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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调研报告【完整版】

时间:2022-10-02 19:55:05 来源:文池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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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调研报告【完整版】

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党建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是从制度机制层面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利于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良好氛围;
有利于整合党建工作资源、集中党建工作力量,形成既责任明晰、任务明确,又齐抓共管的大党建格局;
有利于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党建工作合力;
有利于量化细化目标责任约束,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地生根,促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有利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对提升机关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亟待厘清的逻辑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相关法规制度、体制机制、措施办法的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逐步健全,有力强化了各级党组(党委)“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在落实主体责任行动上更加自觉,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但有的党组织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在理解和把握党建责任的内涵和实质、厘清责任边界、细化责任分工等方面还存在着模糊认识和思想困惑,主要体现在对“五对逻辑关系”的理解和把握上还不够明确和精准。

(一)统一领导和具体领导的关系。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将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关系修改为领导关系,2019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新修订,进一步理顺了领导关系,强化了机关工委的领导责任和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形成了责任明晰、层层传导的机关党建工作体系: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构,负有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职能;
部门党组(党委)作为具有管理职能的党组织,负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领导和管理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
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专责机构,接受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双重领导,负有聚焦主责主业,统筹协调、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要全面履行好自身职责和使命,加强统筹协调、相互支持配合,突出重点、彼此呼应,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共同落实机关党建政治责任,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具体工作中,有的部门党组(党委)角色转换还不够到位,对从“指导”到“领导”的角色变化还不适应,特别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内容落实不足,凡是涉及党建的内容,习惯于一揽子交给机关党委,对自身主体责任的落实缺乏主动性。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机制体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日常机关党建工作在部署、考核考评、信息互通、协同配合、培训交流、奖惩激励等方面还存在着“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情况。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结合实际抓机关党建工作落实的举措不多、方法老旧,在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创新工作手段等方面还有明显的短板和弱项。

(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正确理解把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主体责任中有监督的要求、监督责任中有主体的内容,两者属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方面,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相互贯通、辩证相生,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正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既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揽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两个责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决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紧紧抓住宣传引导、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能力提升等重点环节,真正压实“两个责任”。

具体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片面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认为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就履行了党委主体责任,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用心用力不够。有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工分家”,没有形成信息共享、手段互补、协同配合的格局。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年终考核不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个别单位“好人主义”盛行,遇到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捂盖子、堵窗子”,奉行“家丑不外扬”的利己主义原则,管党治党不严不实。个别领导干部因个人不廉、自身不净,抓党风廉政建设腰杆不硬、底气不足。

(三)“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关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既包括各级党委(党组),也包括班子中的全体成员;
“责任”既包括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还包括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是首位、首要责任,就是要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是全面、系统的责任。“一岗双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要条件,“一岗”主要指领导干部所任职的对应岗位,一般体现在行政职务;
“双责”主要指既要对所在岗位、分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所在岗位、分管部门和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要抓好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做到明责、定责、履责,也要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具体工作中,有的党组织书记对于“第一责任”的落实仅仅停留在文件里、口头上、材料中,存在“只挂帅不出征”的情况,造成责任空转、压力断档。有的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全面从严治党主要是党组织书记的事,谋划部署是党建工作部门的事,具体落实是基层党组织的事,自己只要确保分管范围内业务工作完成就行了。有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具体,只有原则性的要求,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评判标准、考核指标,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情况;
有的追责问责的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区分不明,追责对象泛化,存在“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

(四)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关系。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基本有两种情况:一是直属管理,即由本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垂直管理;
二是属地管理,即由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管理。中央明确,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
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都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党委领导,地方党委指导。从业务工作管理来看,既有实行垂直管理的矿山安全监察局和中国地震局,又有实行属地管理的厅(局),转隶的两支消防救援队伍中消防救援局实行属地管理、森林消防局实行垂直管理。一些中央和国家机关也存在类似的情况,这些单位的党建工作,无论是实行垂直管理还是属地管理,都具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双重管理”的性质。如何发挥好条块结合的双重优势,正确处理交叉重叠的工作关系,也成为适应机构体制改革、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具体工作中,存在着属地和主管部门党建工作协调不到位,缺乏合力,对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成党建重点任务中谁领导谁指导、谁主管谁协管缺乏明确的界定和区分,有时客观上造成了要么都管要么都不管、都想管重点不想管一般、平时不管“评”时管等情况。有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差别大,中央和国家机关主要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部署,地方主要依据省直机关工委部署,有时造成所属单位党建工作任务交叉重叠、内容冲突,让其无所适从。

(五)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是一个长期存 在的难题,其犹如硬币的两面,统一于机关全部工作之中,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的运行机制,形成党建、业务“一盘 棋”。

具体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认为党建是“虚”的、业务是“实”的,从而使党建工作成了脱离业务工作、失去针对性和目的性的“花架子”。机关司局“一把手”大多同时也是党组织书记,有的党建工作专业化素质较为薄弱,有时难以统筹安排好党建与业务工作,出现了“一头轻一头重”“一头大一头小”的现象。有的部门党建工作在考核体系中占比不高,部分领导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不上心、不热心,造成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割裂、脱节分家的现象,弱化了党建工作的服务保障功能。

二、健全完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方法路径

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政治使命,必须摆上重要位置、真抓实干,必须把握核心职能、贴近现实,必须强化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精准治理,不断探索制度化体系化的方法路径,强化党建工作方法的创新实践,激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聚焦主责主业,增强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意识。加强机关党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必须深刻把握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内涵要求,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倡导“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切实发挥各级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探索适应对机关党建从“指导”到“领导”的根本性角色转变,进一步明确政治定位、政治身份、政治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挂帅、又要出征,确保责任传导、落实到位。

健全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机关、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系统党的建设,充分考虑出台政策的关联性、耦合性,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链条,切实增强机关党建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完善指导推动工作机制,通过细化责任清单、加强分类指导、开展试点先行、强化典型引路等方式,层层推动落实。

压紧夯实责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现场核查、抽查暗访、访谈座谈等手段,切实增强督查实效。强化追责问责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盯住不放、加强协调,坚持以责任“硬指标”推动落实党建“软任务”,有效运用追责问责手段,坚决处理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的情况,以责任追究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

(二)发挥核心职能,深化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效果。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能定位,把日常工作、应急实践和痛点难题作为结合点,推动党建工作从“注重形式”向“发挥作用”转变。

健全融合机制。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思路、促发展的能力,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坚决克服“空对空”“两张皮”现象,真正把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有效整合资源。把各方面资源力量充分整合起来,有效利用党建工作的阵地场所、设施设备和手段方式,实现党建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党建质量整体提升。树立系统性集成化思维,盘活党建工作方法、载体运用,科学化、体系化协同推进,做到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与党建规律切合、与党员心声契合。

强化过程管理。科学运用“智慧+”党建,深化任务解构,坚持目标导向,探索建立动态工作管理系统,便捷录入工作进展,实时查看工作成效,使过程管理轻量高效提质,避免形式化。发挥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搭建党员日常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畅通党员参与党内日常事务的途径,推动党建工作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考核激励,树立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导向。考核评价是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必须聚焦内容、方式、结果运用建立一套系统管用的评价体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精耕细作党的建设工作“责任田”。

设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立足现实需要,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分类指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根据不同类型、层级、性质、群体,探索构建符合实际、各具特点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体系。要兼顾定性与定量,尽可能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量标准,通过实地调研、专项检查、座谈等方式,全方位了解评价对象情况,力求考准考实,使定量有效服务于定性。

建立多种维度评价方法。评价主体尽可能广泛全面,既要包括负领导责任的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也要包含有监督权力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通过增加评价主体和提高参与度,切实做到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统一,使评价工作更加公正。评价手段尽可能丰富多样,既要深化述职评议等规定动作,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日常评价工作,通过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成效,提供多方面参考依据。

运用差异化的评价结果。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相结合,把评价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优秀的注重提拔使用,进行跟踪培养;
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强化督导整改,切实把“软指标”变成“硬杠杠”,倒逼党建责任落实。注重完善评价体系,每次评价结束后根据考核效果和考核对象反馈,对不够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方式进行调整修改,使评价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

(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力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是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证。打好机关党建这块“铁”,党务干部自身能力素质必须全面过硬。

选优配强队伍。切实把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责任意识强烈、专业素养良好和群众工作本领突出的优秀干部吸纳到党建工作队伍中来,配齐配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关心关爱,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务干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大力培养提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党务干部,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理论武装,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把强化政治训练、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政治能力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把握党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培训需求,树立更加科学开放的培训理念,创新教育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安排党务干部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职培训,加强工作学习情况考核。

注重实践锻炼。充分发挥抢险救灾、遂行任务、保民平安的实践课堂作用,大力培育极端认真负责、甘于牺牲奉献、勇于担当作为的应急管理精神,让党务干部在攻坚克难、推动落实中锻造“宽肩膀”、练就“真本领”。发扬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基层状况,掌握党员干部所思所想所盼,善于总结思考,真正上心用心,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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