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关于地方区域营商环境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当前,新冠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冲击越来越大,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这就需要我们在深化改革的任务中,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重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始实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国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立起新型政商关系。要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可以看出,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能够提升区域发展综合竞争力,也为增强市场活力、推动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纵深推进,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中国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营商环境不够理想,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 在“十四五”规划的初始阶段,如何进一步的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了现如今的热议话题。
一、调研过程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要求,吸收借鉴世行评价指标,按照对标国家标准,体现地方区域特色的原则,对照该市营商环境对标创建考核指标体系,通过问卷调查、机关访谈、抽查核实、部门暗访等方式,开展了系列调查活动, 为切实了解地方区域的营商环境建设。此次调研对**个行政部门、***家地方企业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查,并组织了**多场领导访谈、部门访谈、集体访谈、企业访谈会议。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基础,调研组以营商环境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为导向,制作相关的调查问卷:问卷从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纳税、获得信贷、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监督、政务诚信八个不同的指标进行, 深入相关企业进行实际情况填写调查问卷,同时进行相关的实地访谈。通过对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在核验营商环境数据真实性的同时,及时发现营商环境改革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为充分了解地方区域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对照营商环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与地区标准的指标体系,对影响地方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因素进行分析,寻找营商环境中的堵点和难点,分析营商环境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根据企业发展,为当地营商环境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改善营商环境,释放企业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分析和借鉴其他城市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具体做法,探讨如何因地制宜,取长补短,优化提升地方营商环境。
二、地方区域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的规划、落实不到位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对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不清楚或了解的不全面,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没有进行良好的宣传或宣传不够全面,导致企业对相关政策不能很好的理解和把握,或者有些企业不能及时的知晓相关政策, 错过了最好的发展时机。例如,一些企业反映,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如减税降费政策等都是纸上谈兵,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落地实施;
有些企业反映, 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执行困难。与此同时,个别政府部门对营商环境创建的重视力度不够。不注重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与企业打交道时,态度轻傲,不愿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不推不动,言辞恶劣,从而导致政策的规划与落实不到位。
(二)服务效能低、信息建设不完善
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开办企业所需要的手续过程较为复杂,税务办理、建筑许可办理、生产许可办理、信贷办理等手续办理仍然不够顺畅、审批流程复杂、审批周期长等。与国内发达地区的实行的审批不见面、“一窗受理”“一日办好”“最多跑一趟”等先进营商环境政策方面相比较来说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不够深入,权力下放不够彻底,使得工作办事效率不高,职能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不够完善,服务效率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增加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政府的部门与部门之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也缺乏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定相关的政策时,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互动联系机制,使得部门之间缺乏向心力、良好的协同工作能力。例如“一窗受理”模式推进速度缓慢,“一窗受理”线下政务服务模式有待进一步推广,由于“一窗受理”涉及跨部门的业务事项,部分业务系统尚未实现数据的全面共享和对接,窗口受理人员对于跨部门的业务掌握不熟悉、不精细等,造成部分审批流程仍用人工处理代替数据处理,没有真正的做到后台自动化、智能化流转。这种情况对于企业发展的帮助常常达不到良好的效果。加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信息反馈支持,导致企业不能及时调整发展策略,从而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三)制度体系改革完善度不够,不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地方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一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企业之间竞争激烈,导致企业面临较大挑战。当前,我国很多地区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营商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主要表现在:在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于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够完善,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对市场的信心,不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对于那些不合时宜的制度的改革不够深入,不能根据企业发展的需求及时进行调整,制度建设不够灵活。
(四)企业存在用工难、融资难、要素供给不足的难点
企业面临“用工难”“用工荒”,高端人才难以招聘,高级技工匮乏,人才流失非常严重的问题,从**、**、**等地引进的高端人才,大多只能停留*至*个月等问题。与此同时,融资难问题也是企业的一大难题,***家企业中就有**家企业出现融资难问题,占比达到**%。虽然地方政府搭建了升级版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较好的改善,无抵押担保的企业仍然无法进行贷款融资,商业性银行考虑到民营企业贷款经营状况有很大风险,停止给企业贷款,导致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调研还发现公共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土地指标供应不足依然困扰着企业引进与项目落实,近年来,地方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签约一批大项目和高科技项目,但是由于土地指标较少,很多项目难以落实。
(五)监管机制不健全,清单制度执行不完善
首先,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一些部门不得不采取“运动”的监管方式。在检查中确实发现一些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存在着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这些都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这显然与我们倡导的科学发展背道而驰,仍需要加强监管。如果发生一些突发事件,政府往往会对同类型企业进行大面积检查,相关职能部门一拥而上,出现了多头检查,多次检查,造成一些检查流于形式主义,不能落实到实处,甚至检查的标准不一致,“一刀切”“以罚代管” 等问题存在,企业应接不暇。其次,多头管理可能导致具体部门监管责任的失职,通常会出现以利润为导向的监管和无利可图的监管。因此,要想使政府在多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就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多头监督机制。但是,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各政府部门间关系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使得多头监督难以实施。比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往往成为监管空白, 因为这些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难以协调和监管。再者,清单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权责清单既是责任清单,也是各有关监管机构利益调整的清单,很容易在一些部门引发抵触情绪。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一哄而起”,甚至出现“一刀切”等情况。而这些都不利于形成有效的约束和制约机制。结果,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那些机制不健全的基层政府,已经习惯了旧的工作模式,导致违规行为长期存在。
三、优化地方区域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的规划与落实
地方区域营商环境的建设缺乏整体的、长期的规划,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要结合地方企业的发展情况,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切实了解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政策的制定要符合企业的发展,要保证政策不应“掌权人”的变化而随意变化,即对地方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从而保证政策的整体性和长期性,积极引导企业的发展。在政策的落实方面,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要加强问责制度,督促相关部门的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不能形式主义化,不能走过场,让企业真正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正确解读政策,保证政策的实施。
(二)提升服务效能,完善信息建设
继续保障现有制度的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压减开办企业、税务办理、建筑许可、信贷等办理时间和审批流程,积极借鉴发达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的优秀经验,积极推进“互联网+”的建设,加大普惠金融推进工作力度, 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信贷服务,优化网上办理业务的流程,建立多渠道业务办理模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我国政府信息服务工作效率,减少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要破除部门之间的壁垒,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持续提升部门协作能力。在全面推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规范标准流程,同步各部门信息化步伐,优化信息流动效率,降低信息流动成本,实现跨区域、跨层次、跨部门全面推进。以省级政务信息网为依托,整合资源和技术力量,构建全国一体化的综合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网上政务信息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统一受理入口标准和服务质量。同时大力推进以区块链为基础的信息共享制度改革。借鉴吸收**等地区的先进经验,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增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层次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能力。全力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完成政务大数据、一窗受理系统、政务服务诉求服务平台、督查考核管理系统、网上办事系统等一批智慧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完善法律制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的建设与完善,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维权执法和对市场的监督,加大对制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惩罚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法制意识,不断加强法制建设,重视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积极维护企业的相关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强和完善地方区域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建立制度化的信息披露标准,促进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信息披露制度的顺利运行和共享。而且还要加快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
(四)聚焦企业痛点减税降费,完善要素供给环境
首先,持续减税降费,降低人力成本,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加快“互联网+ 税务”的建设,简化企业办税流程,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加大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力度,积极向发达国家或地区(如新加坡)学习,推进与国际社会接轨的税收管理方式,切实有效的降低生产企业的税收负担。
其次,政府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降低企业投资门槛,放宽企业融资条件。再者,政府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政策,加快高端型、创新型、科技型人才的引进,以政府牵头,结合互联网,积极出台和兑现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建立人才激励政策体系,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以此来解决留不住人才的问题。同时开拓高校-企业的线上线下招聘通道,在解决地方就业的同时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难的问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促进企业的创新性发展。
再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的配套服务,构建便捷顺畅交通网。应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分析排查事故多发、容易拥堵路段,提高区域规划水平,科学规划道路设施、停车泊位和公共自行车点建设;
坚持以公共产品为导向,将公共自行车管理纳入城市公共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坚持“开放、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利用公共自行车资源的商业运营优势,实现公共服务。加大协调地区公交公司力度,调整、优化辖区公交线路,打造更加便利的交通出行环境。
最后,进一步完善生产要素的供给环境,积极落实土地指标,一方面积极向上级争取、购买土地指标,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梳理辖区闲置用地,加大盘活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同时,大力推广基于手机端的水电气业务的办理平台,以方便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证用电、用水、用气的质量标准,对于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配备备用电源,减少意外停电事故。
(五)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要切实改进监管部门的执法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对违规经营,违法生产,违法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基准制度,可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大力推进“双随机监管”和“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长效机制, 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执法能力;
扩大数据归集覆盖面、提升监管精密度和准确度;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市场管控合力。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权力的透明力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使执法更加透明化、规范化。其次,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流通中建立各项清单,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积极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积极构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企业的发展。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对标世界前沿、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具体举措。在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 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各国各地区竞争制胜的重要法宝之一。因此,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营商环境的建设对于实现提高地区竞争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地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个地区有完善的营商环境,就能吸引更多的企业,企业也能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形成新产业、新业态,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提供动力,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这不仅是需要政府做工作,企业也要做工作。营商环境的建设具有双向利好性,政府要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效能,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降低营商成本,创造发展机遇,提供发展动力,促进企业高精尖发展,企业也要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理解政府政策,支持政府决策,对政府的工作做出及时的反馈,做政府营商环境建设的“照明灯”。营商环境建设的双向利好性要求,只有通过政企双方的同力协契、精诚合作,中国的营商环境才能不断向好,才能不断追赶、超越发达国家,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只有这样,营商环境才能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注入新的生机,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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