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的同时,主动进展文化产业,按照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进展的若干意见》(文产发[2003]38 号)和省、市政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建设文化强市的工作目标,就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进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在“两个领先”中的目标和任务
第一条 充分认识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包括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行业、网络文化 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门类。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差不多上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展文化产业是 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服务业进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步骤,对全面建设文 化强市,实现“两个领先”的宏伟目标具有庞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第二条 进一步明确进展苏州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的进展观,围绕苏州“两个领先”, 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紧密结合,与贯彻进展先进文化要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与不 断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紧密结合。从苏州文化的实际动身,以进展文化产业为突破口,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持续研究新情 况,解决新咨询题,努力探究把握苏州文化产业进展的内在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苏州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发 挥现代高新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总结推广文化产业进展的成功体会,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开拓创新,逐步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
第三条 苏州文化产业的进展目标是:全面贯彻实施《苏州市 2001-20
10 年文化强市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步伐,努力使我市拥有先进的文化设 施、发达的文化产业、一流的文化精品、拔尖的文化人才、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各具特色的都市文化环境、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十 五”期间,全市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与全市 GDP 的增长速度保持同步增长;文化消费在日常消费中所占的比例明显提升,差不多形成体现苏州历史文化底蕴和时代发 展要求,体现经济进展与文化进展互动,体现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成果融合,体现科技进步与文化创新和谐统一的文化强市进展格局。文化产业各个门类结 构合理、技术先进,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和有阻碍的苏州文化品牌,建立一定规模的现代化文化产品生产、服务和销售网络,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和竞争力明显增强。通过努力,使苏州文化产业逐步在国内具有一定阻碍,市场占有一定份额,差不多形成优势明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文化产业体系,差不多形成 充满活力、繁荣健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差不多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着力提升全民文化艺术素养的文化服务体系,逐步使苏州文化产业成为我市 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
第四条 进展苏州文化产业的差不多要求是:
1、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社会主义文化产业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通过市场实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经济价值。在进展苏州文化 产业时,既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进展的客观规律,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促进苏州文化产业进展,必须 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及文化进展规律,同时,也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要求。
2、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产业进展中的规划、指导、服务和治理作用,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 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政策法规为保证,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要加 快文化企业改制、转制步伐,国有文化资产原则上要从一样性文化企业中有序退出,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
多种所有制共同进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3、坚持瞄准建设国际化、高品位文化都市的目标。吸取国际上的成功体会,发挥非政府(NGO)和非盈利(NPO)组织的作用,如文化基金会、财团法 人、各类社团、行业协会等。实际上是把社会力量集中起来使用。既需要政府的强大推力,市场的有力杠杆,同时,也要大力培养和借助 NGO 和 NPO 的力量。要 挖掘更多的社会资源,形成聚合各类资源的机制。
4、坚持正确处理改革进展与爱护文化资源关系的原则。按照苏州的具体情形,坚持对文化资源进行爱护、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爱护好苏州的物质遗产、非物质 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要主动探究将苏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成具有地点特色的文化产业优势,做好爱护、利用、开发苏州历史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的 工作。
5、坚持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进展法律法规,以政策法规为保证,形成公平、公平、公布的市场竞争环境,提升文化产业的依法治理水平。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主动探究文化体制和机制改革的新路
第五条 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改革是进展文化产业的动力,创新体制机制,培养市场主体是文化产业进展首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 面完成文化企业和生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工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对具有市场化条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实施公司制改造,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使文化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治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面向市场,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依法实施对文 化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盘活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
第六条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要以创新的思路和勇气在文化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推行干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内部领导体制,建立健全 公益文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治理监督机制,推进人员聘用制和岗位治理制度,逐步实现人员治理由身份治理向岗位治理的转变;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 建立形式多样、灵活自主
的分配鼓舞制度。力争用 2—3 年的时刻,通过领导机制、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 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配套措施完善的治理体制,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 机与活力的治理机制。
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证体系,为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七条、改革文化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放宽限制条件,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把文化行政治理职能转变到政策调剂、社会治理和 公共服务上来。按照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文化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有关后续监管和衔 接等工作,及时研究和处理可能显现的情形和咨询题,防止显现治理脱节。同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文化行政治理体制改革, 促进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治理,提升行政效能。
三、以开放文化资源、鼓舞多元化投资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进展
第八条 主动整合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在对现有文化资源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提 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投资和经营,持续拓宽经营范畴,调整经营结构,拓展进展空间。鼓舞依靠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市 场为导向,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运用联合、重组、兼并、上市等方式,整合优势资源,2010 年前,要在重点进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主业 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上下功夫,力争有所突破。同时鼓舞支持中小文化企业的进展,促使其在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积 极作用。
第九条 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展现代流通方式,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打破行业垄断和条块分割,实
行依法治理,促进文化商品和 要素在国内统一市场流淌。一是大力进展文化产品产场。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培养和活跃苏州文化产品市场,主动开发国内和国外两个市 场。要依靠地点特色资源,寻求比较优势,第一在昆曲、评弹、民间歌舞、民间工艺等方面突破。在此基础上,挖掘苏州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以丰富的文化内涵, 主动开发与现代生活相融合的新型文化消费品,引导市场文化消费。二是建立文化资源市场。充分利用和开发觉有文化资源,按照商品物资超市的原则,鼓舞引导形 成采纳新体制、新机制的文化服务经营公司,尽快建立文化资源市场。三是建立文化资本市场。在重视政府投入的前提下,以文化优势资源、精品项目等为载体,多 渠道吸引社会资金;以经营性文化单位现有资产为依靠,通过转让、置换、出租、合作入股等多种资本经营方式,最大限度地盘活资产;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金融 信贷支持文化产业机制;广泛招商引资,进展中外合资合作的文化产业。四是建立文化人才市场。建立苏州市艺术人才市场体系,做好人才的规划、推测、调整。推 进人事代理制,制定人才流淌和转让的有关政策,实现人才的合理流淌和有偿转让。注重对人才的宣传包装和经营,提升艺术人才的社会知名度,扩大阻碍力。五是 完善文化经纪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文化经营行为,使文化中介机构成为独立的市场活动主体和联结文化生产、服务与消费的中间环节,促进文化市场的 繁荣。对依法经营、治理规范的文化企业,给予主动支持并提供良好服务,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依法处罚,形成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十条 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在连续发挥政府指导作用、争取政府投入和扶持的同时,鼓舞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 机制。文化行政治理部门的各个文化产业门类,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出台和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向民营资本开放。主动吸引外资和民资参与艺术品经营、音像制品 分销、大众娱乐项目的经营以及电影院、剧院、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的建设、改造和经营。探究与外资、民资合作办文艺院团和演出中介机构。凡鼓 励和承诺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均鼓舞和支持国内资本,专门是民营资本以独资、
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鼓舞和承诺上市公司以资产重组 或增发新股方式进入。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舞外资、民资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文化资源整合和投入。按照国办发(2001)98 号文件精 神,非国有经济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和建设的文化场馆,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经济投资的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用高新技术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提升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手段的科技含量。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培植开发新 兴文化产业。大力进展音像业和网络文化业等与高新技术紧密结合的新兴文化产业,主动推动先进文化的传播,提升文化产业的技术水平,推动文化生产力的进展。
第十二条 推动文化产业与旅行业相结合,加大对外文化交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对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给予优待,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法律、信 息服务、出入境治理等方面,为文化企业参与旅行业,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争取进入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制造必要条件。采取措施,培养扶持有较 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做大做强一批具有苏州地点特色的对外交流文化品牌,将苏州的昆曲、评弹、民间歌舞、民间工艺和有品位的艺 术展览推介到国内和国际旅行市场、演艺市场。
四、以全新理念和现代治理方式,努力形成文化工作的新格局
第十三条 改善宏观调控方式。进一步改进治理方式,加大宏观治理,强化政策调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实现从打算经济治理向市场经济治理、从“办文 化”向“管文化”、从治理政府文化单位向治理整个文化行业的转变。文化治理要逐步转到要紧制定法规政策并保证事实上施和为文化生产、文化服务制造良好的环境 上来。要做到善于运用多种治理手段实现“宏观管住,微观搞活”,在文化产业进展方面建立起“政策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按照政企分开原则,理顺 与企业的关系,建立符合现代行政制度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政企关系。
第十四条 完善文化法规体系。在国家出台的有关文化法律法规基础
上,按照我市实际,制定和完善加大宏观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进展、保证公 民文化权益方面的地点性法规,为文化产业进展制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快地点性文化立法步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提供有力的法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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