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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宗教工作,确保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按区对我镇年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做了以下工作。
一、 加大宣传,努力扩大影响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工作中,组织涉及民族宗教工作面较大的村社干部和部分党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条列》和省、市、县宗教管理会议精神 5 次,其中:由镇综治维稳办召集村负责宗教管理经办人学习 1 次;还亲临了宗教场所对信教群众和一并请到了部分村社干部参加,先后学习了 3 次之多。
二、 领导重视,经费有保障
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马峡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在年度目标工作中,已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并对民族宗教工作重点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平时的工作中,镇政府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是由镇政府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 管理网络健全,宗教工作责任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处理工作,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等工作,镇政府健全
了三级网络管理责任制,具体是镇政府到宗教场所重点村,采取镇对村社的逐级管理网络,具体分工是村级由村主任兼任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和涉及场所的所在地的村民小组长具体负责。在落实管理网络的同时,镇对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村对社纳入年终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考核。
四、 加强管理与指导
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中,马峡镇以刘店北寺为重点,指导场所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了刘店北寺建寺以来一直未规范的财务行为,建立了依法由信教群众公开选举了寺管会成员,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的赞扬,其次是积极发动镇机关各部门和努力争取区主管部门的配合,努力为寺庙俳优解难工作中。
五、 正确引导,加强监管
正确引导场所信教群众树立爱国主义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破除迷信反对邪教等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既场所开展大型活动的过程中,定期对活动场所检查,自我学习制度等。
在强化监管工作中,镇政府坚持了在各种节假日和场所开展的每次活动中,镇综治维稳办一道检查火灾、水灾、房屋及水土流失、食品安全、定员值班等一系列工作。
六、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宗教活动场所部分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管理指导意识不够强。
场所平时自我学习能力差,依赖指导性强。
进一步加强对活动场所的监管意识。
打击乱建现象,避免非法聚众,群众聚集工作力度不够。
目前民间自发地乱建现象严重。
七、 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积极依靠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努力完善工作中的不足。
努力求得上级主管部门一如既往的支持,力争我在下一年工作中有新起色。
进一步加强三级网络网络的建设,积极争取村、社干部的配合。
努力完善活动场所自我学习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常抓不懈。
在新的一年里重点加强监管,引导场所尽快纳入规范化管理。
市疾控中心宗教管理工作总结
我中心经过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采取办板报、组织讨论,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管
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 我中心宗教管理严格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崇尚科学的无神论教育。加强宗教管理,首先加强妇女管理,防止其利用宗教活动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立维稳责任制。
二、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呈现出稳定、民族团结的可喜局面,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 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各科室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我中心开展“三基本知识”、“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宣传教育;
四、 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中心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五、 在工作始中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
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坚持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
的感情;
六、 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建立友好感情;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我中心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我中心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我中心工作的关键,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七、 本中心与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签订不信教、不封斋,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责任状。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属、亲属从事封斋、守夜等宗教活动。严禁我中心出现“吉力巴甫”服饰人员、蒙面妇女,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我中心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宗教的稳定和顺。
市疾控中心
二 O 一一年乌恰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工作总结
2011 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和顺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致力推进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极大地维护和保持了全县社会的大局稳定,促进了乌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将 2011 年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清真寺 99 座。其中主麻寺 31 座,一般寺 68座;现有宗教教职人员 122 人。
二、以贯彻执行《民族法》为准绳,致力开展民族工作
1、开展了对全县较少数民族人口情况进行调查。今年3 月,我委按照自治区、州民委的文件要求,着力开展了对常住较少数民族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一是设计制作了调查表样。按照少数民族的类别、人数、分布、文化程度、生活状况等进行分项统计。二是由县民宗委牵头,
民政局、公安局、乡镇、居民社区共同参与,分阶
段有序开展调查工作,按时完成统计情况汇总,同时完成了对陆地边境县各项数据的统计。
2、狠抓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我们在民族专项资金项目上,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受到了上级好评。一是在项目建设上,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使项目发挥了应有效益。在资金管理上,通过建章立制,跟踪检查,内部审计,建档规范等一系列措施,使资金管理达到了规范化、科学化的标准,为今后争取资金扶持及政策支持奠定了基础。
3、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我委在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新疆”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开展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共计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制止零散朝觐,宣传组团朝觐》、《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穆斯林群众如何对待艾滋病》、《计划生育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 1230 余份,发放宣传光碟 60 个。其中参加计划生育知识答题的政协委员、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达 1500 余人。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更好地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我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三、以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大力加强宗
教事务的公共管理
1、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
宗教工作无小事,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今年,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我们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绝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按照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安排,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目前,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组三级均已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做到分工到人,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狠抓宗教场所领导班子建设。近年以来,我委针对个别存在问题的场所实施了大力度整顿领导班子行动。在整顿过程中,我们按照队伍不散、工作不松、秩序不乱的工作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宗教场所负责人的思想工作,整个工作交替井然有序。在此基础上,我委在 4—6 月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九乡二镇各宗教场所对组织成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代表进行了培训,从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民族团结、爱国爱教、社会责任诸多方面对进行教育引导,各场所管理呈现出和谐、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今年 6 月,县武警消防中队给全县清真寺配备了60 余部消防器材,消除了宗教场所的安全隐患。
3、加强宗教场所重建工作。把宗教场所的维护重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维护重建中,从下至上,逐级申报。今年共申报重建、移地重建清真寺 9 座,民宗、国土、建设等部门对申报重建的清真寺进行了标准评定,自治州、县、乡、村、寺逐级签订责任合同,杜绝违规行为,年度核查不少于三次,目前重建工作基本结束,届时三家对重建工作进行验收。
4、依法照章制止零散朝觐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为切实开展好制止零散朝觐,我委按照《关于开展制止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 2011 年制止零散朝觐活动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制止零散朝觐活动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员的理论和法规水平;二是签订了制止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责任书目标;三是以宗教场所和社区为阵地,宣传政策和规定。2011 年,我们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加大朝觐宣传工作。分赴各乡大力宣传制止零散朝觐工作的相关政策及知识,同时分发了关于制止零散朝觐的宣传材料,在分发过程中,我们要求,广大农牧民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资料,并在人群集中的地方宣传张贴,讲清楚零散朝觐的危害,教育大家走政府有组织朝觐之路。到目前给各乡共发放 VCD 光碟 11 张,发放宣传单位 187份,发放穆斯林有序参加朝觐宣传提纲 260 本发放零散朝觐
宣传挂图 568 张,分发到十一个乡镇、34 个村委会和 99 座清真寺,做到全覆盖。
另外进行集中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细则和自治州、县关于朝觐工作的有关规定。;四是充分利用联席会、座谈会、学习会、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五是各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在每个星期五的主麻日活动结束后,利用半个小时时间,讲解制止零散朝觐的规定、政策、目的和有组织的进行朝觐活动的重大意义;六是通过谈话制度和采用联席会议制度,面对面的进行了制止零散朝觐活动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七是通过一对一的入户交流等方法,要求朝觐返回的人员积极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和政府一起做好有组织的朝觐活动;八是开展赴朝觐人员报名等准备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朝觐准备工作。2009年至今,我县参加政府组团朝觐报名排队共 26 人,2011 年符合条件 4 人。
5、坚持联系与谈话制度,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掌握动态。全面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例》和自治州区、州、县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抓好信教群众的法规教育和政治教育。今年,我委人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召开了 4 次会议,检查和安排了具体的工作,了解了动态,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人士进行了现场面对面的民族宗
教政策教育,开展了反对非法宗教活动、反对外来人员讲经和领拜的专项教育,要求宗教人士制止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另外,我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
市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单位
一、基本现状
我市现有宗教团体 个:
伊斯兰教协会和
道教协
会。有甲类宗教活动场所 个,其中佛教 个,基督教 个,伊斯兰教 个,道教 个;以堂代点管理的简易活动点 个,其中佛教 个,道教 个,基督教 个。有信教群众
多人,其中:基督教
多人,伊斯兰教
多人,佛教 多人,道教
多人,天主教
多人。有宗教教职人员
人,其中担任 政协委员 人,担任市政协委员 人。当前我市农村信教群众、宗教活动主要有以下 4 个特点。
1、信教群众呈现“五多”特征。一是中老年人多,信教
群众中 60 岁以上占信教总人数的 25%左右,35 岁至 60岁的,占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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