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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黔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检查验收档案收集整理目录大纲
第一部分
上级文件
(一)国家民委相关文件
1.民委发〔2010〕13 号《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0〕 34 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1〕 219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委发(2013)178 号《国家民委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的决定》。民委发〔2014〕 94 号《国家民委关于推定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级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
(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
2.《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三)省民宗委相关文件 3.《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
2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笫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 (四)中共黔南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法律法规、文件 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相关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中共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州笫一批至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通知、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等。
第二部分
国家检查验收规定目录
(一)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5.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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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中央、省下发的关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相关文件和贯彻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情况开展督查的资料。
2016 年至 2017 年文字、图片、音像等材料。
6.有健全的民族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
近年来民宗部门人员调入文件复印件;近年来拨付民宗部门相关经费凭证复印件;
民宗部门机构编制资料。
7.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相关数据资料
提供 2016 年至 2017 年文字、图片、音像等材料
(二)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8.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建工作有计划方案
(l)政府工作报告(2015 年、2016 年)
(2)创建示范州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通知及有关创建工作的通知等。
(3)政府抽调办公人员的文件;2013 年至 2015 年财政拨付创建工作经费复印件。
(4)各县市创建培训资料。
9.专题研究创建工作,纳人考核 (1)党委、政府有关示范创建工作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2)2016、2017 年纳入绩效考核的相关文件。
(3)把创建活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的相
4 关资料。
(4)阶段性工作督查、启动大会、推进会等重点工作安排推进相关资料。
10.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相关资料。
11.民族团结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制度化、规范化 历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材料;文件 (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十三五”规划纲要 13.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意见等 14.GDP 增幅达到或超过达到或超过所在州(地、市)平均水平。
提供 2015 年,2016 年相关数据资料;、 1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全州平均水平。
提供 2015 年、2016 年相关数据资料。
16.城镇化率、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幅度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17.实现省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造林绿化、护林防火等目标。
提供相关资料。
18.实现民族特色村寨、兴州富民等项目建设目标
5 2015 至 2016 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贸民特优惠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民族特色村寨、兴边富民等项目建设的文件、文字资料、图片资料。
(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19.实现建制村有卫生室、文化室、农家超市目标 提供文字及相关图片资料。
20.建制村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科普栏、体育设施和通互联网 提供文字及相关图片资料。
21.自然村实现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安全饮用水目标 提供相火材料。
22 实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目标
提供相关资料。
23.建有特色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点和民族文化广场
提供相关资料。
(五)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
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25.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提高劳动力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加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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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 2015 年至 2016 年扶贫攻坚相关材料。
(2)提供 2015 年至 2016 年相关劳动力培训、转移劳动力、增加就业等方面的资料、
26.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参合率完成州政府目标任务
提供 2015 年至 2016 年相关档案材料及省相关标准。
27.保障公共文化设施运转经费、开展群众性民族文化与活动
(1)提供公共文化设施运转经费支出凭证。
(2)提供 2015 年至 2016 年大型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
28.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完学率、毕业率达到国家要求指标
提供相关资料。
29.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提供相关资料。
(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30.加强宣传教育 (1)文件:印发的文件(通知)等,文件要求事项开展情况总结。
(2)理论知识考试(竞赛):创建学习手册及领取清册、分配表册;通知(文件)、考试试卷样板、考试登分册。
(3)理论征文:通知(文件),理论征文启示、获奖作
7 品公示资料、征文稿件等。
(4)先进典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典型先进材料。
31.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氛围 2015 至 2016 年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总结。
32.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作用 (l)教育基地申报材料、公示材料、命名文件。
(2)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总体情况以及各基地情况介绍及开展活动相关材料。
33.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宣传教育 整理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资料。
(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34.不断夯实基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 提供关于基层民族工作相关材料。
35.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作用 (1)提供培养、引导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相关资料。
(2)提供规定党员干部不得信教的相关文件。
(3)提供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民族乡工作条例》文件及情况介绍。
3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推行网格化管理 提供流动人口管理以及网格化管理相关文件资料。
37.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走访慰问制度 (1)印发的相关制度、文件.
8 (2)每年来访信访件情况及办理情况总体介绍 (八)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38.积极应对 (l)提供印发的关于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排查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相关资料。
(2)提供相关协商会议制度;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纪要,(若涉密,可只显“含头”)
39.妥善处置 (1)健全协调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纠纷 提供由公安、城管、工商、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等相关资料。
(九)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 (1)“八进”相关文件、意见征求函、复函、公示材料等。
(2)示范点。
示范点申报通知、申报材料,公示材料,命名文件等。
第三部分
十大示范工程 40.完成情况: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第四部分
创建办文件、信息、辅助资料 41. 2016-2017 年创建办印发的文件。
42. 2016 --2017 年创建办印发的信息、简报。
43.六进操作手册,示范州创建工作手册等。
第五部分
图片资料
9 44.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的相关图片,分类收集。
第六部分
音像资料 45.创建活动专题片。
46.提供启动会、推进会相关音频、视频资料 第七部分
它山之石 47.学习外省(市、区)、外市州、外县(市)创建工作资料。
第八部分
其它 49.州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创建活动打印资料。
50.国家、省刊发的创建工作信息、做法。
51.黔南日报有关示范州创建民族团结专题、专版等。
第九部分
注意事项:
1.档案制作统一使用蓝色塑料档案盒,每盒封面、侧面注明目录名称; 2.每本档案均要有封皮、目录、档案、封底; 3.图片档案整理成册(图片应注明日期、地点、人物、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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