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律师事迹材料6篇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王志军律师先进事迹 王志军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法学硕士,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广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律师事迹材料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王志军律师先进 事迹王志军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法学硕士,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广州律协副会长、广州律协投诉查处中心主任、广州市司法局律师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广州市律协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律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广州律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广州市律兴律师业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广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2018 年 7 月,被中共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王志军律师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服从大局、勇于担当,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奉献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践行党员义务 王志军律师非常注重加强党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
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作为所里的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多次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
二、开拓规范并举,管理服务并重,促进行业发展 王志军律师兼任多个职务,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始终牢记职责使命、勇于开拓创新,多项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结合广州律师行业发展实际,谋篇布局,统筹规划,倾力行业的战略发展和开拓创新,组织起草了《2016-2020 广州律师 986 提升计划》,全面规划了行业发展的目标、步骤和具体措施;参与制定了《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组织设立了广州律师调解制度和首个律师调解中心。作为广州律协投诉查处中心主任,对执业律师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加强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权益保障工作,并且积极参加和认真负责地开展律师重点专项工作,多次引用“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教导年轻律师。积极响应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开展的 2017 年度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事)例评选工作,促进律师行业良性发展。
主持广州律协主办的 2017 年首届不良资产法律论坛;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广州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组织召开了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班。
三、改制扩容整编,健全管理制度,打造国智品牌 王志军律师作为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度重视律师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国际化的建设,认真抓好律师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业务研发拓展,努力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他带领下,律所逐步建立专业化、团队化、规范化、一体化的执业体系,建立了刑事法律业务部、不良资产法律业务部、公司财税法律业务部、行政法律业务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部等专业团队。2017 年 11 月,按照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律师事务所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修订了《合伙协议》和《合伙章程》,为律师所今后的科学发展和正常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带领全所律师,修改完善了案件委托制度、收案结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明确地规定执业律师对当事人应尽的责任义务,有效地保证了广大律师认真办案,依法执业;制定了档案管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内部保卫保密、错案责任追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等项规章制度。目前律所品牌效应突出,律所执行律师人数和创收均实现了跨越式增长,2017 年度律所多名律师荣获市律协业务成果奖、理论成果奖、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等奖项。
四、夯实法学功底,精练业务水平,提高专业素养 王志军律师自身律师业务突出,历年创收均列律所前三。在业务繁忙的同时,把提高自身综合素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领域的学习,并时刻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同时,进行大量的学术创作,从 1984 年开始至今,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先后发表了学术论文 100 余篇,其中 3 次获得广东省法学会优秀成果奖,1 次获得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2007 年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法学工作者。多次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参加了我国《司法法》《担保法》《合同法》《票据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多部法律草案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
篇二: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系统模范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材料——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 尊敬 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我叫, 汉族, 男, 中共党员, 大学文化, 1978 年 2 月参军到部队, 1991 年转业被安排在司法局工作至今, 现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
自参加工作以来,
我先后获得部队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奖励和表彰 27 次。
4 月, 被市委、 市人民政府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被评为市文明市民。
1991 年
4 月,
我从部队转业后安排到司法局工作, 从一个雷达通讯专业人员转行为法律工作者, 对于 我来讲是一个全新 的课题, 也是一个新 的考验。
虽然 我在部队里曾经自学过一些法律知识, 但也只是一些最基基础 的法律知识, 现在要从事专业 的法律工作, 仅靠以前所学 的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 的。
为了能够尽快适应工作 的需要,
我不断加强就是学习,通过艰难 的自学和函授学习, 在四年内完成了法律专业本科学业。
南川市机构改革, 司法局党组安排 我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
我服从了组织安排,离开机关来到法律援助中心。
我深刻地认识到: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 肩负着党和政府 的重托, 人民 的期望, 自身法律知识水平 的高低, 直接影响到受援人 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得到完全 的保障问题, 同时也直接 的影响到法律援助机构 的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
然而此时 的 我所具备 的法律知识水平还不能完全胜任法律援助律师工作 的需要, 对 我来讲又是一次新 的挑战。
为了尽快适应工作、 开展工作,
我到中心后, 就组织和带领全中心 的律师系统地学习了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 的各项法律知识, 在学习法律知识中做到了学用结合, 经常组织中心律师对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讨论。通过几年来 的努力学习和探索,
我在提高自己 的法律知识水平 的同时也使全中心援助律师 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明显 的提高, 为维护受援人 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 的保障。
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 的重要职责, 是切实为民办实事 的民心工程, 是密切联系群众 的桥梁, 组织信任 我, 把这项工作交给 我,
我就一定要办好, 要让上级党委、 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这是 我作为一个援助律师 的神圣使命和职责。
几年来,
我把维护妇女、儿童、 老年人、 残疾人、 农民工等弱势群体 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 的重点, 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带领全中心律师为成千上万 的弱势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
我个人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408 件, 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回首几年来 的办案历程,
我得到这样 的结论:
要怀着对群众 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 才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记得 3 月 13 日 的晚上 10:30 分,
我家电话骤响。
打电话人称:
他叫聂友中, 系南川区石墙镇人, 他与南川区金山镇小河坝居委 的乔明权一同在河北省遵化市境内一个非法开采 的铁矿里打工。当天下午17:30分左右, 在井下从事采矿工作 的乔明权突然遭遇塌方, 一块约 2 吨重 的巨石将乔明权和另一来自陕西省 的民工当场砸死,南川区金山镇 的另一姓杨民工受伤。
他得知消息后, 立即跑到出事现场, 见矿方老板派 的人欲将民工 的尸体转移, 企图破坏现场。
见此状况, 便和南川籍 的几个民工一同去阻止,不让矿方将死者尸体拉走, 保护现场, 并要求矿方立即报警, 遭到矿方 的拒绝。
现矿方强行将知情 的几个民工拉倒天津市蓟县境内离县城约 50 公里距离 的一片森林里, 将他们骗
下车后逃走。
现在希望给予救助。
根据电话所说情况,
我倍感事态重大,
我叫他们立即使用手机打 110 报警, 寻求当地警方 的帮助。
挂电话后,
我立即就此事向区司法局 的领导作了汇报, 同时与金山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的负责人(司法所所长)李毅联系, 要求他们尽快将乔明权本人 的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查清, 并立即与乔明权 的亲属取得联系, 告知 我们随时准备给予其法律援助。
区司法局 的领导听取详细 的情况汇报后, 立即批示由 我负责带领金山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司法所所长)李毅, 金山法律服务所主任任昌现等三人, 立即赶往河北省遵化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为死者乔明权及其遗孤讨回公道。
3 月 17 日,
我们赶往河北省遵化市出事地后, 不顾旅途疲劳, 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查明:
乔明权与同组 的杨成明等几人是经石墙 的民工聂友中介绍, 于 3 月 9日到河北省遵化市苏家洼镇下石河加坡铁矿(属于非法开采)打工, 从事井下开采工作。
在 3月 13 日下午 17:30 分许, 由于井下塌方, 致乔和另一民工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 开矿老板隐藏, 准备逃避责任。
聂友中等民工在得到 我电话指点后向当地警方报了警, 现被困在深山 的南川籍 的几名民工已被接到了遵化市。
3 月 18 日, 通过 我们 的努力找到了矿老板。
老板先是万般抵赖, 声称乔明权是在井下从事开采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 的, 根本不属于工伤。
最后在 我向矿方出示了大量 的证据证明:
乔明权是在井下从事采矿工作时, 井下塌方致死 的, 应属于工伤。
如果矿方属于非法开采, 也应按照非法用工 的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赔偿。
在确凿充分证据面前, 矿方老板自知理亏就不敢再抵赖, 同意坐下来就有关乔明权死亡 的赔偿 问题进行协商。
经过艰难 的谈判, 于 18 日下午 18 时许达成了赔偿协议:按照因工死亡 的赔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赔偿; 由矿方一次性赔偿乔明权 的死亡补偿金、 丧葬费、 被抚养人 的生活费等计人民币 11 万元; 所有参与处理赔偿事宜人员往返 的交通费用由矿方承担。
3 月 19 日, 法律援助工作组 的全体人员将赔偿金和乔明权 的骨灰带回了南川。
当乔明权 的亲属接到骨灰和赔偿
金后, 感动得热泪盈眶, 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他们拉着 我们援助律师 的手说:
“您们辛苦了 !感谢你们!现在乔文霞太小, 还不懂事, 等乔文霞长大之后,
我们一定告诉他,是援助律师为 我们讨回了公道。
”
又如:
7 月 14 日上午南川东城街道办事处东胜居委二小组 4o 多名居民代表围满了南川法律援助事务所,
我热情地接待了那些来访 的群众, 并仔细听取了他们 的情况反映:国家修建渝长高速公路征用了东胜居委二小组 的鱼塘 6 亩、房屋 8o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没有进行补偿。
居民们为此事已经多次到市级有关部门上访, 要求解决征用补偿问题, 但是均未得到妥善解决。
现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我听了有关情况后, 认为该案事关重大, 如果处理不好, 可能会导致居民们集访, 甚至还有可能去阻止高速公路施工, 影响高速公路正常建设, 造成事态恶化。
我认真做好居民们 的思想工作, 劝导居民要相信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 的一定会解决好此事, 并叫他们先回家安心生产, 不要再上访了, 法援所将立即对此事开展工作。
居民们听取了 我 的劝导后就立即回去了。
我立即向司法局报告了此案情况, 局党组非常重视, 召开了专题会议, 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要求承办此案必须具有高度 的政治责任感和富有办案经验 的律师来承办此案,
我当时就给局领导请示:
我有能力办好此案, 加之老百姓很信任 我,
我是办此案 的最佳人选。
局领导同意了 我 的请求之后,
我立即开展了深入细致 的调查取证工作, 只利用了 5 个工作日 的时间就收集完了相关 的证据。
通过调查走访查明:
20o0 年 6 月, 东胜居委二小组将面积约 6 亩地 的
鱼塘承包给兰某(兰某当时是东胜居委二小组 的普通村民)经营, 协议中约定:
如果国家征用此地, 就从承包 的五年内, 是那一年就从那一年推算, 减出承包金。
合同签订之后, 兰某开始经营鱼塘。, 东胜居委文书兼二小组组长兰某听说修建高速公路要从他承包 的鱼塘通过, 要征用他正承包鱼塘 的土地及房屋设施。
于是兰某又在离原签订 的合同还差一年零 8个月才到期 的情况下, 利用职务之便, 于 4 月 16 日未经社员大会集体研究, 私自以东胜居委二小组 的名义与其妻刘某签订了一份鱼塘承包合同, 将鱼塘又承包给刘某经营。
合同中专门约定“在承包期内, 如该承包地点和范围因国家、 单位按政策需要占用, 其收益及补偿全部归乙方刘某所有。
”3 月 26 日, 国家因修建渝湘高速路征用了该鱼塘 的土地, 并拆迁了鱼塘 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南川区国土局分 2 次补偿各种费用 83637.98 元, 全部被刘某领去占为已有。
居民们在不知真相 的情况下, 误认为是国家没有给予补偿。
事实查清后, 依法向南川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此案后, 于 8 月 9 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
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围绕着本案 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发表了长达多字 的代理意见, 并向法庭出示了大量 的证据。
证明拆迁补偿 的费用应归东胜二组集体所有。
这些意见和证据均被法庭采纳。
9 月 7 日, 南川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20o3年 4 月 16 日兰某以东胜居委二小组名义与刘某签订 的鱼塘承包合同无效, 拆迁补偿 的各种费用 83637.98 元, 归东胜居委二组集体所有。
居民们收到判决书之后, 无不拍手称赞,并向南川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一面:
“援助律师, 为 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伸张正义,是 我们弱势群体 的保护神!”表达了群众对援助律师 的一份真情。
这次法律援助 我运用了法律手段, 有力地维护了群众 的合法权益, 消除了部分群众对党委、 政府及有关部门 的误解和对高速公路建设 的抵触情绪, 成功地解决了一次涉及高速公路建设 的可能集体上访事件, 为 我区高速公路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 的作用。
由于大部份地区属于贫困山区, 农村人口较多, 经济、 文化还比较落后、 老百姓法制观念也比较淡薄,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暴力性犯罪和相邻纠纷频繁发生, 案发后有一部分人都无钱请律师打官司, 都来申请法律援助。
老百姓每次来申请法律援助,
我总是热情 的接待, 百问不厌, 认真听取申请人 的陈述。
如果申请人所陈述 的事实都是属实 的, 并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的, 就立即答复申请人给予法律援助, 并当场受理此案, 不让申请人再跑第二次, 尽量给申请人节省差旅费用。
如果申请人陈述 的事实不属实或者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的, 就立即 的给申请人作好深入细致 的解释工作, 使很多申请人怒气而来, 满意而去。
特别是涉及到赡养纠纷 的案件, 有个别老年人(申请人)来找到 我时, 连吃饭 的钱和回家 的车费都没有,
我总是自己掏钱请他们吃饭, 给他们买车票, 并亲自将他们送到回家 的车上。
有很多老年人、 残疾人等当事人握着 我 的手亲切地说:
您比 我 的儿女还亲还好, 感谢共产党培养了像你这样 的一位好党员、 好律师!
虽然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 的成绩, 但这是党对 我多年 的培养, 领导和同志们 的关心支持 的结果。
我决心在今后 的工作和学习中更加勤奋努力, 为维护 我区弱势群体 的合法权益、 促进司法公正、 建设和谐社会和 我区建设成为渝南黔北经济高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自已 的一份力量, 争做一名思想进步、 爱岗敬业、 群众满意 的共产党员。
篇三: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评选温州市首届“优秀女律师” 的通知各县(市、 区)律协联络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大力宣传我市女律师在开展“巾帼建功” 活动,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和事迹, 树立女律师先进典型, 推进女律师工作, 市律师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温州市首届“优秀女律师” 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律师法》 ,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 进一步展示我市女律师在妇女维权,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 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等领域中的积极作用, 宣传女律师工作在建设“三生融合· 幸福温州” 、 “六城联创” 、 城乡 一体化综合改革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 弘扬律师规范执业、 维护正义、 奉献社会的职业风尚, 激励更多的女律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 更大的贡献。
二、 评定程序
“优秀女律师” 的评选, 按照推选候选人、 公示、 评定、 表彰等四个步骤进行。
(一)
推选候选人
“优秀女律师” 候选人, 由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包括律师事务所推荐与各县(市、 区)
律协联络组推荐。
个人自荐须经所在律
师事务所与县(市、 区)
律协联络组审核同意。
市律协秘书处会同女律师联谊会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考核, 确定初步候选人 20 名。
(二)
公示
市律师荣誉评选委员会将“优秀女律师” 候选人在“温州律师网” 上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 5 天。
对公示期间举报查证属实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
评定
市律师荣誉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
根据“优秀女律师” 评选条件、 考核意见, 进行综合评定。
(四)
表彰
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女律师” , 市律协在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代表会议上进行表彰, 授予其荣誉称号, 并视情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公告推介。
三、 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各县(市、 区)
律协联络组、 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认真做好组织审核, 以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
认真把关。
各县(市、 区)
律协联络组、 各律师事务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 坚持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优秀女律师” 评选条件, 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确保评选出的女律师业迹突出、 事迹感人, 具有先进性、 榜样性。
(三)
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 区)
律协联络组、 各律师事务所于6 月 10 日前向市律协秘书处报送“优秀女律师” 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2000 字左右)
和评审表。
附件:
1、 温州市“优秀女律师” 评选条件
2、 温州市“优秀女律师” 评审表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1:
温州市“优秀女律师” 评选条件
一、 政治坚定。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 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 讲政治、 顾大局。
二、 作风正派。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 执业纪律规范。
爱岗敬业、 诚信守信、 忠于法律、 维护正义、 廉洁自律、 秉公办案。
重视社会效益, 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踊跃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执业形象。
并在 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行业处分或有其它不良记录。
三、 业务精湛。
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从事执业律师工作 3 年以上。重视知识更新, 努力学习钻研新法律、 新业务, 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执业水平, 在一定的法律业务领域有专长, 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
1、 办理的案件对完善某一方面社会制度、 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有积极意义, 对法治建设有重大影响或一定促进作用;
2、 办理的案件有较强的探索性, 属于全国、 全省首例型, 对开拓业务领域、 提升业务层次、 推动律师业务发展有较大意义;
3、 办理的案件所涉标的或挽回的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 产生的经济、 社会效益特别明显或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
4、 办理的案件对当地(市以上) 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
5、 业务收费高于全市平均数或者在所在县(市、 区)
名列前茅;
6、 理论与实务文章获得省、 市三等奖以上。
四、 信誉卓著。
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法律服务的质量好、 信誉佳, 始终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受到社会有关人士、 单位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好评, 或者获得过省(市) 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 律师协会的表彰, 在我省(市) 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五、 服务优良。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积极热情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服务, 为国家长治久安服务, 为人民群众服务。
态度热情周到, 举止文明礼貌、工作效果明显突出, 在当事人中有较高的满意度。
六、 目前仍在执业的专职或兼职女律师。
附件 2:
温州市“优秀女律师” 评审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党派
执业时间
文化程度
律师事务所名称
工 作 简 历
受 奖 励 情 况
主 要 事 迹 (可另附纸)
所在律师事 务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 区)
律协联络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律师荣誉评选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篇四: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玫律师事迹材料雷丹玫律师出生于 1968 年 6 月 26 日四川省成都市人。现执业于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系该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曾经担任过教师 也曾在司法局担任过公务员 有较为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人生经历。
雷丹玫律师从 1993 年从事律师工作迄今已有 17 年 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成功的办理了大量案件办案经验丰富特别是刑事案件 其中不少是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和社会效果较好的案件其法律素养深厚工作认真敬业擅于逻辑思辨书面和语言表达能力强办案能力强能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得到了同行的认同和好评。
一、雷丹玫律师承办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办理的付某、陈某等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举例 为公安部督办的 2001 年“·”涉枪大案中四川省某公司董事长付某某担任辩护人。该案涉及被告十几名缴获冲锋枪、手枪等各类枪支多支和子弹多发其被控的罪名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在二审辩护中 雷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认为其组织的特征和犯罪的行为最多属于犯罪团伙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列的特征后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
成立。
2009 年为陈某被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 6 个罪名作二审辩护人雷律师认真分析案情递交了多份律师辩护意见最后二审法院采纳了雷律师的部分意见判决陈某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改判减了三年全案共有被告十余名只有陈某得以改判。
2、办理的贩卖毒品罪案件举例
2004 年雷律师担任一起罕见的外国人缅甸毒枭在我境内贩毒3670 克的特大贩毒案中马某某的辩护人雷律师根据本案中存在的由于管辖和外国人犯罪等诸多原因而造成的延期关押1997 年被抓获到审理逾七年之久问题、马某系从犯、毒品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较小且本案存在“特情引诱犯罪”等问题提出辩护一审法院判决马某死缓二审予以维持。
3、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举例 2004 年为四川沱江重大污染案吴某某担任辩护人。上市公司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 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 5 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1569 万余元。吴某某作为公司的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被控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雷律师提出吴某某对川化股份公司的环保管理无决策权和签字权由于不负责二化技改项目故不知道环保设备出问题 因此对川化股份公司环保不负全面领导责任等意见法院部分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其有期徒刑四年。
4、办理的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举例
为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 2005 年 “9、11”特大爆炸案中黄某某辩护通过律师参与尽量安抚死者家属和给受伤者进行求助为被告争取从宽处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雷律师擅于思考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空白问题进行探索并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
2001 年某国营冷冻厂的厂长吴某为完成单位的目标责任组织单位人员先后偷电价值 20 余万元。吴某被抓获后雷律师作为其侦查阶段的律师认为此案涉及到如何适用法律和法律规定空白的问题盗窃行为应当予以打击但我国现有刑法中关于盗窃罪未规定有单位犯罪吴某个人就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雷律师考虑到类似这样的案件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律实务中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就应该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追求刑法理论中形式合理性的主要价值即判决个人无罪那么单位犯盗窃罪就有可能得不到相应的处罚。故此雷律师在 2002 年 2 月上书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请求针对这种案件作出相应的解释。
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 2002 年 7 月 8 日作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内容是近来一些省人民检察院就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向我院请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雷律师为我国法律的完善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三、雷律师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善于化
解了社会矛盾努力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1、办理的故意杀人案件举例 2005 年雷律师辩护的陈某故意伤害一案陈某因其女友被受害人调戏与受害人发生争执后持刀杀死了受害人。面对杀死独子的凶手死者的父母一对老年夫妻作出了惊人之举给法院出示了一份请求称“考虑到被告系未成年人一时冲动加之其也是独子生活在单亲家庭家庭困难需要社会和家庭的温暖和帮助特请求法院从轻判处给他一个改过自信的机会” 。原来是被告人未满 18 岁法院和雷律师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帮助教育被告 其悔罪态度好其母亲也竭尽所能对死者父母作了民事赔偿并表示愿意和死者的父母结成干亲家照顾他们晚年得到了死者父母的谅解。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对陈某作出了减轻处罚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得到了圆满处理。
2、办理的故意伤害罪举例。
雷律师在 2007 年为昌平区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的学生宋某等人被控寻衅滋事罪辩护也努力化解了社会矛盾。
当时涉案的五名学生在学生宿舍把一位同学打成轻伤在学校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后在多方的努力和配合下家长与被害人及其家长达成赔偿《协议书》 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了判决。
四雷律师在办理贪污、受贿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注重证据和客观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其辩护观点得到了法院的采信。
1、办理的阎某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件举例 2006 年雷律师为阎某被控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件作一审辩
护人在一审辩护词中雷律师对大量的证据和事实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一审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阎某挪用公款 210 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阎某因尚不能实现对该 20 万元公款的占有不构成贪污罪但是构成挪用公款罪认定阎某在力腾公司拥有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不构成受贿罪认为阎某有自首和检举犯罪的情节 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判处其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当事人对本案的判决结果和律师工作的态度和办案水平非常满意。
2、办理的周某贪污、受贿案件举例2008 年为原郑州中原粮库粮库主任周某某贪污、受贿罪辩护。一审法院郑州市管城区法院认定周某贪污 28 万元、受贿 62 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17 年。二审中雷律师提出其贪污罪不能成立因为这 28 万元有合同约定周某无法占有该笔公款双方单位双方之间的合同义务尚在履行过程中债务仍未清结不存在贪污问题且周一直不承认拿过这 28 万元。后二审法院改判判决贪污罪名不成立。
五、雷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定罪的此罪和彼罪的区别量刑的轻和重的区别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办理的票据诈骗罪改判为合同诈骗罪案件举例 2009 年为刘某票据诈骗罪辩护。因刘某未归还货款其用一张北京某文化传播中心名下的延期承兑的支票称到期可取款支付 到期后账户没有钱刘某也逃匿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构成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雷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提出刘某使用支票的
目的是想把支票作为一种付款的担保而不是利用支票进行金融诈骗 一审法院对实际给付支票的时间以及支票上签发的真实时间没有予以核实事实不清本案中即使被告人构成犯罪也是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因为合同诈骗的手段也包括利用支票等手段应当按照刑法224 条的规定判处 3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本案所有赃款已退赔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本案后一审法院采纳了律师全部意见判决刘某犯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办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量刑改判的案件举例 2010 年雷丹玫律师在担任应某某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二审辩护期间到被告人的家乡、其原工作地、香港等地了解案情 积极取证 调查了较多的证人证言 与法官和公诉人积极沟通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此案雷律师当庭出示了众多的证据提出了极具专业性的有力辩护并称即使被告构成犯罪由于该纠纷是由于股东内部的利益之争引发的社会影响不大应得到从轻判处后该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认可得到改判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也赢得了承办法官和检察官的尊重和赞誉。
3、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009 年为仉某伪造企业印章罪案件提供法律帮助仉某系某公司总经理由于需要使用某公司公章就给街头刻章的人联系要求刻章并支付了费用送章人在送章的过程中被抓获后仉某被抓获。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 雷律师为其家属代写了取保候审申请 理由是根据《刑法》280 条的规定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犯罪罪行较轻其涉嫌犯罪的性质社会危险性较小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案发之前主动有犯罪终止的减轻判处的情节此外仉某有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刑拘后因看守所没有住院治疗的条件目前病情尚未好转取保后能方便治疗和家属护理。后仉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律师正确的意见对其公司的正常的经营和业务的开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此外雷律师热心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司法部门及各报社举办的法律咨询活动并办理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了一些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又未自行委托律师的指定辩护案件为促进社会的法制公平和正义作出了努力。
1995 年雷丹玫律师的《浅谈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论文获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奖” 2006 年 3 月代表全国 100 家律师事务所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央电视台及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的“牵手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2007 年参加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荣获“最佳风采奖” 2006 年、2007 年、2008年、 2009 年连续四年获得北京炜衡律师所事务所颁发的 “优秀律师” 、“特殊贡献奖”等荣誉证书。
雷丹玫律师曾担任过北京市律师协会 “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现在任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 副秘书长 北京市律师协会 “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辩护律师不仅仅是演说家、表演家、朗诵家、竞技家在法律的海洋中博弈刑辩律师还需要的是正气和勇气需要的是及时的应对和思辨需要的是扎实的理论和睿智的思维雷丹玫律师凭借她的认真敬业和专业水准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用她的实际行动维护和实现刑辩律师的诺言并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奋斗。
篇五: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专业简历表格与法律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汇编法律专业简历表格
姓名移动电话:13711111111111 电子邮箱:111111111@gmail.基本信息籍贯:河南民族:汉族身高:160cm 出生日期:1999-5-24 毕业院校: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法学学历:本科政治面貌:中共党员社会实践 20**/9—20**/6 中国政法大学职业发展协会副会长●负责组织“第六届大学生模拟招聘大赛”律所专场,邀请知名律师作评委,并学会如何运作活动项目。●作为“20**职场面对面”活动的主持人,学会如何作为一名谈话活动的主持人。20**/9-20**/3 担任校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助理●负责接听电话,收发传真,打印、复印、整理各种文件资料。●将通知送达学校各部门、电话联系就业单位做回访工作,整理活动会场。20**/5-20**/6 担任行政法模拟法庭组织者●负责挑选模拟法庭所需角色,安排演练期间工作流程,积极与指导老师、同学沟通,模拟法庭圆满成功。20**/6—至今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0606 班副班长●负责班里的各种日常工作,并组织同学结成就业小组,使就业信息能够共享,得到同学的赞许和老师的认可。实习经历 20**/9-20**/9“美国五百强之一”的玫琳凯公司兼职美容顾问●领略世界一流的公司文化,学会如何与别人分享美丽。20**/7——20**/8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实习生●主要负责整理卷宗,协助公诉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旁听刑事案件的审判,增强了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20**/3——20**/6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实习生●负责整理卷宗,参加律师事务所内的业务培训交流会,向律师学习如何处理案件。●学习如何撰写案件分析简要,提高了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真实案件的能力。技能及证书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能力良好,听说读写熟练。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熟练使用 Word,Excel,Powerpoint 等 OFFICE系列软件。通过北京市红十字会急救员考试,获得急救员证。可以进行心肺复苏和基本的创伤救护。个人荣誉 20**学年参与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微笑环在长城居庸关举行的全球发布仪式,获得志愿者荣誉证书。20**学年参加“首届首都大学生登山大赛”荣
获“优秀志愿者”称号。20**学年中国政法大学“第四届大学生模拟招聘大赛”优秀干事。20**年 3 月在“学术批评网”发表论文《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初探》。大学期间,积极参加校园迎新活动和院里组织的各项活动,曾参加法学院篮球赛和全校女子 3000 米长跑比赛。个人评价诚实正直、锐意进取、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篇二:法学专业,个人简历,模板 个人简历AnOpportunitytoMeandGreatRewardtoYou!AnOpportunitytoMeandGreatRewardtoYou!自荐书尊敬的女士\先生:您好!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这封自荐信实在是我的荣幸!我现在是南华大学 03 级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怀着一颗真诚的、热切的、朝气蓬勃的心向您毛遂自荐!大学四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曾获得学校丙等奖学金。我不满足于自己主修的法学专业,在课余时间注重其他知识的摄取,获得了丰富的经管、国贸、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此外,在企业管理、应用写作、市场营销方面也有所了解。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理论与实践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曾到过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我的性格乐观自信、开朗大方。因此,我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环境能力较强。我的兴趣爱好广泛,音乐启发了我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体育舞蹈培养了我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感。
总之,充实的头脑、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是我永远的财富。请相信您的眼光和我的实力,给我一个施展才华、贡献力量的机会!祝事业发达、蒸蒸日上!此致敬
礼自荐人:肖晶晶 AnOpportunitytoMeandGreatRewardtoYou!20**年 10 月 25 日学习成绩与知识结构AnOpportunitytoMeandGreatRewardtoYou!AnOpportunitytoMeandGreatRewardtoYou! 篇三:法学专业个人简历模板。
法学专业个人简历模板籍贯:湖南武冈毕业院校:长安大学地址:邮编:电子邮件:移动电话:外语水平:英语四级计算机水平:计算机二级,高级办公自动化其他:驾照获得 c 照求职意向工作性质:全职希望职业:文员,法务顾问,行政助理,秘书文案以及其他有挑战性的工作期望工资:1000~1500 技能介绍 u 熟练掌握英语并使用其与人进行沟通交流。u 获得计算机二极和高级办公自动化证书,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 等 office 软件。u 较好掌握了法学专业,能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结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分析具体案例。u 获得驾照,能够熟练的驾驶汽车。u对管理学的掌握有一定的自主性。社会实践经验**年 7 月到 9 月在温州高人服装模具有限公司任秘书,主要负责文书写作、文字打印、机票酒店预定及其他外联工作,协助负责人进行重要日程安排,收发传真等其他办公事务。熟悉了企业的运作流程,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年 7 月到 9 月在湖南省武冈市辕门口区人民法院实习,主要负责打字、准备庭审资料、整理卷宗等工作。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细心仔细,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年卖藏族饰品,宿舍四人从进货、宣传到销售都进行了明确分工,我主要负责宣传。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小小的创业,期间不仅积累了一定社会经验,还学会了团队分工协作的重要性,同时也锻炼了自己处理应急事务的能力。**年下半年,在校园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一家饰品店做店员,主要负责帮店主进货及销售。这段经历累积了我销售经验的同时也增强了我与人沟通的能力。**年暑假在武冈市给一初 2 学生当家教,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工作,让我从中明白了责任心的重要性。教育/培训背景**年 9 月-**年 7 月长安大学(全国211,教育部直属高校)专业:法学主要课程:商法,税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理学,环境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
讼,公路交通法,律师法等法学课程以及管理学,社会学,西方哲学等基础科目。曾担任职务学生会秘书处秘书,武术协会宣传委员,学校礼仪队礼仪
法律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
法律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该同志于 1997 年开始参加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工作以来,特别是**年 1 月担任中心主任以来,积极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司法厅党组的领导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事迹,区内外的有关媒体作过宣传报道。主要表现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 N 大“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精神和《法律援助条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两级《法律援助条例》,提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争取支持,于**年 6 月,促成广西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全国各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属于首次。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进程。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和沟通,于**年 4 月,促使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明确了开展法律援助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其申报程序。以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其他省市也起到了一定示范的作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先进经验介绍刊登。
二、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担任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后,努力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路子,以《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组织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通知》的精神,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全区法律援助机构由**年底 28 个发展到目前的 119 个,占应建的 96%。在各级工会、残联、老龄委、共青团、妇联、乡镇、监所、院校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878 个。专职
法律援助人员由**年底的 58 人发展到目前的 327 人,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发展到1273 名,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三、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重点、优先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案件,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每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6000 多件,而且每年以 20%的速度增加。**年其办理的玉林市谢洪武被错误关押 28 年的国家赔偿案件,使受援人获得了国家赔偿近 64 万元。该案件引起了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引发了全国公、检、法系统开展整治超期羁押、超审限专项活动。该案件被自治区有关部门评为**年广西十大法治新闻事件,入选理由是:谢洪武案与孙志刚案一样,具有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标识意义。使我国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观念得到改变。积极组织策划举办“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广西”大型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边防行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同时,应有关单位邀请,为各级普法办、法律援助机构、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举办《法律援助条例》讲座 8 场(次),参加人员达**余人。
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该同志多次接待国内外人士对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考察访问,被**年-**年被广西区政府派往国外学习期间,深入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考实习,学习、了解他们在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中所取得的经验,积极宣传我国开展法律援助所取得的成绩,树立了法律援助在国际上良好的形象,实习结束,被美国康州米德尔菲尔市和纽海文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年 9 月,应加拿大法律援助署、加拿大律师协会的邀请,并受司法部的委派,到加拿大进行学习考察。**年 4 月,中加法律援助与社区法律服务项目落户广西,成为该项目在中国实施的四个省之一。**年 4 月,应巴西、阿根廷和南非司法部门的邀请,对该国进行了考察访问。
篇六: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青年律师推荐事迹材料陆曦叶事迹简介
陆曦叶,1984 年 1 月出生,xx 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经济法系,xx 年正式执业,现为江苏石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陆曦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从不为了案件而虚假承诺,每一步也是慎重踏实的处理。这种真诚踏实的办案风格很快获得了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一致认可,相应的业务创收每年也是不断的增长,陆曦叶律师于 xx 年正式被律师事务所吸纳为合伙人。xx 年起,陆曦叶律师获得了国有企业宝钢苏冶重工有限公司的认可,成为了其诉讼外聘律师,为其处理各类起诉、应诉、人力资源案件二十余件,标的额逾两千万元,为公司追回资金 200 余万元,并通过调解诉讼技巧,节省了280 余万元的应付款,有效的保护了国有资产。
在开展业务的同时,陆曦叶律师十分注重作为律师的社会责任。与吴门桥社区、吉庆街社区结对,参加和组织了很多次公益普法咨询活动。其中 xx 年,陆曦叶律师组织了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和继承法相关规定的普法讲座。xx 年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牵头,由陆曦叶为姑苏区中小企业就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学习进行培训讲课,共有两百余家中小企业的业主和人事经理参加了培训,为规范姑苏区下辖的中小企业合法用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xx 年在事务所主任董丽华律师的带领下,陆曦叶律师走进了工业园区胜浦派出所,和派出所合作,成立了“能人义警队”,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尽一份法律人的绵薄之力。
忠诚、正义、锐意、进取,陆曦叶律师将在新的年度不断发展,为姑苏律师行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周仲生事迹简介
周仲生,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
周仲生不断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尽职尽责办理每一个案件,在办案的过程中周仲生总要努力制作出最佳的的诉讼方案,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多年的积累使得周仲生在合同纠纷,劳动保障以及刑事辩护领域成绩突出。
周仲生不断学习法律英语,提高自己英语水平和法律水平,从更开阔的视野去分析法律问题,为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自 xx 年起为外国客商投资苏州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周仲生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曾多次为劳动者维权。某企业职工张某某发生工伤后,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周仲生律师东奔西跑历经两年,为张某某全额获取工伤赔偿款。
周仲生关注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被告人王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犯有抢劫罪两起。周仲生律师会见王某某,王某某一再陈述其冤屈。周仲生律师历经一年九个月的努力,不抛弃,不放弃。不断与办案机关联系,将王某某未参与抢劫的证据材料提供办案机关,最终使得王某某得到公正的处罚。
周仲生律师响应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号召,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以专业精神和勤奋努力赢得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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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丹事迹简介
蒋丹,男,1981 年 2 月出生,xx 年开始执业,江苏晟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获沧浪区优秀律师、沧浪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
执业 12 年来,践行着入行时的朴素誓言“成为一名好律师”,勤奋学习,工作勤勉,有较强案件分析和庭审驾驭能力,执业形象良好。认真对待每个当事人,不论案件大小、收费与否,都努力办好每件委托事务,并努力从每个案件中学习新的知识。他把每个案件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做,认真服务广大困难群众,也为自己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蒋丹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司法局、律协组织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投身普法宣传工作,受到了一致好评。专业素质突出。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公益活动,无偿为社会各界开展法律讲座,关注弱势群体,踊跃开展扶危济困。
xx年由蒋丹领衔的姑苏区律师篮球队还在苏州市首届律师篮球比赛中获得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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