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举报信例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检举信范文 检举信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 感谢您曾在百忙中接见我。
我知道您也曾关注过我反映的问题, 也知道您是个好领导。
但因为您忙, 而且对我的检举和上访, 您听到了太多与我相反的 声音。
人言可畏, 三人成虎。
那些一面倒的声音是无形的刀。
今天我给您写信, 一是向您致谢, 二是想直接向您汇报思想、 问题和请求:
一、 我检举的问题开始时只有两个, 一是路家脑村委擅自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是违法的, 应当查处; 二是我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
只想在我们 XX 市相关部门反 映并解决问题。
但我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 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
我的龙池沟铁矿被以政府的名义捣毁, 矿井被填埋, 生产设施被毁掉; 我晚上受到一 群蒙面人的突然袭击, 差点丢了性命。
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 政府部门不仅不能尽职, 反而偏向违法者, 报复检举者,激化矛 盾, 又利用他们的话语优势诋毁举报人, 使问题复杂化。
这就是基本事实。
二、 路家脑村委伙同河顺镇政府擅自出卖的价值2 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 处置权在省以上国土资源部门。
(见文后附件 1 、
6 )
资源性质及归属, 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 有法可依, 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 应当查处。
三、 我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其一 ,
捣毁我的龙池沟铁矿是违法的。
市国土资源局以没有申请安全许可证为由, 声称, 根据 XX 市政府林政[ 2006 ] 1 号文件精神, 我的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吊销了我林州市龙池沟铁矿的采矿许可证。
而且捣毁了 生产设施,填埋了矿井。
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1 、 林政[ 2006 ]
1 号文件中所列要关闭的 13 家企业名单中, 并没有我 XX市龙池沟铁矿。
是他们在捣毁我的这个矿之后, 又造出一个林政 [2006]1 号文件 , 硬把 XX 市龙池沟铁矿加上去的。
这第二个林政 [2006]1 号文件, 来历不明。
不然一个堂堂县市政府不能一年发两个 1 号文件。
2 、 退一步说, 假设你的第二个 1 号文件不是伪造的, 你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因为我在 2005 年已向省安监局申请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省安监局已有反馈意见。
因此, XX 市龙池沟铁矿不属于“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企业之列。
政府的第一个 1 号文件没有把 XX 市龙池沟铁矿列进关闭名单, 也就对了。
3 、当时我的采矿许可证正在省国土厅正常审验。按有关规定, 没有采矿许可证,就无法去申请安全许可证。
这一情况, 我告诉过他们。
4 、 我的 XX 市龙池沟铁矿, 是在省国土厅注册的, 要关闭也要请示省国土厅。XX 市国土局等单位, 是在捣毁了我的矿之后, 才向省国土厅打请示报告的。
省国土厅没有批准他的报告, 而且口头告诉他们, 不能随意关闭一个合法企业。
他们为了对付我, 不讲职业道德, 不顾政府形象, 公开违法行政, 使我遭受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必须赔偿。
其二, 路家脑村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时, 连带卖掉了我堆放的矿石, 也应由当事人赔偿。
四、 我被一群蒙面人打伤, 谁都知道是因为检举招来的报复, 我要求查处。
五、 市纪委撤了路楼才的党支部书记职务, 但河顺镇扣压文件 22 天, 等到支委改选、把路楼才选进新的支委会后, 才去宣布, 而且说路楼才还可以当支部委员。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 庇护违法者。
路楼才在选举前受到党内处分,
这次选举前没有告知全体党员。
这次选举应当无效。
现有一半党员上访提出质疑, 应当受到重视。
路楼才卖资源, 卖耕地供人挖矿又贪污, 够得上追究刑事责任了,
但他受到了有组织的庇护。
对他的问题应当全面调查, 严肃处理 六、 卖资源乱挖滥采, 一是违法; 二是给路家脑群众造成新的伤害; 三是因擅自出卖、 无证开采、 破坏植被都是违法的, 所以要拿钱买路。
由此案引发的贪渎问题应当深查。
七、 事情已几年了, 信上难以说清, 请求您抽空看看我给您的全部材料和相关文件, 就什么都清楚了。
我由于受害有时言词激动, 认识上也可能有偏差, 只要领导和组织能够公平的查处, 能够以理服人, 不是利用手中的行政资源以势压人,我是不会得理不让人的。
请您放心。
此致
敬意 XXX XX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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