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8篇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9月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共计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心得体会9 月 1 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共计六章二十九条,分为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组织实施、附则六大内容,对教育督导工作中涉及的什么情况下问责、如何问责、如何组织实施问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对《办法》的学习,总结了几点思考与体会:
1 1. 教育督导向纵深推进的需要 2020 年 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及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这其中包括要“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等内容。而此次《办法》,则是对这些方面做了深入推进和明确规定。如在问责方式中,对被督导单位、被督导单位相关负责人、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方式都作出明确的要求与规定,对实际操作层面更有针对性,更具指导意义。
2 2. 教育政策有效实施的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双减”背景下,学校教育需归于本位,家长、社会需有理性的认识,各司其职,承担各自的责任才有利于“双减”工作的落实。“双减”的落地,需要学校、社会、家庭三管齐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机制,才能使孩子们遵循成长规律,顺其自然,健康成长。减轻校内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何从源头上治理培训乱像、治理培训需求,一定是需要一系列制度保障。而督导队伍作为一支有效的监管力量,在“双减”政策的落实中,作用不容小觑,《办法》就是使政策逐步得以落地的配套与保障。
3 3. 教育行为的科学引导与监督 《意见》“确立改革目标与方向、正视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理顺相关体制、机制问题对于走好教育督导现在与未来之路意义深远;同时,健全教育督导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才能使督导的实效性进一步发挥出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使督导“长牙齿”更有劲、更有力。而这次的《办法》,就体现“有章可循、有责可究、有法可依”的原则,可使“ 引导、监督、处 置、整改”的作用更加彰显。
4 4. 教育督导权威性的有力凸显 教育督导要“长牙齿”,要有影响、有实效,除了体制机制的完善、细节管理的优化、更需法律和制度予以保障,这样的教育督导才会更有影响力与震慑力。而且这样的影响力与震慑力不只是单向对外的,《办法》中也提及对督学与教育督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方式:如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组织处理、处分等条款。因此它也是对内发力的,这种双向发力对于督学、督导本身而言带来考验与挑战。如何更好地行使权力与职责,如何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与引导更加考量着督学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与专业水平。因此,对于督学而言需加强学习,使我们“督”与“导”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从而真正提高对教育督导的认识,重视督导、理解督导、敬畏督导!
让教育督导真正“长牙齿”,有赖于督导队伍自身的提升、有赖于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规范执行、有赖于社会、学校的多方协同,《办法》使我们看到前行的目标与方向,使我们看到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愿景与希望!
篇二: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证明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是鼓励,是鞭策。如春风,送来的是工作的动力像春雨,滋润了每一个工作者的心田似春花,带给教育的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新形势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为我们今后做好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我掌握了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最美教师张桂梅的事迹以及最美乡村教师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时刻激励着我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
熟悉法律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努力掌握国家、省关于小学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常言说,活到老学到老,因为学无止境。过去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今天再提仍然有重大意
义,尤其是作为涉猎不深、经验不足的我,更要加倍学习。我时刻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桃李无言,下自成蹊这些古训,严格要求自己。这次学习,对我来说,堪称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仅是排难解惑,更增添了一份责任感、使命感,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与认可,才能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师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于近日颁布,该办法自 2021 年 9月 1 日起施行。办法指出,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如有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处置失当等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问责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该办法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主要问责对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
其中,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评估监测、督导检查工作中未达到合格(通
过)标准。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等。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主要通过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等方式进行。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主要通过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等方式进行。
《问责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教育督导结果的科学运用,增强教育督导刚性约束,发挥教育督导的助推器作用。
篇三: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
习 《教育督导条例》 心得体会 2012 年 8 月 29 日, 国务院第 215 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教育督导条例》, 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颁布施行。我们学校接到教委的学习通知后, 组织了我们教师进行了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
通过这样的学习活动,我对教育督导从陌生到熟悉, 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现将我的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通过学习, 我明确了《教育督导条例》 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法律、 法规、 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 政策的贯彻执行, 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促进教育公平,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教育督导包括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督导, 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 遵循教育规律” 等五条原则。
通过学习, 我知道了我们国家实行督学制度, 以及作为督学应该具备的各项条件。
我最感兴趣的是“督导的实施”, 因为这是与我们学校和教师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条例》 中规定了 教育督导机构对哪些事项实施教育督导, 以及督导的方式, 让我明白了我们学校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不管是老师的日常教学, 还是后勤财务工作, 都要一丝不苟的完成, 才能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任务, 为学生发展服务,为家庭服务, 为社会服务。
《条例》 中还规定了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督学或者教育督导
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任何人员或相关机构违反了《条例》中的规定, 都将受到处分, 构成犯罪的,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作为学校的一员, 我们要遵守《条例》 中的规定,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虚心接受督导部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检查督导, 不断地改进我校的工作,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总之, 通过这次的学习讨论, 我更加明确了教师和学校的责任, 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 工作原则、 机构设置、 督导内容、 工作程序、法律责任等。
我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完成好学校交给的任务, 为我校今后顺利通过每三年一次的教育督导检查, 尽自己的力量。
篇四: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
育督导问责办法》正式实施心得体会 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相关责任人都将被督导问责,无论是各级各类学校、还是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 9 月 月 1 1 日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依据办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等六种情形将被问责;存在隐瞒事实真相,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对举报人、控告人、检举人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等五种情形的当从重处理。教育督导,是发现教育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学主体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教育沿着正确轨道和方向前进的重要方式。通过创新督学队伍聘用和管理模式,通过分类选聘的方式,我国组建了多层次的国家督学队伍体系,全国共有各级督学 14.7 万。但长期以来,教育督导的效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甚至有流于形式的倾向,往往出现问题,督导才被动跟进。
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以至蜻蜓点水走过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
象,诸如师德失范、校园霸凌等突出问题,主管部门多次发文,各级督导也频频开展,但没有问责的督导就是纸上谈兵。严肃的督导沦为稻草人,肯定就没人在乎,问题也就得不到有效解决。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将板子实实在在地打在责任人身上。
让教育督导“长牙齿”,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从制度上真正确立督导权威性、有效性。《办法》从四个方面对教育督导问责作出了系统制度设计:“问谁的责”,明确问责对象;“谁来问责”,明确了问责主体;“问什么责”,明确了问责内容;“怎么问责”,明确问责方式。很显然,《办法》不仅涵盖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并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实现了督导问责的有法可依,为督导问责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就挂名问题,教育部专门制定岗位职责,建立实绩考核和退出机制,要求新一届国家督学积极履职,保证时间精力投入,不挂虚名。
当前全国范围内的“双减”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处于紧要时刻,人民群众充满了期待,一口气不能松,一丁点都不能让。据介绍, “双减”督导已被列为 1 2021 年教育督导工作“一号工程”。《办法》的适时出台,从监督角度为“双减”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再加了一道保险。督在关键、查在要害、导在实处,方能释放督导
的无限威慑。期待有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问题为导向为教育发展扶正祛邪,以有力问责为教育发展保驾护航。
篇五: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四篇)
篇一
2021 年 7 月 20 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即将施行。《问责办法》 的颁布与实施, 使督导“问责有形、 问责有法、 问责有序” ,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
一、
学深悟透要义
《问责办法》 的法律法规依据是《教育法》 和《教育督导条例》,政策依据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问责目的是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这些总体要求, 是依法行政、 依法督导的法律依据, 也是纪律规矩。
督政不忘政治、 督法不忘方法、 督学不忘学习、督事不忘求是。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更好履责尽责,敢担当作为。
二、
抓住关键较真
《问责办法》 专门对“问责” 制度进行了 系统化、 规范化、 具体化落实, 进一步细化了 谁来问责、 什么情况下要问责、 问责情形有哪些等内容, 使各级教育督导机构
在开展督导问责时, 有法可依, 有据可考, 有章可循, 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问责办法》 明确教育督导问责主体和客体, 规范问责方式, 实施以履职为目 标、 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路径、 以公开为策略的督导问责流程, 进一步树立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一是明确问责主体。
兼具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主体, 同体问责主体, 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者由其牵头相关部门来实施; 异体问责主体,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来实施。
二是明晰问责客体。
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督导工作人员等对象, 均可成为问责客体。
三是细化问责原由。
存在教育职责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等具体化问题, 都要被问责。
四是明确问责方式。
分为责令检查、 约谈、 通报批评、 组织处理、处分五级处理方式。
五是确立问责程序。
明确了 在教育督导问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方式、 步骤、 顺序与时限。
六、
善抓落实碰硬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从自身做起, 做到心存敬畏, 做有依据, 行有法度。《问责办法》 对进
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解决权威性不够、 教育督导结果使用不充分等问题, 提供了 重要的保障, 是强化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系,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要将落实《问责办法》 的出发点、 着力点、 落脚点放在推进区域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建设上, 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 聚焦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
重点是全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履行教育主体职责、 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以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在目 前就是要围绕“双减” 政策的落地、 落实、 落细, “五项管理” 的深化、 教育评价改革等, 既督又导, 侧重于导,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补足薄弱环节。
切实通过《问责办法》 的落地, 有力地推动督导结果使用, 引导各级政府、 各类学校, 牢记初心使命、 履职尽责、 担当作为,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为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篇二
十次督导, 不如一次问责。
长期以来, 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
让督导“长牙齿” 真正落地, 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
9 月 1 日,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实施,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教育督导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 规范学校办学, 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方面, 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我国一些“老大难” 教育问题, 长期得不到解决, 关键就是缺乏问责机制。
厉行依法治教,必须让教育督导“长牙齿” , 尤其是在发挥督导监督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作用上。
比如, 我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并逐步提高。
” 可是, 这一法律规定一直难以得到落实, 原因在于, 以前即便地方政府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 克扣、 拖欠教师工资, 也鲜有问责。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去年 9 月 , 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落实情况, 纳入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的重要指标。
同时, 国办督查室还抓典型, 发布了 《关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
当地对通报问题高度重视, 贵州省委决定对大方县县长及分管财政工作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分别作出停职检查和免职处理。
这
就充分体现了督导的“威力” 。
据了解, 2020 年, 全国 2846 个区县均承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从解决落实教师待遇这一“老大难” 问题可见, 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 对不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不规范办学、 侵犯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办学行为进行问责, 才能维护教育秩序, 构建健康教育生态。
今年是落实“双减” 的第一年, 最近教育部门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设重点校, 不能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要推进教师交流轮岗, 等等。
这就更需要加大教育督导问责力度, 决不纵容违规办学行为。
否则, 教育法律法规就会变为空文, 难以落地。
篇三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近日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 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据统计:
《办法》 全文中, “人民” 一共出现了
56 次,
“教育” 一共出现了 121 次, “督导” 一共出现了
108 次,
“问责”
一共出现了
78 次。
由此可见, 一线教育督导工作应当毫不犹豫地服务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将“督导并举、 问责同行” 的大旗扛在肩 上, 履
行立德树人的职责担当, 切实做到“讲大局, 有方法; 讲使命, 有作为; 讲责任, 有担当” 。
一是
“实起来”
,
坚决摒弃“督而不导”
的形式主义“督导” , 既包括了 “督” , 更强调了 “导” 。
这个“导” , 是疏导, 是指导, 亦是劝导。
《办法》 在“总则”中指出, 教育督导问责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动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 , 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 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办法》 的过程中, 一旦发现被督导对象可能或即将出现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时, 要能及时劝导、 有效疏导、 准确指导。
防范于未然, 将问题“扼杀” 在摇篮里,或是将潜在的危机转化为发展的契机。
二是“沉下去”
,
绝不留存“问而不责”
的好人思想《办法》 自第二章起, 进一步明确了 问责的相关情形, 具体条款很细致、 很全面, 操作性和针对性都很强。
然而,如果我们教育督导人员不能下到一线、 不能下到被督导对象的实际工作岗位上去, 是很难“找出病根、 查出病灶” 的。“问” , 不是简单的过问。
首先, 要问到点子上; 其次, 要问到骨子里。
“蜻蜓点水” 、 “雷声大雨点小” , 皆不可取。如果遇到了 一些确实需要“责” 的人、 事、 情况、 案例时,怎么办? 当然是坚守底线, 坚
持原则, 一责到底, 绝不应该存有“老好人” 思想。
三是“守得住”
,
始终坚持“有法必依”
的问责策略早在战国时期,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学派就大力主张 和推崇以法治国的思想。
其有曰:
“抱法处势则治, 背法去势则乱。
” 在我们看来, 若使其推衍至教育督导的工作, 就是“问必有法, 责必依法” 。
《办法》 在第三章中细致阐述了问责的方式, 在第四章中强调了 问责的程序。
这就给我们的具体工作提供了 方向和指南。
在这两部分内容中, 第十四条提及这样一句话, 让我们印象深刻:
“应当以书面方式为主, 听取被问责对象的陈述申辩” , 可以这么说, 与此类似的条文在《办法》 中还有多处, 这些内容的制定和出台充分保障被问责对象可以有效行使辩护权, 这正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依法治国的积极体现。
四是“学不止”
,
努力追求“打铁自硬”
的工作信念
《办法》 不只是用来约束被督导对象的, 它也对教育督导人员提出了更高、 更明确、 更为严格的要求。
因此, 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必须知晓“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虽令不从” 的人之常理, 必须始终抱守“率先垂范、 敢为人先、 干在实处” 的工作情操、 节气和态度, 必须不停地研习《办法》 细则, 必
须坚持做到读原著、学原文、 悟原理。
让自己强起来, 才能让被督导对象好起来;让自己硬起来, 才能让被督导对象立起来。
征途路漫漫, 奋斗砺初心。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出台后, 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 强化督导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 提升督导权威性, 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另一方面必将促使全体督导人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奠定工作基础, 我们将“择高处而立, 就平处而坐, 往宽处而行” , 充分把握新的历史方位, 积极实践, 努力交出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答卷。
篇四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 是法律制度健全的要素和激发责任担当的利器, 让制度保障更有力,让督导更有权威, 让督导增强威慑力。
学习贯彻《办法》 是督学的重要任务, 只有突出责任, 才能唤醒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 使强化问责成为推进教育督导的制度保证。
学习《办法》, 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反思督导工作, 反省督导历程,收获匪浅。
一是学深悟透核心要义,
把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学深悟透, 把《办法》 纳入“四史” 学习教育, 与学习关于
教育的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 精研细读, 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坚持带着问题学, 把《办法》 规定与当前存在于督导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学习研究, 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更好履责尽责, 敢担当作为。
二是狠抓制度执行,
将真管严管落到实处。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办法》 能否真正起到“利器” 作用, 关键在于我们敢不敢较真, 能不能碰硬, 有没有战斗力。
因此, 确保问责办法发挥实效, 必须强化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让铁规发力。尤其对执行制度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 敢于亮剑, 坚决做到执纪必严, 失责必究。
三是夯实专业本领,
打造过硬业务能力。
虽然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工作都有督导方案和要求, 但要把这份工作做好并非易事。
责任督学要不断提升素养, 在履行督导职责中, 要始终将学习放在重要位置, 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法规、 教育管理、 信息素养, 增强督导专业本领, 更好地服务学校, 助推学校稳步发展。
四是规范督导行为,
服务督导学校。
作为责任督学要始终牢记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坚持持证上岗, 主动出示督学证,依法督导, 采取校园巡视、 座谈走访、 查阅资料、 问卷调查等形式, 总结亮点及时宣传, 关注特色助力发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学校的办学行为,
实现学校内涵健康稳步发展。
对学校在依法办学、 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时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 在下一次督导时, 对本次问题与不足进行回访跟踪, 助推学校发展。
学习《办法》 , 更新观念、 增长规矩、 增强信心。
一名合格的督学, 就要结合工作实际, 不断学习《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 指导自己、 约束自己。
做到心中明责, 行中有责, 以问责办法为“镜” 更好地开展工作。
篇六: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心得体会我认真学习了《办法》,并结合责任督学的工作实践领会其精神实质,得出以下三点认识:
一、督导问责机制更完善
2020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最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又印发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制度保障,也是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的有力举措。《办法》的出台真真切切地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教育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意见》和《办法》对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基本原则、重要举措有着深刻影响。尤其是这次《办法》的出台,能够使每一个责任督学更加认识到教育督导问责不是空中楼阁,而是有着更加直接可靠的政策依据,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强化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制。
二、督导问责措施更有力
《办法》根据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针对过去教育督导权威性、严肃性不足的问题,强化了问责机制,提出了“教育督导问责遵循依法问责、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办
法》中还进一步明确了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方式为: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等四大问责方式;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方式为: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等五大问责方式。这些举措,进一步压实了问责制度的落实,增强了教育督导的刚性约束,提高了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强化了监督力度,为督导“长牙齿”提供了有力保障。责任督学要认真学好《办法》,让问责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倒逼追责,让违规违纪“零容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三、督导队伍建设更优化
《办法》除了对教育机构的限制之外,在第八条还提出了“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贻误督导工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正;滥用职权、乱作为,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等六大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在第十一条还明确了对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方式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组织处理、处分”等六个方面。这对于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要求更加明确具体了,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制度也更健全了。责任督学不但要接受各级各部门的管理监督,同时更要在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方面提升素质、强化学习、强化责任,这更有利于优化督学队伍结构,确保每一位督学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充分发挥督学作用,推进教育督导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保障。责任督学要严管厚爱,履职尽责,做到严格要求;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
细做实。
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肩负着党和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们责任督学更加要以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为使命,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用好《办法》,发挥出督学的智慧与才干,为建设教育强国、推进新时代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七: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
贯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长期以来,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9 月 1 日,《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教育督导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办学,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方面,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我国一些“老大难”教育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关键就是缺乏问责机制。厉行依法治教,必须让教育督导“长牙齿”,尤其是在发挥督导监督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作用上。
比如,我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可是,这一法律规定一直难以得到落实,原因在于,以前即便地方政府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克扣、拖欠教师工资,也鲜有问责。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去年 9 月,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的重要指标。同时,国办督查室还抓典型,发布了《关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当地对通报问题高度重视,贵州省委决定对大方县县长及分管财政工作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分别作出停职检查和免职处理。这就充分体现了督导的“威力”。据了解,2020 年,全国 2846 个区县均承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从解决落实教师待遇这一“老大难”问题可见,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对不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不规范办学、侵犯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办学行为进行问责,才能维护教育秩序,构建健康教育生态。今年是落实“双减”的第一年,最近教育部门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设重点校,不能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要推进教
师交流轮岗,等等。这就更需要加大教育督导问责力度,决不纵容违规办学行为。否则,教育法律法规就会变为空文,难以落地。
篇八: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大家谈心得体会
XX 学校督学学习宣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三篇篇一:
2022 年《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充分证明 XX省政府对督导工作的重视。对于一名幼儿园督学来说是鼓励、是鞭策、是春风、是工作的动力。在当前新形势下,《XX 省教育督导条例》为我们今后做好督导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对我们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热爱幼儿教育,热爱教育督导工作 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认真领会《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的方针政策高度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用英雄事迹激励自己。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督导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到 XX 市 XX 区幼儿园督查时,能耐心细致地将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指导幼儿园提升办学理念,强化内涵发展,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园基本活动,寓教于乐,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比如“幼小衔接,我们在行动”是今年的学前宣传月主题,幼小科学衔接越来越受到重视。考虑到疫情大班组发放了线上关于幼小衔接的调查问卷,了解家长的顾虑与担忧。为此幼儿园召开了家长、小学、幼儿园三方联合会议,切实落实小幼联合教研。重视与幼儿双向奔赴、与家园共同携手,让幼儿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使其在身体、情感、
社会性适应等方面得到良好的发展。小幼科学衔接,我们一直在行动。
在幼儿园督学工作中,结合《条例》精神,通过查看幼儿园环境,设施设备、查看资料、推门听课、园长介绍,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形式,对幼儿园保教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给幼儿园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促进幼儿园保教工作向着健康方向发展。
二、学习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业务素养和督导实践能力 学习法律、法规是做好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此,我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努力掌握国家、省、市关于幼儿园教育的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名 XX 市 XX 区幼儿园督学,我深刻的认知到:只有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方针,才能在评估时候有理有据,真正做到了以理服人、靠前指导;以推动 XX 市 XX 区幼儿教育的发展。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区里举办的《XX 省教育督条例》的培训,听取了局领导和区领导对督导评估的专项指导报告,以及对《条例》的深层次的解读,领悟《条例》的内涵,学习用政策武装头脑。不仅要学会《条例》还要学以致用,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提供理论保证。坚持幼儿园保教并重
的原则,坚持幼儿园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把幼儿园安全工作放在督导的首要位置。
三、坚持督导原则,廉洁自律
作为 XX 区幼儿园的督导工作者,在幼儿园督导工作中,不仅要秉公督导,同时还要能够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规程》等纲领性文件。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廉洁自律,在幼儿园督导时,能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检查时不打人情分,做廉洁的典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以督导促进幼儿园的发展,以评价调动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通过学习《条例》,我深深体会到要牢记《条例》的各项规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用幼儿教育理论知识服务幼儿园、服务幼儿、服务家长,用幼儿教育理论和智慧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出色完成幼儿教育督导工作任务。
篇二:
教育督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督学必须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符合时代需要的业务素质,才能做好督导工作,保证教育督导应有的效果。2022 年 X 月 X 日,XX 省第 X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X 次会议通过《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自 2022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兼职督学,结合《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谈谈我的督学上的一些做法与感悟。
一、读书为本 力学为先 加强履职学习是《教育督导条例》《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对每一位督学做出的义务性规定,也是我们做好督学工作的必然要求。立身以力学为先,力学以读书为本。成为 XX 区第三届兼职督学的一员来,加强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就列入了我的学习计划中,除了参加 XX 区督导办举行的各类培训学习外,我还认真研读、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督导政策与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督导;理解国家的教育宗旨,时刻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动向,熟悉学校各项常规管理业务和教育教学工作,发扬奉献精神,克尽督导之责。
特别是通过对《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监督、落实立德树人是督导的根本任务,教育督导更应该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对政府的督导与对学校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五项原则;明晰了学校实施的教育督导的内容;懂得作为督学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广泛征求意见,给与科学合理的解决建议;《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还明确了督导机构、被督导单位和督学的法律责任。
二、躬行实践 处实而效功 致知力行,知行相须,不可偏废。经验不能转移,督导技能还需要在督导工作实践中获得。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业之道。
我对自己的督导工作一直有一份敬畏之心。加强岗位职责意识,静下心,沉下身、钻进去,想方设法完成好督学这项神圣而又艰巨的工作。
X 年来,我积极参加区督导办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坚持每月至少督导一次。本着“为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服务、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服务、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的督导理念,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每次督导前,认真做好“备课”工作,主动联系学校,落实好督导时间、地点、主要工作方式等,督导中尽量多做些务实工作。
(1)督学形式多种多样。《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第 X 条就要求督学形式多种多样。督导工作中,我通过巡视校园、查看台帐资料、听课评课、与师生交谈、进行问卷等方式,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并为学校建言献策。在日常督导过程中,能严格遵守督导流程,挂牌进校,首先巡视校园,查看校园安全、卫生工作、检查日常管理;听取学校领导介绍近期学校工作特点及成绩,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处理情况;随机访谈学生,了解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及学校办学特色等;最后形成督导报告,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教育督导网站。特别是条例第 X 条提出,“XXXXXXXXX。”这也是《XX 教育督导条例》鲜明时代特征的体现。疫情不稳定期间,被督导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模式,我们就尝试了网上督导,采用网上问卷形式,开展线上督导工作。
(2)督学沟通耐心细致。一次接到一通电话,来电接通,
对方称呼都未打,扯着嗓子先一通抱怨,听的我一头雾水,弄不清状况。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才了解到对方是我督导学校的一位家长,质疑学校一些费用的收取程序及班主任的一些建议。约他到学校面谈,不愿意。我只好一面和学校了解情况,一面和家长从各个方面进行沟通,连续两周,无数次次长达几小时的电话,还及时添加微信,针对他提供的微信截图,不厌其烦的与其交流,引导家长从另一个方面看问题,才慢慢平息了家长的怨气。
(3)为校服务,促校发展。服务是一种理念,是一种境界,也是一项能力,作为督学应该树立服务学校的思想。服务学校,督学就要做学校的推介者。带着欣赏的眼光,将学校的学校的闪光之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学校特色。当然,我们还可以通过督导平台等方式对学校的亮点进行宣传。服务学校,开展校际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服务学校,要做学校工作需要的支持者,开展问题导向的专项督导,帮助学校推进工作。
(4)监督职能 敢于直言。俗话说: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在督导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原则,敢于直言。《XX 省教育督导条例》中第九条提到的四个方面的回避,就是希望督学秉公办事,直道而行。要站在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高度,敢于直言,立足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态度明确,及时制止。我相信,只有敞开心扉,抛开情面,才能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做好督学工作!抱有一颗诚意,将督导工作做到被督导学校的心坎上,扮演好学校发展服务者的角色,用
诚意赢得信任和尊重。
致知力行,履践致远!随着《XX 教育督导条例》的实施,教育督导职能会不断强化,我们督学必须不断学习,悟透内容,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当然,督导工作中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我将不断丰富和拓展自己的教育督导观,用全新的教育督导理念和创新工作精神去支撑自己的督学行为,解决问题,才能拥有智慧!
督学工作重任在肩,使命光荣,是教育改革征途中不可缺少的最绚烂的一笔,愿与同行者,携行并肩,砥砺前行,激扬勉慰,取得更好成绩!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压实教育督导制度,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本省实际,2022 年 X 月 X 日,XX 省第 X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X 次会议通过《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自 2022 年 X月 X 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督学,我们应该学深悟透内容,扎实贯彻执行,与时俱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谈谈我学习《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后的一些体会:
一、 坚持学深悟透 《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共有六章三十二条,在第一章总则里讲到了在怎样的背景下为何制定本条例,该条例政策性准,能结合本省实际,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讲到了教育督导所包含的内容、任务和原则,各级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和
对教育督导的指导和管理及参与。在第二章中指出了各地督学配备的规定任职条件及任职期限,对督导机构和督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督学考核激励机制。在第三章督导事项和实施中明确了督导的具体事项和任务,特别在本章十三条中对学校实施的督导内容详实而完整,给我们督学工作者指明了应当依法督导的各项工作情况,要求督导机构建立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完善评估的监测标准和规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工作。提出了要采用经常性督导、专项性督导和综合性督导相结合形式,根据各地实际建立督导责任区并向社会公布。在第四章督导结果运用中,提出了督学要敢于谏言,敢于长牙齿,不断巩固督导成效,为教育教学尽职尽责。第五章中规定了被督导单位和督学的法律责任,严明了纪律要求,明确要确保条例的落地生根并贯彻实施。
二、扎实贯彻执行 作为一名基层督学工作者,要在公众微信平台宣传推送《XX省教育督导条例》,让广大群众,特别是教育干部和学校的教师更直观的了解条例的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宣传《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内容实施的意义和基本精神,扩大全社会的知晓面,通过召开督学、校长及教师座谈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有形和无形的传送学习理解条例内容。同时,注意收集各学校、各责任区督学学习贯彻条例的具体做法和反馈,适时解读并报道。我们责任督学要积极对照条例,逐项逐条理清思路,深入理解并贯彻落实到督导工作中去,制定实施办法、
切实增强运用《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进行指导工作。督导办采取随机抽查、知晓率测试等方式,掌握各责任区单位贯彻条例情况,查摆问题不足,责令立即整改,确保条例贯彻落实有成效。
通过学习《XX 省教育督导条例》,作为督学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有服务基层学校意识。要不断对督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行有效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整改,重大问题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督学工作者要有奉献教育的精神,要依法依规去履行职责,科学运用程序规范的操作,处理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每次督导的学校要经常深入课堂,贴近学生和教师,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强和他们的沟通和交流,去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另外督学工作者要有担当精神,讲真话干实事开拓创新,注重实效,要廉洁自律,真正做到为学校排忧解难,保质保量完成教育督导任务。
《XX 省教育督导条例》是为全省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保驾护航,我们督学必须学深悟透内容,扎实宣传贯彻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教育督导实践中创新督导新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素养,确保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守土有责,尽职尽责,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助推作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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