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供大家参考。
增补总支部、 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规定, 制定本次党员 大会选举办法。
一、 大会的选举工作, 由上届总支部、 支部委员 会主持。
二、 经院党委( 总支)
批准,
系党总支委员 由 5 人组成,系教工、 学生党支部员 会由委员 各 3 人组成。
三、 总支部、 支部委员 会委员 候选人的产生, 首先由上届委员 会提出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 单, 提交全体党员 酝酿讨论, 民主协商, 并根据多数党员 的意见,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总支部、 支部委员 会将候选人预备名 单提交党员 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 意见确定候选人, 由大会进行选举。
总支部、 支部委员 会的差额比例为 20%以上。
四、 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 投票方式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 凡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 ( 除正在留党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加选举的党员 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 的五分之四, 方可进行选举。
到会党员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 可以投赞成票, 可以投不赞成票, 可以投弃权票, 也可以另 选他人。
如赞成, 在其姓名 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
如不赞成, 在其上方空格栏内画一个“× ”; 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 选他人, 在选票× × × 栏内将另 选人姓名 填上, 并在其姓名 上方空格栏内画一个“O ”。
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 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如果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
于发出的选票, 投票有效; 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 投票无效, 重新进行选举。
六、 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 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 额时, 以得票多少为序, 依次取至应选名 额。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 额时, 不足名 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差额选举。
如果最后几名 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 无法确定谁当选时, 应就这几名 候选人再次投票, 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 选票一律用蓝黑钢笔填写, 符号要准确, 位置要端正。
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 由本人投入票箱。
到会的党员 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由监票人、 计票投票, 然后由党员 依次投票。
八、 大会设监票人 1 名 、 计票人 2 名 , 监票人、 计票人由上届支部委员 会提名 , 经党员 大会表决通过。
已作为候选人的党员 不能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在上届支部委员 会领导下, 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 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 本选举办法经党员 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2008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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