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4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的文章4篇, 供大家参考选择。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篇1
“学而不厌,悔人不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每当我读到像有关读书的格言,不禁思绪万千。因为我非常清楚,人类的知识是从书籍里得到的,如果我们不读书的话,就会被别人嘲笑,也会被别人说跟不上朝代,可若是读的书里面的内容不好的话,那么就会使你走上绝路,而读的书好的话,不但可以得到经验,而且还能够长到更多的知识呢!
在我国的历史上,有许多的爱读书的人,如鲁迅、冰心……这样的作家都是因为爱读书,所以才有所作为的。而我也是一个酷爱读书的小书迷哦。现代的名著已经差不多快要被我读完了,因为它们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我了。还记得有一次,我一直吵着妈妈要去书城看书。终于妈妈被我的说服了,就答应我了。我和妈妈来到书城,我就以兔子般的速度跑上了三楼,来到三楼,我就当妈妈是透明的一样,根本就不理会妈妈。我找到了我一直梦寐以求想读的一本书《格林童话》,我拿着书坐到一个非常好的位置坐下来打开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可是忽然有人打手机说要妈妈去一趟书城外面。妈妈说叫我在这里等着,不要走开了。我说:“嗯。”我继续看着,一连看了两个小时,可是我觉得那个地方很吵,就移到另外的一个角落。妈妈来了以后,在原来的位置找不着我,就着急了,可是还是找不到,就到二楼的地方等我(因为那里是唯一的出口)。我读了很久,终于将那本读完,我合上书,吞了一口唾沫,好像将所有的"知识都吞进肚子里了。我站起身来,双腿发软,才知道我已经读了四个小时了。我猛然想起来,妈妈还在等着我呢。我到二楼找到妈妈,就和妈妈一起回家了。虽然妈妈再家里数落了我一顿,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值得,因为我又得到了知识。
我爱书,可我更爱读书。让我们人人都拿起书来,吸取人类的营养精神吧!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篇2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十七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篇3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篇4
时间无情的在我们年轻的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不知不觉间,学习法理学已经半个学期了。在这段时间里面,伴随着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变化,使我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迷茫,显现出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
就在我处在迷茫时,它走入了我的心间。它就是法理学。它就像朋友一样帮助我,像我的父母一样疼爱我,像老师一样关心我。在这盏明灯的指引下,我走出了迷茫期,大步迈向充满阳光的大道。
在正式上课之前,我预习了法理学这本书,竟然有些看不懂,里面大都是一些理论的内容。后来听了张老师的课逐渐明白了法理学是“法学”研究中的一门科学。对国家制定“法律”进行“理”的研究,即法律规范的合理合法性,也就是说国家在制定出台具体的法律规范时,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这些原则和精神同公民认知、社会现状息息相关,当今社会主要体现法治和民主的精神。学习法理学应当要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的研究的学科都研究法或法律现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其他法学学科的不同之处在于,法理学研究的是法或法律现象的一般性问题,而不是法或法律现象某一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在我国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概括为:法的本体论、法的历史论、法的运行论、法的关系论、法的价值论等五论。法理学的功能有:
1、法理学是法学的入门与向导。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属于理论法学,它提供的不是具体的、实用的知识,而是抽象的、基础的理论,如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这些基础理论不仅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入门的知识和理论,也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理论的指导。
2、法理学能启蒙和传承法律精神。在法学的所有学科中,法理学是最具思想性的一门,它是以启蒙和传承法的精神与理念为核心的。
3、学习法理学可以培养与训练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必须具有的职业技能,而法理学中承载着培养与训练人们法律思维方式的功能。因此,学习法理学的意义非常重大。
我认为学习法理学时应该注意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不然容易步入学习法理学的误区。
上法理学的课程时,老师讲得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并在讲课期间插入一些例子,使我在课前预习不懂的问题在老师授课时迎刃而解,对法理学的学习信心更大了。我相信在老师的悉心教导和同学们认真听课下会在法理学这方面有更深的造诣。
我为能掌握这种实用的思维工具而骄傲,我应该好好学习法理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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