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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买卖合同模板5篇(2023年)

时间:2023-10-26 12:40: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蒋兴贵,地址:身份证号: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杨再银杨青山,地址: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买卖合同模板5篇,供大家参考。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5篇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篇1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蒋兴贵,地址:

身份证号: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杨再银 杨青山,地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挖掘机(含配件)的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 挖掘机基本概况

1、甲方出售的挖掘机型号为恒天九五70-7;发动机号码为 ;车架号码为 ;生产厂家为恒天九五公司 ;颜色为蓝灰色;购买于20xx年1月27日。

2、配件有 。

  二、交易价格

1、甲方转让价为人民币 (¥ 元),月付款元(¥ 元)。

2、此挖掘机月付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起一年内付清,如一年内与恒天九五公司出现其它的违约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挖掘机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与第三人不存在权属争议;挖掘机之上未设置有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甲方总额 (¥ 元),共计转让总额

提供的车辆情况和信息真实。

2、甲方保证挖掘机主要零部件(发动机、车架、液压系统等)均系原厂配置,未进行改造更换。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月付款乙方向恒天九五公司付清。应向乙方提供购买挖掘机的合同、购机发票、保修单(卡)和其它文件、证件(均为原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4、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挖掘机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甲方本宅,甲、乙双方签署交接清单。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2、3、4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以交易价格为基数,按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起一年内,乙方每月付月付款后,甲方应保证挖掘机不被公司锁机、拖机等,如出现此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特别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方乙方):

身份证号: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永州市冷水滩恩童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叁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此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落在之房产及土地出售给乙方,房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房屋产权证 )。土地证号: 。

二、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交定金 元整(大写: 元整)。甲方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给乙方。

2、甲乙双方到永州市房产局签字后,乙方当天付款 元整(大写: 万元整)给甲方。

3、在不动产局签字受理后,付 元整(大写: 万元整)给甲方。 剩余房款 万元整,交房时当天支付给甲方。

4、产权交易过户的所有税费经双方协商由 方承担。房屋以前的水电物业费用等卖方结清,并协助水电过户。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前到永州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五、交房时间:

六、交房标准:

七、附送的家具电器清单:

八、签订本合同之后,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形下,甲方不得再出售上述房产,所售房屋内的所有设施不得变更和损坏。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产权人及共有人都同意出售此房地产。 九、丙方责任:

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2、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十、居间服务费:

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2、甲方在签订此合同时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交易办结时支付人民币 元。乙方在签订此合同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1

元,交易办结时支付剩余居间服务费元。如甲乙方双方私自成交,甲乙双方均须按第十条约定标准的三倍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丙方有权从代为收取、保管的费用中优先提取居间服务费。

3、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4、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如延期交房,逾期超过叁日,乙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甲方应当双倍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乙方不解除买卖合同的,有权接收房屋,且不支付剩余房款。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如延期付款,逾期超过叁日,上述定金与购房款不退,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另卖。

3、甲乙双方延迟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超过柒日视为反悔不买,上述定金与购房款不退,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另卖。甲方逾期超过柒日视为不卖,甲方需双倍退还定金;已收取购房款的.,应全额退还并赔偿已收购房款 %的违约金。

4、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如与过往或其他双方的协议、声明、承诺等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甲乙丙叁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共贰页,一式叁份,持有情况如下: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身份证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天内视为送达。

十四、其他事项(房产委托销售/购买协议书、房屋买卖确认书、委托购房诚意金协议书均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丙方(签章):

经办人:

本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农机具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农机具基本情况 单位: 元/

农机具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计(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每件农机具应符合《产品质量法》,达到《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执行标准,或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出卖人送货 □买受人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对于农机具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异议期为出卖人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出卖人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受人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农机具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出卖人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受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2、出卖人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受人还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受人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受人违约责任:

1、买受人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出卖人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消费者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出卖人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或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篇4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对应储藏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于年 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该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该交易房屋将来若有相关税费等费用发生,合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房款时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交易房屋产权手续。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等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乙方对该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等权利,并且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产生的一切权

利。若遇政策性拆迁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则,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叁 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退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出现问题,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否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人民币 万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

见证人:

见证人:

日乙方: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 见证人: 见证人: 日 月 月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篇5

法律提示:

由于我国法制教育体制的不完善,广大公民不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导致重大损失。就拿下面的案件来讲,李某如果在20xx年6月15日之前提起撤销权或者变更合同的诉讼,那么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但是李某却错失了挽回损失的最好机会。

在此,本律师告诫正在进行房产交易或者可能从事房产交易的读者,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多学多问,不要轻易相信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学会用法律武器及时有效的保护自己,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或者最大限度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11月26日上午9点,李女士很急切得来到振邦律师事务所亲自找到本律师,对其面临的房产纠纷问题寻求解决方案,案情大致如下:

李女士父亲(下文称李父)打算将其名下的一套央产房转让,后全权委托李女士办理出售事宜。20xx年6月15日,

李父通过我爱我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款总额75万。李女士及李父不知晓央产房上市的途径,也不知道如果央产房超标需要补交差价款的情形。买受人赵某要求在对合同进行补充:如果出现超标,超标款由出卖人即李某负担。李父即李女士未加思索便签订了合同。20xx年7月初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被告知房屋面积已经超标,后李女士被原单位告知应该补交超标款12万元。对此,李父及李女士无法接收,并要求赵先生承担所有超标款并遭到拒绝。双方协商未果,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百分之十及

7.5万违约金。

在一审过程当中,李父的妻子马女士,以李父侵犯夫妻财产为由将李父及赵某一同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此案经过朝阳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案件结果最终确定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终审以后,赵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继续审理。朝阳法院于20xx年11月13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李父违约,除支付违约合同之外支付原告赵先生违约金7.5万。

李父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案尚在审理过程当中。

王树德律师在听取了李女士详细陈述以后,对李女士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一一做了详细解释:

1、李父的妻子也就是马女士,以侵犯共有财产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为什么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

解答: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处分房屋应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否则单方处分行为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物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第三人基于对于物权登记的信任所从事的交易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20xx年上半年类似案件层出不穷,判决也无法统一,有的确认无效有的法院或者法官认为合法有效。但是近期北京市各个法院以及两个中院似乎对此达成了共识,即此类案件原则上适用《物权法》的规定,即判决合同合法有效,以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秩序。

2、李父及李女士不知晓央产房的上市规则,也不知道最终要缴纳如此多的超标款,很不公平,现在一审判决败诉,那么二审会改判吗?

解答:首先,对法律的漠视绝对不能使违约变成合理。根据合同内容以及履行状况来看,你们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属于显示公平的合同,为什么说显示公平呢?根据北京存量房交易的惯例来看,卖方人得到的是净得款,按照法律规定由房主承担的税费转为由买房人承担。本案当中,房屋差价款的数额为多达12万元,占房屋总价的16﹪还要多。如果

李父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知超标款如此之高,无论如何也不会签订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所以李某完全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这个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规定,重大误解以及显示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是《合同法》55条同时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本案当中,从20xx年6月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20xx年11月底仍没有提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那么李父显然已经错失了行使撤销权的机会。二审当中如果以此为抗辩也难以改变诉讼的结果。

3、李父现在应该怎么办?

律师最后建议:不放弃上诉请求,争取在二审当中达成和解。在诉讼当中不只是存在胜诉和败诉,和解也不排除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结合本律师以往的诉讼经验,二审当中达成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即使原告胜诉,还涉及到一个执行的问题,诉争房屋为房主的唯一住房,而且李父年纪较大,强制执行房屋的可能性较大。话虽如此,最好的调节结果也只能是原告承担12万超标款然后免去违约金,或者被告按照市价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然后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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