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机关党组织要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完整),供大家参考。
机关党组织要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中央、中纪委站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机关各级党组织既要搞好思想发动,又要在行动上坚决贯彻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
一、全面理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的深刻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我们看到,新一届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从立规矩、严纪律开篇的,是从八项规定开始的。可以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招”。
一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管党治党的前沿。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明的纪律贯穿到党的建设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中,严格用党规党纪来维护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加强党的组织、严肃规范党内生活、改进党的作风、纯洁党的队伍,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国家法律的前头。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必须严于国法。纪律是为全体党员在法律底线之前设下的一道防线。现在可以说一些党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查办大案要案,但忽视查处轻微违纪问题;
重视查处违反廉政纪律方面的问题,但忽视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有的甚至认为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其他都是小节,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等到党员干部违法犯罪了才去执纪,可以说这样把管党治党后退到了法律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把管党治党的防线从法律拉回到纪律上来,严格用党规党纪的尺子去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一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拉警报”,一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抓早抓小,真正做到党纪严于国法、执纪先于执法,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三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前面。过去,一些党组织错误地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惩处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放松了对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大局,既要严肃查处极少数,又要用纪律来约束和管住大多数。既盯住少数“烂树”,更放眼整个“森林”。让纪律在全体党员中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身上。
二、当前机关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机关党组织抓党内生活流于形式。当前,绝大多数机关党组织令行禁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不走样、不缩水、不拖延、不敷衍,确保了中央政令畅通。但一些机关党组织平时没有主动把《党章》和政治规矩严起来,疏于对党内生活的领导和管理,党内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正常。规矩不严导致好人主义盛行,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轻描淡写。有的不讲组织程序,党内搞个人说了算,党组织的政治生态有待净化。
二是有的党组织在纪律建设方面主体责任不强。对党员的违规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的纪检组织监督执纪不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早提醒,对违纪问题不及时查处,搞“爱惜羽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那一套。
三是部分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监管缺少有效抓手。部分机关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干部的管理只限于工作8小时以内,而对8小时外党员干部的活动情况了解不深,疏于监管,党员干部8小时外没有组织沟通、组织交流和组织活动,甚至等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了才事后究其原因。
四是部分机关党员干部不讲组织纪律性。有的犯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以谣传谣,不负责任;
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上级和组织安排合意的就服从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规矩办事;
有的搞团团伙伙,党内有党,搞小圈子和宗派主义;
有的还存在侥幸心理,时不时顶风违纪。
三、机关党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全方位立起来、严起来
机关党组织是中央了解基层的桥梁,处于领导决策和执行决策的前沿,位置关键,地位重要。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管理任务繁重。当前,机关党组织要自觉做“挺纪在前”的表率,要迅速地把纪律和规矩全方位立起来、严起来。
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关键在于党委、纪委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担起来。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有领导、教育、管理、监督等各方面的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是牛鼻子;
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是专门职责。对履职错位、监督缺位的责任主体,要进行严厉问责。特别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强化“一案双查”,倒逼各级党委、纪委把严明纪律的责任抓牢、抓实、抓到位。
二是继续抓好常态化的纪律教育。纪律和规矩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必须坚持不懈长期抓。要把纪律教育纳入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不断夯实其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基础。特别要抓好政治纪律教育,习总书记尤其强调“政治纪律”,还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前,我们要借助“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炼和纪律锤炼,时刻铭记“公权无私、遵规守纪、廉政有为”,努力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进一步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机关党组织首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其次,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之中,当前有的机关干部八小时之外就不是党员,不是干部,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要深入了解掌握、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抓好监管。把好选人用人关,把是否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条件,切实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四是持之以恒的抓好作风建设。要继续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从严查处十八大以后、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震慑。
五是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的力度。当前,我们少数省级机关还存在不会和不愿纪律审查的现象;
有的单位对干部问题视而不见,有“遮遮掩掩”捂盖子的思想倾向;
有些纪检干部虽然是办案高手,但还不是纪律审查的能手,对当前“把纪律挺在前沿”的执纪要求还没有完全适应。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机关纪检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三转”,将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上来,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来监督执纪。即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常态;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是大多数;
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少数。今后监督执纪全过程要围绕纪律展开,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处理,每个环节都要突出纪律特点。要把违纪问题作为审查重点,特别要关注机关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纪律审查全覆盖、无盲区。要转变纪律审查方式,对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要大量采取函询、约谈或诫勉谈话的方式进行提醒警示,抓早抓小。要提高精准度,搞好纪法衔接,厘清纪法界限,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纪恰当。要念好“快”字诀,快查快结,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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