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党建引领·三员两长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
一、坚持基层党建引领 强化村级党组织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强化“村第一书记”抓好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职责。将组织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建绩效考核内容。坚持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脱贫攻坚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统筹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所有帮扶责任人重要工作任务。实行党员联户包片,强化党员表率引领作用。党员要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义务卫生清扫,主动认领义务劝导员岗位,配合村支两委搞好卫生评比、垃圾分类等工作。村党组织要将党员的表现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内容,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强化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和建立各种社会组织,积极动员村妇委会、共青团、中小学生、义工团体、社会贤达、群众积极分子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组建管理“三员队伍” 合理配置“三员”。“三员”即专职保洁员、义务劝导员、兼职督导员。专职保洁员原则上按照每 500 人配备 1 名专职
保洁员的比例配备;义务劝导主要聘请妇女、儿童、中小学生、义工组织、离退休干部教师,不限名额;兼职督导员为全体村干部,乡镇驻村干部、县直联村干部既是义务劝导员又是兼职督导员,还是义务保洁员。
三、实行“两长”推进模式 (一)总体原则。坚持资源整合、分组负责、网格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
(二)“两长”设置。“两长”即河长与路长。河长设置按照河长办制定的方案落实,全县共设三级路长,即县级路长(可设置多个副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县级路长设第一总路长、总路长、路长,乡级路长设第一路长、路长、副路长。县级第一总路长为县委书记,总路长为县人民政府县长,路长为其他有关县级领导,乡级第一路长为乡镇党委书记,乡级路长为乡镇长,乡级副路长为乡镇其他领导干部,村级路长为村党支部书记。
(三)“两长”职责。坚持巡河必巡路,巡路必巡村。河长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要重点巡查沿岸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巡查任务与要求。县级河长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巡查河流沿岸村、流经区域内县级管养的国省干线沿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每年巡查 1 轮以上。乡镇第一河长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巡查河流沿岸村、
辖区内国省干线沿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乡级河长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巡查河流沿岸村、辖区内县乡道沿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乡级第一河长路长、乡级河长路长每个月至少巡查 1 轮以上。乡级副河长副路长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巡查河流沿岸村、任务辖区内道路沿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每 10 天巡查 1 轮。村级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辖区内农户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每 7 天巡查 1 轮。
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落实完善县级领导挂帅、县直单位联乡挂村(即脱贫攻坚帮扶联系村)、乡镇干部包村的层级管理工作机制,协调配合“两长”开展巡查。
(一)挂帅县级领导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所联系乡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参加所挂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会,协调、指导、督促联乡县直单位认真履职。
(二)联乡县直单位工作职责。一是协助挂帅县级领导统筹所辖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协助所联系的乡镇开展季度督查;三是不定期对所联乡镇进行督导;四是参与全县组织的考核检查;五是协助所挂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助村级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与宣传、文明创建工作。
(三)包村干部工作职责。一是指导所驻联村村支两委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入户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三是积极参与村级组织的集中整治行动、月评比和文明创建活动。
五、明确“三员”职责 专职保洁员工作职责:
在规定的保洁范围内,每周开展 3 次以上卫生清扫;熟悉所分管的卫生责任区,了解卫生责任区的设备设施情况及具体数量,对区域设备设施损坏情况及时报修;配合村支两委开展农户卫生评比;指导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减量。
义务劝导员工作职责:
配合村支两委搞好环境卫生;带头参与村级组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引导农户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对脏乱差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农户房前屋后杂物摆放不整齐的行为习惯进行劝导。
兼职督导员工作职责:
督促村组干部、党员发挥示范作用;督促农户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督促保洁员按时清扫;引导村民爱护公共卫生,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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