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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检察院述职报告 5 篇 【篇一】检察院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xx 年以来,在县委、市院及检察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关怀支持下,我紧密团结和依靠院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下面,我将自己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履职、认真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我作为副检察长之一,主要分管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检察技术、案件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工作等。工作面比较广,工作强度也比较大,工作中我严格执法,认真把关,扎实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一)牢固树立质量认识,保证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起诉,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关口。要做到严格准备认定犯罪,不枉不纵,必须具有较强业务和责任心。因此,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同时,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对业务部门上报的审批材料,我均要仔细审查,认真把关,有疑问的,直接找办案人员要求解释,需核实的坚决予以复核,既不能出现一起错案,又不能遗漏任何犯罪。
xx 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222 件 272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194件 236 人,不批准逮捕 28 件 36 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 410 件 551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387 件 522 人,不起诉 12 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13 件 17 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履行批准起诉职责,增强打击的威慑性。对重大暴力犯罪、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重打击。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提前介入,对重大疑犯快捕快诉。
坚持严宽相济,增强刑事司法的和谐性。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前
提下,对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以及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实行严宽相济刑事政策;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被告人认罪的公诉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议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因民事纠纷、家庭邻里矛盾引起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能真诚悔过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适用刑事和解。
注重案件质量,增强打击的准确性。坚持质量与效率并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适用法律关,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报检察长召开检委会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没有出现无罪判决、事实变更、改变定性等办案质量问题。
强化逮捕条件审查,突出羁押的必要性。重视对“逮捕必要性”的证据审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轻重、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综合衡量逮捕的必要性。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
(二)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侦查监督中,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共监督公安立案 14 件 17 人,监督撤案 4 件 4 人,纠正漏捕 9人,纠正遗漏同案犯 6 人,纠正遗漏罪 5:起。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建立审查报告、起诉书、判决书“三书”对照制度,及时审查判决书与起诉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是否一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起抗诉 7 件 9 人,均得到市院支持,并改判或发回重审。
(三)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强化监督措施,注重监督实效。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53 分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 份。主动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针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 份;对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的、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提请收监 3 人。
(四)落实综治措施,增强工作的规范性。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治措施,围绕“六五”普法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守法认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回访考察,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帮教措施,减少不安定因素。努力开展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为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
定做出了主动的贡献。
二、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做好勤政廉洁工作
1、率先垂范研究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调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作为一名副职,既是检察长的助手,又是所主管业务部门的班长,因此,无论从政治素养还是业务技能方面,对自身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在抓业务的同时,我从不间断政治理论的学习,对院内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和党组生活会都主动参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在自己学好的同时,还主动组织分管业务部门干警进行学习讨论,通过开座谈会,查摆问题,批评执法行为。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才能正确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权利。
2、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多年司法工作经验告诉我,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领导,除了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过硬的思想作风外,还必须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业务技能。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完备,检察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都必须不断的提高和更新,这样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对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通过不断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对新研究成果,注重吸取有益的成分,丰富业务技能,指导实际工作。同时,我也对分管各部门干警严格要求,使他们养成了自觉学习的优良作风,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从而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全面展开。
3、廉洁自律,防腐拒变。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有令不从。”为此,在工作中我能认真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高检院的各项纪律规定,坚持廉洁自律,不搞特殊化,不接受礼金馈赠,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从不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的吃请,在处理刑事违法人员上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说情风、请客送礼风,严格按法律办事。始终以沈浩等优秀党员干部为楷模,以他们的为人、处世、干工作的原则作为为官为政的准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潮,坚决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坚持自省、自律、自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本色。
三、主动主动接受监督、按时完成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作中,本人除主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外,还主动接受社会及各类媒体的监督。按照省、市院要求,能公开的案件逐步向社会公开。每年均邀请部分县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日开放活动,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主动配合县人大对监所检察工作的专题调研,并得到了充分肯定。目前,为认真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正在主动筹划、部署、落实,围绕要点、突出重点,主动开展好各项分管检察工作。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xx 年以来,我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配合下,使自己所主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巨大差异。主要表现在本人的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有待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锤炼和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总结经验,克服工作中的不足,确保让组织放心,努力使人民群众满意。
【篇二】检察院述职报告
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 XX 县建设,圆满完成综治工作目标任务。现将 2013 年综合治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切实抓好平安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我院始终站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一线,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将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年初,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今年综治工作,结合院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二是明确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把综治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任务分解,工作量化,动态管理,实绩上墙。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综治工作任务具体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干警头上,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制定严格、周密、细致的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全面考核。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各项保障。强化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将综治所需经费列入财务预算,不断加大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为提高快速应急能力、保证信息畅通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在单位用车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综治用车,为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充足的经费、物质保障。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123 件 184 人;审查后已批准逮捕 85 件 129 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 174 件 265 人(含退查重报43 件 69 人);审查后提起公诉 132 件 193 人,有罪判决率 100%。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两抢一盗”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 63 件 82 人;突出打击流动性团伙性跨区域性犯罪,办理此类案件 27件 94 人,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眼于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 27 件 85 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及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办理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 87 件次,成功和解轻微刑事案件 48 件 66 人。
三是认真抓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创新。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落实检察环节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一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与 3 个检察工作联系点积极开展“检校(企)共建”、检调对接等工作,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600 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3000余份。二是分别对 2 件不捕案件适用释法说理机制,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三是认真开展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案前考察和案后回访帮教工作,2 名帮教对象至今表现良好。四是做好中小学生法治教育,选派干警到中小学校上法治课,受教育学生达 5000 余人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75 场次,展出宣传图片 180 余幅,发放宣传材料 15000 份,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
三、围绕检察工作职能,有效促进反腐倡廉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办关于综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以查办县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口,促进全县
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突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围绕热点,积极查处移民工作领域、矿山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 6 件 6 人,其中大要案 4 人;移送起诉 3 人,有罪判决 3 人,3 人正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办案化解群体性矛盾 2 起。
二是大力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围绕党委、群众关注的领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 19 件 19 人,大要案 11 人,移送起诉 18 人,有罪判决18 人,1 人正在审理中。加大涉农犯罪案件的查处,查办镇、村干部犯罪 15 件15 人。
三是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围绕平安 XX 县建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发放《检察建议》31 份。开展预防调查 26 次,预防咨询 63 次,案例分析25次;率先实行全国联网实名信息快速查询机制,提供查询629次;进入党校,在村干部培训班上开展预防讲座 2 期。
四、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内部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开展社会管理综治工作和平安 XX 县建设活动中,我院党组充分认识到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了 2013 年度社会管理综治规划,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检察督导小组,对院内社会管理综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二是强化防范化解措施。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制订每季度综治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制订领导分工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明确专人,办结,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今年来,我院无一例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制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专门指派一名综治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掌握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矛盾排查,加强动态情况掌握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早化解矛盾,增强了综治维稳工作的实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为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防止各类影响稳定问题的发生,我院牢固树立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观念,及时抓好阶段性的形势分析和工
作评估,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度(晚班由门卫负责)。除此之外,还制订了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主管、分管、其他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职责,综治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综治信息员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国家赔偿制度、下访或接待日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等,使综治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人员落实,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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