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慈善会长在慈善总会理事会暨全省慈善总会工作会议上讲话(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各位理事、同志们:
这次会议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重点慈善项目,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交流经验做法和工作打算,共同谋划发展思路,对于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方伟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将发表讲话,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慈善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上午十三个市慈善总会的交流和刚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发言讲得都很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慈善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鉴于这是省慈善总会换届后第二次理事会,也是第一次工作会议,各项重点工作已见诸报告,有关重要活动还要专门作出部署,这里我着重围绕几个基本问题讲点想法和意见,希望对大家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慈善工作有所帮助。
一、关于慈善事业的定位作用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慈善已经不仅是零星的、传统的爱心善意释放,更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革、社会分工细化的有规模、专业化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为社会性、生理性、发展性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服务,是助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为慈善事业走中国特色发展道路提供了行动指南。推动xx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找准功能定位,在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
融入社会分配体系,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慈善调节作用。收入分配问题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经济学家厉以宁在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和市场经济》一书中提出了三次分配的概念,“第一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
第二次分配是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和公平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
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并明确要求“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从根本上确立了慈善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党的二十大强调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如果用分蛋糕来比喻三次分配,我理解,初次分配是“分配蛋糕”,遵循效率原则,注重劳动报酬在分配中的比重;
再分配是“分好蛋糕”,遵循公平原则,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产品平衡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关系;
第三次分配是“分享蛋糕”,遵循共享原则,让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参与社会财富的流动和分配。而慈善事业主要是参与第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慈善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微观均衡流动,有效辅助政府弥补市场失灵和政策盲区,成为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力补充。当然,就其过程而言,第三次分配不必一定是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发生的,市场、政府、社会等主体分工与效率、公平、共享等价值体系,在三次分配中融为一体、动态互补。并且,也不能简单把慈善事业等同于第三次分配,慈善力量是参与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力量,不是唯一力量,作为一种混合型的社会分配方式,慈善资源不能孤立于公共资源、市场资源之外发挥作用。
融入社会保障体系,在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上发挥慈善救助作用。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慈善构成了其中独特的层次,在织密人民生活安全网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慈善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央有明确要求。2020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202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慈善救助的资源主要用于为特定群体提供医疗物资援助、医疗费用资助、目录外特殊病种救助等,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全面、更充分的医疗保障服务”。这些要求为我们推进慈善救助与法定保障制度功能互补、有序衔接,从源头上扩展与增强全社会的民生保障能力提供了重要遵循。发挥慈善在社会保障中的功能作用,群众有更高期盼。随着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生存型救助需求和发展型帮扶需要同时存在,在解决好“有没有”的基础上,需更多关注“好不好”“优不优”的问题,推动传统慈善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现代慈善活动转变。只有慈善参与的社会保障网织得更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强。
融入社会教育体系,在弘扬优良道德风尚上发挥慈善引领作用。慈善是一种秉性善良、富于同情心和责任心的个人品德,更是超越亲情、融合传统人伦主义和现代人道主义的社会公德。从“恻隐之心”到“公共责任”,从传统的仁爱观、伦理观到现代的权利精神和责任意识,慈善逐步成为现代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开展慈善活动,不仅可以从物质上缓解弱势群体的困境,还可以从心理上、情感上消解贫富差距造成的群体隔阂,形成社会阶层间的良性互动,增进社会共识,凝聚同心力量。
近年来我省慈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省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省政府设立“xx慈善奖”,引领带动全社会慈善氛围日益浓厚。但总体上慈善动员能力还不够强,慈善事业还存在整体规模偏小、慈善募捐与经济发展不匹配、社会成员慈善热情尚未充分激发等问题,创新慈善动员机制、推动慈善事业真正成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道德实践任重道远。要大力促善,积极推进慈善理论研究和慈善文化传播,持续推动慈善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要大力扬善,搭建平台载体、丰富形式手段,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讲好慈善故事,倡导现代财富观,弘扬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要大力兴善,培育慈善参与主体的平等意识、互助精神,将一时一事济困救急的善行善举升华为全社会的价值认同和生活方式,开创示范引领、大众行善的新局面。
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中发挥慈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不是没有问题和矛盾的社会,而是能不断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的社会。慈善事业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途径,慈善组织是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越来越成为参与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增进社会协同、推动社会融合的有生力量。
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慈善组织既要在社会协同上发挥重要联动作用,通过创新社会慈善资源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的“五社”联动机制,提高基层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整体协同性,实现服务力量和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与有效配置;
又要在构建政府和社会新型关系上发挥重要通道作用,主动接受政府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并积极争取政府通过政策工具赋能和服务慈善组织,使社会力量具备资源和能力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在回应群众关切、发展基层民主、化解社会矛盾中彰显慈善的独特作用。
二、关于慈善工作的基本要求
慈善事业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作为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赋予慈善组织重要使命。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慈善工作的基本要求。
坚持政治引领,始终保持正确方向。推进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理论上要清醒。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发展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全党正在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推动慈善工作的强大力量。政治上要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属性,坚定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与党和政府同向同行,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行动上要坚决。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将慈善事业全面融入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尤其是深度融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为xx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贡献慈善力量。
坚持为民宗旨,时刻心系困难群众。慈善事业是汇聚社会爱心、参与扶弱济困的伟大事业,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以贯之、一脉相承。要牢固树立“慈心为本、善举为民”的理念,始终心系人民群众的衣食冷暖和疾苦安危,切实把慈善工作做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对困难群众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体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把解决困中之困、难中之难、急中之急作为首要任务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精准实施救助项目,精准评估救助效果,让最需要帮助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聚焦低收入群体。重点关注低收入家庭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弱有所扶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助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助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农村弱势群体。没有农村农民的共同富裕,就没有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要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将慈善力量更多地汇聚农村,将慈善资源更多地惠及农民,尤其要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所需所盼,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改善境况、增强致富能力,跟上共同富裕的步伐。
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提高质量效益。慈善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既不能超越发展阶段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也不能面对困难挑战不思进取,要稳得住、进得好,把提高工作质效摆上更加重要位置。重扩面更重落点。当前,慈善事业已经涵盖济困、恤病、助学、扶老、救孤、帮残、优抚、救灾、环保、突发事件应对等诸多领域。慈善工作不断扩面,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内在要求。在注重扩面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落点的精准,将慈善事业的重心落在第三次分配上,落在特殊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上,落在政府政策暂时没有覆盖的方面,真正做到靶向发力,把善款用好、用对路、用到最需要的地方。重数量更重质量。慈善项目要有一定的数量,并力求有足够的数量。没有足够的数量,受到帮助困难群众的面就会比较窄,慈善工作的功效就难以充分体现。在保证数量的情况下,更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确定慈善项目,要统筹谋划、精心比选,看项目在多大程度上让最需要的群众得到帮助,在多大程度上使受助对象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在多大程度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使推出的项目有量更有质。重过程更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不可能取得好的结果。因此,要抓好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的工作。但只注重过程,并不一定能取得好的结果。过程是为结果服务的,推进工作的思路、计划、举措、办法等都要有利于取得好的结果。衡量工作做得怎么样,主要看结果,最终看结果。如果过程热热闹闹,耗费了不少人力财力,结果却达不到预期,就要认真查找价值取向问题、形式主义问题,并切实加以纠正。
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增强动能活力。新时代慈善事业正在向着协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展,事业总是在继承中开拓前进的。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把宝贵的经验传承好,把管用的做法坚持好,把优良的作风发扬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传承是为了发展,而发展离不开创新。缺乏创新的动力和胆识、缺少创新的行动和作为,不仅不能开拓前进,反而会使已有的基础虚化弱化。必须把创新摆在更重要的位置,着力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以创新破解难题、提高质效,以创新开辟路径、拓展空间。积极打造重点业态。推进慈善与金融相结合,发展慈善信托是优先选择。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不是简单的价值“搬运工”,而是价值的“放大器”。要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设立慈善信托,鼓励和支持以股权、不动产等非资金财产设立慈善信托,拓宽财富向慈善流通的渠道,让资产在保值增值的同时参与公益。家族慈善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底蕴和广泛的社会基础,不仅是私人资源投入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方式,也是树立良好家风、实现善财传承的重要载体。要积极推动家族慈善基金、家族慈善信托发展,鼓励更多先富家族投身慈善事业,与公募慈善相伴同行、相得益彰。着力提升运行质态。“互联网+慈善”为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慈善组织募集慈善资源、困难群众求助搭建了更加便捷的平台,开辟了大众慈善的广阔空间,形成了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运行质态。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优化升级网络平台,打造集信息发布、项目展示、资金募集、基金管理等主要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平台,使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单位、爱心个人的慈善行为得以集中呈现,推动形成科技引领、项目驱动、社会众筹、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及早谋划推进全省慈善会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打造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全省一张网”,支持各级慈善会通过信息系统内通业务、外联资源,为慈善智能化发展奠定基础。加快构建良好生态。慈善行业生态的构建有赖于多层级、多类别的慈善组织发展,以及不同类型慈善组织间合作关系的建立。要重点加强枢纽型慈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慈善总会在信息传递、资源匹配、专业发展、平台支持、统筹协调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
引导更多资助型基金会发挥行业赋能作用,推动构建慈善项目资助方、慈善项目运营方、慈善行业支持方协调发展的行业生态。
坚持依法规范,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良法是善治的前提。2016年颁布施行的慈善法是我国慈善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为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法治慈善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慈善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启动修法程序,新修订的慈善法必将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法治力量、创造更优良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必须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慈善行为、推动慈善工作的准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慈善事业行稳致远。加强依法治善。建立健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职责权限,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慈善募捐、资产管理、善款使用合法合规。推动依法行善。促进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和信用制度,将捐赠行为纳入法人单位、社会公民征信体系。捐赠人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既要按时兑现,不可诺而不捐,又要确保捐赠物品的质量和适用性。促进依法护善。推动全面落实各项促进措施,认真落实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用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对欺诈、骗捐、侵占慈善财产等行为的处罚,维护慈善组织和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守牢底线,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伴随着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服务监管体系不断健全,组织体系结构趋于优化,慈善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但总体上看,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工作基础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慈善事业整体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既要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加快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决防止任何影响和冲击慈善事业发展的风险发生。严密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办好网站、刊物和研究机构,把握正确导向,弘扬美德风尚,守住不发生意识形态问题的底线。切实防范道德信誉风险。加强对慈善工作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依规做好每个环节工作,提高公信力和美誉度,确保慈善组织的财产全部用于慈善目的,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有效防范网络安全风险。明确网络慈善的边界、网络募捐行为的规则、网络平台及其经营主体的相应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规范运作程序,严防任何以慈善为名的网络欺诈,推动网络慈善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慈善总会的自身建设
慈善总会是枢纽型、联合性、行业性的慈善组织,慈善会体系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行业主力军。在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中作好表率、当好示范、走在前列,应当成为我们共同的追求。要通过不懈的努力,使慈善总会成为党委政府最认可、社会公众最信赖、慈善工作者最倚重的慈善组织。
加强党的建设,筑造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执行党的纪律的坚强阵地。慈善总会和其他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总会机关党的建设,建强党支部,建好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总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慈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扛起慈善总会响应党的号召、践行党的主张、当好党的助手的责任担当。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约束,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成为总会机关每一名党员的自觉行为。要以党建为引领加快推进服务型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推出多样化、定制化、系列化、智能化的服务方式,让受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彰显新时代慈善工作的价值追求和使命情怀。
建强班子队伍,打造精神状态好、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精干团队。慈善总会工作开展得好不好,主要取决于有没有一个得力的领导班子,有没有一支给力的工作队伍。班子强,首先是会长强,会长不强,班子不可能强;
只是会长强还不够,还要选配好副会长、秘书长,这样才能形成整体合力。队伍强,首先是骨干力量强,骨干力量不强,队伍不可能强;
仅有骨干力量强还不够,还要选配好相关工作人员,形成比较合理的队伍结构。做好慈善总会工作,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既然选择了这项工作,就要心甘情愿地去做;
既然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就要认真负责地去履行;
既然从事的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就要以奋进的姿态去干一番事业。退休的同志参加总会工作,或担任领导职务,或负责某个方面工作,要退休不退责,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积极主动而不是消极被动,亲力亲为而不是袖手旁观,严谨细致而不是得过且过,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就慈善总会现有的组成人员看,熟悉党政工作的比较多,熟悉社会工作的比较少;
熟悉传统慈善的比较多,熟悉现代慈善的比较少;
熟悉间接管理的比较多,熟悉直接服务的比较少,与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要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培养,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把握现代慈善理念及其运行规律,学习了解法律、金融、网络技术等相关知识,学习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专业化的认知水平和专业化的操作能力。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慈善事业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事业,是面向基层群众的事业,要力戒虚,多了解实际情况,少凭主观臆断;
力戒空,多想实招办实事,少讲空话大话;
力戒假,言而有信、行而有果,防止口惠而实不至。
做强基础保障,创造有益于谋事、有利于干事、有助于成事的良好环境。慈善总会组成人员来自方方面面,年龄跨度大、性质多元化,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显得尤其重要。要营造“软环境”。用事业激励人,用感情凝聚人,努力营造一个既有利于做好工作、又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大家工作上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既勇于担当任事,又善于合作共事;
相处上彼此关心、彼此帮助,既坚持原则,又与人为善。在这个环境中,退休年长的同志能够发挥余热,感到充实而愉快;
在职年轻的同志能够有所长进、有所作为,体现人生价值。要打造“硬支撑”。优化职能配置,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依据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章程有关规定,适时调整优化慈善总会职能配置,不断完善科学规范、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工作架构。省慈善总会换届后对相关部门职能进行调整,尤其是新成立会员联络部,就是基于完善慈善总会内部治理结构的考虑,是在把握普遍规律的基础上探索新形势下慈善组织特殊运行规律的创新举措。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最大限度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
完善执行机制,既有章可循、更有章必循,既有规可依、更有规必依,形成事事有章可循、人人遵章守规的良好局面。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动各级慈善会建设,尤其是重点加强县(市、区)慈善总会、乡镇(街道)慈善会、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建设,加快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基层慈善网络体系,打通慈善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四、关于慈善工作联动的问题
慈善总会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主要发挥参与、服务和纽带的功能。各级慈善组织、各类慈善组织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主要是联系合作的关系。以慈善会为例,各级慈善会之间不是通常意义的“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上一级”与“下一级”的关系。一字之差,有不同的含义。推动慈善事业整体发展,贵在联动,重在联动,成在联动。首先是慈善会体系内部的联动。这个联动的前提是增强各级慈善会的聚合力,在此基础上实现高度协同的联动。同处在一个体系的慈善会,承担着共同的使命,目标任务高度契合。要强化体系意识,构建联动载体,健全联动机制,在重大活动开展、重大项目推进、慈善人才培养、数字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最大程度发挥体系优势,成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次是慈善会与其他慈善组织的联动。这个联动的前提是增强慈善会的带动力,在此基础上实现慈善组织整体协同的联动。同处在一个行业的慈善组织,虽然类型不同,有枢纽型组织、筹资型组织、专业服务型组织等,但价值取向是共同的,目标方向是一致的。要强化行业意识,创新联动思路,拓宽联动渠道,在重要工作开展上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慈善会行业主力军作用,推动慈善组织成为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撑力量。第三是慈善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联动。这个联动的前提是增强慈善组织的影响力,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组织有机协同的联动。要强化开放意识,通过发挥慈善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将慈善意识、慈善价值传导到其他社会组织,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关注慈善、支持慈善,积极参与慈善、主动服务慈善,使之成为慈善事业发展重要的基础力量。进而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加强慈善组织与群团组织和各方面组织的协调联动,汇聚起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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