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具体表现及治理研究,供大家参考。
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具体表现及治理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围绕机关党的建设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机关党建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为谁做、靠谁做等重大问题,为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讲话充分肯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但也指出当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还存在“灯下黑”的问题。本课题以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查找突出问题,剖析存在根源,提出改进措施,努力破解制约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灯下黑”难题,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提供坚强保障。
一、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和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位置特殊、权力集中、影响力大,其党的建设质量将直接影响整个党的建设质量和效果。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高度重视政权机关建设。早在1871年,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就明确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政权之后,仍然有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必要;
恩格斯强调,要“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这一论述蕴含着政权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思想。列宁高度重视无产阶级国家机关建设和改革,强调国家机关“宁肯数量少些,但要质量高些”,“用缓慢、艰难和非常的办法,经过多次检查,来建立一个真正模范、不只是由于官衔和职位才受到大家尊敬的机关”。
(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经验。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从革命战争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强调“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要求各级领导机关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改进机关党组织领导方法、建立报告制度和健全党委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进行了宝贵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防止领导机关官僚化的危险,“必须有系统地改善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方法,使领导工作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深入群众,善于运用典型调查的方法,研究群众的情况、经验和意见”,他提出了机关党的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江泽民同志强调,机关党的建设是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切实抓好。胡锦涛同志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各部门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党的建设这个关键不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中央部门存在“灯下黑”“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出问题危害很大,属心腹之患而非皮癣之忧,小毛病不治久而久之也可能引起中风、心梗”。
(三)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对机关党建乃至其他领域党建具有重要风向标作用。新时代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如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这里失之毫厘,到了基层就可能谬以千里;
如果贯彻落实的第一棒就掉了链子,“两个维护”在“最先一公里”就可能落空。破解“灯下黑”难题,切实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对于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全党上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
为深入了解当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灯下黑”问题,课题组以交通运输部系统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问题排查,梳理出当前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政治意识淡化方面。一是政治觉悟有偏差。有的对政治机关属性认识不清,没有深刻认识到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业务部门;
有的干部将自己定位为业务干部,认为业务好则“一俊遮百丑”,党的建设无关紧要。二是理论学习跟不上。有的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强,跟不上、慢半拍;
有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泛泛不聚焦,只读文件不研讨,浅尝辄止、应付了事;
有的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领学作用不充分,没有带头学、引领学;
有的学而不懂、学而不用,找不到贯彻落实的切入点。三是缺乏政治敏锐性。有的把政治问题当成一般问题,对一些问题隐含的政治风险和政治危害感知不到、认识不到;
有的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对阵地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有的缺乏斗争精神,发现了政治方面的隐患,不敢提出、不敢纠正、不敢斗争。
(二)党的领导弱化方面。一是领导不力。有的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平衡,存在履职缺位、错位的现象;
有的表态积极、调门很高,但是在思考问题、谋划工作、解决问题时没有从大局出发推进,行动时层层打折扣;
有的对下属单位领导弱化、监督不力。二是能力不足。有的不善于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协调能力不强,凝聚社会共识不够;
有的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够,乐于待在舒适圈里、躺在功劳簿上;
有的缺乏战略思维和前瞻意识,想问题做决策只看当前不顾长远;
有的缺乏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未雨绸缪不够,遇到危机束手无策。三是担当不够。有的党员干部缺乏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面对大是大非不敢亮剑,面对危机不敢挺身而出;
有的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查研究走过场,只抓领导“可视范围”内的工作,“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有的没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向下移,“履责”变“推责”。
(三)党建工作虚化方面。一是组织建设有短板。有的党建基础薄弱,底数不清、保障不力;
有的在按期换届选举、严肃组织生活、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等方面不够严谨规范;
有的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把握不够,落实激励举措上不愿触及矛盾,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积极性不高;
有的党务干部政策不熟、业务不精、作风不硬。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经常、不深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辣味”不够、质量不高;
有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以普通党员身份交流思想不够。三是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倾向。有的在研究党建工作时不善于围绕中心工作谋篇布局,在谋划业务工作时缺少将党建工作融入其中的能力;
有的没有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步推动,出现党建工作“自唱自说”的“自循环”局面;
有的党建工作为活动而搞活动,不仅没有促进融合还起了反作用;
有的不重视培养党务干部,从事党建工作的同志感到自己是远离中心工作的“边缘人”。
(四)责任落实软化方面。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淡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停留在开会、讲话、签责任状;
有的党组织书记认为抓业务工作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容易出成果,抓党建不显山、不露水,短时间内难以看出效果,实际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建;
有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传导压力不到位,在管人、管思想问题上认识存在偏差。二是作风建设不深入。有的整治“四风”韧劲不足,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动向新表现认识不清、判断不准;
有的热衷于层层开会、重复发文、台账留痕,把大量精力消耗在繁文缛节、材料包装上;
有的单位布置工作简单“一刀切”,缺乏对基层的指导和帮助。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有的重制度制定、轻制度落实,在抓制度落实方面力度不够、实招不多;
有的在落实监督责任时满足于一团和气,在“咬耳扯袖”方面做得不够,存在党员廉政教育缺位、纪律检查失位的情况;
有的请示报告不及时、不如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漏报屡有发生。
三、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对策建议
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按照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要求,蹄疾步稳、久久为功。
(一)在整体谋划上紧扣“一条主线”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筑牢思想根基、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纪律监督机制、弘扬担当实干精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解决“灯下黑”问题,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要始终紧扣“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这条主线推进工作。在让党中央放心方面,关键是始终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在让人民群众满意方面,始终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据此解决问题、谋划发展,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在工作方法上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长远谋划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立足当下、直面问题,在解决“灯下黑”最突出的问题上下功夫,把准问题的关键点、要害处,解决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
又要着眼未来,瞄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新的发展任务等,系统改革完善党的建设整体布局、制度体系、落实机制以及干部培养和考核评价体系等。
二是顶层设计与创新探索相结合。既要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明确奋斗目标、基本方向和重点任务,也要鼓励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行业特点进行创新探索和差异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基层呼吁的难点中寻找切入点。如有的地方结合基层海事工作的特点,创新形成“五个一”引航工作法(一张责任清单、一份分时表、一套检查模式、一套激励办法、一套指引机制),全面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取得积极成效。
三是建章立制与落地见效相结合。在继续完善党建法规制度体系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抓贯彻落实上,对照问题、突出重点,把法规制度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如有的单位通过党的建设同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同水运治理、党的建设同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党的政治理论同业务知识学习、专题教育同履职尽责、党建考核同业务考核的“六维深度融合”,真正把制度落实到工作中。
四是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压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党建责任,是解决“灯下黑”问题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要加大抓党建工作的权重,把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情况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开展绩效考核的部门要把党建工作情况列入考核重要内容,以点带面,通过建强班子带起队伍,进而促进整体上台阶、结硕果。
(三)在重点工作上推进“三大工程”
一是理论铸魂工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宣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干部培训等制度规范,指导各级党组织对标对表把理论学习落到实处、转化为行业发展实践。
二是根植基层工程。下大力气解决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入基层、扎根基层。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为载体,实现社情民意的全数据采纳、全方位感知、高效率回应、高质量办理。深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整体制度设计,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到基层任职挂职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骨干培养工程。打造一支政治上绝对可靠、能够担当起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特别是抓好一把手和党务干部的培养。聚焦“灯下黑”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集中精力解决认识误区和能力短板问题。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的培养作出整体性安排和制度性设计,明晰专职党务干部的培养路径,畅通成长渠道,打造一批专家型党务干部。
【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具体表现及治理研究】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