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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时间:2022-11-05 19:50:07 来源:文池范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法官先进事迹是中华民族学习的榜样,也是国家未来建设的中流砥柱,法官的先进事迹是中华民族学习的榜样,也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官的先进事迹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1

--,女,31岁,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宝塔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2007年大学毕业即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经过激烈的全省公务员考试成为宝塔区法院的法官助理,2009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2年7月被任命为审判员。几年来,累计审理各类民事案件600余件,调解率达78%。连续多年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奖,2012年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奖,2013年被延安市总工会授予“延安市五一劳动奖章”。

赤诚为民 廉洁高效

--常说:“当事人的事无小事,民事案件无小案。”她审理一件离婚案件,被告是80后的年轻小伙,半身截瘫7年,接到案件,得知被告住在偏远的深山沟里,第二天她就带着书记员动身前往被告家中送达诉讼材料。她要亲眼看看被告现在的生活状况,听听被告作为弱势一方对离婚的态度,对子女抚养权的意见,并指导被告如何应诉。到了被告家中,看到被告住在简易房中,生活不能自理,由其父母照顾起居的情况,以及被告家墙上的照片中孩子胆怯的眼神,令--晚上回家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纠结着本案该如何判决。《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婚姻自由。被告可怜但也不能强迫原告年纪轻轻守着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截瘫病人生活一辈子。《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照顾无生育能力的一方,可是被告及其父母均是残疾人,而原告的身体、生活、经济条件对孩子的成长都更有利。一件没有财产纠纷的简单离婚案件却让--十分为难,多次前往被告家中做调解疏导工作,最终被告同意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原告表示每月会带孩子回来看望一次父亲,并尽量帮助被告解决生活的困难。从被告家返回单位的途中,书记员小杨深有感触地说:“冯姐,以后我要是能独立办案了,也要像你一样,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内涵,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勇于挑战 化解矛盾

2013年,延安市中院指定宝塔区法院管辖一起原告刘某诉被告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当时已有身孕的她主动请缨承办该案,背起了这块“硬石头”,她首次和刘某交谈,得知刘某不识字,又因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也无法律常识。--就向宝塔区司法援助中心为刘某申请了一名援助律师。刘某要求立刻让医院赔钱给他,否则他就住在法院不走。--告诉他医疗程序是否违法,需要进行鉴定,刘某需提供鉴定材料及证据,经过多次劝说被告刘某终于同意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可是刘某不放心把证据原件交给法院又没有钱复印证据,--就在单位的复印机前站了整整一个上午给刘某复印证据原件。看到--这么辛苦,刘某说:“冯法官,医院的态度有你一半好,我早就不告了。”虽然该案最后的判决结果与刘某要求的1000多万元的赔偿金相差甚远,但刘某说:“冯法官,我不怪你,我对数额不满意,我要求上诉但是我不再上访了,上访没有上诉有用。”这样一个缠访多年的当事人在--的引导下懂得了理性的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伸张正义 传播法治

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承办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王某在某物业公司工作担任门卫并负责打扫卫生,物业公司从未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王某缴纳养老保险且无故辞退了王某。王某申请仲裁,要求给付赔偿金、缴纳养老保险等,仲裁裁决支持了王某的部分请求。物业公司为了把王某拖的精疲力竭就以不服仲裁裁决为由起诉至法院,--认真阅卷后发现仲裁委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不准确,导致赔偿金少计算了几千元。--把物业公司的经理和王某约到一起,结合案情为物业公司的经理讲解法律条文,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赔偿王某2.7万元并当场兑现,养老金在十五日内缴纳。王某说:“多谢冯法官,要不是你办案认真,我的事不会解决的这么快,这么好,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全靠法院给我们做主了,回去后我还要多学法,以后再遇到事情能保护好自己。”物业公司经理也说:“我回去后也得多学法,守法才能省钱,否则花的钱更多还不落好。“

在-同志的工作中,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正是基于她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使她面对疑难案件从不畏惧,面对当事人的倾诉从不烦躁,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的尊严与权威,无怨无悔地做一名公平与正义的使者。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2

--,女,39岁,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她于1996年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南泥湾法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2005年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延安市宝塔区法院第一个获取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干警,因此受到了区政法委及单位的奖励。近20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中,她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极大热忱,对百姓的百倍关爱,对为民司法的执着追求,努力工作,勤奋敬业,成为宝塔区法院近年来审结案件最多的审判员之一。多年来,她审结的案件达千余件,案案过硬,件件合格,无一违法违纪和超审限案件,为此,她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被中国民主建国会宝塔区委会和延安市委会评为优秀会员。2012年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两评查”活动中,她撰写的法律文书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2012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视公平正义为生命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灵魂和生命线。在审判中确保公正是法官的神圣职责。因此,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她都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分析案情,耐心听取当事人双方就案情的相关陈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态度都不偏不倚,不坐堂办案,能主动去群众中调查了解,亲自进行现场勘察,全面、客观的收集、调查和分析证据,力争切实查明客观事实,杜绝主观办案。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使案件最大程度地得以公正处理,保证了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实现。2010年她审理的白某诉某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白某与被告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白某购买了被告一楼的房屋一套。后开发商因销售不利,将一楼住宅改为门面房,并将门面房另售他人。由于合同无法履行,白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承担利息并承担购房款双倍的赔偿款。而开发商只同意退还房款承担利息,并赔偿原告其卖给第三人的盈利款。审理期间,开发商找人给她说情,施加压力,她不为所动。经过庭审,对证据的认真分析,她认为,如果按照开发商的观点,那么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不能达成惩罚的目的,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被告的行为也非完全恶意,原告的请求也不能完全能够支持,故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购房款60%的赔偿金。本案下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且自动履行了判决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视人民满意为奋斗目标

人民法官只有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着深厚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满足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因此,她在办案中总会利用人性化调解,既解当事人法结,又解当事人心结。2013年,她审理了王某诉李某探视权纠纷一案,王某与李某于2009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儿子由被告李某抚养,自儿子上幼儿园后,被告李某就不许王某探望儿子了,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望着满面泪水的王某,同样作为母亲的她对原告充满了同情。在与被告李某的耐心谈话中,她找到了王某不能行使探望权的原因。原来,随着儿子的慢慢长大,他非常渴望母亲的疼爱,王某由于工作繁忙,每两周去探望儿子一次,而每次探望后,儿子便长时间哭闹,并常常郁郁寡欢。因此李某的父母便认为是王某在探望中给了孩子不好的影响,便开始拒绝王某探望儿子。本案涉及的法律规定非常明确、简单,原告有探望自己子女的权利,原告胜诉是勿容置疑的,但是对原告正当权利的兑现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简单,判决执行起来并非易事,搞不好还容易引起矛盾的激化。理清了思路,她先开始做被告李某的工作,她先将王某现在思念儿子的心情和痛苦的状态传达给李某,赢得李某的同情,后让其将心比心,最后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耐心的说服和教育下,李某妥协了,但李某称主要是他母亲心疼孙子,怕原告王某每次探望后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于是,她又电话联系了被告的母亲,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电话连线,被告母亲也同意原告探望孩子,但是原告要保证探望孩子后,不能给孩子造成不良的情绪影响。通过分析,她认为,孩子的郁郁寡欢一是原告探望的次数较少,不能满足孩子渴望母爱的心理需要,二是孩子对父母离婚的这种状态不能正确认识。于是,她联系了原告要求她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并要求她尽量每周去探望孩子,通过数管齐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每周去探望孩子,经过引导,孩子也不再有不良情绪,双方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视清正廉洁为灵魂

法官是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是法律规则的直接执行者。这不仅要求法官精通业务,秉公执法,更要求法官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要一身正气,廉洁无私。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她严格要求自己,正确界定自己的社交、娱乐和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交不可结交的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拒绝当事人的吃请和礼金。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规定。一些当事人通过熟人、朋友为案子说情、送礼,每次都被她严辞拒绝,为了肩上的“天平”,为了法官的神圣责任,为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她用自己的实际行为树立和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没有耀眼的荣誉,没有闪光的光环,有的只是平凡的岗位,默默的辛苦工作,-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正以她那平凡的执着、不懈的追求,实践着护法、执法的天平之梦。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3

--,男,33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2年从--省司法学校毕业后进入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青化砭法庭、立案庭、行政庭、刑庭、刑二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参加工作以来,他立足平凡岗位,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勤奋敬业,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三年来,他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42件(2012年承办85件,结案85件;2013年承办33件,结案33件;2014年承办24件,结案17件,7件尚在审理中)。他连续多年被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他制作的(2012)宝刑初字第00070号裁判文书在2012年全市法院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中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他本人于2014年4月被中共延安市宝塔区委、区政府评为“2013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4年3月被共青团延安市委、延安市青年联合会共同授予“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2014年4月被共青团延安市委等十五个部门共同授予延安市第十一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他承办的所有案件中无一违法违纪、无一涉诉信访、无一最差案件。

公正执法 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始终把学习当作工作之余的首要任务。他深知只有自己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知识,才能做一名人民信任的好法官。利用工作之余他学习专业法律知识,并结合办案,注重实用性。有时为了弄懂一个问题、一些措辞要查阅好几本书,并最终把办案的全过程言简意赅的反映在裁判文书上,做到说理透彻,适用法律正确。

三年来,他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由于庭室职能的划分,审理的均是涉财类刑事案件,例如盗窃、抢劫、贪污、职务侵占等等案件,上述案件的被告人本人及亲属往往在社会上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面对这种现象,他深深懂得“清生明、廉生威”的道理,严格要求自己,本着一名法律人的职业操守与法官职业的要求,坚决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例如被告人刘某某等9人职务侵占罪、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非法拘禁罪一案,由于案件本身侦破时间跨度比较长,涉及罪名、人员较多,且牵扯到部分在职公职人员,案件审理难度很大,后经多次与众多被告人家属及被害人单位接触,向各方释明法律,最终由各被告人家属主动在能力范围内向被害人单位退赔了部分经济损失,尽管最后对众多被告人处以重刑,但各被告人都表示认识并理解到自身的行为的违法性及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必要性,其家属也对此表示理解,也使被害人单位受到的损失得到最大限度的挽回,保护了相应的国家财产。

他所承办的案件复杂、重大程度逐年上升,诸如被告人杨某某、谢某某诈骗一案,该案涉及受害人多达3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590余万元,众多被害人群情激奋,不同程度的向多部门反映情况,亦多次向他反映被骗情况及强烈要求返还被骗财产,在他向被害人反复释法解理、通告赃款赃物追缴情况后,被害人均能平和情绪,避免发生其他过激行为。又如被告人马某某等十九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案参与传销人员多达2400余人,人员涉及--、河南、广西、山西等多个省、市,吸收传销资金高达4700余万元,该案在本辖区乃至整个延安市的影响都较为重大。办理该案也为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审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一新型犯罪积累了积极的审判经验;再如被告人慕某某等四人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该案四被告人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分别或共同参与盗窃作案高达127起,盗窃所得财物价值80余万元,严重威胁到本辖区居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本辖区反响比较强烈的盗窃类案件,该案宣判后及时的安抚了广大群众的不安情绪,也震慑了部分犯罪分子,对维护本辖区的治安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还有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张某、王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韩某某、李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高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等一系列当前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多发性刑事案件。

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绝大多数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的状态,本着对被告人合法利益的最大保护,他经常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加点,对手中的案件进行审理。例如被告人岳某某盗窃一案审理时间为14天、被告人马某某诈骗一案审理时间为5天,均服判。使得案件在审理阶段的时间达到最短,也让被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到劳动改造阶段,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同时也最快速度的维护了社会的安宁。

近年来,延安市宝塔区的新型案件层出不穷,在对常发性犯罪累积了审判经验的同时,他自费万余元购买相关法律书籍,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审判水平,他也迅速成长为刑事业务骨干并获得了刑事同仁及领导的认可。三年多来,他承办审理或参与审理多起新型案件,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宝塔法院的新型案件的刑事审判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例如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一案,由于本地经济发展的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型犯罪极其少见,且广大群众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在审理该案时,他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不特定的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既审理了案件,又在审理的同时向广大群众就该种犯罪形式、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做了剖析,提高了人们对该种犯罪后果严重性的认识,起到了一定的预防犯罪的作用。又如被告人高某销售假药案、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非法经营案、被告人王某、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等一系列刑事案件,上述案件均属于少见、隐蔽性强的案件,他在审理的过程中不断的加深理论功底,积累审判经验,使得所有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既为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积累了积极的审判经验,也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辨识能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起到了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作用。

刑罚乃国之重器,是对公民最严厉的惩罚。因此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他在办刑事案件时,往往就一个情节、细节上的问题可以彻夜无眠,只为了最大限度的还原案件事实,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做到不枉不纵。他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公正司法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时刻以一名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和热爱,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履行着一名法官的职责,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好评。

公正办案 廉洁勤政

一身正气,廉洁是根本。在从事审判工作中,他严格执行《法官行为准则》。始终做到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他执着坚持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他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已胸前的法徽,对得起那些无辜的受害者,对得起那些遭受破坏的社会秩序!”三年来,他从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华商报、西部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机构多次对他承办的案件进行正面跟踪报道。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他忠实地履行着普通法官的神圣职责,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长期的法院工作造就了他吃苦耐劳的品质,艰苦的审判工作炼就了他严谨、求实、敬业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在审判的第一线,他用正义铸就着公平、用忠诚书写着公正,用满腔的热情,给所从事的职业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让公平与正义在太阳下闪现出耀眼的光辉。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4

--,女,3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2年进入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曾在姚店法庭、立案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参加工作以来,她立足平凡岗位,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勤奋敬业,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1年至今她累计办理案件550件,结案率达95%,调解率达71.1%。结案率和调解率在全市名列前茅。工作中她讲究工作方法,“因人、因事、因时、因案”的开展工作,总能以百变的工作方法,换来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结的这些案件中,无一超审限、无一违法违纪、无一群众举报和投诉,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曾连续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宝塔区法院授予调解能手、各种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在2012年省法院组织的“两评查”活动中,她撰写的法律文书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2014年她撰写的参阅案例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参阅案例。

公正是前提 效率是追求

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坚定的政治方向和为民意识。多年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她将“公正与效率”有效的结合起来。她认为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因此她总是在案件受理后的第一时间内将案件办结。

在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刘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办案法官多次寻找被告,与被告沟通中了解到矛盾的起因:刘某某系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父亲去逝后,母亲李某某对爷爷奶奶未尽孝道,儿子为此不能原谅母亲,故而不愿赡养母亲。针对案情,法官对儿子进行了劝解,使其明白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其不赡养母亲的理由,儿子有所触动。2013年5月7日开庭前,法官将母子约在一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母亲讲起儿子小时候因为半夜发烧送医院过程时泪流满面,儿子眼眶里也充满了泪花,法官趁热打铁,让儿子给母亲倒了一杯水,母亲握住儿子的手久久没有放开,儿子也情有所动,给母亲道歉,同意每年给母亲3000元生活费,并答应为母亲养老送终。78岁的李老太太握着张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官!经过你们的劝解,我那不孝子终于醒悟了,愿意赡养我,并为我养老送终。”母亲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双方终于找回了久违的亲情,儿子搀扶着母亲离开了法院。

调解是原则 判决是例外

延安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源地,--在案件审理中严格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慎用判决的原则”。多年处在一线工作的--深知,民事审判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多数的当事人除非迫不得已,是不会“对簿公堂”的。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化解矛盾,而且很有可能结下新的怨恨。这就是她为何每个案件都要千方百计进行调解的初衷。2011年至今,--审结案件522件,调撤371件,调解率达71.1%。她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技能,调解水平。案件审理中她总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充分了解案件的成因,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寻找调解的突破口,针对不同案件采用不同的对策进行调解。有时因当事人之间抵触情绪较大,--还邀请当事人亲戚、朋友、有关组织进行劝导、解释,使当事人改变态度,以达到调解的目的。结合多年民事审判工作实际经验,她总结出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六项调解方法,即教育说理法、判例指导法、理解信任法、耐心讲解法、换位思考法和社会介入法。

在原告贺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身为邻居兼表亲的原、被告,为了垃圾进了对方水渠而发生了打架斗殴,致原告十级伤残。--考虑到水路等相邻纠纷若处理不当,会给双方日后相处留下更大隐患。第一时间查看现场后,--当场开始对双方当事人及子女从法理、情理等方面,作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因双方结怨太深,首次调解失败。但--并不灰心,在多次分析案情后,她再次组织调解,邀请双方子女到庭参加调解,对原、被告作了大量的劝解开导工作,让双方明白各自的过错。最终双方化解心结,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实现了亲情的回归。

--说:“对自己了解,对他人了解;不盲目乐观,也不盲目悲观;不怄气,不偏爱。只有对客观事实的充分了解,才能实现司法公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随着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难度不断加大,而且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让人很难、很累,但每一起案件她都力求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准确,处置妥当,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份,--承办了高某诉袁某离婚纠纷案件。经了解,原、被告婚后生育一子两女。2011年7月15日,被告袁某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原告高某到处寻找,仍无下落,伤心之余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袁某离婚。法院在依法公告送达后,被告袁某来到法院承认错误,并要求法院作调解和好工作。--先后经过三次调解,但原告高某坚决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有三个孩子,本着挽救家庭的原则,再次进行调解,终于唤起了原告对被告尚存的感情,同意给被告袁某最后一次机会,并办理了撤诉手续。在--的再三努力下,使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到了挽救。

从事审判工作的十余年当中,--忠实地履行着法官的神圣职责,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面对繁琐、艰苦的审判工作,她无怨无悔。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令人瞩目的成绩。她在审判的第一线,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天平”的含义,实现着人民法官的生命价值。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5

--,现任户县人民法院余下人民法庭庭长,从事法院工作23年,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户县法院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优秀审判长,2014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巾帼建功标兵”。在她的带领下,余下人民法庭多次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户县法院先进集体、户县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户县法院“审判五进”优秀审判庭等奖项,并于2011年荣获市中院“集体三等功”,同时还涌现出了一批省、市级优秀法官、调解能手、办案标兵、优秀书记员、优秀公务员等先进个人。

在户县人民法院,每当提起--这个名字,大家都会竖起手指,给这位女法官一个大大的赞。女同事们说,这是一个温柔、知性而又大气的女人,堪称妇女楷模;男同事们说,这是一个坚强、刚毅而又善良的女人,当为巾帼英雄;当事人说,这是一个无私、诚实、通情达理的法官,可谓铁骨又柔情。大家都说,她就像一朵玉兰花一样,温润高雅、冰清玉洁。

怀揣法律梦 扬帆法徽下

在1988年高考结束报考专业时,怀揣着对法律的无限热爱,--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法律专业。大学四年,她认真刻苦地钻研法律知识,是学校最勤奋的那个学生;多彩多艺的她还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活动,是学校有名的才女。1992年7月从--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之后,她选择了回到生养自己的第二故乡--户县工作。在选择工作单位时,对于法律的热爱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再次指引了她前进的方向,她怀着激动的心情进入了户县人民法院,成为了一名书记员。

迈上了工作岗位,她清醒地意识到只有靠不断的努力和钻研才能掌握过硬的专业素质,最终走上心中神圣的审判岗位。她看似柔弱,但行动却让同事们大加赞赏,同事们都说,这个看似柔弱的小姑娘,身上却有一股让人不得不服的劲头:她从不娇气,分配给她的工作任务她总是用心做好,时时归纳总结;碰到法律条文难解的问题,她总能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综合考虑,寻求最佳解决途径;对待同事,她友善、诚实,从不抱怨;对待当事人,她耐心、和气,从来都是平心静气;对待工作,她认真、踏实,始终都是一丝不苟。多年来,正是凭借这样的努力和不懈,她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一步步走来,每一步都踏实而认真,坚定又执着,她走的每一步,都是对自己法律梦想的追逐。

清风映丹心 方显冰清志

2010年12月,--被任命为户县人民法院余下法庭庭长职务,成为户县法院当时为数不多的几位女庭长之一。

从分管部门工作的副庭长成为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这意味着她不仅要办好自己负责的案件,还要做好庭室的管理工作,带领本庭室的同志们办好案子,她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面对工作压力,她没有丝毫的退缩,在认真分析了自身职责和庭室的情况之后,她将工作分为了三大块:一是做好本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明确各人职责和分工,确保庭室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快速高效地处理自己承办的案件,当好法官;三是做好协调工作,在其他同事工作中出现问题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在她被任命为余下法庭庭长不久,法庭副庭长响应省里号召要赴藏工作两年,当时,庭室新人较多,办案主力不足,但是承办案件较往年却有大幅增加,超过了400件,但是办案人员只有3个,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诸多压力集中于她一身。但她却从不抱怨,对待工作也从不推诿,从来都是主动承担:考虑到新任法官办案经验不足,在碰到难办的案件时,她二话不说就将难案分给自己;新人有不懂的地方,她都会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在签发裁判文书的时候,她会耐心细致地查阅案件,询问案情,修改文书,从不嫌麻烦;担心其他同事工作压力太大,她自费组织大家利用假日时间出游,释放工作压力……

在她的领导下,余下人民法庭成为户县法院的一道亮丽风景:在这个庭室,虽然办案任务很重,疑难杂案较多,但同志们的精神状态都很好,在这里,没有人抱怨,大家都很快乐。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精神状态,余下法庭的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先后被评为户县文明单位、户县法院调解先进集体、户县法院先进集体、户县法院“审判五进”优秀审判庭,并于2011年荣获市中院“集体三等功”,同时还涌现出了一批省、市级优秀法官、调解能手、办案标兵、优秀书记员、优秀公务员等先进个人,余下法庭也迅速成为户县法院办案能手的重要培养基地。

面对荣誉,--却有着一颗淡泊之心,她常说,工作是靠大家共同努力干出的,所以,荣誉要留给大家。听者无不佩服之至。

胸谋百姓事 妙手奏华章

基层法庭工作是审判工作的最前沿,每天面对的是老百姓。群众事无小事,--正是本着这样的原则,认真处理她负责的每起案件。

有一次,--负责余下镇占西村村委会诉村民张某返还财产案,涉案财产为该村土地册。时进深秋,该土地册直接关系到占西村秋季3000余亩土地的调整,若错过农时,该季作物将无法耕种。在了解案情后,--当机立断,立刻前往张某家中,但张某夫妇已外出帮人种地,只有母亲在家。--坐在老人身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释法理,最终说服老人带领法官去寻找女儿女婿。经过田间地头一个多小时的寻找,终于在外村找到了正在耕种的张某夫妇。通过交谈,--了解到,原来村委会几年前在张某的承包地中修建变压器,并与其书面约定每年补偿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但村委会在支付三年的补偿金后再没给张某分文,张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强行拿走了村委会的土地册,要求村委会补偿赔偿金。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又赶到部分村民家中进行走访,村民们怨声载道,抱怨因土地册影响土地调整日期的话,将会错过播种季节,这将是巨大的损失。考虑到这些,--和办案人员连中午也顾不上吃,就地叫来了原被告,坐在村中心街道开始给双方做工作,从村民现在的秋耕情况谈到错过农时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从法律规定谈到权利的救济途径,说了整整一个下午。功夫不负有心人,--耐心细致的劝解终于使被告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荒唐,双方最终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

翌日,被告很早来到余下法庭,将土地册交给了办案法官,表示不能因自己的情绪影响乡党农耕,和村上的经济纠纷可以缓后解决。随后赶来的村委会代表也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

并表示将积极解决被告补偿金问题。

多年以来,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始终如一的坚持公正无私办案,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审理每一起民事案件,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审理案件近2000余件,从未出现错案。

满腔赤诚志,奉献不言悔

--自1996年结婚以来,长期和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丈夫因在外地工作,每周才能回家一次。公公几年前因生病卧床不起,婆婆身体不好,照顾公婆的任务就落在了她的肩上,加上孩子尚小也需要照顾,她除上班外,还要照顾老人和孩子,肩上责任重大。面对这些,她从来都是任劳任怨,从没抱怨过一句,也没有因家庭的原因耽误一件案子的审理。

2014年春节过后不久,天降噩耗,儿子突遇车祸身亡,突发的灾难几乎要压垮了她。事情刚发生的那段日子,她整天以泪洗面,哭到没有了眼泪,同事们都担心她会就此不振。可是,坚强的她并没有被压倒,在调整了1个月之后,她毅然走上了工作岗位,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都倾注在工作上,将自己的全部精力将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上来。大家发现,她比以前更加辛劳了:办公室里的她总是在忙碌,下班后,她总要加班到深夜。她坚忍不拔的精神让人钦佩,许多男同事都不无感慨地说:“维妙身上的这种坚韧,真的让我们这些男人自愧不如!”

-同志在法院工作20余年,没有什么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有说什么豪言壮语。二十多年来,她始终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审判工作的无限热爱,本着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的原则,不追逐名利,只要耕耘,从不问收获。正如一首诗所写“无论你走得多么远,你的心总是和百姓在一起;无论黄昏时树的影子有多长,它总是和根在一起。”她用满腔的热情和无私的情怀彰显了新一代女法官的风采,谱写出了一曲华美的人生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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