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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校长工作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 协助校长管理全校的教学、 教研和电教工作, 分管教务处、 教科室、 电教中心等部门。
一、 协助校长抓好学校的教学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计划, 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 做好学校教学工作的学期、 学年度工作总结的撰写。
二、 负责师资队伍的培训和提高,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师德修养。
三、 在抓好教学常规管理的同时, 组织开展第二课堂等校本课程活动。
有计划、有目的、 有步骤地开展课改研究和实践, 定期组织研讨和总结课改经验。
四、 组织校内各类教学评优课、 观摩课等交流活动。
指导教务处、 教科室对教师进行考核、 评定, 组织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及校内考试。
五、 深入教学第一线, 检查全校的教学情况。
通过听课、 评课、 定期听取教务处、教科室主任及教研组长的工作汇报, 了解教学实际情况, 分析教学质量, 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六、 督促教科室对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落实, 建立健全完整的教师业务档案。
完成教学工作材料的归档。
负责办学评估中教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做到资料充实、 完整、 规范、 有说服力。
七、 负责各项教学工作制度的制定、 执行监督工作。
八、 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骨干教师的评定及推荐工作。
九、 负责学校校园网、 电教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保证正常的教学需要。
十、 审定各种教学资料的采购计划, 负责仪器室、 图书室、 阅览室和电教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十一、 全面掌握教师的思想、 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 学年初向校长提出教师工作安排的建议。
十二、 认真完成上级和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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