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为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特定制度如下:
一、 各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应进行行前教育, 教育内容:1、 党员外出前要向所在支部报告; 2、 外出后及时主动与外出所在地党组织联系, 转交党员组织关系或出示《流动党员活动证》 接受管理; 3、 外出期间必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按规定交纳党费, 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等。
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应做好登记。
二、 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 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及时向党员通报党支部的重要情况。
三、 党员返回后, 应主动如实向党支部汇报外出期间情况, 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 交党支部检验, 各党支部要认真查验证内有关内容, 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情况,并作为考察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 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 有固定地
点、 时间在 6 个月以上的, 使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接受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时间在 3 个月至 6 个月的可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证明党员身份, 参加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生活。
五、 党员单独短期外出(3 个月以内)
或外出时间较长但地点不固定的, 或外出时间较长地点固定但外出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 各党支部应采用适当方式负责管理。
六、 党员 3 人以上集体外出的, 党支部应在他们中建立正式的或临时的党支部或党小组, 组织关系一般隶属原地区原单位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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