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积分制管理通知【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内容 ?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分)。
(一)基础分。一般为 6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纪律规矩、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一般为 4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工作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
模范作用的情况。对在职党员,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根据岗位目标任务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的分值。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季度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和践诺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以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
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详见附件 1)。
(四)公示并报送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经公示党员无异议后,《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每季度报上级党组织。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为四个季度积分的平均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此项工作要在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完成。
(六)积分审核。由各镇办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对所属党组织上报的党员积分进行审核,对党员存在扣分情况而党支部未进行扣分的,将按照标准给予扣分,并将扣分情况反馈各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分别反馈党员本人。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镇办党委、县直机关工委申诉,镇办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积分运用 ?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年度积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 80-70 分(含 70 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 70 分-60 分(含 60 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 60 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相对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且低于 80 分(不含 80 分)以下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五、有关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
得实效。各级党组织在县上制定的《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的基础上,结合工作性质和党员岗位等情况,细化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履职分、扣分项目,以及评分、计分、扣分标准,认真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建立管理档案。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了解个人考核评议结果,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统筹协调。党员积分管理要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紧密结合起来,在考核内容上融合起来,在工作环节上衔接起来、在时间安排上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
(五)强化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工作的研判,及时发现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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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登记表 ?
2、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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