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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与“五斗米”

时间:2022-09-28 19:05:02 来源:文池范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陶渊明与“五斗米”,供大家参考。

陶渊明与“五斗米”

 

 陶渊明与“五斗米”

  ■顾农

  东晋、 刘宋间的大诗人陶渊明是一位很有个性很有意思的高人, 平生遗闻逸事、 名言隽语甚多; 他最后一次当官也就是出任彭泽令的时候, 因不肯为“五斗米” 折腰遂挂冠而去一事尤其著名。

 沈约《宋书· 隐逸传》 载:

 郡遣督邮至县, 吏白应束带见之, 潜叹曰:“我不能为五斗米, 折腰向乡里小人!” 即日解印绶去职, 赋《归去来》。

 后来唐朝官修之《晋书》 的《隐逸传》 也记载了这件事, 只是所记渊明的感叹与《宋书》颇有不同:

 ……素简贵, 不私事上官。

 郡遣督邮至县, 吏白应束带见之, 潜叹曰:

 “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 拳拳事乡 里小人邪!”

 《宋书》 所记的“我不能为五斗米, 折腰向乡里小人!” 其实只是一句话, 中间的那个逗号可加可不加——不加也许更好些; 而《晋书》 所记的“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 拳拳事乡里小人邪!” 则分明是两句话, 前一句为陈述的语气, 后一句则是反诘的语气, 最后如不用感叹号而用一个问号也是可以的。

 另外萧统《陶渊明传》 和李延寿《南史· 隐逸传》 也记载了其时陶渊明的感叹, 略同于《宋书· 隐逸传》 而远于《晋书· 隐逸传》。

 古人云“三占从二”, 就是有不同意见时少数服从多数; 这里自当四占从三, 以沈约的记载作为讨论问题的依据和出发点。

 如果以《晋书· 隐逸传》 为依据, 则渊明的前一句话好像指的是前已有之的事情, 后一句才说到当下。

 逯钦立先生正是这么看的, 而且作出了很新颖的解说。

 他曾撰有《读陶管见》的长文( 《吉林师大学报》 1964 年第 1 期), 指出:“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 一句同陶渊明第一次出仕亦即任江州祭酒有关。

 那时陶渊明的顶头上司、 江州刺史王凝之是个五斗米道徒,陶渊明很不以他为然, 所以“不堪吏职, 少日自解归”; 后一句话“拳拳事乡里小人邪” 则涉及现在要热烈欢迎督邮一事。

 陶渊明看这督邮乃是“乡里小人”, 根本不愿意向他卑躬屈膝。

 按这样的理解思路,“五斗米” 实乃借代修辞, 即指五斗米道徒王凝之。“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 指的是他 29 岁初次出仕时的事。

 陶渊明一派名士风度, 不能适应官场的尊卑势利, 觉得还不如归隐的好, 这是可以理解或相信的; 他本来已经打算归隐, 于是就借“应束带见之” 的礼仪问题发作起来, 迅速弃官走人, 这也完全可以理解。

 但这时如果忽然提到自己早年初次出仕时的旧事, 则不免显得有点鹘突。

 按《宋书· 隐逸传》 的文意, “五斗米” 似乎当与陶渊明当县令时的收入有关。

 后来一般就将“五斗米。” 理解为官俸, 甚至成了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典故, 例如盛唐大诗人岑参《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一诗之尾联道:“只缘五斗米, 辜负一钓竿。” 到晚年他回忆自己早年出仕之初的情形, 又道:

 “久别二室间, 图他五斗米。”( 《峨眉东脚临江听猿怀二室旧庐》)

 “五斗米” 作典故用时指官俸自无不可, 但这未必就是它的本义。

 事实上晋代官俸的详细情况颇不容易查明, 如果县令一个月只能领到五斗米, 未免少得太不像话; 于是有人主张这“五斗米” 乃是日工资。

 中国古代的官俸以日为单位来计算和发放, 像个临时工似的, 过去倒还没有听说过。而陶渊明日工资五斗米之说的推算方法尤为奇怪:

 以每日五斗乘三十天,得十五斛; 而东汉时的官俸半钱半谷, 有一种县长恰好月钱二千五百, 米十五斛。

 于是日工资五斗米之说似可确立。

 不过, 以东汉的材料推算东晋的官俸, 时间完全不对; 而且级别也不对, 大县设令, 小县设长, 陶渊明是彭泽令, 不是小县县长。

 有什么材料能够证明东晋的县令与东汉某种县长之官俸完全一样?

 中国古代的官员究竟拿多少俸禄, 材料不足, 中间变化很多很大, 往往不容易弄清楚。即以东汉而言, 到献帝时已取消钱米各半的老办法, 改为给官员一块“公田”,“令各自收其租税”( 《后汉书· 百官志· 五》 注引《献帝起居注》)。

 用这个办法国家倒是很省心省事。

 按渊明《归去来兮辞》 序中有云:

 “……家叔以余贫苦, 遂见用于小邑。

 于时风波未静, 心惮远役, 彭泽去家百里, 公田之利, 足以为酒, 故便求之。

 及少日, 眷然有归欤之情。

 何则?质性自然, 非矫厉所得。

 饥冻虽切, 违己交病。

 尝从人事, 皆口腹自役。

 于是怅然慷慨, 深愧平生之志。

 犹望一稔, 当敛裳宵逝。

 寻程氏妹丧于武昌, 情在骏奔, 自免去职。

 仲秋至冬,在官八十余日。” 这里也讲到所谓“公田之利”。

 据《宋书》《晋书》《南史》 诸本传, 县令陶渊明当时占有公田三顷(一说二顷)。

 一年的租税会有多少, 是不是平均每日五斗, 实在不得而知, 恐怕很难计算; 陶渊明当了八十多天彭泽令就挂冠而去了, 这一份“公田之利” 到手多少, 亦不得而知。

 可知者只是:

 县令陶渊明扔下官印回老家去了。

 文史专家缪钺先生曾撰《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新释》 一文( 《历史研究》 1957 年第 1期), 详考有关历史文献, 指出“五斗米”“与当时的县令俸禄绝无关系”; 他又指出“五斗米” 乃是当时常见的士大夫的食量, 所以“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 里小人” 的含义其实相当于说“我不能为求一饱之故折腰向乡里小人”。

 此说最合情理, 自宜采信。

 可是此后仍然不断有人还从老路上动脑筋试图解决问题, 例如有人设想驾临彭泽的那位督邮也是一位五斗米道徒, 所以陶渊明对之深恶痛疾, 斥为乡 里小人云云。

 按王凝之为一虔诚的五斗米道徒是史有明文的, 所以逯钦立先生的看法足备一说, 而派定这位与陶渊明行将有关的督邮也信奉五斗米道, 则全无依据。

 最奇怪的是据说曾经有这样一种意见, 说陶渊明在彭泽令任上有些问题, 很害怕上级来人调查, 听到督邮将至就赶紧开溜。

 笔者读书不广, 没有看到此番高论的具体文本, 无从深论;估计这种大胆假设或只是借题发挥的戏说, 不能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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