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1 我们是人类,有一些人会养狗,有的是当宠物养,有的是当守门员养,有的是看家狗。今天,我要介绍的那只狗非常特别,到底是怎么个特别呢,我来给你们娓娓道来吧。 那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一只狗和他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供大家参考。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1
我们是人类,有一些人会养狗,有的是当宠物养,有的是当守门员养,有的是看家狗。今天,我要介绍的那只狗非常特别,到底是怎么个特别呢,我来给你们娓娓道来吧。
那一只狗与家人生活在下水道里,家庭成员有爸爸、妈妈、姐姐、大哥和二哥。他很好奇一件事,就是什么是窗口?
因为他爷爷临终前,要到窗口那。粉色蚯蚓带他来到了窗口,原来所谓的窗口也就只是下水道的出口。从这以后,那一只狗与粉色的蚯蚓成了好朋友。
但粉色蚯蚓过世后,那一只狗额头上长了粉色皮套很神奇,只要摸一下就会有好运到来。有一天,污水流上来了,他们一家人逃生,但那一只狗却意外变成了一位英俊的少年,叫大豆子。并且来到了人类世界,他被一个家庭收养了。
他遇到了少女六月,他们一起上初一(12)班。有一天,他才知道六月竟是粉色蚯蚓。而他得知他的姐姐与二哥用自己一个月的时间换来城里一天的时间,他十分伤心。后来,他又在市场看到死去的爸爸的皮,他伤心欲绝。
这本书非常神奇,那只狗能一下子从狗变成了人,作者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我们要向他学习,我们写作都要运用想象力,这样我们写的才能生动、有趣。
我很同情书中的大豆子,他与家人离别,亲眼目睹家人们的遇害,我可以理解他,因为我曾外公去世时,我跟他同样伤心。曾外公是因为生病而去世的,享年86岁,我当时哭了好几个小时,眼睛都肿了,所以,我非常同情大豆子。我们现在家庭圆满,更要珍惜!
大豆子非常有担当,他得知守护自己的六月不见了,就离开了幸福的家庭去找六月了。我们应该有责任、有担当,尤其是各位当父母的!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2
我读过常新港写的《我想长成一颗葱》这部反映孩子成长的小说,一下子就被作者的写作手法吸引了。于是,我买了好几本他写的书,其中《一只狗和他的城市》是常新港老师的一部励志动物小说。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是十分吸引人的,里面的故事情节很精彩,跌宕起伏,我会随着故事情节一起融入其中。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再也普通不过的狗,生活在城市的下水道里。它自己也不会想到有一天它会变成一个人,来到偌大的城市里开启自己的生活。他不知道吃饭需要付钱,在他这个年纪需要学习,还要面对作业和考试。但是他却能超乎常人,像天才一般答卷。他前世是狗,又能像离弦的箭一般奔跑。前世,他是狗,遇到了一条粉红色的蚯蚓,但不幸的是,那条蚯蚓去世了,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皮;今生,他的额头上长出来一个不明生物,他摸了摸,正是那张皮!他铭记:他一定要找到那条粉红色的蚯蚓。可令他惊讶的是:少女六月就是他要找的那条粉红色的蚯蚓。
我不禁被这只小狗的故事感动了,似乎将自己也卷入进了这个故事。常新港老师带我们走进了社会,让我们知道——人的"虚伪、无情。人都是有两面性的人又善良也有狡猾,但我们不能绝对的去判断一个人的好和坏。在这个世界上,善良的人为多数,我们要做一个积极、阳光和乐观的少年!
我向大家真诚地推荐这本书,因为它充满了爱与善良,勇敢与担当,是一部真正用“正能量”打底子的好书!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凯勒”。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想象,给了我们幸福。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当你用心读完这本书时,你就会明白一个真理,任何一个都能让你受益终生。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家人生活城市的下水道里。在他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粉红色的蚯蚓,她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可是,她却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给他。当她曾提到过的轻风一样的声音挤进“窗口”时,他朝一块石头撞了过去……他变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走进了城市,他遇到了美丽的少女六月,他想跟她一起上学。他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也不知道开除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像天才一样飞跑,他可以感受过去和预知未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六月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但是这时,六月已经又离开了他。爱他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在一天深夜,他也出了门,去寻找把生命留给他的六月……
这本书,用它那简朴的语言,把爱情、亲情和友情全部集中在了一个故事上。它就像一束阳光,融化了多少人心中的坚冰!书,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书,一个多么浪漫的字眼;书,这里面到底蕴涵着多少未被我们发现的真理!假如你有一点时间的话,那么,请你也看一本好书吧……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扩展阅读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扩展1)
——一只狗的遗嘱读后感3篇
一只狗的遗嘱读后感1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唯一不自私,不抛弃他的朋友,就是他的"狗。不管主人则么样,他的狗都会伴着他。读了,<<一只狗的遗嘱>>这本书真的会有所体会。其中《木木》让我印象深刻。木木适宜条件来的小狗他的它的主人是一个哑巴,木木与他的关系特别好!这本书是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汇集而成的。每个故事都含带着各种感情,将狗们描写的淋漓尽致。它将狗们从心里发出的哀怨都生动地描写了出来,它还将狗的悲惨事迹像国家重大事件一般写了出来。读后令人不禁让人淌下泪水。特别是下面这份“遗嘱”,文章的核心,把狗对主人的忠心不二以及恋恋不舍表达的淋漓尽致。我很爱狗,我也衷心希望所有的狗主人都能对自己身边的小生命能多一份爱护与包容,也许有时它会因为无知而触怒主人,但它一定是无心的,请一定不要遗弃它们。虽然遗弃后你可以再买一只,但是它却永远是你心理依靠的唯一。奉劝那些打算养狗的人们,如果你们没有足够把握能够爱护它们一辈子,那就放弃吧,很多被遗弃的小狗就是在主人新鲜感消失后产生的,如果你真的爱它们,就负起你的责任,这才是我们身为人类应该做的。无论是狗还是人,只有真心对待、富有爱心;同样你也会获得丰厚的回报的。如果世上每个人都可以如此,那么我们将拥有的是一个更加和谐的世界。
一只狗的遗嘱读后感2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也是人类的知心朋友。如果你养过狗,那么你就应该知道狗其实也有自己的思想,它也会生气、难过、高兴。但你们认真的想过狗的思想吗?
这本书是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汇集而成的。每个故事都含带着各种感情,将狗们描写的淋漓尽致。它将狗们从心里发出的哀怨都生动地描写了出来,它还将狗的悲惨事迹像国家重大事件一般写了出来。读后令人不禁让人淌下泪水。
特别是下面这份“遗嘱”,文章的核心,把狗对主人的忠心不二以及恋恋不舍表达的淋漓尽致。我很爱狗,我也衷心希望所有的狗主人都能对自己身边的小生命能多一份爱护与包容,也许有时它会因为无知而触怒主人,但它一定是无心的,请一定不要遗弃它们。虽然遗弃后你可以再买一只,但是它却永远是你心理依靠的唯一。奉劝那些打算养狗的"人们,如果你们没有足够把握能够爱护它们一辈子,那就放弃吧,很多被遗弃的小狗就是在主人新鲜感消失后产生的,如果你真的爱它们,就负起你的责任,这才是我们身为人类应该做的。
我认为,世间所有的事物都是有感情的。不要以为木头,铁块他们就没有感情。当你面对他们的时候,你可以把他们一脚踢开。但你有没有想过试着将他们轻轻的拿起,并把他们放在他们应该待的地方。
无论是狗还是人,只有真心对待、富有爱心;同样你也会获得丰厚的回报的。如果世上每个人都可以如此,那么我们将拥有的是一个更加和谐的世界。
一只狗的遗嘱读后感3
每个人都有许多的朋友,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有的人因为金钱而对你冷漠无情;有的人因为权利而和你反目成仇;有的人因为你没有钱而一走了之。这种种情况,在人们的交往中经常会发生,但在对我们十分忠实的宠物狗身上会发生吗?
我读的这本书里,正好有这样两个小故事。故事一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人,他和一位视钱如命的人成了朋友。后来他买了一只狗,过了不久,他朋友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富翁,这位朋友开始对他不理不睬,更严重的是这位朋友不仅想方设法想害死他而且还向那只狗抛出许多肉骨头,想让那只狗抛弃自己的主人成为自己的宠物。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那只狗看都不看一眼,就去找主人了 , 你看那只狗是多么忠实。
故事二:还是两个人一只狗,那两个人开始都是贫民。后来一个人成了富翁,另一个成了穷光蛋。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因此断绝了。穷光蛋变成流浪汉,可小狗不离不弃,继续跟着主人,也成了流浪狗,伴随主人一辈子。不用说也会知道,狗到死也会跟着主人的。
狗是世界上最忠实的朋友,为什么有很多人还去伤害它?我们开始吧,开始保护狗吧!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扩展2)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3篇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1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里的内容十分有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我沉迷于书中,不知不觉,便读完了这本有趣的书,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唯一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2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一只狗和它的城市》的书,作者是常新港,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却伤心流泪。
因为这本书里用狗眼看城市,用独特的视角展示独特的风景。主要内容是一只狗对人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时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变*,经历了种种疑惑,痛苦与磨难后,它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了一位少年,内容简介还没有看完,我脑子里就不禁萌生了许多问题,狗眼里的人是什么样子,狗眼里的城市又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五遍了,可还是想读,正是这本书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我,现在就请你们看看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极其普通的笨狗,它不满于自己生存的现状,总想到人类的世界去探寻一番,我被它这种敢说就敢做的精神感动了,因为这时它已变成一位翩翩少年和我一同幻想,进入人的世界后它充分体验了人的善良与虚伪,无情与多情,使它又开始留恋起狗的世界,最后它带着一条曾帮它成为人类的粉红色蚯蚓又回到了动物界。它的行为使我想到我们人类的行为和思维是可以是双面性的,一面是秉直善良,一面是狡诈虚伪。而动物却只有前者,这使我深思了半晌,最后终于悟出了这个道理,世界上根本就不分好人和坏人,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他们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写到这里我对人生突然感到很困惑,不禁哭了起来,妈妈对我说:"在人类的世界中,还是善良的人占大多数,这个社会的主流是善良,积极,向上的,不要一叶障目,只看到阴暗面,人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是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是最聪明的动物,所以才有丰富的思想,和各种各样的感情。”我在似懂非懂中还在沉思。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扩展3)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3篇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1
我读过常新港写的《我想长成一颗葱》这部反映孩子成长的小说,一下子就被作者的写作手法吸引了。于是,我买了好几本他写的书,其中《一只狗和他的城市》是常新港老师的一部励志动物小说。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是十分吸引人的,里面的故事情节很精彩,跌宕起伏,我会随着故事情节一起融入其中。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再也普通不过的狗,生活在城市的下水道里。它自己也不会想到有一天它会变成一个人,来到偌大的城市里开启自己的生活。他不知道吃饭需要付钱,在他这个年纪需要学习,还要面对作业和考试。但是他却能超乎常人,像天才一般答卷。他前世是狗,又能像离弦的箭一般奔跑。前世,他是狗,遇到了一条粉红色的蚯蚓,但不幸的是,那条蚯蚓去世了,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皮;今生,他的额头上长出来一个不明生物,他摸了摸,正是那张皮!他铭记:他一定要找到那条粉红色的蚯蚓。可令他惊讶的是:少女六月就是他要找的那条粉红色的蚯蚓。
我不禁被这只小狗的故事感动了,似乎将自己也卷入进了这个故事。常新港老师带我们走进了社会,让我们知道——人的虚伪、无情。人都是有两面性的人又善良也有狡猾,但我们不能绝对的去判断一个人的好和坏。在这个世界上,善良的人为多数,我们要做一个积极、阳光和乐观的少年!
我向大家真诚地推荐这本书,因为它充满了爱与善良,勇敢与担当,是一部真正用“正能量”打底子的好书!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2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狗对人类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变*。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他终于变成了一个少年。当他来到了心仪已久的.城市后,他怎么也没想到迎接他的是各种意想不到的事情,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人们觉得他莫名其妙,难以理解,无法交往。在他孤独忧伤的日子里,终于遇到了一个能够看穿他心事,预知他未来的女孩子。
作者诙谐的文字描述,让我感受到一只狗眼里的人是什么样子,城市又是什么样子,一个个神奇的故事会让人耳目一新,感慨万千!
读完这本书后,我在想,老师眼中的我会是什么样子呢?还有父母眼中的我又是什么样子呢?而我如果是老师或者父母,我可以感受到他们的艰辛和用心良苦吗?值得深思!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扩展4)
——一只孤独的乌鸦读后感3篇
一只孤独的乌鸦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只孤独的乌鸦》,没有朋友乌鸦好孤独,做什么都没意思。后来这只乌鸦遇到了一只黑色的乌鸦,然后互相打招呼成为了好朋友,从此这只孤独的乌鸦不再孤独,和同伴一起自由飞翔,一起快乐歌唱。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不能封闭自己,身边如果没有朋友生活就没有意思,一切都失去了乐趣。我们每一个人都离不开朋友,朋友能给你带来快乐,能让你学会人与人的`交往,最重要的是像乌鸦一样有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不仅能给你带来快乐,还能有共同的语言交流。
一只孤独的乌鸦读后感2
读了“一只孤独的乌鸦”后,我觉得那是一只勤劳和勇敢的乌鸦。它为了找到缺少的东西一直在努力的寻找着,它帮助了很多人,最后终于找到了。原来它要找的是朋友,朋友的关心让它觉得很幸福。一个好伙伴正是乌鸦它要寻找的。
我们大家都需要有一个好伙伴,这样我们才能很快乐!
一只孤独的乌鸦读后感3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只彩色羽毛的乌鸦,它总觉得自己少了点什么,非常心烦就不想练习飞行,于是它四处寻找它想要的东西,帮助松鼠找到了榛子,帮助人找到了金子,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颗黄色的星星,但是,它还觉得这些都不是它自己想要的。后来,它找到了一只温柔美丽的乌鸦,这只乌鸦成为了它最亲密的朋友,它又快乐地练习起了飞行。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有一个可以和自己分享快乐,分享困难,分享的孤独的伙伴是一件多么珍贵和快乐的事!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扩展5)
——《一只贝》读后感300字3篇
《一只贝》读后感300字1
今天,我读了《一只贝》,一读鼻头酸酸的。
《一只贝》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只贝和别的贝一样,常年生活在海里。孩子们来到海滩玩耍,捡起来许多好看的贝,但没有把它捡起,因为它常年被一粒沙子折磨着,壳上变得黯然无光,失去了做贝的荣誉,最后,那石子变成了一颗罕见的大珍珠,而贝早已不知去向。
我得这是一只可怜的贝,它受尽了石子的折磨,变得丑陋不堪,其它贝都不愿意跟它交谈,在太阳冉冉升起的时候,其它贝正接受着阳光给自己的“荣誉”,而这只贝却躲在深海的一角,承受着生不如死的折磨。在月光照耀的时候,其它贝享受着做贝的乐趣,它只能呆在一边,眼巴巴地望着伙伴,也想上去享受乐趣。在伙伴交谈的那时,它也只能躲着伙伴,不让它们看到自己,尽管它也想上去说话……
在可怜的同时,它也是只可敬的"贝,因为它用自己的血和肉把石子磨制成珍珠,还默默地忍受着朋友的冷落,石子的折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又把自己的生命、一生的荣誉等等都交付给了珍珠,而自己却悄悄地离开了……
从这只贝身上我知道了:人生中有许多“绊脚石”“拦路虎”好比文中的石子,我们应该像贝一样,用双手打造新的幸福生活。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扩展6)
——一只球拍读后感3篇
一只球拍读后感1
今天,我在小灵童作文班上了一节阅读课,名叫《一只球拍》。读完这篇后,使我深受启发。
这篇主要讲了:从澳大利亚来的一家人在*休假,爸爸和妈妈都在十分勤奋地学习着。8岁的小弟弟借来一副乒乓球拍来学打球,结果球拍一不小心弄丢了。于是,他们在家里开了三次会议,父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学会谋生之道,拥有责任心和公德心,也培养了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我们*,有不少的家庭使孩子成为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和“小公主”。有这么一件事例令人痛心。这件事例发生在杭州。一位名牌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与朋友去看电影。他正走在斑马线上,一位富二代的汽车冲过来,悲剧发生了,富二代的豪车撞到了那位年轻人身上,这使二十六岁的他躺在血泊之中再也没有醒来。而富二代却不当一回事,淡定地叫他的妈妈过来处理。他妈妈还企图用钱来收买警察,可这未能帮她孩子脱罪,反而把自己也拉进了监狱里。
从这个事例中,可以看出许多*孩子犯错时,都是父母来替他们解决承担;而外国的孩子犯错时,父母都是让他们自己来解决。*的家庭里,父母都为孩子做好了一切事情,而不让他们学自力更生,从而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依赖性。外国的父母知道了父母不可能永远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让孩子学会谋生之道,才是真正的爱。
外国的.家庭教育,是公德教育,也是人文教育。希望我们*的父母能向外国的父母学习,让孩子们自己学会谋生,主动承担责任,成为一个有责任心和公德心的人。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扩展7)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很久没有读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太难记了。好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这是哈珀李写于1960年的小说,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杀死一只反舌鸟。只是1961年改编成的电影用了这个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还获得了奥斯卡金奖,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岗,一个基本隔绝于世,种族歧视弥留的小镇。核心内容是律师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该书主要宣传一种普世价值观,*等正直博爱等精神,还有对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人,与人无害的鸟。在书中象征着阿瑟拉德利,汤姆鲁宾逊等善良的人。弹无虚发阿蒂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感到内疚,三十五年没有再开过枪。而后,他尽心尽责地去帮汤姆打官司,虽然还是败诉了,但这种精神依然值得人学习。
从另一个层面看,人不能当一只知更鸟。可以善良,但不能软弱。拉德利先生是个足善人,与世无争,忍受着别人怪人的嘲讽;但他的怪也保护着自己,夜晚枪击吓唬闯入庄园的孩子。而汤姆在败诉后不愿再去上诉,越狱而被射杀,再也洗脱不了自己。只能说逃避是没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让你的纵容成全了别人的罪恶,让你的善良伤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则的。
大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这是我从书中看到的另一种精髓。一个正直的律师和一个公正的法官也斗不过一群野蛮人组成的陪审团。汤姆案子的败诉,佐证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多数人反而更容易形成*。当价值判断与别人相冲突时,还得尊重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
最赞同的还是信任。虽然有些谎不得不撒,但撒下一个谎的同时得撒下很多个谎去维护。反省自己这么些年来,只有在欺骗上做到了嫉恶如仇。以前太过相信别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骗的恶果;后来学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来学着宽容,一次两次,或是没有突破底线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变引起质变,友情间的裂痕也会慢慢变大到不可修复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终究不能无视失信后的隔阂。一个人,一次让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让我相信了。
宽容这条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重读这本书,是两年后的今天,从前浅薄阅读带来的疑窦随之解开了。尽管这部小说的美式翻译腔偶尔会让我难以理解,但大致的情节还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读这部小说,标题“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有些疑惑,因为书的内容并没有太多地明确指向标题。直到读到阿蒂克斯与斯库特的对话,斯库特认为如果那样做(指把阿瑟·拉德利为了保护两孩子杀死了尤厄的事供认出去),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至此,标题的精妙用意才明确起来。杀死一只知更鸟,看似是种无足轻重,甚至有些娱乐意味的行为,实则是对生命漠视与对杀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杀死一只知更鸟”来暗喻书中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判刑以及供认阿瑟·拉德利*这两桩事,其隐喻之用心独到令人叫绝。而这两件事迥乎不同的结果形成了整部书的两大看点,前一只知更鸟被无辜杀死,后一只知更鸟则在道德与正义的保护下得以成活。
这部小说前半部分围绕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阿蒂克斯为他辩护展开,在这个事件中,不同种族间强烈的不*等关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律师阿蒂克斯掌握汤姆并没有犯罪的关键证据,法院仍判他有罪。这一只知更鸟便在民族歧视与道德泯灭中死去了。人种歧视,是这一事件带给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样生而为人,仅仅因为肤色的不同,更准确的地说,是埋在骨子中血脉渊源与宗教道义的不同,美国最高法便将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杀了,就如杀死一只知更鸟那么嘲讽又极其悲哀。
小说的后半部分写的是怪人邻居的故事,因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们对他避而不谈,孩子们对他施以各种怪诞荒谬的猜想。前期对于怪人的疏离与恶意的猜想与后期怪人关键性地救了两个孩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斯库特对怪人曾送自己礼物,而她却从未感谢与回报感到难过,这也间接点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观与孩子的成长。就像斯库特与阿蒂克斯讨论的那个故事一般:怪人虽怪,但却不坏。特殊人群对于普罗大众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们无从得知造成他们与众不同的缘由是什么,因此没有理由去指摘他们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拥有善意与道义的可能。我想,这也是作者通过8岁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想要传达的意旨之一。
杀死一只知更鸟,看起来像是顽童会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却是人性的残暴与共情的缺失。杀死一只知更鸟,在*世界里,折射出无异于杀死一个人的荒诞。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鸟,拯救人性的纯良与底线,大抵是这部书所呼吁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等,种族*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百万年前,人类的先祖为了更好地生存,学会了驯养动物,也学会了围栏。至此,家禽与野畜同为动物,但却有了区别。人,也不过是拥有思想和更高智慧的动物。毫无例外,与家禽野畜相比,不过是人类自己给自己也做了区分:常人与怪人、黑种人与白种人……
怪人?——所有的未知与陌生都成为了猜疑的目标
不过是十五年没有出现在小镇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为了“怪人”。不乏关于他的流言和蜚语,以及“我”和伙伴关于“怪人”自导自演的话剧。让拉德利成为“怪人”的,不仅仅是房子和木门,因为“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但《蒙娜丽莎的微笑》与“蒙娜丽莎的微笑”是有区别的。未曾见过“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话剧所扮演的那个样子。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和不怎么说话的样子。
“我”与他四目相视,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慕然间,“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
黑种人?——“人人生而*等”只不过是白纸上的几个黑字而已到底是什么,使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成为了“劣等种族”。到底是什么,使得黑皮肤的人就只可以是被奴役的那一个,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可以被污蔑?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不配拥有辩护律师?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当真相清晰时仍然应该被判定为有罪?
“汤姆的陪审团成员,是十二个通情达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却能看到在他们和理性之间隔着一层东西。”
“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
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等和正义是用来被选择的?不习惯直接表达“我们对待他人不能有偏见和歧视”这样的话,因为“爱人类很简单,而爱一个人却很难”。
就如同“人人生而*等”——白纸上的黑字一样,我们憧憬着、呼喊着,却不知道去实现。很多时候,偏见和歧视的看法来自于他人,但我们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世界纷繁复杂,追寻初心,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偏见和歧视从来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爱一个人”,去体会这其中的艰辛,在一次次不经意画圆的过程中,都要记得时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凡。
首先,他的不*凡在于他的甘于*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杀死一只知更鸟》之所以能成为美国中学生必读书,历经半个多世纪还不衰是有她独特的社会价值的。看了此书,给我这样一个做父亲的人最大的感触是如何尽可能做一个如同阿迪克斯一样的能成为孩子楷模的父亲。
阿迪克斯是比较典型的美国式的英雄人物,几乎没有缺点。有文化,是个大律师,有爱心,善于用行动来影响孩子。武力高强,曾经是本地区射击冠军,可以远距离一枪毙掉疯狗,但低调得宛如懦夫。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武力,这一点与孔子很像。
孔子身材魁梧,武力过人,但从不以武力示人。孔子的几个弟子不但自身武力高,而且善于用兵,可以指挥千乘、百乘之军。其中子路为最。子路曾问孔子:“君子尚勇乎?”孔子对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则乱。”孔子强调“勇”是为“义”服务的,还说“见义不为,无勇也。”
义字,古人解释是“宜”。即应该怎么做,是一种道德的自律,对人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力。*古人崇尚义,所以有“仁义礼智信”“义结金兰”“义薄云天”等词,并告诫子弟不取“不义之财”。义和礼不同,礼是外部规定,规矩,义是内心的约束。
在本书中,处处也彰显了美式的义。
如,不杀对人类无害的、且能给人类带来美妙歌声的知更鸟。
在对待不能获胜的官司上,阿迪克斯说“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可是,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怀,不正是我们儒家所倡导的“义不容辞”吗?
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斯科特和哥哥以及迪尔内心就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父亲用自己的行为来给孩子们播下正义的种子。这当然是美国人教育子女的范本。
谈到这,我不得不说说如今的精英教育不仅让父母们疲于奔命,而且在德育教育上严重缺失。金钱至上、功利心切的病态是不是也跟我们这个社会几乎没有倡导“义”有关联呢?
社会的无义也将导致无勇。天天唱着*,我们的*叫什么名字?很显然,今天的教育严重缺乏“义”和“勇”,社会媒体的舆论导向着重在个人成功者,将有钱的称为“M爸爸”,可谓厚颜已经达到无耻的地步了。当年的梁启超在变法失败后,去了日本,观察了日本社会后,他写了一本书叫《*之武士道》,讲述了约70多个中华历史上“义薄云天“的武士。第一个他认为的武士是谁?孔子!他是在唤醒*社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暑假拜读了哈珀先生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起初只是被斯库特与杰姆发生的种。种故事所吸引,只注重于故事情节的发展。但越是后面越是吸引人,我渐渐地被阿蒂克斯的人性光辉所感动,他的善良与正义让我感触颇深。这部小说反映了美国民众在经济萧条时期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白人始终看不起黑人,而那些黑人也遭到了“莫须有”招来的灾难。书中那只知更鸟指的就是被黑人所讨厌的黑人汤姆,他也成为了那个黑暗时期的牺牲品。
让人感触最深的是法庭审判的部分,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事情的真相后,大家都知道黑人汤姆是无罪的,我本以为法庭上人人*等,可在两个小时后,陪审团的判决却让我大吃一惊,由十二个白人组成的陪审团给出的判决却是被告罪名成立。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尽管大家都知道汤姆是无罪的,但还是会带有偏见地判处,然而,黑人们只能无奈地接受。看到最后,不知怎的,竟有一种莫名的心寒,才发现,正义竟如此难以伸张。
正如书中阿蒂克斯所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自己的良心”。作者赞美了阿蒂克斯的善良与正义,因为阿蒂克斯是唯一一位“给黑人帮腔”的人,他始终在坚守正义与良知,这一点,让我打心底里佩服。在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也就只有阿蒂克斯才会去尊重、关怀黑人与社会边缘的人,阿蒂克斯始终在推着正义艰难前行。
正义、公*是人们永恒的追求,我们在生活中或多或少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公*,然而大多数人却选择了沉默。在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城市里的人看不起乡下人,而有钱人看不起穷人,人们始终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他们炫耀着自己的优越,带着偏见去对待他人,甚至有的人恃强凌弱,这些种。种不公*不正义的事情都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应当用正直的人生观价值观公*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们更应当像阿蒂克斯一样,选择抗争,勇敢地捍卫公*与正义。文中还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勇敢就是,在你还未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阿蒂克斯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做人应有的品质。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的偏见就去放弃,去退缩,正义始终都会艰难前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正义始终都会得到捍卫,尽管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黑暗,但正义一定会艰难前行。让我们抛下生活中的偏见,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读后感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400字3篇(扩展8)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20xx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等公*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xx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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