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局党组对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 xx 局党组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制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根据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局党组对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议事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城乡规划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体现主管与配合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的等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局党组成员及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闽北日报和大武夷新闻网、中国南平网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 号)有关要求,每年将党建工作
经费设定合理比例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在每周一次的局建设项目联审会上交流、通报近期市民比较关注的城乡规划审批事项或行业动态,准确预判、提前应对。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直属各事业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科室、部门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做好城乡规划领域宣传工作 1、围绕中心工作,推行“阳光”规划。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规划窗口,公开办公程序、办事指南等有关信息;严格执行规划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重点解决项目所在地建筑方案总平图公示,及时将报建的总平图和建
筑方案总平变更等在网上公开、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及社区进行公示;落实城乡规划编制公开制度,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编制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实用性。
2、拓宽公开途径,提升市民知晓率。定期更新局门户网南平规划网、中国南平等网站的公开信息,在局内办公楼一层显著位置设置规划宣传栏及 LED 电子大屏幕,实时更新与规划相关的法规、政策及局动态信息;在市文化广场东侧设置规划宣传栏,定期公布城乡规划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每季度向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方便市民查阅;结合“六进”工作,定期向街道社区、企业、村镇等宣传城乡规划工作。
3、畅通互动渠道,及回应社会关切。对局门户网站以及 12345 平台的投诉、咨询、依申请公开信箱,确保第一时间接收、认真查访核验、客观准确回复;不属于我局的诉求事项,相关科室也须耐心细致解答,不得推诿。
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和党员干部管理责任 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确保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四、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责任 1、情况报告。党组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向市委汇报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2、提示提醒。及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
3、专项督查。局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学习、专题讨论、信息报送、党报党刊订阅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由局党组在局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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