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供大家参考。
XX 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主要内容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财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和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系统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5、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党支部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范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加强对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党支部的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9、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财政系统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本系统“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0、领导、组织对财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系统内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
处置工作。
11、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制度。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12、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切实解决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的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3、严格追责问责。局党组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局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
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对分管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5、每年至少到分管单位或对口联系的财政所进行一次理论辅导。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6、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做好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党支部责任清单
市财政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和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参照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局人事科(办公室)还要履行好下列相关职能责任:
1、负责财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干职工学习范畴,纳入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负责每年至少 2 次向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按要求向上级党委汇报。
2、坚持正面宣传,加强新闻宣传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舆情风险排查,做好突发舆情的舆论引导及应急处置工
作。
3、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察检查范围,纳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及机关各支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4、加强干部职工继续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岗位选聘和年度表彰考核范畴。
5、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财政系统肩负着为民理财,服务民生的重大任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应尽职责,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社会正处于深刻变革和调整时期,各种思想文化交织渗透,各种思想观念纷纭激荡,财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面临复杂挑战。要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XX 市委及 XX 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树立高度的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联动协调。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单位、各党支部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广播、网站、微博微信平
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管辖范围内出现有一定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
11、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12、管辖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化演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管辖范围内黄赌毒盛行,社会风气不正的;
14、对“扫黄打非”宣传不到位、巡查不落实、信息不上报、案件不查处等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15、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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