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员工作总结1 根据浙地税函[20xx]6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xx分局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工作原则,对教育业(内设校外培训业、驾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税务员工作总结,菁选2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税务员工作总结1
根据浙地税函[20xx]6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xx分局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工作原则,对教育业(内设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和工业企业等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纳税评估。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教育业——完善“以票管税”征管措施
(一)校外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科学确定评估对象。抓住选评对象的源头,将评估效果最大化。在选择评估对象过程中,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充分运用《xx地税信息系统》和各类外部信息,并以此为依托,从中提取信息比对异常的教育培训企业。
(2)着力提高评估水*。保证评估质量,提高评估人员水*是关键。xx分局采取了集中学习、借鉴经验等方式做好专项评估前的业务准备。一是召开科室会议,集中布置了评估工作计划及步骤,对培训行业相关税收业务进行梳理学习。二是做好经验交流,从市稽查局调阅培训教育案件案卷进行学习借鉴,提高业务水*,为下一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3)强化案头数据分析。通过上门送达纳税评估通知书,并请企业填报各项评估表证等方式,全面收集企业情况资料。通过《税友龙版》查询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情况,结合纳税人自查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问题,找出评估疑点。在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等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把握约谈的主动权。
(4)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除了要求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更从发票开具与实际申报情况的差异、成本核算漏洞、培训收费流程等线索展开提问,并对企业之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判断,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
2、工作成效
(1)本次评估共查补税费205046。38元,其中营业税91678。32元,城建税6938。18元,教育费附加2750。36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833。56元,个人所得税821。20元,企业所得税62750元,土地使用税35749。76元,印花税15元,水利建设基金2510元。
(2)建立起“服务型”纳税评估模式,融洽征纳关系。在评估过程中,就疑点问题与企业人员进行约谈,面对面地交流。通过辅导达成共识,促使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同时,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采用了以自查为主的办法,做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融洽了税企关系。
(3)统一了表证文书,重视流程规范。规范评估程序,完善评估办法。按照龙版系统评估管理流程操作,规范评估文书,使用统一的表证文书,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严格执行文书管理办法,做到一事一送达。在文书的填写上,保证当事人和评估人员亲自签字,使文书成为评估过程中一项重要有效的法律依据。
(4)明确了早期教育培训机构的纳税管理,防止征管漏洞。此前各类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依照幼儿园办学程序,获得教育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政登记手续。此次纳税评估就此问题专门请示了省局,明确了对婴幼儿早期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参照幼儿园管理,而应按培训业征收营业税,堵塞了征管漏洞。
3、存在问题
(1)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2)对取得营业收入但一直零申报营业税等税种的企业,未及时监控。
(3)“以票控税”落实不到位,收入数据失真。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意识。税务机关要充分地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台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同时及时地总结日常管理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案件,及时地利用各媒体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加强税源信息监控,强化比对工作。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发票开具等基础信息与企业的日常申报信息的比对,以便尽早地发现日常征管中的申报异常单位,及时纠正企业错误纳税行为。
(3)加强发票票证管理,实现以票控税。对企业加强宣传及培训,加强行业检查与评估。针对规模较大、有固定的生产经场所的培训机构或个人,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纳税评估,加大恶意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发票的意识。
(二)驾校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调查带动,加强源头控管。一方面,利用《税友龙版》一户式查询功能,对辖区内驾校的经济类型、征收方式、税种鉴定、近期纳税情况及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清查摸底,了解各驾校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走访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收集各驾校的考试报名清单、考前入场训练次数、考试合格人数等材料,全面掌握第一手基础数据。
(2)宣传拉动,强化税法普及。召集各驾校财务负责人,举行驾驶员培训行业评估辅导会议。要求各驾校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自查自纠自觉性,主动补缴税款;针对该行业的共性问题,向与会人员宣传营业税应税收入范围、个人所得税计征依据等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统一费用扣除口径,提升驾校的税法遵从度。同时,全面梳理驾培行业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对满足优惠条件的驾校,及时提醒、辅导,提高宣传实效性。
(3)评估促动,做到应收尽收。结合驾校招生人数、学员考试情况、教学车辆总数以及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等客观涉税信息,确定驾培行业在本次评估中不同年度、不同车型的计税标准,构建以核定预征率为核心、低利润率预警为基础的驾培行业纳税评估体系。同时,鉴于各驾校的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不一致性,以及企业申报收入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查账征收企业普遍利润偏低等因素的存在,本次评估自查驾校的企业所得税以不低于行业整体利润率为标准计征。
2、工作成效
按照企业上报的纳税评估自查表,结合前期调查掌握的基础数据,与《浙江地税信息系统》的综合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辅导企业进行纳税补申报。本次督促自查的13家企业中,除1家正进行调查外,其余14家企业共查补地方税费(含滞纳金)322。45万元。
3、存在问题
辖区内驾校账务不健全、反映收入不完整、发票开具不规范等。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提升纳税意识。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效果,特别是对涉税的典型案例,及时地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强化信息比对。对第三方信息的取得保持常态化,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比对分析,减少征管漏洞,强化税收征管。
(3)加强发票管理,实现以票控税。税务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票要及时规范,特别是要足额开具,同时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足额发票的意识。
(三)“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作为教育业在纳税方面的共性和应对策略
1。共性主要体现在:经营者的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票据使用不规范;申报纳税数额与庞大的培训人数明显不匹配;代收费收入开具白条不入帐、纳税不足;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财务核算不规范,收入不真实;主动申报纳税意识淡薄。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
2。完善“以票管税”措施,加大监控力度;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加强与当地党政的联系;建立与教管、车管、运管和社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
二、工业企业——探索“以电控税”征管模式
1、具体做法
(1)加强数据采集。与国税部门开展合作交流,进行相关涉税数据交换,调取上年度辖区内工业企业用电量和电力部门供电量数据,建立专电数据库。
(2)加强实地走访。利用基础数据进行清查,重点摸排一表多户企业,对漏征漏管户,要求按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着力培育税收新增长点;对正常管理户,要求同电表下企业各自安装独立电表,确保用电数据准确性。
(3)加强数据应用。整合销售额、用电量等基础数据,设置用电量与销售收入的比值为分析指标,设定最耗电行业的电销比为最低预警线,认定比值低于该预警线的企业为异常企业,减少“以电控税”模式推行阻力。同时,根据“以电定产,以产定销,以销定税”的方法,依据用电量套算出销售收入,并与企业同期申报的"销售收入进行比对,科学、合理确定纳税户应税额,堵塞征管漏洞。
(4)加强政策辅导。一方面,召集电销比异常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讲解“以电控税”测算依据,帮助企业甄别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提高税款征收精确度;另一方面,通报各企业用电量和申报情况,并发放自查表,要求电销比异常企业做好自查自报自补工作,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5)加强长效建设。通过金东区工业企业的试点运行,检验工作方法,为下一步辖区内全面推广“以电控税”模式奠定基础。同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明确管理责任,保证电力信息采集到位、纳税评估分析到位、税款征补足额到位,充分借助“以电控税”模式,提升税收征管水*。
2、工作成效
20xx年1—9月份,累计组织金东区工业企业和生产行业税收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增收万元。
3、存在问题
由于个别企业对税法理解的偏差,其取得的营业收入一直在国税申报增值税,而未申报营业税。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有些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和使用发票,以自行印制或购买的收款收据作为收入确认的原始凭证,不开具或不全额开具发票。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深入工业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下户巡查、业务培训和税企座谈会等机会,向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做好评估政策的耐心宣传解释,力争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使纳税评估工作在整个行业能够顺利铺开。
(2)加强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控分析。坚持定期下户巡查,跟踪核实企业的产品销售和耗能用电情况,并制作管理台账进行详细登记。建议市局省局层面,积极建立部门间的涉税信息共享*台,对每月从供电部门及时取得企业的用电度数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全面掌握企业落实情况,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3)及时跟进未达标企业的整改工作。对偏离税电系数较大的企业,组织企业查找原因,进行专门的纳税辅导,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情况,使其早日找出原因或纠正错误。
三、其他行业
在今年的纳税评估中,xx分局在规定项目评估企业的筛选上有新的突破。在水利业和居民服务业中,分别选取等公司作为评估对象,获取相关涉税信息,整理计算税收风险指标,为该两行业税收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奠定基础。
税务员工作总结2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在大厅内实行"一窗通办"涉税事项
在办税服务厅内推行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即实现纳税人在办税大厅内办理涉税事项时,在任何办税窗口通办申报纳税(含车辆购置税征收、落籍、转籍、变更等业务),认证报税、发票发售、代开(含专用发票发售、代开业务)、税务登记、文书受理等业务。
(二)、在大厅内实行"按分计酬"考核办法
在办税服务厅内推行工作人员办理涉税业务"按分计酬"考核办法。即将大厅人均500元岗位津贴,按分值比例分配。所有涉税事项,按照查询方便、分值工作量配比合理的原则分类近30种,业务数量分类通过系统查询,计算窗口人员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分值,使工作量大小直接与岗位津贴挂钩。
通过打造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按分计酬"服务*台,提升了纳税服务质量。但也存在重服务,轻管理,服务手段单一、业务办结质量不高等方面不足。
二、xx年工作规划
(一)、升级"一窗通办"涉税事项服务
将"一窗通办"涉税服务升级为"一窗通办,同城通办"。从满足纳税人需求入手,将办税服务大厅"一窗通办"涉税事项服务升级为"一窗通办、同城通办"服务。即全县区域的纳税人,办理任何涉税事项时,可选择在办税服务厅的任何办税窗口通办所有涉税事项。办税大厅将严格执行"同城通办、一窗通办"涉税事项操作规范,积极探索"同城通办、一窗通办"新路子,起到标兵作用,主动和分局结对子,利用办税服务厅先行"一窗通办"的优势,为县局做好"一窗通办,同城通办"纳税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二)、升级"按分计酬"考核内容。
将"按分计酬"考核内容接近三十项升级为所有的涉税事项考核,将单一的业务数量考核拓展为业务质量考核和服务质量考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评价更加客观,更加符合纳税服务的需求。
三、创新纳税服务手段
除了办税服务厅提供表证单书样本、纸墨等用品,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税法公告等传统方式纳税服务外,xx年将创新如下纳税服务手段
(一)多样式的申报。利用现代科技,开通网上申报,让纳税人自由选择传统的上门申报或方便快捷的网上申报。
(二)简便的缴款方式。开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开户银行的计算机网络互联,即ets银行扣款。增设银联pos机刷卡缴纳税款的方式,作为缴款方式的补充。
(三)规范的咨询方式。开通专门的税收12366咨询热线;开通门户网站,纳税人可以通过上门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短信咨询等方式,享受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纳税服务。
总之,办税服务厅将紧紧围绕县局纳税服务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的目标的要求,加大服务手段创新力度,千方百计提高服务质量,为把我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成省级标兵而努力奋斗。
【2023年税务员工作总结,菁选2篇(2023年)】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