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廉洁底线弘扬清风正气心得体会3篇
新任乡镇公务员转正个人总结2023 众所周知,我是20__年10月通过国家公务员公开录用考试,调入市统计局工作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坚守廉洁底线弘扬清风正气心得体会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坚守廉洁底线弘扬清风正气心得体会篇1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二个学习讨论专题。我党一致认为必须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不断增强道德素养。
底线是做人的基石,是处世的最起码准则。人人心中都有无形的底线,时时制约着人们的行为。近日,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务必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
坚守纪律底线,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员保护好自己政治生命的客观需要。纪律关乎作风,规矩影响形象。对于每一位党员干部而言,守纪律、讲规矩应该成为一种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守住纪律底线,首要的就是守住政治纪律底线。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守住纪律底线,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从根本上解决好“不敢”“不能”问题。党章党规党纪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守住底线是坚持高线的必然要求,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彰,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全面从严治党不等同于反腐败,要靠纪律管全党,必须树立纪律的绝对权威,一手抓建章立制,一手抓纪律执行,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维护党的六大纪律牢牢抓在手上,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保证每一名党员都严格置于纪律约束之下,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既做尽职主体又做合格对象,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把挺纪在前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不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的内在信念、全党的行为自觉。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保障纪律规矩的权威。俗话说,滚动的石头不长青苔。监督执纪问责,不是紧一阵松一阵、时有时无,而应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主责,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下更多功夫,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坚守廉洁底线弘扬清风正气心得体会篇2
政治规矩是政党的灵魂,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立党建党。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党员干部违纪往往是破坏了规矩,守不住纪律,缺乏自我约束力造成的。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守廉洁底线弘扬清风正气心得体会篇3
全党在思想上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还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为保障,《条例》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亮起了“红灯”、开列了党内纪律“底线”。
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条例》删去20xx年修订《条例》中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同时通过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既保证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又保护了党员健康发展。
尊崇党章精神与原则,按照党的建设规律,对党的纪律进行重新归类。《条例》突出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的规定。把党内违纪行为整合为6类,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问题导向,把以来管党治党的经验转化为党规党纪,凸显“全面”和“从严”。从严规范各类违纪行为,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等作出违纪处理。对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作出违纪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作出违纪条款。对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违纪进行处理。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遵循、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带电的“高压线”。
《准则》与《条例》一正一反,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一目了然。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准则》与《条例》,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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