盐池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XX 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会同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召开了协调会议,要求在整治工作中互通情报,相互配合。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亲自挂帅,带领工作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利用横幅、宣传单、县电视台媒体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

 参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群众投诉监督。

 四、突出重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打非治违”方案的重点要求,文化执法队结合文化旅游广电市场的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以规范网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和未核对上网人员身份证件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从 4 月 10日开始,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进行检查,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未核对上网人员身份证件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 30人次,检查网吧等经营场所 82 家次,行政处罚 2 家次,其中:停业整顿 2 家。

  以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安全设备检查和维护、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旅行社旅游租车手续及游客应急预案;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限期整改。

  以查处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为重点。6 月份以来,我局汇同公安、工商、网络公司等部门对县城非法安装卫星

 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没收地面卫星接收器 46 面、高频头 46 支,下达处罚通知书 46 份。通过专项行动,有力地震慑擅自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不法行为。

  以营造安静有序的高考环境为重点。从 6 月 4 日起,按照《盐池县 XX 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文化执法队联合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对县城文化娱乐场所、旅游市场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并要求所有娱乐场所、网吧在高考期间所要求时限全部停业,为考生创设良好的考试环境。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巩固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提高的整治工作方针。与旅游企业、文化娱乐经营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积极探索文化旅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永不竣工的重点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将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使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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