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9篇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篇1
为进一步加强XX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XX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XX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
(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
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
四、学习制度
(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
(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
五、例会制度
(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
(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
(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
(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做好会议纪录。
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违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生效。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篇2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近年来,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特别是文身低龄化现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对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文身可能只是一时兴起,为了追求个性,但危害性却是巨大且长期的。一方面,文身是在人体皮肤上刻字或者图案,会对皮肤组织健康造成损害,且极难修复;另一方面,文身也很容易被贴上负面评价标签,影响未成年人正常学习、生活、社交乃至就业。
治理未成年人文身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尽管当前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地对未成年人文身作出禁止性规定,但是我国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此外,xx、xx等地已通过立法等方式严令禁止,多地司法机关启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对遏制未成年人文身起到积极作用。不过也要看到,目前在未成年人文身的治理问题上,各地情况不同,也难免出现监管职责空白或是职责交叉重叠的问题。
此次《办法》从国家层面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强有力的回应,从控、防相结合的角度规定了一系列举措,严厉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明确了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民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强调家长和社会的各自责任。这些都有利于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责任落到实处。
未成年人保护无小事。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的治理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份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家庭和学校方面都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提高对文身及其不利影响的认识,使未成年人自觉理性拒绝文身;相关经营者要提高责任意识,坚决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监管部门要敢于对违法违规行为动真格,加强配合,形成治理共识与合力,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篇3
为促进xx村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十镇百村”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xx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简政放权、扩权强镇为契机,以农村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大力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构建“美丽xx”、“和谐xx”、“幸福xx”。
二、工作目标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认真落实“百村”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促进xx村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推进xx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制定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xx省、xx市、xx市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等,充分理解参透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工作队员自身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与镇、村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学习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提高工作队员的服务能力。
(二)摸清底数,理清思路。针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队成员的客观情况,工作队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个层次深入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迅速熟悉、掌握xx村全方位情况。一是要了解xx村的基本情况;二是了解SD镇党委、政府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三是与村委会领导就xx村“百村”建设的设想和总体思路;四是与村民交谈,征求村民对“百村”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上门宣讲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向xx村的党员、群众宣讲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共xx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有关部署等;宣讲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帮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宣讲中央“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惠农政策。将惠农政策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政策真正送到村民们手中,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政策,真心拥护、自觉执行政策。
(四)抓好产业发展,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一是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好xx种植、鱼、肉鸭、蛋鸭养殖等产业,增强发展后劲,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二是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家庭农场、一个农家乐,拓宽群众收入收入渠道。
(五)大力推进“百村”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协助指导好老街组集中建房点等24个“百村”建设项目,尽力帮助解决项目工程中存在的困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协助支村两委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三是积极向水利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立项建设村民直饮水工程。
(六)全面抓好文化教育,促进xx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按照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协助村两委抓好村完小的改造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七)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恩就是受恩者要铭记并通过实际行动来感谢报答他人,包括社会、自然给予的恩情恩惠。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感恩教育,一方面是弘扬民族感恩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是鞭策我们从现在起要用真心真情和实际行动去感恩和施恩于人。要通过开展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群众好的主旋律。
(八)扎实开展“三深入”、“四联户”,了解群众诉求。继续深入各村民小组,发放民情联系卡、开展民情登记,了解社情民意,尽力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同时,做好建立完善好民情台账,做好各项记录。
(九)抓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支村两委凝聚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市镇的统一部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做到“六学”,搞好学习教育;二是切实做到“六查”,解决四风问题;三是建好三大机制,做好整改落实;四是做到“六个带头”,发挥“一把手”的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带着一级改,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十)围绕新农建设,推进驻村精神文明发展。针对农村文化生活相对落后,农民文化科学素质总体偏低,旧观念、旧风俗、旧习惯充斥着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驻村期间要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农业的相关政策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为农民的长富、大富夯实根基。
(十一)积极配合村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创建工作。驻村工作队队员要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深入村组、深入农户,积极发现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土地承包、赡养老人等环节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积极面对,协助村组干部做好涉及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公平公正地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或其他有效途径解决矛盾,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行和谐平安村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镇党委政府和支村两委的领导,服从大局,抓好“百村”建设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工作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驻点村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包村单位领导、市统筹办及联系驻点村的市级领导汇报。
(三)要切实做好民情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
(四)在工作中要积极向乡镇干部学习发展经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吃苦耐劳、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的工作精神,努力创新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所要求的规定动作,同时要完成二个以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
(五)加强团结,维护团队形象。在深入群众时多听取不同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力量凝集起来,组织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上级的管理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品礼物,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食宿住行不增加驻点村(乡镇)的经济负担;严格考勤制度,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2天;严格请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篇4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好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
2、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
二、帮扶措施
1、加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一是按照党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高粱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二是努力向群众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会议内容,增强群众致富信心。
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首先,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其次,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最后,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首先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真三大引导产业。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促进农民增收。
4、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
5、民生工作。
(1)农村低保做到位。
(2)全面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
(3)积极动员,提高“两新”参保率。
6、教育等工作。
(1)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
(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关注上访人群,将上访调在低压态势,做好稳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2、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落实帮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
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善于思考,找出好的帮扶致富方法,扎实开展工作,建全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篇5
为促进2021年驻村工作队及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乡**委会实际,对照驻村工作队员要求,制定2021年驻村工作队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习总书记对扶贫攻坚工作理论及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党对脱贫攻坚工作实时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党的政策传入到村民的心中,让农户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战中。
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包括人员名册制度,公布联系方式,钉钉考勤管理制度,日工作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
三、加强扶贫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开展“两熟悉、三保障”和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活动,组织利用好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和远程教学点等。
四、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使党建助力脱贫工作能深入开展。按照组织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农村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脱贫攻坚的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传到群众中,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中,嵌入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心声,听取群众的建议,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村发展振兴之路。二是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调整充实机构的配置,发挥组织机构的最大效用。
五、深入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工作,切实掌握全村实际的致贫的原因,为下步开展脱贫攻坚打下基础。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核查与调整工作,详实了解贫困户的务工、发展种养等产业信息以及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并与帮扶责任人入户对帮扶手册信息相核对,力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能因人因策,对症下药。加强扶贫“六个精准”督导,参加拟定脱贫工作计划,参与实施各项精准扶贫工作,推动发展村集体经济。
六、协调对接定点单位帮扶及帮扶责任人包户帮扶工作。
七、督促指导村“两委”干部对本村所有贫困户开展逐户“回头看”,确保饮水安全保障,“两不愁、三保障”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无漏评户、错评户、错退户等。
八、抓实生态建设,着力推进乡风文明。一手抓生态建设,一手抓乡风文明,促进二者联动协调互补发展,整体提升宜居宜业的发展水平。切实落实好河长工作制度,管理好辖区内水源地和水功能区,保护好辖区内河道、沟渠的设施,严控污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弘扬“孝为先,善为上,和为贵,俭为美”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腐朽落后的文化侵蚀。遏制婚丧嫁娶高额礼金,乱办酒席,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
九、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组织参加脱贫攻坚专题演出、文明礼仪系列讲座等活动。加强法制教育,狠抓“扫黑除恶”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
十、认真落实“十抓十好”工作。
2021年,我们将以驻村工作队工作(脱贫攻坚)为主线,不断探索,严明工作纪律,勇于创新,完成好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带动村民脱贫致富。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篇6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好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
2、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
二、帮扶措施
1、加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一是按照党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高粱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二是努力向群众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会议内容,增强群众致富信心。
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首先,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其次,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最后,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首先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真三大引导产业。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促进农民增收。
4、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
5、民生工作。
(1)农村低保做到位。
(2)全面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
(3)积极动员,提高“两新”参保率。
6、教育等工作。
(1)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
(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关注上访人群,将上访调在低压态势,做好稳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2、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落实帮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
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善于思考,找出好的帮扶致富方法,扎实开展工作,建全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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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确评价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一步加强办事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和《xx市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事处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 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主要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二)能:主要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四个方面考核;
(三)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四)绩:主要指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五)廉:主要指廉洁从政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第四条 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以工作实绩为核心,实行分类考核,担任实职的与非实职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素量化指标有所区别。
第五条 考核的标准以街道办事处的《职位职责说明》和所实际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
(一)优秀: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均表现突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二)称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均表现较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三)基本称职: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
(四)不称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较差,或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六条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由个人自评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和领导评定得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权重比例为5:3:2。
第七条 绩效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八条 平时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被考核人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主要由科室进行,办事处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平时绩效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扣分。
(一)因工作效率低,办理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发生1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5至10分;
(二)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或无假不参加办事处的各类会议(含学习、集体活动等)的,每发生1次扣0.5分;如累计发生5次以上的,每次扣1分;
(三)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的每天扣1分;
(四)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达1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3至10分;
(五)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责任差错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扣分;
(六)科(室)工作人员因投诉并被扣分的,或科(室)受到上级或办事处通报批评的,所在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扣2至3分。
第九条 年度绩效考核在翌年初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一)被考核人对年度内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二)个人述职。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在办事处范围内述职述廉,其他人员在所在科(室)内述职;
(三)在相互评议的基础上,科长(主任)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的情况,审定个人自评分值,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召开办事处干部职工大会,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通报和民主测评;
(五)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的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进行打分,确定出领导评分分值;
(六)对每位工作人员所得分值进行汇总,并按权重和扣分情况计算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确定考核等次,经办事处考核领导小组和街道纪工委审核,报街道党工委确定。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第十条 外出学习培训,因公致伤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x人发[xxxx]x号,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下发组通字[1998]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核等次确定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第十二条 优秀等次按科长(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和工人两个层次分类评选。具体人选根据绩效考核实际得分,从高到低差额推荐,经办事处考核领导小组和街道纪工委审核,街道党工委确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中凡扣分在15分以上,20分以下,或绩效考核总计得分在70分以下6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基本称职。
第十四条 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绩效考核一般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绩效考核中扣分在20分以上,或绩效考核总计得分在60分以下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三)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或在外事活动、在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本单位的;
(五)因责任差错或工作失误给办事处荣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当年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七)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八)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收取和赠送红包,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九)其它严重违法违纪的。
第十五条 各科(室)或个人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必须严明纪律,防止徇私舞弊,如发现有不正当行为要及时查处。参加测评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填写测评表,按考核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测评。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六条 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对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给予记功或嘉奖。
工作人员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或技术等级工资。
工作人员连续2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或岗位工资档次。
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其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另给予不超过办事处目标奖金额20的奖励。
工作人员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3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可正常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二)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三)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四)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前3个月为诫勉期。诫勉期满,被诫勉人做诫勉期思想、学习、工作的书面总结;
(五)离岗培训;
(六)工作人员在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仍不能达到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二)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
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3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倒级工资标准,若本人原级别工资额等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级别工资标准的,不降低级别工资。
第十九条 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实行申诉制度。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对办事处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办事处申请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诉。
第六章 考核的组织
第二十一条 办事处设立非常设性的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领导和相关科室的科长、工作人员组成,日常事务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其职责是:
(一)指导协调、处理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问题;
(二)承办年度绩效考核的相关业务工作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篇8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调要保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并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对督察整改作了原则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督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督察整改管理闭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办法》稿。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办法》。
印发实施《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迫切需要,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保障,是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更好落到实处。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6章26条。第一章“总则”规定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第二章“职责分工”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省级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在督察整改中的职责。第三章“工作程序”规定整改方案编制报批、整改实施、验收销号、定期报告和对外公开等。第四章“监督保障”规定清单化管理、定期调度、盯办抽查、跟踪报道等,并明确针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可以采取通报、督导、约谈和专项督察等措施。第五章“纪律要求”规定督察整改纪律及相关要求。第六章“附则”规定解释机关和施行时间。
问:《办法》对于督察整改的工作原则有何要求?
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标本兼治,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相结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四是坚持精准科学,实事求是、依规依法推进整改落实。
问:《办法》是如何设置职责分工的?
答:明确职责分工,是做好督察整改的基础前提。《办法》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调度督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司其责,推动问题解决。在省级层面,省级党委和政府是督察整改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省级党委和政府还要建立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督察整改工作。
问:《办法》对督察整改工作程序作出怎样的规定?
答:规范工作程序,是督察整改有序推进的重要保证。《办法》规范了督察整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解决目前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同时对已经实践检验、成熟有效的工作流程予以固化。一是督察整改方案编制报批。省级党委和政府组织编制督察整改方案,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二是督察整改实施。整改实施主体按照督察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省级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督促有关地方、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及措施,做好对督察进驻期间人民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三是验收销号。已完成的督察整改任务应进行验收销号。若整改任务已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经验收、公示后可予以销号。四是定期报告和对外公开。各省(区、市)应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督察整改有关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各省(区、市)、督察整改实施主体均应定期公开督察整改情况。
问:《办法》明确了哪些监督保障措施?
答:加强监督保障,是推进解决督察整改发现问题的有力举措。《办法》明确了清单化管理、定期调度、盯办抽查、跟踪报道等工作要求,并规定对督察整改不力的视情采取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和移交问责等措施。一是清单化管理和定期调度。督察整改实施台账管理,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制定重点督察整改任务、全口径督察整改任务和共性问题三类清单,定期调度有关情况。二是盯办抽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组织对重点督察整改任务开展现场盯办,适时对督察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抽查。各省(区、市)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抽查。三是跟踪报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督察期间发布的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并对整改中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四是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视情对督察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督导、公开约谈或专项督察;对在督察整改中失职失责问题突出或因督察整改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移送,由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和部门进行追责问责。五是正向激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整改成效突出的,及时形成正面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发挥激励先进、交流工作、引领带动作用。
问:请您谈谈如何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答: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各项规定,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督察培训,指导督促各地、有关中央企业准确把握督察整改方案编制、整改实施、督促检查、验收销号、定期报告和对外公开等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精准科学、依规依法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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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xx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严格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提高发现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统计局对统计违法举报的受理、核实和处理。
第三条 统计违法举报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公正、及时原则。县统计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第四条 县统计局设立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通信邮箱、网络专栏、电子邮箱等举报渠道。
举报渠道通过xx县政府综合管理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县统计局法规科负责受理各类统计违法举报。
在工作时间应当及时接听举报电话,查看举报专栏,查收举报信件邮件,保证举报受理渠道畅通。
第六条 建立健全举报登记制度,填写举报信息登记表,记录举报人信息、举报时间、举报渠道、举报事项及其涉及地区等相关信息。匿名举报的应当予以标明。
接到电话举报的,应当填写电话记录单,并根据情况建议举报人提供书面材料;接到通过网络专栏、电子邮件举报的,应当保证举报材料的完整;接到来信举报的,应当逐件拆阅,保持举报材料的完整。
第七条 对收到的举报进行初审后,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举报事项属于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受理,政策法规处报告县统计局主管领导;
(二)举报事项属于统计部门职责和管辖范围,但不属于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转交县统计局有关职能部门;
(三)举报事项不属于统计部门职责和管辖范围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或部门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四)举报事项不明确或者被举报对象不确定的,不予受理。要保存完整的举报材料,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五)举报事项已得到处理,举报人就同一事项再次举报,且未提出实质性新线索的,不予受理,但要做好记录,保存举报材料,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六)举报事项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法办理时限内,举报人或其他举报人就同一事项再次举报的,要做好记录,将举报材料并入原举报事项办理材料做参考,对第二次以后的相同举报不单独受理。
第八条 对举报一般采取下列方式进行核实:
(一)直接立案查处;
(二)组成检查组赴现场核查;
(三)转交相关有关乡(镇)统计站核实。
第九条 法规科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各专业掌握的数据报送情况对举报事项进行审查,认为举报事实清楚、违法情节严重的,经县统计局领导批准立案查处。
第十条 对于举报事实比较清楚、违法情节较重的,县统计局组织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现场核查。
对于直接审查难以判断,不宜直接进行现场核查的,可以转交乡(镇)统计站核实。
第十一条 对县统计局领导批准立案查处的举报,法规科协调组成检查组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 对违法情节比较严重的,由县统计局立案查处;违法情节较轻的,转交乡(镇)统计站立案查处。
第十三条 对于市统计局转交县统计局办理的统计违法举报,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县统计局组成检查组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进行查处,并在规定期限上报上级统计局。
第十四条 县统计局受理后,需要转交乡(镇)统计站核实的举报,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要求乡(镇)统计站及时报告核查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县统计局审核同意后做出处理;
(二)要求乡(镇)统计站及时报告核查和处理情况;
(三)转交乡(镇)统计站自行核查处理。
第十五条 法规科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举报材料和办理过程中收集、形成的有关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六条 对于实名举报并且留有联系方式的,经查实后确实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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