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招生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最新幼儿园招生方案
为优化招生环境,规范招生秩序,真正实现县域内“阳光招生”目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根据 XX 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精神,面向辖区内公开招收 2019 年 9月小班入园新生,特制订《2019 年秋季小班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普惠性、公益性原则,努力构建广覆盖、保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合理满足 XX 县城镇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招生计划:
2019 年小班招收幼儿 90 人。
三、 招生条件及对象:
1.一批招生条件:招收迎宾南大街以东,光明中路、光明东路以南城区内具有 XX 县城镇户籍并且有房产的 3--4 周岁(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出生)身心健康幼
儿。
2.二批招生条件:在本招生范围内,满足具有房产或户籍其中一项条件的适龄健康幼儿。
3.三批招生条件:在本招生范围内既没有房产也没有户籍的父母经商、务工、租住的适龄健康幼儿。
四、符合条件的幼儿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1.幼儿户口本; 2.幼儿出生医学证明;3.幼儿防疫接种证;4.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购买二手房须有过户手续);5.连续三个月以上水电费票据;6.幼儿用祖辈房产报名但幼儿户口在父母名下的,需开具幼儿父母城区内无房产证明;7.属于第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健康幼儿,除提供以上 1、2、3、5 证件外,还需提供租房协议和所租房屋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父母劳动合同(务工证明);8.重要说明:如果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或父母残疾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复印件要求:
1.户口页包括户主页、监护人页(父或母)页和幼儿页; 2.房产证页包括房产证编号页和具体信息页;3.租房协议和所租房屋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父母劳动合同(务工证明);4.出生医学证明。注:幼儿报名所有证件必须为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全部由本园留存备查。(郑重提示:所有证件需装入档案袋,封皮注明幼儿姓
名、性别,所有证件名称、件数务必一一登记明细,以免遗失。)
六、招生流程:
1.报名流程:
(1)符合相应条件的一批、二批和三批幼儿家长携幼儿及相关材料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27 日上午 8 点——11 点,下午 3 点——5 点到本园办理幼儿报名手续。
(2)原则上,家长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随到随报。如出现家长集中报名,人员较多情况,幼儿园提前做好盖有本园公章的序号牌,报名时家长自觉按到园的先后顺序排队,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时在园门口向家长发放序号牌,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都能报上名。请各位家长不要集中报名以免长时间排队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3)家长按报名序号排队到报名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验证。
(4)验证合格后进行报名登记,将幼儿报名信息经家长核实签字,幼儿园、家长各持一份。
(5)验证合格的家长请扫二幼报名二维码,听取园方公示及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
2、录取流程:
(1)本园根据报名幼儿数量的具体情况,按批次依次录取。如果一批幼儿人数满足或超过招生人数,则二批、三
批条件幼儿不予考虑,自行去往其他幼儿园。如果一批幼儿不足招生人数,将向二批幼儿扩充;如果一批和二批幼儿仍不足招生人数,将向三批幼儿扩充。具体录取方式于 6 月 28号面向社会公布。请听从通知。
(2)所有录取工作结束,本园将向社会公布录取幼儿信息,并公示一周,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的幼儿,家长持相关材料及报名信息单于 2019 年 7 月 5 日 8 点—11 点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本园办理入园手续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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