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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淳安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现状及思考
近年来, 淳安县文化主管部门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各级文件精神, 同时围绕淳安建设文化名县的总要求, 创新载体, 积极致力于推动综合文化馆(站)
的免费开放和免费服务。成绩有目共睹, 但问题不容回避, 急待解决。
一、 我县目前推行免费开放及免费服务之现状
淳安县按照本县实际, 因地制宜, 推出了多种形式的免费服务项目和内容, 但是, 淳安是个经济欠发达县, 从淳安的实际看, 推行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和免费服务, 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具体表现在:
(1)
是意识强化与投入加大的问题。
首先是部分领导尤其是基层领导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 必要性、 科学性认识不足, 对文化馆(站)
建设重视不够, 没有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 根据文化馆(站)承担的任务职能及其工作特点, 科学合理地规划、 加强、 保障文化馆站的建设。
其次是在确保文化馆(站)
专职人员经费的同时, 每年没有预算内安排相应经费用于文化馆(站)
各项活动或添置文化设备等, 尤其是乡 镇综合文化站年初没有列入预算, 有的乡 镇逐项批给随意性很大, 全县各乡镇对综合文化站建设投入力度不大, 许多乡 镇无力做到免费开放和免费服务。
(2)
是硬件制约与经费缺口问题。
处于经济欠发达的淳安县, 文化馆设施上主要配备有排练厅、 辅导培训室及多功厅。
但缺少展览厅、 计算
机与网络教室、 文化广场等设施场地。
全县 23 个乡 镇综合文化站有 45. 95%设施未达标, 其中有 2 个乡 镇文化站属有站无舍, 只有一块牌子或一间办公室。
一些乡 镇综合文化站虽然面积达标、 但也存在设施布局不合理、 功能不全等问题。
对于这些乡 镇来说, 就是想要免费开放、 也没有开放的场地条件。
经费投入不足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场地设施免费开放、 活动培训免费开展都离不开相应的经费支撑。
从我县文化馆(站)
现实情况看, 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存在很大问题。
如文化馆场地设施运营所必须的水电物业管理经费, 是归入公用经费按单位人数来划拨的, 因而缺口很大, 文化馆(站)
演出服装、 灯光音响器材、 流动舞台等设备, 其后续的损耗、 维护等产生的费用, 也基本得不到保障。
致使我县文化馆(站)
设施设备要么不对外提供服务, 要么实行有偿服务。
而开展活动培训所需要的经费, 一般财政都按专项下拨, 这样也造成在完成带经费的专项工作任务之外, 因为没有经费保障而不再愿意开展其它服务工作的现象。
(3)
是制度缺位与队伍不强问题。
文化馆(站)
的管理办法总体来看, 法规等次不高, 约束力不强, 规定不细、 执行不严。
确保免费开放所必须的有关制度、 服务规范、 从业人员的职守要求, 相应的保障机制, 以及评估监督办法等都远不健全, 制约了文化馆(站)
免费服务的有序推进。
文化馆(站)
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从我县情况看, 县文化馆从业人员存在着年龄老化、 业务不专现象, 从乡 镇综合文化站从业人员看, 素质更是良莠不齐, 全县 23 个乡 镇文化站中, 全职干部 3 人, 兼职 20 人, 移作他用 7 人, 兼职过多, 换岗频繁的现象较为普遍, 业务能力强、 专业水平
高、 组织能力强的文化干部较少。
有些乡 镇综合文化站设施条件不错, 但由于文化站干部自身能力弱, 因而免费开放和免费服务开展不起来。
二、 推进文化馆(站)
免费开放的几点思考
实施文化馆(站)
免费服务, 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必然要求。
实施文化馆(站)
免费服务, 是一个在确保现有文化馆(站)
建设规划、 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的基础上, 深入推进文化馆(站)
制度化、 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的系统工程。
因此, 要在综合推进文化馆(站)
各项建设任务中, 来进一步明确文化馆(站)
免费服务的内容、 要求、 步骤和办法。
1. 免费开放、 免费服务的基本内容有待进一步明确
文化部财政部“意见” 中, 对文化馆、 文化站免费开放、 免费提供服务的基本内容作了分类概括, 大致涵盖了 目前文化馆(站)
所设置的场所功能和承担的职能任务。
但总体看来规定仍然是模糊的, 应该进一步明确。
(1)
关于免费开放的基本设施确立。
关于文化馆(站)
免费开放的场地设施, “意见” 只规定了 哪些设施应当免费开放, 却并没有规定文化馆(站)
必须设置并免费开放哪些设施。
这就为具体操作留下了相当大的弹性。
也就是说, 如果有这些设施, 那就要免费开放, 如果没有这些设施,也就不存在免费开放的问题。
这就为一些文化馆(站)
为了省钱省事省力干脆不开设或少开设这些场所留了后路。
而对于文化馆(站)
的场地设施的设置, 无论是文化部于 1992 年出台的《群众艺术馆、 文化馆管理办法》还是我省 2009 年出台的《浙江省文化馆管理办法》, 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 我们在制定实施意见中, 应开展前期调研, 设计服务项目调查表,
对文化馆(站)
对外开放的面积比例以及应设置哪些免费开放的功能设施作出进一步明确。
首先是要按照文化部关于文化馆(站)
考核评估的相关内容, 明确规定文化馆(站)
免费开放的场地设施面积; 其次是在这一规定下, 再确定文化馆(站)
应设置并免费开放的基本功能设施的最低项数, 以及应必备功能设施。
必备功能设施根据目前文化馆(站)
实际情况可暂定为多功能厅、 排练厅、 培训教室等几项。
关于文化站应具备的功能设施, 文化部《乡 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七条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 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已经比较明确, 只需遵照落实并规定免费开放即可。
(2)
关于免费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确立。
根据文化馆(站)
的职能任务和“意见” 中所列项目, 以及文化馆(站)
开展业务工作的共性特点,可将下列内容纳入文化馆(站)
免费服务内容:
①文化馆:
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 包括节庆活动、 时政宣传活动、 文化下乡 、 群众文化赛事、 群众文化交流活动、 传统文化活动等; 公益性展览展示; 对基层文化队伍和业余文艺团队、 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指导辅导;普及性群众文艺培训辅导; 公益性讲座; 编印提供群众文化信息及群众文艺创作资料等。
②文化站:
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 包括节庆活动、 时政宣传活动、 传统文化活动等; 公益性展览展示; 对业余文艺团队、 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辅导; 对农村及社区文化室、 农民文化户的业务指导; 时政法制科普教育;书报刊借阅; 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体育健身; 青少年校外教育。
2. 免费开放、 免费服务的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
(1)
经费保障。
按目 前情况, 文化馆(站)
要提供免费服务, 必须增加和确保下列经费:
一是场馆设施开放所需的水电费、 物业费、 需增加的管理人员的费用, 二是设施设备更新维护费, 设备(如灯光音响道具)使用时所需的搬运费等; 三是外请培训辅导老师的费用; 四是下基层辅导所需的差旅费, 超时工作的加班费等等。
(2)
人员保障。
免费开放对文化馆(站)
从业人员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目前来看, 群文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不乐观, 要应对免费开放, 不仅要充实群文工作队伍, 更要提升群文干部的整体素质。
其中, 乡 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手不足更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按目前的情况, 不少综合文化馆(站)
不仅难以提供免费服务, 就是按时开放大约也有困难。
(3)
机制保障。
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以“增强活力、 改善服务” 为重点, 深化人事制度、 分配制度改革, 合理配置内部资源, 完善配套激励机制。
实行聘任制和“能上能下” 的用人机制; 推行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 奖勤罚懒; 根据服务质量的优劣实施奖励与处罚; 对工作中表现优异者予以精神或物质的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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