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课讲稿:谱写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和时代化新篇章,供大家参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民族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我国民族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长期的历史实践说明,中国的民族工作为什么成功,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什么得到了长期维护,归根到底是因为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时代在发展,民族工作在继续。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和时代化的新篇章,也是当代中国民族工作者的庄严历史责任。
一、学好弄通,把握原理守根本
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必须重视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原著的学习,在学好弄通上下功夫,把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方法。这应该有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努力学习掌握作为一般原理原则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一个覆盖人类社会和自然科学各个领域的宏大理论体系,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辐射力,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则是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的核心内容。这对于民族领域尤其如此:从民族角度学习辩证唯物论,就是学习一切从实际出发看待民族问题和现象,坚守普遍联系的观点,明了民族问题与其他社会因素的联系,正确处理社会整体与民族局部、各民族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就是学习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和矛盾分析的观点来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从民族角度学习历史唯物论,就是认识生产力既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各民族进步繁荣的原动力;
认识发展既是推进民族进步的第一要素,也是民族问题产生的物质根源,同时还是民族问题最终解决的归结点;
就是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认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也是推动民族发展进步的主体,等等。
第二个层次是努力学习掌握涉及民族领域具体内容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十分丰富,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内容。其中一些论点随着环境的改变而不再具有普适性,而另一些论点则会穿越时空,成为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的规律性反映,由此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原则,例如:民族是一种历史范畴,有其形成、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
阶级利益高于民族利益,阶级对立是民族对立的根源,消除私有制是消除民族压迫和对立的根本途径;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民族偏见和民族利己主义;
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决定民族关系的性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
民族国家是资本主义时期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态;
坚持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同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是两种对立的民族观;
等等。这些理论观点立足无产阶级革命和国际主义立场,始终贯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管其产生的时代离我们越来越远,但其中蕴含的科学原理不会过时,在民族问题上所揭示的规律、所持的立场和方法不会过时,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代表性观点。
两个层次一脉相承,都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有机构成,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直接理论来源。在党的百年民族工作史上,从根本指导思想到基本政策,自始至终都可以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民族理论中找到根据。不能以为只有直接讲到“民族”的才是民族理论。民族从来都是社会领域的一个侧面,马克思主义讲的社会历史规律从来都是将民族涵盖在内的。所以,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不但要学习经典作家的具体民族论述,更需要向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层面延伸。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更本质的东西存在于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的大会上讲:“从《共产党宣言》发表到今天,170年过去了,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来说仍然是完全正确的。我们要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性、历史性及其相关规律,关于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规律,关于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等原理,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群众观、阶级观、发展观、矛盾观,真正把马克思主义这个看家本领学精悟透用好。”这是对全党的要求,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要求。
二、脚踏实地,坚定不移中国化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然包括民族理论的内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理论成就必然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而这一中国化同样经历了艰苦探索的过程。
按照马克思主义原则,各民族一律平等,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压迫,在反帝反封建革命成功后共同建立国家,是中国共产党贯穿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主张。然而在是否强调民族自决权,建立怎样的共同国家上则经历过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是在1922年7月党的二大上正式提出的,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
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
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1923年,党的三大强调了民族自决权,“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和中国本部的关系由各该民族自决”。显然,这些主张的提出,是由于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还不善于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中国共产党在后来的革命实践中认识到,民族自决、联邦制完全不符合中国“大一统”的历史传统和“多元一体”的现实国情。
抗日战争的到来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使得党在国内民族问题上不再强调民族自决权和联邦制,而是倾向于各民族的“自治”,强调各民族共同抗日和建立统一国家,也即“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这一主张带有转折性,标志着党的民族纲领开始摆脱教条,与中国的具体国情自觉结合起来,而这一转折的理论背景和时间节点也正是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出。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报告《论新阶段》,是一篇非常重要的纲领性文献,其中讲道:“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不是把他们的理论当作教条看,而是当作行动的指南。不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字母,而是学习他们观察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立场与方法。”“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马克思主义必须通过民族形式才能实现。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具有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去,而不是抽象地应用它。作为伟大中华民族之一部分而与这个民族血肉相联的共产党员,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这些话,成为中国共产党走向理论成熟的经典话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真正懂得了怎样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懂得了马克思主义需要中国化,在民族工作上就是懂得了辩证理解民族自决权,因地制宜地制订和贯彻民族政策。前述毛泽东关于抗日战争时期民族政策的引语也正是在《论新阶段》中提出的。当然,最终决定放弃联邦制的主张,明确将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还是到解放战争即将胜利、筹建新中国之际,因为这时才完全明白,我国同苏联的国情不同,不宜实行联邦制。苏联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47%,与俄罗斯民族相差不远;
而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只占6%,并且呈大分散小聚居,与汉族交错混居的格局。苏联实行联邦制是由俄国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后的形势决定的,是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而我国各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平等联合,并没有经过民族分离。“因此,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更加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更有利于民族平等原则的实现。”联邦制的放弃和民族区域自治的确立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选择上的重要标志,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民族识别成为一项基础性的民族工作,因为无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是制订落实各项民族政策,都必须以人口确定的民族成份为前提。而进行民族识别,首先必须依据明确的民族概念,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因此成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的不二选择。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与我国的民族实际至少在时代背景和族体性质上就完全不同:斯大林讲的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而我国的各民族刚刚脱离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甚至前封建社会。斯大林定义的是与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相对应的“国家民族”,而我国识别的则是多民族国家之内的各少数民族。因此,我们的民族识别工作无法完全依从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而只能在原则上“灵活运用”。由于“灵活运用”,我们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没有搬套苏联的经验,区分氏族、部落、部族和民族,而统称民族。根据我国各民族的实际,参照斯大林关于现代民族四个特征(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质)的理论,从民族集团的现实特征出发,对其历史、族源、政治制度、民族关系等情况,经过具体分析研究,有的确定为单一少数民族或某个少数民族的支系,有的确定为汉族。在民族称谓上,‘名从主人’,尊重本民族的意愿。这符合我国的实际,得到了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至此,民族识别成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大成功实践和典型案例。而作为这一实践的理论延续,200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给予“民族”概念完全中国化的解读:“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这个定义基于中国民族识别的经验和民族群体的实际,既有普遍概括力,又有中国话语特色,有利于我国的民族工作。
自民主革命时期开始,党在推进民族工作的同时也不断形成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阶段性成果。先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毛泽东民族理论,回答了中华民族如何摆脱压迫、实现民族解放,继而如何步入社会主义、建立新型民族关系的问题,成为其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形成的基石。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伟大历史转折,将新时期民族问题的解决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邓小平关于将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任务的论述,关于民族区域自治要重视经济社会发展的论述,关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各民族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互合作的论述等,呈现了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基本轮廓。20世纪90年代之后,面对国内外民族问题出现的新情况,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相继两次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总结民族工作经验、提出那个阶段民族工作主要任务的同时,也分别于1990年、1992年和2001年就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基本观点作了三次集中概括,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内容大大扩展。进入新世纪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给予民族问题高度重视,在2005年5月召开的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又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基本观点作了十二条阐述。“十二条”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紧密联系中国民族工作的实践和世界民族问题发展的趋势,涉及对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的基本认识,解决民族问题的途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各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也涉及那个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更加丰富完善。“十二条”回答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如何看待和处理民族问题,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繁荣发展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民族领域逐步提出和阐发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并在2014年9月召开的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对这些新思想新理念作了初步总结。这次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内涵作出明确阐述。其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就民族工作作了一系列讲话、批示和指示,不断丰富和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理论,直至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全面阐述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被归纳为十二个“必须”:一是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
二是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是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四是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五是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六是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
七是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八是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九是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十是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一是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十二是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当前和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新理论的阐述以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形成,最突出的一点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及与其相关的理念的强调。正是这种强调,使得中国各民族之间原有的统一性和交融性得到了凸显,所谓“四个共同”: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以及“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这些都是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情把握的进一步深化,成为新的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理念,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积累了把握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形成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三、勇毅前行,守正创新时代化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立足中国实际、不断中国化的同时,也在适应时代变化,回答时代提出的问题,不断时代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时代化的过程。不论是毛泽东的民族理论,还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抑或是习近平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都是具有时代特点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深刻把握新时代的特点和内容,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时代化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意味着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新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时代,也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十年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民族地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现行标准下312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20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整族脱贫。至2020年,民族地区提前完成经济总量翻番的目标。2012—2021年,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由9.5%增加到10.3%,年均增长7.6%,高于同期全国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1.1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456元增至39,945元,年均增长7.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314元增长至15,094元,年均增长10.2%,高于全国年均增长率0.7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3.2∶1下降至2.6∶1。与此同时,民族地区的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条件空前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实践证明,新时代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就,也将继续带来更大更多的发展机遇。但机遇从来与挑战共存,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也总是要在解决问题和挑战的实践中得到推进。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的民族工作至少要面对和解决好如下几个大的问题:
一是要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党在十九大提出并在二十大加以强调的一个重大理论观点。社会主要矛盾是支配社会进程、对社会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矛盾,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方法论。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完成以来的六十多年间,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始终是我们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新的表述揭示了当下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性特征,也揭示了民族工作在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大背景下承担的压力和责任。中国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就区域来看,民族地区发展落后最突出,这是一个历史的存在,也是一个现实的存在。鉴于此,自建政伊始,中国共产党就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连续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作为配套措施的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政策,为民族省区分别制订的加快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以民族地区为主的“连片特困地区”实施的扶贫攻坚的特殊扶持,赋予民族地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等等,都为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使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然而,由于自然条件的制约和发展基础的薄弱,相比其他地区,民族地区从根本上改变落后面貌要困难得多,以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现在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族地区是短板,是重点,更是难点。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近些年来,经过中央政府的大力扶持、发达地区的鼎力帮助和自身的艰苦努力,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率和城乡人均收入等一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最终与其他地方一道全面脱贫,完成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但大部分民族地区的脱贫和小康社会建设仍然和发达地区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所以,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赶上或接近发达地区,还需要长期努力。党的二十大报告讲:“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此“必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仍然是解决民族地区问题的关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是民族地区着力发展的方向。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高民族地区的全要素生产率,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同时也要着眼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广泛性需求,不仅注重各族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要求,也要注重他们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新时代对人民美好生活的满足就是实现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就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民族地区地域的广阔和发展基础的薄弱决定了新时代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仍然有着相当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着力解决。
二是要应对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出现的问题。2014年的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给现阶段民族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指出了“五个并存”的阶段性特征,其中之一便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并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中央关于阶段性特征和大流动活跃期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第五次(2000年)、第六次(2010年)和第七次(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中的全国流动人口分别是12,107万、22,143万和37,582万,第六次的和第七次的分别比上一次增长了82.89%和近70%。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3000多万。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可知,全国的人口流动有两个趋向:一是流动人口流向城镇,这部分流动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88.12%。这和我国的城镇化加速推进,已达63%的大格局是一致的。二是流动人口跨省流向东部和其他发达地区,这部分流动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73.54%,其中流向沿江、沿海地区和东部的核心城市区,尤其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成渝地区的最为集中。这也是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两个特征。向东部发达地区流动,也即向汉族集中的地区流动,以及向城市集中区流动,也即向各民族散居的地区流动,成为少数民族人口变化的大趋势。同样据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0年时民族八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有6800万,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3.84%;
而二十年后的2020年,民族八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口虽增加到7726万,但在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中的占比则下降到61.57%。这些数据都是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程度不断加深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人口流动受到很大限制,但各区域各民族间的人口流动大趋势没有改变。随着疫情的消退和中国现代化的推进,由人口流动而推动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只会增强,不会减弱。
然而,在早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不断增多加深的同时,民族间的矛盾纠纷也在增多,这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表现得尤为突出,以致局部地区出现了一些重大事件和恶性事件,给民族团结带来严重危害。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管理水平和民族事务治理水平的提升,各地涉及民族因素的恶性事件已不多见,但这类性质的问题仍然存在。其实,在民族交往交流日益增多的大背景下,出现矛盾问题是符合规律的常态。要深刻理解这一过程的必然性,提高应对问题的自觉性,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把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作为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内容之一;
同时强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这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指明了方向,也对“民族互嵌”理念作了全面阐释和进一步的发展。
中央在2014年5月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推动建立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并在同年9月召开的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予以强调。然而建立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内涵非常广泛,不能仅仅理解为民族混居。“社会结构”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而我们在民族领域的互嵌主要着眼的应是社会结构中的分层结构、分工结构和分布结构。分层结构的互嵌就是要打破族际的不平等,包括政治和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也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上的不平等;
分工结构的互嵌就是要打破族际构成与职业分工的重叠,使职业、事业、共同生活和利益而不是民族身份成为联结人际关系的主要纽带;
分布结构的互嵌就是要打破聚族而居,使各民族在居住格局上走向杂居化和散居化。这种意义上的民族互嵌表达的逻辑关系是:民族之间没有地位差距,才愿意交往交流;
各民族只有在一起工作,才能有共同的语言和利益;
各民族只有地位平等,有共同的语言和利益,才愿意居住在一起,由此才能真正实现交融。在此,民族互嵌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形式,也是实现好交往交流交融的先决条件。
随民族交往交流得到增强的还有各民族意识,而伴随消极民族意识不断出现的又是不良民族情绪、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不同于以往的是,借助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民粹化的民族情绪和“两种民族主义”并存于现实和虚拟空间,杂糅共振。这也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各民族群众民族意识的增强是民族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正常反映,但民族意识过度膨胀和被敌对势力利用则会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形成直接威胁。消极民族意识是不良民族情绪乃至“两种民族主义”的心理基础,必须着意化解。消极民族意识表现出的民族情绪、“两种民族主义”及分裂主义等属于不同性质的问题,故应对也应是全面的和具体的,既要重视正确的民族观和国家观的教育宣传,又要从组织纪律、公共政策尤其是法治建设上综合施治。
三是要有效应对各种严峻挑战,维护好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新时代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时代,同时也是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带给中华民族前所未有之挑战的时代。
冷战结束以后,在国际敌对势力的支持下,以“藏独”和“东突”为代表的民族分裂势力日益活跃。他们披着宗教外衣蛊惑人心,采用暴力手段制造事端,危害社会,民族分裂主义和暴恐活动一度成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最大威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先后召开了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二次、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形成了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总目标的治藏方略和治疆方略。经过十年来的努力,西藏和新疆两地有效遏制了暴恐活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全国其他地区一道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然而,维护民族团结和长治久安是长期而艰苦的考验。要吸取以往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基础不牢的教训,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建设,在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干部队伍建设好了,思想阵地巩固了,反分裂反渗透之墙就坚不可摧。
中国的边疆稳固和反分裂问题历来和国际局势密不可分,当前更是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的干涉和渗透有着直接的关系。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国际关系。不管我们多么有诚意和善意希望两国正常交往,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中国崛起的事实被接受、美国愿意以平等的姿态对待中国之前,中美关系很难有一个根本改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美西方不惜一切手段的拼死遏制、围堵也势在必然。近几年来,美国在连续发动贸易战、金融战、科技战等围堵中国的同时,也在涉疆、涉藏、涉港等所谓“人权”问题上不断地向中国发难,尤其在新疆事务上。他们反复鼓噪,三人成虎,配合这些鼓噪的是各种制裁和打压。美国虽然从阿富汗撤军,却直接或间接地继续介入阿富汗和尼泊尔事务,竭力在南亚打造反华包围圈,干扰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也为新疆和西藏的和谐稳定增添了麻烦。
凡此种种都说明,在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稳定的斗争中,面临的各种挑战会持续存在甚至不断加大。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凡此种种也都说明,谱写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和时代化的新篇章,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为建设凝聚力更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守正创新、凝心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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