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篇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行风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建设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 年工作规划》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规范约束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杜绝任何以医谋私的不法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净化医疗环境,特制订科室负责人责任如下:
1、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的教育,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医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本科室的落实。
3、科室领导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本科室人员,不准在工作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工程招标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不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不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
高标准加收费用。
4、及时解决本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支持、配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5、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医院采购有关规定,科室不允许私购和擅自试用各种医疗器械、物品和一次性医疗卫生材料。不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6、资金管理:科室奖金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增加分配的透明度,医院科室的各种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总账,严禁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及私分行为。
违反以上条款内容,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科室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院 长:
科 室:
书 记:
责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行风建设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确保全市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全局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行风建设负总责。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
对分管单位的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
第二条
行风建设责任:
1、定期研究分析和布置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针对本单位的政风行风问题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制度和措施,认真完成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
2、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学习和遵守有关政风行风的要求和规定,推进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干部职工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
3、认真落实自治区交通厅《交通建设及公务活动八条禁令》和“三不准”规定,积极推行便民“八项措施”,坚持执行交通部推行的《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实行政务公开,加强文明执法、规范风纪风貌。
4、经常开展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
位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及时处理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确保有案必查、有诉必应,件件回复,不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5、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媒体的监督,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拓宽群众诉求渠道,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研究和解决。
6、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和收费管理,加强执
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杜绝重复检查,严禁以罚代管等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败诉行为。
7、及时纠正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严禁以各种形式下达罚没收入指标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严禁自设名目、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确保无“三乱”行为发生。
8、严格按“公示制”、“承诺制”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便民利民措施,无违法违诺行为。确保责任范围内的政风行风测评社会满意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9、树立文明执法形象,注意仪容举止,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秉公执法。
10、严格规范票据的填写,执法人员要准确掌握处罚依
据和处罚标准,票据填写要字迹工整、填写齐全; 11、严格法律文书的制作,保证应用程序合法,证据齐全有效。
第三条
责任追究 1、凡因工作失职,导致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坏或在评议中出现的影响单位和系统声誉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层层追究领导的责任。
2、因行风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本单位不正之风抬头,
并出现违法违纪苗头的,除了层层追究责任外,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对在行风建设方面违反有关规定或构成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甲方:
2010 年
月
日
乙方:乙方:
2010 年
月
日 010 年
月
日
3
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转作风、正行风、树新风”要求,认真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诊疗环境,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特签订责任条款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杜绝生、冷、硬、顶、推等现象发生;恪守职业道德,努力实现行风建设“零投诉”、“零违纪”,确保全年综合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院科两级一岗双责制。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负主要责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相关规定,确保与科室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下达的“九不准”要求,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坚决做到不收受回扣,不收受患者的“红包”。
四、严格落实医患沟通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病人对本科室来信、来访和来电投诉,认真做到件件有记录、有调查、有结论、有处理、有反馈。
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落实门诊药费清单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药品价格公示制和费用查询制,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乱收费。
六、严格落实医院“双十”评析制度,严格控制本科室“药占比”,确保不超出医院制定的总额指标;严格遵守药品信息管理规定,不得超越权限非法进行药品使用情况查询统计。
七、严格执行医院合理用药相关规定,规范合理用药行为,杜绝开单提成,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八、积极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科室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认真总结本科室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科室内部评优评差活动。
九、对违反行风建设和治理“统方回扣”相关规定的科
室及个人,取消科室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本人延缓申报职称评审,科室主任承担连带责任;医院被省市检查出问题并造成影响的,对涉及到的科室或个人,从重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任主动引咎辞职;违反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院纪检监察室、责任科室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院长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涟水县义兴小教
2012 年度行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扎实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经小教研究,特与各单位签订此行风建设责任状,具体内容如下:
1、各校主要负责人是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
2、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开展相对集中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规范领导行为和教师的师德师风行为,增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教职工的廉洁自律、廉洁从教意识。
3、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学校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班子议事规则,自觉实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确保决策透明,正确行使权力。
4、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5、加强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严禁学校擅自编印及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6、规范学校培优补差,严禁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补课收费。
7、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要建立健全学校收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
8、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托管和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9、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设立“师风师德”举报电话,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立状单位:
受状单位:
立状人签名: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受状人签名:
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教、勤政务实的责任意识,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为实现全区教师事业健康、持续、率先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1、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对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负总责,对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镇街道中心初中、区直各学校的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2、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当放廉政与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行风建设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教干、教师的廉政从教教育,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职责范围内步伐上违纪违法问题。
2、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以及违反规定报销各类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坚持依法治教、廉洁从教,杜绝违法乱纪行为。
3、加强对教师的队伍的监督与管理。严格落实执行
“五个一律不准”的规定,不准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或搞有偿家教。教师无严重违法乱纪现象。
4、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实行“阳光收费”,无任何形式的乱收费问题。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准出现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公办高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加强进校教辅资料管理,禁止在省定图书目录范围之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学用书、教辅资料。
5、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严格遵守有关作息时间、作业量、考试评价、体育活动时间等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行外来务工者子女入学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实行校务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每月公示,公示内容要具体、详实、准确。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格按规定程序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学校大型基建、大宗物资采购等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并按规定实行招投标。
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选拔任用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切
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实现领导干部思想作风、
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明显转变。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
三、责任追究
1、教育局党委领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局纪委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定期对执行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011 年,教育局继续实行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将本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列入各镇街道中心初中,区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本人评先受奖、干部任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因严重失职发生问题而影响教育形象的,在评优、考核=晋级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各镇街道所属学校发生问题的,除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镇街道中心初中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负责人:
支部负责人:
处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篇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8 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本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省、市、县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划分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各科室正职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3.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实施监督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责任。
4.每位党员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监督和教育。
二、责任内容
1. 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以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职责范围内
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坚持厉行节约、勤俭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卫生局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提倡“工作餐”和“廉政灶”,严防大吃大喝,
造成舌尖上的浪费。坚持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做起,从杜绝公-款浪费改起,严控经费支出,努力创建节约型单位。
3、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4、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廉洁高效,和-谐发展的政治局面。
5、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发放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杜绝收受病人或其亲属的“红包”、礼物,不接受病人请吃。
6、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7、严禁推诿、拒治病人。严禁私下行医。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院外或私人诊所、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8、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认真做好党员干部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
9、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自觉实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确保决策公开透明。
10、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投诉工作,扎实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医院秩序的稳定。
11、继续实行院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12、各科室负责人至少每季度研究、分析一次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及时
向县纪工委、院委会作专题汇报。
1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各科室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作为科室及全体人员评先受奖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科室及相关人员评先受奖资格。
三、责任追究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对一级层层负责),谁的责任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者,按上级及医院有关
规定处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1、签定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如工作变动,由其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院方、科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由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名):
院领导(签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五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抓好 20xx 年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现结合我辖区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原则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加强业务管理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管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辖范围内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纠正本单位不正之风。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继续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医疗卫生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继续完善药品、卫生耗材、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药品、卫生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监
管。同时,对药品
不合理使用进行跟踪检查,继续全面落实医药分开核算、分级管理、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对业务分管院长落实责任制,达到廉洁高效的工作要求。
5、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防止重大决策失误;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向职工述学述职述廉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认真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及信访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计划生育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等所赋予的职责,防止发生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院务(政务)公开制度,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突出问题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都要公开,有条件的要尽量上网公开。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若履行职责不力,在管辖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1、单位出现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事件的;
2、单位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没有及时予以纠正的;
3、私设‘小金库或违反规定发放奖金,铺张浪费、花钱大手大脚造成恶劣影响的;
4、单位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或收受经销商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回扣’的;
5、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
6、单位党员干部或职工参与****的;
7、单位党员干部或职工利用上班时间和单位办公设备进行股票、证券、基金交易的;
8、领导干部或职工违反有关公务用车规定,公车私用或违规领取交通津贴的;
9、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获取非法利益的;
10、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教育管
理不力,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的;
11、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导致重大工作失误或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
12、单位对跑官要官现象制止不力,或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
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具有上述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
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之情形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
1、单位领导班子要定期分析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并作为每
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之一,会后及时向局党委作书面汇报。
2、要加强党内、党外监督,重视纪检信访工作,组织党内、党外
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干部廉洁自律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3、将结合年中、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科室党风廉政建
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罚挂钩,并作为评优树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孤山子镇中心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院长):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党员个人:
单位(盖章)
篇三: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划分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2.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位职工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监督和教育。二、责任内容1. 院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卫计委九不准”和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3、加强以警示教育为主线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提高廉洁从医意识。4、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纪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违规办酒,不参与、支持“三违”,不参与赌博或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公车私驾私用。5、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接受病人请吃。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6、 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严禁推诿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其他医院、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各科室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作为科室及科室人员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科室及相关人员评优资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责任追究1.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谁的责任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者,按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医院法人代表签字: 职工本人签字: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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