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4,安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供大家参考。
安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建立“推进科学监管、 促进科学发展” 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依据有关规定, 结合我局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坚持以德才素质评价为核心, 以实绩考核为重点, 综合运用实绩考核、 民主测评、 综合评价等方法, 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三条
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 一)
坚持科学发展, 树立正确导向;
( 二)
坚持德才兼备, 注重品行能力;
( 三)
坚持群众公认, 注重工作实绩;
( 四)
坚持实事求是, 鼓励改革创新。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局领导班子及成员 。
第二章 实绩考核 第五条
明确职责, 履职到位。
( 一)
明确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 职责分工明确, 采取适当形
式公示, 每位工作人员 熟知自 己的岗位职责, 向社会公示部门职能职责和承诺服务范围、 内容、 标准、 时限。
( 二)
履职到位。
监管执法到位。
不发生干部职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政不作为及“吃、 拿、 卡、 要” 等不廉洁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廉政风险点、 监管风险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片区责任制等预防机制健全。
第六条
爱岗敬业, 工作到位。
热爱工作, 热爱工作岗位, 做到干到位、 不越位、 补好位;省、 市局和区委、 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实行年度工作量化考核。
讲政治, 顾大局, 谋发展, 党的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制度建设、 基本建设、 文明单位创建、信息化建设、 市场监管、 行政执法工作等有系统的工作规划。
各项工作年初有计划, 年终( 中)
有总结;
第七条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年度目 标工作体系。
坚持以改革为突破口 , 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大力推进惩防制度创新, 制定实施一批具体制度和措施, 进一步强化了 制度的约束力, 提升了制度的执行力。
认真开展法规制度的废、 改、 立工作, 对与《廉政准则》 相关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制度进行了 清理。
第八条
建设一个好班子。
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商机关的决策部署, 总揽全局、 科学决策、 求实创新、 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强, 工作有新措施、 新突破, 取得新成绩;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建立并落实党组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务虚会议制度, 每年召开一次务虚会议; 班子成员 之间相互沟通、 相互支持、 相互配合、 相互补台, 融洽和谐,团结干事; 班子密切联系群众, 班子群众公认程度高, 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在 90%以上; 不发生被上级机关和政府行政问责, 不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不廉洁行为。
第九条 带出一支好队伍。
干部职工精神状态好, 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 作风过硬, 大专以上学历与上年相比有增长; 干部职工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理想信念坚定, 宗旨意识牢固, 当年问卷调查或者行风评议满意率在 90%以上; 干部职工之间团结协作、 互相帮助;干部职工不发生被上级机关和政府行政问责, 不发生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第十条
完善一套好制度。
有一套以学习教育、 纪律作风、 党建工作、 干部管理、 财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管理制度; 有一套以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
政执法考核制、 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 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察制度。
第十一条 营造一个好环境。
自 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 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 有一个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 服务行为规范, 有一个服务对象基本满意的政务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 有一个安全、 规范、 和谐的办公生活环境。
第十二条
树立一个好形象。
按照规定着制服, 标志佩戴齐全, 树立仪容严整、 着装整洁、 举止端装的仪表形象; 局容局貌和所容所貌整洁, 树立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的部门形象。
系统内形成“份内事、 马上办, 局内事、 主动办, 突发事、 快速办, 重大事、 跟踪办, 经办事、 精细办, 任何事、 干净办” 和争先创优、 争创一流好业绩的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主要考核德、 能、 勤、 绩、 廉情况。
( 一)
德。
主要考核理想信念, 善于学习,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执行民主集中制, 政治纪律等党性修养;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团结协作, 重要工作、 关键时刻的表现等大局意识;敢抓善管, 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等坚持原则情况; 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 个人品德等道德品质。
( 二)
能。
主要考核提出措施, 掌握执行政策, 依法办事等政策水平; 沟通协调, 组织动员 , 处理突发事件等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思路, 专业知识, 创新意识等业务能力。
( 三)
勤。
主要考核事业心、 责任感, 敬业精神等精神状态;注重落实, 服务基层, 联系群众, 艰苦奋斗等工作作风。
( 四)
绩。
主要考核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抓班子带队伍情况,解决复杂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抓基础性、 长效性工作的成效。
( 五)
廉。
主要考核遵守廉政规定, 对配偶、 子女的教育与要求, 接受监督, 生活作风及讲党性、 重品行、 作表率等廉洁自律情况。
第三章
考核评价方法和程序 第十四条 考核评价采取实绩考核、 民主测评、 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实绩考核。
主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三个到位” 、 “六个好” 情况进行百分量化考核。
第十六条 民主测评。
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述职, 班子成员 进行书面述职。
参会人员 根据述职情况, 对领导班子和成员 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
根据实绩考核、 民主测评结果, 对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 依法行政、 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 一)
领导班子综合评价。
实绩考核 90 分以上, 民主测评为好的, 综合评价为优秀; 实绩考核 80 至 89 分, 民主测评为好、较好的, 综合评价为良好; 实绩考核 70 至 79 分, 民主测评较好、一般的, 综合评价为一般; 实绩考核 69 分以下, 民主测评一般、差的, 综合评价为较差。
( 二)
领导干部综合评价。
实绩考核 90 分以上, 民主测评为优秀的, 综合评价为优秀; 实绩考核 80 至 89 分, 民主测评为称职的, 综合评价为称职; 实绩考核 70 至 79 分, 民主测评为基本称职的, 综合评价为基本称职; 实绩考核 69 分以下, 民主测评为不称职的, 综合评价为不称职。
( 三)
加分。
在考评期内获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县处级表彰的集体或个人, 领导班子、 分管本项工作班子成员 可分别获 10 分、 5 分、 3 分、 1 分的加分, 加分单列计算, 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考核评价结果通报。
领导班子的综合考核评价情况, 向领导班子成员 反馈, 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情况, 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考核评价结果有不同意
见的, 在接到考核评价结果通知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 内, 向局党组申请复核。
第二十条 建立考核评价档案。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档案。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考核情况和综合评价结果,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 监督管理、 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综合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给予表彰奖励。
综合考核被评定为良好等次的领导班子和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 肯定成绩, 指出差距, 明确努力方向。
综合考核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和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责令制定整改措施、 限期整改。
综合考核被评定为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 被评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由安监局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印发之日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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