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实践报告4篇
法律诊所实践报告篇1
这个学期参加了李敖老师的法律诊所课程,虽然是短短的一个星期,但它却是我3年大学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综合的考验,法律诊所课是我最喜欢的法律课程之一。
诊所课程不同于传统的法律课程,它更加重视的是学生的动手能力,跟伙伴、当事人的沟通能力还有老师跟学生的互动交流。
首先,如果想学好这门课,一定要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基本功。诊所教育是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它不像平时某个学期的考试,只要你某一门专业课学得不错就行,而且各个学期的专业课之间的联系没有这么密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所以这也是法律诊所只对高年级开放。通过法律诊所的学习,我发觉自己有很多知识点还记不全,各部门的法律没有很好的联系起来,例如在行政诉讼案件当中,只会往行政法或者行政诉讼法方向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没有联系到民法跟刑法的相关知识,在现实的法律案件中单纯的只是涉及某一部门法的案件是很少的,很多案件都是非常复杂的。
另外法律诊所也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口头的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是因为法律诊所这门课的教学重点是培养学生做为“法律人”的能力,最终提高学生思考的能力,而并不是教学生法理知识。我其实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平时在课堂很少主动发言的,除了是老师提问或者那个话题自己特别有兴趣的。但在诊所中我每节课都很踊跃的发言,并不是我爱表现,是课堂的那种气氛感染了我,在课堂中你会觉得发言讨论是一个很平常的事,已经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在课堂中我可以充分的表达我的意见,老师会指引我深入讨论的话题,直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把你所想的东西用口表达出来,开始觉得是很简单的事,但在小组讨论跟课堂案件当中,我发觉原来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有时候你说得并不完全是你所想的,对于同一样的事情用不同的语气、感情和词汇会受到不同的效果。这些锻炼对于将来要从事律师行业的法学院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在跟当事人的会见中更需要技巧。因为一般到诊所要求帮助的人是生活在社会地层的人,而且情绪一般都比较激动跟愤怒,所以会见的要求就更高。首先,作为一个诊所的`学生如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是我们面临的首个难题,通过学习,我发觉把我们的实际情况如实的告诉当事人是最好的方法,如果我们刻意的隐瞒就算当时当事人相信了,当事人一旦发现了真是情况我们就很难继续办理案件,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跟律师的职业道德是有冲突的。
诊所教育为在校的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践机会。在社会实习的人,不允许你有犯错的机会,你一旦犯错就会危及当事人的利益有时候可能一个小小的错误就会葬送当事人的利益。而在诊所中你可以有这样的就会,这并不是说你可以不管当事人的利益,而是在诊所中每个决定都是小组智慧的结晶,有老师给你做全程的指导。这样的机会是其他方式的教育所没有的,这是法学院学生上战场前的磨剑演练。
法律诊所实践报告篇2
时光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法律诊所的结课悄然而至。到来的,除了岁末,还有我们的劳动法律诊所实习的剧终。有人说,曲终人散是一种凄凉,更是一种情调。关键不是在曲终之时,看听客离去的背影,而是在尾音依旧萦绕的瞬间,回味全曲的跌宕起伏,优柔婉转。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里,诊所的生活确实充实而忙碌。如今细数点点滴滴,发现自己的经历其实不少,人间百态在小小接待室里,尽情展现。而我就像一个小偷,悄悄同他人的遭遇实践自己的专业知识,又从他人的经历中吸取经验,得以借鉴。我的所见所学,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请允许我分为理论课、实践两个方面来叙述:
理论课上的感悟
每周五上午我们都准时参加劳动法理论课,每一堂理论课都是一个专题教育,例如第一堂理论课的主题是简要介绍诊所教育模式,第二堂理论课的主题是如何应对来电咨询。理论课的授课方式与我们以前接触到的授课方式大有不同。老师将诊所的同学们分成八个小组,平常理论课上演示作业和值班都是以小组为单位的。每个理论课前老师都会将这一周的作业发到公共邮箱上,每组组长在阅读邮件后便在组内分派任务,大家分工合作,献计献策,最后由几名成员在周五的课堂上向全班同学进行成果展示。在每一组展示作业成果后大家便就这一组的作业内容展开讨论。在讨论中,大家评价中肯而热烈,给同学们带来了良多收获。最后,由老师就这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老师的总结一语中的,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大的收获。
对我而言,每一堂理论课都是十分精彩的。其中,有几堂理论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电话咨询
接电话谁都会,而要通过电话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还真是一门学问。排练了许久,并把它作为小品表演出来。从这堂课中我得到以下几点感悟:
(1)接电话如果遇到对方讲自己听不懂的方言时,可以通过免提功能让其他同学一起来听。这样不但减轻了自己的心理压力,还可以更有效的抓住要义,明白当事人想陈述的是什么。
(2)分工合作。接电话的同学主要负责与当事人进行交流,而对对方提出的问题要所有组员一起解决,不但要有人负责记录,还要有人负责查资料,统筹规划,难题往往也就迎刃而解了。
(3) 跟踪服务。我们每隔一段时间就应该电话回访以往曾来电咨询的人,询问案情的进展,这对进一步发掘案源是大有裨益的。
二、谈判技巧
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有很多,又通过诉讼途径的,也有通过非诉讼途径的。通过诸如仲裁和诉讼这些以中立的第三人决断是非的方式尽管比较,但是花费的时间和金钱确实相对要多。考虑到成本和效率的问题,我们给当事人的建议一般首选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代理人,我们应学会如何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
大家总结出的技巧,不可谓不多,并且看后都觉得相当受用,像什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明修栈道,暗度__"、"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等。但这些"招数"的运用,还是建立在谈判前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所以对法律关系的分析要细致,对法律依据的查明必须准确,同时我们对各种突发状况也应估计到位,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当然在谈判风格上,我们坚持不卑不亢,据理力争,但还要有风度,有度量。所谓协商,一定要建立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在必要时做出适当的让步,不能得理不饶人。
实习总结
第一,法学专业学生要转变学习观念,改进学习方法。在之前,我的法学专业学习主要就是以应付考试为目的,课堂上边听老师讲边做笔记,下来就看看书,考试之前就拼命背。但当我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第一位咨询者时,我竟然面对其实际的法律问题哑口无言。当我到法院为刑事被告人出庭辩护时,面对实际中的诉讼程序竟然不知所措。在要实际应用法律知识时,我发现平时所记所背的都忘记了,而能记住的又不能用于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很好地知道实践。可见传统的法学理论教育过于偏重理论,而与实践脱节。举个例子,诉讼法课本中非常强调证据的“三性”,与证据有关的工作都要围绕其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来进行。然而在实际中,关于证据的首要工作不时判断其“三性”,而是搜集证据。连证据的来源都没有,何来证据的“三性”?可惜的是,书本上从来没有告诉我们怎样搜集证据。
通过参加实习,我明白到,我们必须改变法学专业学习的观念,以符合实践的客观要求。具体就是从过去以考试为中心转变为以实践为中心,从以理论为学习重点转变为以实践为重点,从以老师为主导转变为以我们自己为主导。与此同时,我们要改进法学专业学习的方法以适应实际工作的要求。
法律诊所实践报告篇3
年终将至,民事法律诊所半年的课程也即将结束。半年的时间虽然短暂,但诊所的学习对我来说却是个充满挑战的过程。曾经带着对民法学习的热情,对司法实践的渴望进入了民事法律诊所,半年后的今天,在这个诊所内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总结一下:
一、 课堂学习
在进入诊所学习之前就听往届的师兄师姐说过,法律诊所教育是从美国引进的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但是百闻不如一见,第一次走进教室确实让我耳目一新。桌子围成圆形,老师和同学坐在一起,让大家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进行交流和学习。接下来就是老师的授课方式,以往的法学授课难以摆脱老师台上讲,学生台下听的模式。师生之间在课堂上很少展开讨论,法律思维的培养完全建立在已知案件或虚拟想象的基础上。考试中更多的是对记忆而不是对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测试,这很难培养学生思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而诊所学习,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在说,而老师只是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一下指导。通过办理真实案件、参与案件的全部过程和细节,训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判断力、职业责任心,并深刻理解法律和律师的社会角色。
多样灵活的教学方式还包括寓教于乐的游戏教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张老师在讲证据方法时做的游戏。30个人分成两组分别传一句相同的话,最后的一位同学把自己听到的内容记录下来。就是在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游戏过程中,我们却出现了很多笑话和问题。首先是老师给的话都很长,你要在听到一个同学说完后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准确的语言转述给下一个同学。然而传到最后一位同学那里总是出现五花八门的答案。从这个看似简单的游戏里,我们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传来证据和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及距离的远近对证据证明力的影响。这种方式比起我们在传统的课堂上去记忆传来证据和原始证据的特征、概念一类枯燥的东西更有助于理解和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的适用。
在诊所的课堂上还有一种独特的教学方式,那就是大脑风暴。每节课我们都会有一个主题,大家分成小组围绕主题来发表自己的看法。最后由同学自由进行发言。诊所课堂上同学们的发言既轻松又活泼,就连我这样一向不喜欢在课堂上发言的人也被那种课堂气氛所感染了,也是踊跃发言。在课堂上我们可以进行争论,可以为了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即使是这样大家同样会感到很开心,因为在讨论中会发现自己的观点存在的问题及学习其他同学在分析问题方面的优点,也就是老师们经常说的“学习在学习的能力”。
在教学内容上,传统的法学教育诸种理论的熏陶,但诊所教育更多的注重操作层面的东西,正好弥补了传统教育的不足。我们的学习内容包括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就连接待当事人也在我们的演练范围内。诊所老师的和善以及同学之间关系的融洽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所以说诊所的每次课我必定去,从来不会缺课。
二、 课外活动
在生动活泼的课堂内容之余,法律诊所还有着许多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比如诊所值班,与当事人一同去取证、了解案件情况,参加12.4普法活动。
将理论知识融入到法律实践的过程中,是法律诊所课程的核心所在。为了充分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诊所将学生进行分组,每周一到周五在法律诊所值班室值班。主要负责接听求助人的电话,接待当事人,“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对求助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及时为求助人提供法律帮助。这个学期诊所接听的电话有来自省内的也有来自省外的,涉及的内容包括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也有部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法律诊所实践报告篇4
匆匆岁月在弹指间溜走,还记得每个星期一我们在会议室的外面等着开门上课,夜晚的海风吹得很清新,站在走廊东坡湖的全景尽收眼帘,摇曳的湖水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湖水随风起伏,树木随风摇摆,静谧的校园我们说理想,聊家常。我们每个人都能近距离的接触老师,老师总能带给我们新鲜的知识和宝贵的经验,他们的教诲难以忘怀,想真心的说声谢谢你们。圆桌式的课程下个星期就要结束了,那种融洽的气氛不知何时能再感受。如果选择重来我依然会义无反顾的申请我们诊所的课程学习。
诊所如其名所知便是解决问题和分析毛病的场所,不管问题出自何方。医疗诊所是为病人解决身体上的毛病,心理诊所是为人们解决心理疾病,而法律诊所是解决社会纠纷的地方。相对于前来电话咨询和来访的人来说我们就是医生,医治社会百态的问题和毛病。我们的方法是听、思、阅、答:细心聆听当事人的陈述了解案件实情,攫取事实;思考案件事实的真实和证据;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总结解答当事人的疑难。这就是我们诊所的看病过程。半年诊所的学习让我学会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在面对任何一个案件我们都要具备的四个步骤:事实、证据、法条、程序。一步一步按着这样的顺序走,最终总是形成一种合理的解答。课堂上有老师的讲解,诊所值班的学习更是亲身体会到这种过程,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是当代大学生真正需要。走过诊所,感受颇深,如下四点,以慰我心。
一、诊所的学习,心路成长的历程从兴奋期许中逐渐走向从容稳重。
还记得申请前的矛盾,面试的紧张和激动,第一次课的认真必恭必敬就像刚入学的孩子,第一次值班的期许,第一次接听电话的慌乱,第一次宣传活动的疲惫和无奈。这一切仿佛就在眼前,好象刚发生过一样,看起来有点可笑却值得回味。一路走来慢慢褪掉了兴奋和激动,更添了一份从容和稳重。特别是接待当事人这方面更加明显。曾记得第一次接听电话时的情景,因为漫长的等待才换来的亲身体会,所以当拿着电话时像被委派一个神圣的任务一般,很虔诚的聆听当事人的叙述。有些不知所措好几分钟被当事人的情绪所感染,一个劲地为他报打不平。事后才想起叶老师的谆谆教诲,当事人的情绪化,我们不能被他感染一定要有个冷静的头脑自主地去分析提取当事人的事实。在以后的接待当中这种感性的慌乱更多地被稍冷静的理性取代。头脑自动分析,辨别真伪,尽管很多时候做不到位,可是还是有进步。
二、诊所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句话用在我身上虽然不恰当却很贴切。我们这个课程的学习总共有八个老师给我们授业,各有特色都是真材实学。叶老师严厉有方、伍老师温和亲切、张老师谆谆教诲、董老师温文尔雅、赵老师幽默风趣、李老师干练有力、冯老师简洁敏锐、郑老师深谋远虑。每个老师的教诲中都带有鼓励的人文情怀,鼓励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要的。既然能走进法律诊所就完全可以肯定自己某些能力,今后的自己要要敢想、敢做,毕竟还年轻,结果固然很重要。鼓励能使人自信。对于当事人的请求我能用自己掌握和不断学习的知识和材料,通过认真的思考和查阅法条为他们解答问题。觉出自己也能够给别人说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心里特别高兴。两年的学习大多只是重复着同样的的心情和状态,诊所课程的学习和以前的课程学习大不一样。光不用考试不用说,它调动了我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中不仅发现了自己的优点,而且看到了不足之处,更加了解自身。
三、诊所的学习让我学会了多角度的想问题。
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死心眼的人,自己认定的事情很难改变,即使是错误的也要坚持。但是这面对的是当事人,我们要从他们的利益去考虑,尽可能以最好的方式去帮助他们,保障他们的利益。对于当事人的要求我们很多时候要去迁就他们,改变自身适应他们。比如一个案件的解决办法要考虑很多解决的方式。最近我们办理了一个小案子,首先得考虑调解,调解不成怎么办呢!可以去举报,最后才去诉讼。在多种方式中寻求思想也开拓了,每一件事情只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思考总会有惊奇的发现在等待我们。如果这些运用到生活中学习上更是一件法宝,不仅会开拓思维的视野,更会养成从容自然的生活态度。
四、诊所的学习让我对法律的理解又有了新的感悟。
没有参加过实践的我一直认为现行法律的规定合情合理,对于它的可行性没有过多的怀疑。只想着就是这样去做,可以达到法律的要求,须不知这都是理想的模式。在中国法律未普及的社会,即使在知法懂法的阶层依旧要考虑很多法律以外的很多因素。在处理案件中,按照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明明可以达到你的要求,却不尽如人意。例如工伤赔偿案件中,可以依法律规定得到很多应有的赔偿,而事实上很多因素的影响,法律条文的作用大打折扣。我想知道法律规定的理想化程度与现实的差距究竟有多大?诊所受案范围的限制,我们大多接受的是社会低层劳动者利益受损的案件。社会中存在太多不公平的现象,贫苦的老百姓总是处于劣势地位。即使有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保障,但是这种保障大多时候要屈于强势权力之下,这两者之间是一种斗争,这种斗争要持续多长时间呢?作为一个法科学子所应具备的正义感在这场斗争中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是继续坚守着正义还是被强权压倒呢?
能够参加诊所的学习是我始料未及的,80多个同学面试通过了38个。本来没抱多大的希望,却让我在这次以外的机遇中成长,机会总是亲睐有准备的人。如果说前两年的学习过得有点迷糊,那么大三这学期我总算明白过来我所称为的学习真正意义:谋求一种更有效的思考方式,丰富和开拓自己的眼界和心界,为思想提供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利用所学的东西满足自身的需求,包括精神和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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