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2 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
篇一
近日,朝阳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席成坡主持,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规定》,结合分管业务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和实践思考。
会议指出,《规定》从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把坚持党的领导,把严的标准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的各项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学习《规定》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学习中发挥
表率作用,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要切实履行职责,推动《规定》落地落细。要将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规定》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导致出现问题的党组织进行问责追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要加强自身建设,率先垂范把《规定》贯彻到位。区纪委常委会班子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要按照《规定》要求把责任落实细化到每个节点,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际成效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篇二
4 月 9 日,省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并
讲话。他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林武,省政协主席李佳出席会议。
楼阳生指出,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举措。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规定、予以规范,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制度、责任、措施的持续深化、不断完善。要持续引深学习贯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规定》要求上来,省委常委会要带头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委同志要带头抓好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开创山西管党治党新局面。
楼阳生指出,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制定出台《规定》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面覆盖,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全面领导,实现全面从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规定》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法治的思维,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遵循原则、履责主体、责任内容、关键环节、追责方式进行了全面强调
和清晰界定,是不断夯实和传导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紧紧抓住第一要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规定》要求,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山西实现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提供坚强保证。
楼阳生强调,要准确把握《规定》内涵要求,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认真学习把握责任内容,对相关要求逐条研读,学懂悟透,知责明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明确履责方式,按照《规定》要求,明确工作重点,逐条对标对表,逐一落实到位。要落实督责要求,省委要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严格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楼阳生强调,要扎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强化管
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规定》在山西落地生根,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加快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紧制定我省落实《规定》实施细则。
会上,常委同志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学习体会。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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