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2022年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销假、缺勤和追踪制度(附表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疫情期间学校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任何学生返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022 年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销假、缺勤和追踪制度 (附 表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疫情期间学校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任何学生返校后不得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离校的,需提前报政教处审批,学校报政教处审批。
第二条
学生在疫情期间因病、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二章
学生无故缺勤
第三条
学生无故缺勤,任课老师要及时报给政教处,政教处要及时掌握学生动向,做好批评教育工作并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请销假 第四条
学生因病请假 1、学生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症状的疾病需要请假,需报政教处审批,政教处要做好相关学生隔离工作,及时送医并上报政教处,同时做好相关学生安抚工作,待确认学生病因后按照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因其他疾病需要请假,必须持有学校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办理请假手续。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班主任批准;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内的,经班
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病假两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的,由班主任报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政教处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经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病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五条
学生因事请假 1、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事请假离开校园,如确有需要请假离开校园的,需提前 2 天报备学校审批,学校交政教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开校园。
2、学生请事假但不离开校园的,一天以内由所在学校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经班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报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政教处批准;一周以上,需经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事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予准假。
第六条
学生因公请假
由组织单位依据参赛文件或上级通知提出申请并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校分学生工作领导会签,报组织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备教务处和政教处。学生将批准函复印件交给班主任和班长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学生销假
1、学生自校外返回销假,需经过学校相关防疫检测通过后,来政教处办理销假手续; 2、学生未离开学校需销假,需于请假时上报的最高级管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章
学生动态追踪
第八条
学生每晚 22:00 需回到寝室,由寝室长上报人员到位信息,学校需对不在寝室的学生进行实时跟踪,确保学生在校且身体健康。
第九条
学生返校后原则上不得离开学校,无视学校规定擅自离校的,视造成影响和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期开始实施,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 年某学校教职工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 2、**学校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记录表 3、2022 年**学校疫情防控学生居家 15 天观察信息登记表
**学校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1:
2 22 022 年某学校教职工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
日期
姓名
组别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户籍地址
近 14 天内居住地址
体温
身体异常症状
近 14 天内 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
□是 □否
是否到过 XX 以外地区∶ □是 □否
出行日期∶________ 交通工具∶ □ 火车 车次___座位号___
□ 飞机 航班号___座位号___ 是否去过 XX、XX 等重点疫情防控地区∶
□是 □否
是否接触过 XX、XX 等重点疫情防控地区人员∶
□是 □否
是否与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有接触史∶
□是 □否
家庭成员 是 否 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 是 否 去 过XX、XX 等重 点 疫 情防控地区 是 否 接 触过 XX、XX等 重 点 疫情 防 控 地区人员 是否与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有接触史 最近 14 天内去过哪里,交通方式及接触的人员 备注 追踪记录 日 期 当日身体情况及治疗措施 备注
※以上内容属实,如隐瞒、虚报,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或相应后果。
附件 2:
X XX 学校 学生因病缺勤 病因追查、 登记 记录 表
晨检日期 202 年
月
日
登记人
年级
班 班级人数
人
缺勤人数
人
因病缺勤人数
人
晨检时发现的传染病早期症状和疑似传染病的人数
人 因病缺勤 学生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主要症状
体温
是否就诊
就诊医院
排查结果
传染病 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人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主要症状
是否就诊
排查结果
发热 体温 皮疹 腹泻 呕吐 黄疸 其他症状
午检日期 202 年
月
日
登记人
年级
班 班级人数
人
缺勤人数
人
因病缺勤人数
人
午检时发现的传染病早期症状和疑似传染病的人数
人 因病缺勤 学生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主要症状
体温
是否就诊
就诊 医院
排查结果
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人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主要症状
是否就诊
排查结果
发热 体温 皮疹 腹泻 呕吐 黄疸 其他症状
说明 :
1、“登记人”由各班班主任担任。
2、学校值周员将各班上报情况如实认真汇总登记;此表注意保存、备查。
3、晨午检情况分别于当日 9∶00 前、15∶00 前两次报学校值周员。特殊情况应及时于第一时间报告。
附件 3:
2 2022 年 年 X XX 学校 疫情 防控学生 居家 5 15 天 观察信息登记表
姓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第 1 天
月
日 第 2 天
月
日 第 3 天
月
日 第 4 天
月
日 第 5 天
月
日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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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 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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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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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天
月
日 第 7 天
月
日 第 8 天
月
日 第 9 天
月
日 第 10 天
月
日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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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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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天
月
日 第 12 天
月
日 第 13 天
月
日 第 14 天
月
日 第 15 天
月
日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体温℃ 有无咳嗽、乏力症状
是否严格居家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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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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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晚: ℃ 无( )
否( )
承诺书 以上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真实(刻意隐瞒有过发烧、咳嗽等症状,不如实填报接触过确诊病例等)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负法律责任。
承诺人(家长)答名∶
(签章)
日期∶2022 年
月
日
篇二: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园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园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以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晚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园内传染病专兼职人员。
二、在园幼儿出现异常症状,由所在班级班主任或学校有关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校指挥部,由学校启动本校应急机制,同时报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并第一时间告知共同居住人,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
三、学校启动本校应急处置机制后,第一时间对异常症状幼儿进行隔离并联系医院,由传染病专兼职人员陪同就诊,班主任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医院。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时,须由授予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幼儿持此复课证明到园回班复课。园内传染病专兼职人员收集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附件:
幼儿园复课证明
附:
复课证明
幼儿园:
您幼儿园
班,学生
因患
,现治疗已经痊愈,隔离期已满,已不具备传染性,可以复课。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复课证明(医院存根)
幼儿园:
您 幼 儿 园
班 , 学 生
因患
,现治疗已经痊愈,隔离期已满,已不具备传染性,可以复课。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篇三: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或蔓延,特制定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一、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到相关医院就诊、治疗,并向班主任请假。不能来校上课、学习,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二、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应告知复课所需证明材料。
三、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保存医院出具的报告、诊断证明、出院信息证明、发票。
四、学生出院后需按相关要求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需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复诊,并取得病愈证明,并取得隔离负责单位出具的隔离观察解除告知书或隔离解除证明书。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需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医院证明材料和隔离解除证明材料到学校教务处办理相关复课手续。
六、学校教务处和学校医务室负责查验复课证明材料,确认后由教务处开具学生复课到班通知,安排进班上课。
七、复课证明材料在经确认后复印存档,原件交回学生自行保管。
八、复课证明丢失或缺少因由学生到相关单位部门补办,无法补办的由教务处联系相关单位核实并记录。
九、复课证明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由教务处出具不予复课书,并向学生家长解释原因。若家长对审核结果存在争议,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经专家组鉴定后作出是否符合复课条件,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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