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18篇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3篇)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正确处理好上级与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1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3篇)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正确处理好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和防止各自为政、越权决策以及自行其是等问题的发生,根据自治州《部门党组工作意见(试行)》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规定,坚持重大问题能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一、需请示内容:(一)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在理解上有疑问,需请示上级党委进一步明确的;(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明文规定遵循,提出处理办法时,请示上级党委的审定。(三)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统一规定,需做变通处理,请示上级党委认可的。(四)其它未经请示不允许办理的问题。二、需报告的内容:(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总体部署和重要措施情况。(二)党政年度整体工作思路和全面工作总结。(三)县域内经济贸易工作出现的有关全局或重大影响的问题。(四)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和专题性的调查。(五)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和其他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反映。(六)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重大事故、案件、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八)上级党委要求上报的其他情况三、请示报告的形式凡需上级党委指示的重大问题必须以正式文件书面请示,属情况报告,可用口头和书面方式。根据需要可一事一报或定期综合报告,按情况缓急可分别以电话、电传、文件报告,时间紧迫的应先行电告,再书面报告。属于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重大紧急情况,应向上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三、时间要求凡需上级党委批复的重大问题应提前请示;紧急重大问题和动态情况必须在当日请示报告;另有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中央和省委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十分重视,发出专门通知,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省级文化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厅管处级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1.处级干部(含厅属企业董、监事会成员、经理层高管人员,下同)应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x办发〔20xx〕16号)精神,于每年1月底前如实填写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省文化厅报告。同时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组通字〔20xx〕1号)规定,接受组织部门核查。
2.处级干部出现严重伤病、离岗动向不明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处室)应及时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
3.处级干部出现因私出国(境)、配偶(或子女)被追究刑事责任,所在单位(处室)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并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重要情况报告制度。4.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班子成员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以及被纪检监察机关“双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拘留等情况,所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5.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杭州,应提前1-2天将出差时间、地点、事由、外出期间由谁主持单位工作等情况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三、厅属单位重要规章制度审核备案制度。6.厅属各单位制定出台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和现行规定。制定出台本单位基本规章制度应报省文化厅备案。制定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如综合性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应事先征求省文化厅意见并报备案。四、厅属单位重大业务活动、决策报告制度。7.厅属单位举办重大业务活动、作出重要决策,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业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决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符合单位事业发展方向,符合保障国家和职工利益方
向。举办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敏感性强、涉及面较广,或有重大安全要求的业务活动,应事先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领导班子作出影响单位生存、事业发展、重大国有资产投资、重大资金支出及其他影响国家和职工利益的重要决策,应事先书面向省文化厅请示。
8.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参照《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涉及应报批和报备的事项,均应书面报省文化厅同意。
五、厅属单位(处室)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9.凡出现党员集体要求退党或公开声明退党,境外势力、敌对势力干扰单位活动,遭遇自然灾害发生人员伤亡、国有财产遭到较大损失,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如网络媒体上出现涉密文件资料、涉及各单位以及领导干部的重要言论),要在快速应对、妥善处理的同时,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10.本单位(处室)工作人员出现因公(私)出国(境)滞留不归或者脱团失踪、非正常死亡,配偶及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处室)应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11.厅属单位出现重大泄密事件,应按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处置。六、其他有关情况报告制度。12.每年年底,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应书面向厅党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13.厅属单位离休干部、老领导、老高知、老专家去世,在职高层次人才出现严重伤病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应第一时间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
14.厅属单位中层干部大规模调整、破格提任,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本单位内提任重要岗位,或出现在职高层次人才要求调离、非正常死亡、犯错误受调查(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应及时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七、重大事项报告程序。15.厅属单位发生重大事项,涉及干部问题的,向厅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报告;涉及业务问题的,向厅(局)相关业务处室报告;对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在向厅相关业务处室报告的同时报厅办公室;特别重要的事项可直接向分管厅领导或厅长请示报告。16.厅(局)机关处室发生重大事项,应向分管厅领导请示报告,特别重要的事项可直接向厅长请示报告。17.请示报告重要事项,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凡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当以密传方式报告。18.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经研判将会对单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快速反应、分类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发展情况上报厅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八、其他事项19.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处室)要重视做好这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好请示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处室)应加强自查和监督检查,如发现应当请示报告而不请示报告,将视情作出严肃处理。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
篇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2021年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0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
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1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
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___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全局的___,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___年___月八日
六、重大事项上报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写清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
七、重大问题经___审批后,方可执行。___通北林业局
三、责任追究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遇到问题、难题时,随时向矿长、技术科、调度室请示报告。
四、请示要一事一报,报告可分专题与综合两种形式,请示与报告必须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五、上级需要的报告、工作总结应及时上报,不得无故拖延。2021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___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2、___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___和___的重大纠纷;4、在综治___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___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二、请示、报告的方法1、电话报告: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2、书面请示、报告: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三、责任追究
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
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___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___年___月八日
度矿长:杜家保___年___月___日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煤矿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凡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之事宜及上级规定需请示报告之事项,均应按级请示报告。二、在执行上级指示遇到问题时,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三、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遇到问题、难题时,随时向矿长、技术科、调度室请示报告。四、请示要一事一报,报告可分专题与综合两种形式,请示与报告必须及时准确,简明扼要。五、上级需要的报告、工作总结应及时上报,不得无故拖延。
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
2.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3责任。
篇三: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重大事项请示汇报重大事项请示汇报篇一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二、请示、报告的方法1、电话报告: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2、书面请示、报告: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三、责任追究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篇三: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讨论稿)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及时稳妥地处置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促进学校发展,特制订本制度。一、须请示的事项1.教职工评先选优、聘称评审、人事安排、党员纳新、优质课公开课人选确定、教辅材料征订等2.中考招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大学生自主招生推荐、学生借读、插班、休学、转学、退学、毕业证发放、学生党员纳新、违纪学生处理等3.各类收费、支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校舍租赁以及公章使用等二、须汇报的事项1.偶发突发事件,尤其是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如食物中毒、学生离校出走、学生群架群殴、校内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2.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调查处罚及违纪的事件;3.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4.教职工及学生的各种原因死亡事件。三、请示汇报程序1.请示汇报的事项要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办公室统一转呈校长。2.偶发突发的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必须在得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上报,1个小时内写出材料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3.其它报告事件,需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上报。四、有关要求1.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对请示汇报信息负责,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学校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莱州一中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2.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
牙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1
篇四: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有关规定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切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时强化上级对我司重大事项的了解协调处置和监管确保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到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项目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项目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以下是关于项目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项目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房地产公司“三重一大”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有关规定,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切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时,强化上级对我司重大事项的了解、协调、处置和监管,确保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到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三重一大”请示报告事项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具有方针政策性、全局性、战略性,对公司有着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决定事项、重要人事安排事项、重大项目实施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一)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1、涉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全局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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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等;3、工程立项、工程款拨付等重大原则问题;4、重大的工程变更鉴证事项:100000元(含)以下由公司决定,100000元以上需请示集团;5、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决算;6、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变动处置方案;7、企业机构和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员工招聘(需请示集团);8、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需经集团审核后);9、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10、涉及企业领导人员的及职工的工资标准、绩效考核、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标准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11、群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企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解决办法及措施);12、对公司违纪人员的处理;13、企业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14、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二)重要人事安排事项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1、推荐报送上级后备干部人选及公司中层干部任免;2、企业中层干部考核及奖惩方案;3、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在人事任免事项;4、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5、由上级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任职和建议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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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1、企业对外投资、联营、合营、合资、合作项目;2、融资、担保项目;3、工程项目招投标、重大工程发包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前期准备事项及实施过程中需要上级协调、监管事项;4、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属生产性的,50000元(含)以下由公司决定,50000元以上需报请集团分管领导审批。非生产性的,10000元(含)以下由公司决定,10000元以上需报请集团分管审批;5、各类固定资产处置等。(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内容1、企业年(月)度计划内的大额度资金使用;2、企业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及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工程项目结算、工程资金分配;4、公司集中发放的奖金;5、一次性经费开支5000—50000元(含);党政重大活动额度在10000--50000元(含);社会公益活动额度在5000--30000元(含)的支出,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超过以上额度的资金使用需向集团分管请示。6、资金额度在20000元(含)以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大宗物资采购一次性支出50000元以内或全年累计采购金额200000万元以内的采购方案由公司集体研究决定。超过以上额度的资金使用需向集团分管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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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非生产性资金使用。如办公、生活设施的添置,超过20000元需向集团请示。
8、计划外重大事项所需经费的追加。超过30000元需向集团请示。二、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要信息请示报告事项(一)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要信息包括:1、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在理解上有疑问,需请上级机关进一步明确的事项;2、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无明文规定可循,对处理办法把握不准的,提出处理办法后需请上级领导审定的事项;3、超越公司职权范围,影响到公司工作进程的事项;4、属于公司职权范围但不宜处理、决定,需上级领导决定或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事项;5、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办法,需经领导审查的事项;6、对外协调不易解决的事情;7、公司领导外出参加重要业务活动(如项目开发、合作谈判等)信息;8、中层以上骨干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本人出国出境情况。(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执行情况;2、干部员工思想动态、合理化建议;3、有关专题的调研情况;4、工作和生活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5、重大事项、案件和突发事件等重大情况的发生和处理情况;6、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主要工作完成或进展程度的阶段性、终结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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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如各项目(含合资、合作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工作进展等;
8、接待或邀请集团以外的上级领导或部门来公司指导、调研信息;9、参加各种会议、外出考察活动后应向上级领导汇报的情况;10、其他应报告的工作事项。三、请示报告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一)内部请示报告工作。一般按照科员对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公司主要领导,重要的请示报告提交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重大情况或特殊问题可以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必须将请示报告的内容和情况及时、详实地报告直接领导。上级领导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指示和交办的事项,应认真落实,但必须在执行过程中或事后及时报告直接领导。(二)向上请示报告工作。1、凡涉及本公司“三重一大”事项中属公司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要定期(公司规定为每月三次)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并将议定“三重一大”事项情况会后向集团进行报告。遇紧急事项必须及时报告。2、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应在得到上级答复后按其指示办理,办结时要及时报告。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三)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登记、统计及报送工作,上报的“三重一大”数据、材料要做到及时准确,杜绝瞒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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谍报、虚报。对大额资金使用权限有规定的不得搞变通或化整为零回避请示报告事项。
(四)“三重一大”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调整变动的,应及时报告调整变动的原因及变更决策的程序。
(五)强化监督检查。公司党支部要加强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民主决策要求,不符合党的方
针政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决策将责令迅速纠正,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公司主要领导或上级报告。同时,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对违反“三
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须向上级报告。(六)严肃责任追究。公司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按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或阻挠如实报告或请示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规避监督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在决策过程中违反相关纪律要求,不按决策执行而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以及引发严重社会矛盾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项目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二)为使县委及时准确掌握各乡镇各部门重要工作和领导干部个人重要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科学决策,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如下规定。一、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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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应按要求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的报告范围(一)重要工作1.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编制,重大发展战略、重要领域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年度计划;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的重大事项;其它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县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奖惩等事项;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方案和推荐人选名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等。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民生社会事业项目,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和其它重大项目安排。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是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公共性资金安排和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5.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6.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二)重大事件1.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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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群众集中反映的社会矛盾问题;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游行、非法集会等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影响很大的舆情热点事件。3.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主要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或被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重要信访或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在重点项目建设或工作过程中因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济事件;财政预算执行中重大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因资产、人事劳动关系等原因发生较大额赔偿责任的事件;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三)重要事项1.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2.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3.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四)重要活动1.拟以县委名义举办或需要县委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2.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以及工作人员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3.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4.国内外重要媒体从事的与工作有关的新闻采访活动。(五)其它按规定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三、重大事项的报告原则和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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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的报告原则:重大事项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能事前报告
的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及时补报。2.重大事项的报告方式:重大事项一般情况下以书面方式报告。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事项,可首先采取电话、电传、口头汇报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其后呈送书面报告。四、重大事项的报告时限和程序1.重要工作的报告,须按相关事项规定的时间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事项按程序向县委常委会议报告。对有目标任务的重要工作,各责任单位应在重要工作落实中和结束前向县委至少书面报告2次,向分管和联系的县级领导适时汇报。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进行。2.重大事件的报告,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同时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等特别重大、紧急事件,用电话迅速直接报告,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及结果。3.重要事项的报告,涉及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的报告,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有关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情况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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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x纪发〔20xx〕17号)要求,将有关情况向县纪委报告。
4.重要活动的报告,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会议和公务活动申报审批制度的通知》(x办〔20xx〕22号)规定执行。凡以县委或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全县性重要会议,或举办需要县领导出席的重大公务活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按归口管理进行审批,其他重要活动应及时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按照公务消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学习、考察或因私请假,应事前请示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假满及时销假。各乡镇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同时请假,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上,应出具书面请假报告,按归口管理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告。其他领导干部请假2天以内,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以上,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由分管县领导审批,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告。维稳特护期间的请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内外重要媒体从事的与工作有关的新闻采访活动,由县委宣传部门归口向县委报告。五、重大事项报告的纪律监督1.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格执行规定,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报告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县委领导班子或县委主要领导报告重大事项的有关情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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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作机制。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全县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
3.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重大事项,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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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篇本文简介: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1中共中央政治局1
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篇本文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1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请示报告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单位要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坚持多请示、多报告,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在与上级沟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难免会犯错误,犯错误本身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做到主动尽早与领导沟通,以期得到领导的批评、指正和帮助,尽快改正错误。“要当好管理者,首先当好被管理者”,我们作为下属就要时刻保持主动与领导沟通的意识,具体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多请示,多汇报,勇于表现,善于表现。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通过恰当的话题和方式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上级领导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
在高质量履行自己的职责上下功夫。把对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尤其需要减少由于不领会上级意图而犯的工作失误,减少走弯路,遇事多请示、多汇报。但并不等于事无巨细都请示,遇事没有主见,大小事不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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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层的年轻干部以高度的责任心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大胆负责、创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导的,也是为领导所欢迎的。该请示汇报的必须请示汇报,但决不要依赖和等待,在向领导请示汇报时要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提出自己的主见,这种主见就是一种参谋,是为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同时经常换位思考,时常想到如果我是领导我该如何处理此事而寻求对上级领导处理方法的理解!
在请示报告报技巧上下功夫。上级领导由于负责的工作比较全面,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在与上级领导当面请示汇报前,把领导可能需要的与此次工作汇报密切相关的材料准备妥当,要事先打好腹稿,把重点和关键的东西找出来,先说什么,后说什么,一、二、三、四,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并预设出领导可能提出的问题和置疑,准备好解决措施。在汇报时,先简单介绍一下思路与想法,视领导的意见就重点问题再做详尽汇报,不要不分轻重地全部详细地分析汇报。同时在对上级领导请示汇报时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信息充分。
我们年轻干部在工作中能够取得的成绩,单位能够获得的发展,当然是全体职工努力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如果没有单位领导为我们提供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我们是无法在这个单位做出成绩的。所以我们要时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无论大事、小事都认真对待,认真做好,这样才是报答单位报答领导的最好方式。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这是能让我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重要方法。这就需要我们经常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主动请示汇报,是正确领会上级意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充足依据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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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经常主动请示汇报对促进我们的工作及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示报告是工作职责的需要。干部职工如不加强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就不能
很好地保持清醒头脑和稳定心态,就容易走上两个极端:一是工作冒进,急于求成,工作方法情绪化,刚愎自用;二是不能以稳定的心态对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挫折,易产生”保”、“怨”、“混”的心态,即明哲保身,得过且过,消极应付,满腹牢骚。因此,年轻干部一定加强与领导的沟通,提高修养,树立正气,端正作风,以成熟稳定的心态履行上级领导赋予的职责。对上,要和领导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处领导权威。
请示报告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如何尽快缩短适应期,尽快成熟起来,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让领导真正的省心、放心,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由于上级领导处的位置比我们高,有着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更强,更善于从全局的角度来指导工作。只有多与领导的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头脑就不会糊涂,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就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为上级领导,肩负着单位整体发展进行谋划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己的思想动态,与上级领导及时地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领导对搞好这项工作的行为动机和基本设想,也就是领会领导意图,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篇本文关键词:中国共产党,请示,心得体会,重大事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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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董事长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并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每个人严格遵照执行---------------------------------精选公文范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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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董事长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并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每个人严格遵照执行。一、%20重大事项包括:对外事项1、各有关部门、人员来公司指导工作、洽谈业务。2、需要外出或前往其它部门以及事务办理情况。3、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4、联络接待中,人员财物的支配。5、涉及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精选公文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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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事项1、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和工作秩序有序进行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失误、问题、隐患。2、重大经营决策、技术改造、大宗采购行为。3、财务收支情况、大宗借贷款项、公司融资及大宗信贷业务。4、主要工作人员的聘用、任免、待遇、奖惩、辞退等情况。5、各部门月度分析,即每月28日上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及下个月工作安排;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6、省、市、区各部门以及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领导任职的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发来的信件、通知、邀请函、邮件等。7、影响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要求上述情况发生后,负责人要在第一----------------精选公文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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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向董事长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
1、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分三种: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2、重大事项报告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要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事后将办理情况向董事长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3、重大突发事件、紧急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各个主管领导。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4、属事前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包括该事项拟发生的时间、内容、申报事由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属事后报告的,报告内容应报告该事项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三、责任追究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必须按制度要求及时报告董事长,凡重大事项出现瞒----------------精选公文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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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迟报、谎报、误报、漏报或扩大事态进行虚报以及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五、附件《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篇二:《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总则一、%20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在有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二、%20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息沟通范畴内的例外事项。具体指: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的重----------------精选公文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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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三、%20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
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
司承包经营的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组织保证四、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五、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六、%20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1、事项内容----------------精选公文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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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
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20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8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20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
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⑻其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凡出现上述突发性事件,下属企业须于事发当日口头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并于事发2日内填----------------精选公文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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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集团下属企业突发事项快报》,事项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填报集团公司,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料的事项应另文上报。
七、%20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
1、事项内容⑴企业发生经营范围以外的经济业务;⑵企业作为仲裁申请人或诉讼原告的仲裁及诉讼事项;⑶未纳入集团信贷计划或未得到集团授权的融资行为;⑷企业未能清偿、金额达该企业净资产的10%以上的到期债务;⑸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赠与、承包、租赁、特许权等合同的订立;%20⑹企业内部出台重大福利政策;%20⑺其它需经集团批准事项。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上述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能----------------精选公文范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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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下属企业须于事前向集团公司报送《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有关请示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属较为紧迫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指派专人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事项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填报集团公司,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料的事项须另文上报。%20八、其它重大事项
1、事项内容⑴可能发生的、给企业经营带来金额达其净资产5%以上的各种潜在亏损风险;⑵企业的其他股东方或重要客户有可能发生重大诉讼或面临倒闭等重大风险;%20⑶其他股东方将持有的本企业股权转让和股权质押行为;⑷对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一定影响,涉及金额达该企业净资产总额5%以上的合同订立、变更或终止的行为;----------------精选公文范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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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非集装箱企业中,由于产品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生产能力利用率不足70%的情
况;⑹企业待料停工天数或因主要设备事故导致的停工天数达5天以上;⑺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政策变动或企业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由此而导致的对企业经营的正面或负面影响;⑻已列入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等支持的项目,每一项目涉及获取优惠金额达人民币20万元以上;⑼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或取得权威机构认证的项目或个人;⑽企业组织架构的重大变动及重大人事任免:⑾在新产品开发、新材料运用以及技术、工艺等方面的重大突破或革新;%20⑿开发并申报成功的专利、工业产权等项目;----------------精选公文范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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⒀其他重要事件。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上述内容属于仅须知会集团公司的事项,下属企业须于次月5日前按附表二《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月报》的有关要求填报。如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须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下属企业再另文详报。有关要求九、%20如出现本表未列明的、可能对下属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下属企业责任人须根据事项性质予以上报。十、%20集团公司有必要在事项进程中进行跟踪了解的事项,可指派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下属企业有责任提交事件进展、分析和有关统计报表等资料。十一、%20直接受表部门:凡出现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下属企业须直接报送集团公司----------------精选公文范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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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部,并根据事项性质抄报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十二、%20须报经下属企业董事会的重大事项,下属企业须知会集团公司管理部后方可报
送。十三、重大事项报告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若情况紧急或事态较为严重,必须于事件发生当日直接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作口头汇报。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补交书面报告。十四、下属企业提交的《突发事项快报》、《重大事项汇总简表》,如需附有相关说明性或附注性资料,下属企业应及时、全面地予以提供。十五、下属企业责任人应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隐匿事件的真相和全貌。----------------精选公文范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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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十六、若出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由集团公司管理部视情节轻重对企业责任人予以处罚或处分,情节严重者集团公司将对企业责任人进行撤职处理。十七、作为集团委派的重要干部,企业财务经理有责任督促企业总经理按照本制度要求报送有关重大事项,若企业总经理对有关重大事项按住不报或隐匿有关事实,企业财务经理在知情并催促总经理无效后,有责任单独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汇报,否则,一旦出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财务经理将要承担连带责任。附则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十九、本制度自总裁签发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为半年。----------------精选公文范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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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签发:日期:集团下属企业突发事项快报篇三: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精选公文范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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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精选公文范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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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
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精选公文范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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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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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街道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汇报街道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汇报区委办埇办秘字〔20xx〕25号《关于进一步严明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下发后,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迅速在街道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人员会上进行了传达,确保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取得实效。同时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了制度落实监督到位。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是抓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为了让机关党员干部深入领会《通知》精神,明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将思想统一到《通知》要求上来,将行动落实到《通知》规定上来,切实将《通知》精神学深学透,以进一步弘扬街道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全体党员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街道把《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统一了街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使他们感到严格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是从制度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重要举措。二是抓规范,确保落实措施到位。为确保街道《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得到真正落实,街道建立健全了重要事项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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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工作预案,优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各类重要信息。同时做到严肃纪律,对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严格按照要求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在进行报送。三是抓效能,确保事项报告到位。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街道规定对凡报告范围所列事项,各责任部门、责任人必须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后填写报告单审批上报,遇有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或口头报告街道主要领导,但事后要及时补办报告审批单。对因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事项,受到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街道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下一步打算今后,我街道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度,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不移地把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作为街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促进我街道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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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心得体会
请示报告制度心得体会党内组织请示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汇报请示的方法有: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会上进行汇报请示,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党员外出,应当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请示。要提高党员坚持汇报请示制度的自觉性,启发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党支部要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带头汇
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为普通党员树立榜样。党支部或党小组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要科学分析、正确对待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给予热情的
指点和帮助。二、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汇报请示的方法: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三、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除了按规定报告工作情况外。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计划、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年末也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总结、发展党员小结、民主评议党员小结;学院党组织要向院党委汇报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汇报请示的有关情况。基层党组织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本级组织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
示,基层党组织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基层党组织应定期(每学期一至两次)和不定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
请示报告制度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十、部门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成不
良影响,或者影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辞退等处分。
篇九: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第四十八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文
【篇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有效遏制腐败问题,树立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规范,特制定如下请示制度:一、领导干部首先明确规定,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保持清醒的头脑。二、严格按照党章要求,逐级请示重大事项的处理问题。三、对重大问题,支委要互相磋商,以大局为重,以工作利益为重。四、校级中层干部对需要请示的事项要采取勤上报的原则。五、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意外,不能一人武断,搞“官僚”主义。六、重大事项上报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写清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七、重大问题经组织审批后,方可执行。中共通北林业局第一小学党支部二0一四年九月
【篇二: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
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
2.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第二十四条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1.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2.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3.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十六条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第二十九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减部门设置。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第三十一条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第三十三条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第三十四条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损失金额标规定之标准)第三十五条有损公司整体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及后果的事宜。第三十六条公司涉及法律诉讼。第三十七条接受外部审计、财税、工商、质检等监管执法部门的稽查需报告的事项。第三十八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第三十九条其它应报告事项。第五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及责任第四十条请示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应在报告的材料中表明经管层人员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及由主报告人签名;同时由该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备案(涉及机密的可封存备案)。第四十一条对须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请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回复。
第四十二条对属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如认为必要,对请示及报告事项可以要求主报告人进一步报送有关详细资料。第四十四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为集团公司总经办。第四十五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报告封存并注明收件人报集团公司总经办或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但应在集团公司总经办备案。第四十六条请示及报告事项也可采用电子文档或传真的形式。第四十七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及个人应对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责任。第四十八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对因此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效益下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必要的赔偿。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为各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五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重大事项请示流程图】
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流程图
篇十: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与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___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
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2.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第二十四条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1.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2.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3.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十六条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第二十九条公司调整___架构、增减部门设置。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第三十一条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第三十三条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第三十四条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损失金额标
篇十一: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二)细化措施,完善制度。(三)强化监督,力求实效。一是抓重点。二是抓节点。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重申纪律要求,打好预防针,节后纪检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查处违纪违规现象。三是抓典型。
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突出强调“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对于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篇十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2021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二、请示、报告的方法1、电话报告: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2、书面请示、报告: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三、责任追究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
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二篇。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3、对一些影响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五年七月八日第三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更好地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有效遏制腐败问题,树立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规范,特制定如下请示制度:
一、领导干部首先明确规定,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严格按照党章要求,逐级请示重大事项的处理问题。三、对重大问题,支委要互相磋商,以大局为重,以工作利益为重。四、校级中层干部对需要请示的事项要采取勤上报的原则。五、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意外,不能一人武断,搞“官僚”主义。六、重大事项上报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写清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七、重大问题经组织审批后,方可执行。中共通北林业局第一小学党支部二0一四年九月
第四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老厂乡舍迫煤矿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矿长:杜家保
___年___月___日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煤矿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凡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之事宜及上级规定需请示报告之事项,均应按级请示报告。二、在执行上级指示遇到问题时,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三、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遇到问题、难题时,随时向矿长、技术科、调度室请示报告。四、请示要一事一报,报告可分专题与综合两种形式,请示与报告必须及时准确,简明扼要。五、上级需要的报告、工作总结应及时上报,不得无故拖延。第五篇: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
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
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0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
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
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1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
2.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第二十四条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
1.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2.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3.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十六条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第二十九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减部门设置。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第三十一条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第三十三条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第三十四条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损失金额标2准同上“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规定之标准)
第三十五条有损公司整体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及后果的事宜。
第三十六条公司涉及法律诉讼。第三十七条接受外部审计、财税、工商、质检等监管执法部门的稽查需报告的事项。第三十八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第三十九条其它应报告事项。第五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及责任第四十条请示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应在报告的材料中表明经管层人员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及由主报告人签名;同时由该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备案(涉及机密的可封存备案)。第四十一条对须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请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二条对属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如认为必要,对请示及报告事项可以要求主报告人进一步报送有关详细资料。第四十四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为集团公司总经办。第四十五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报告封存并注明收件人报集团公司总经办或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但应在集团公司总经办备案。第四十六条请示及报告事项也可采用电子文档或传真的形式。第四十七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及个人应对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
3责任。第四十八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对因此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效益下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必要的赔偿。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为各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021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范文
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矿长:杜家保___年___月___日
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煤矿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凡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之事宜及上级规定需请示报告之事项,均应按级请示报告。
二、在执行上级指示遇到问题时,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三、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遇到问题、难题时,随时向矿长、技术科、调度室请示报告。四、请示要一事一报,报告可分专题与综合两种形式,请示与报告必须及时准确,简明扼要。五、上级需要的报告、工作总结应及时上报,不得无故拖延。第二篇。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五年七月八日第三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有效遏制腐败问题,树立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规范,特制定如下请示制度:一、领导干部首先明确规定,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保持清醒的头脑。二、严格按照党章要求,逐级请示重大事项的处理问题。三、对重大问题,支委要互相磋商,以大局为重,以工作利益为重。四、校级中层干部对需要请示的事项要采取勤上报的原则。五、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意外,不能一人武断,搞“官僚”主义。六、重大事项上报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写清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七、重大问题经组织审批后,方可执行。中共通北林业局第一小学党支部二0一四年九月第四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二、请示、报告的方法1、电话报告: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2、书面请示、报告: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三、责任追究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篇: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0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
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1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2.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第二十四条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1.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2.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3.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十六条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第二十九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减部门设置。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
第三十一条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第三十三条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第三十四条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损失金额标2准同上“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规定之标准)第三十五条有损公司整体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及后果的事宜。第三十六条公司涉及法律诉讼。第三十七条接受外部审计、财税、工商、质检等监管执法部门的稽查需报告的事项。第三十八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第三十九条其它应报告事项。第五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及责任第四十条请示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应在报告的材料中表明经管层人员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及由主报告人签名;同时由该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备案(涉及机密的可封存备案)。第四十一条对须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请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二条对属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回复。
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如认为必要,对请示及报告事项可以要求主报告人进一步报送有关详细资料。
第四十四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为集团公司总经办。第四十五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报告封存并注明收件人报集团公司总经办或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但应在集团公司总经办备案。
第四十六条请示及报告事项也可采用电子文档或传真的形式。第四十七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及个人应对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
3责任。第四十八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对因此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效益下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必要的赔偿。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为各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篇十三: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报告
(文章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xx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3)、对一些影响xx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文章二):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目的为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重大事项信息,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2.释义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包括:2.1各部门、分公司在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车辆安全、存储安全、群体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影响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有序进行等方面工作所发生的各类事故、问题。2.2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组织召开的、需要公司高管参加的各类会议。2.3紧急和突发事件,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请愿罢工、疫情、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2.4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到我司参加的检查、指导、视察、调研等活动。2.5获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处罚等情况。2.6新闻单位进行的重要新闻采访。2.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3.重大事项报告3.1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发生重大事项各部门、分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内口头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直接
向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行政部递交书面报告;分公司应同时向主管部门生产本部或销售本部报告;节假日期间重大事项向行政部经理报告。
书面报告内容:负面重大事项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正面重大事项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主要内容。3.2行政部要建立重大事项发生、进展、处理结果情况的通报制度。3.3发生员工工伤事故的应同时向人事部报告。4.责任追究凡重大事项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少报、漏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公司就业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5.本规定于年月日经总经理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部。6.附件《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文章三):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试行)为增强公司对重大事件的反应能力,稳妥处理各项重大事件,促进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特制订本办法。
(一)、重大事件的定义1.严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和工程建设的重大事件;2.生产或交通造成人身死亡或重伤、群伤事故;3.重大火灾;4.防汛、抗震等危及或破坏工程建设的重大事件;5.主要工程及生产、生活设施严重损坏;6.重大刑事案件;7.重大经济案件;8.有组织的上访或非法集会;9.可预见的危及公司经营计划和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10.各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伤病,需住院治疗一周以上;11.按上级主管单位其他管理办法规定应及时报告的事件和工作。
(二)、重大事件的报告发生后半小时内由部门领导电话报告公司总经理和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随即电话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并在24小时内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书面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三)、重大事项的保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党委书记(副书记)领导,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其余各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更不得主动向外界公开、发布消息。参与工作的人员应控制信息传播范围,尽量减小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于因工作需要介入重大事件调查等方面工作的公司以外人员,必须向其说明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其为公司保密。23
(四)、其他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备注:1.发文编号:2.发文时间:2xx年12月15日24
篇十四: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某局学习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报告》摘要:某局学习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报告,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带头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我局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做到三个坚持,落实《条例》规定,对于一些重大事项,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某局学习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报告在收到区直工委、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后,引起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19年8月7日开展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经过党组研究决定要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并要求每名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将思想统一到《条例》要求上来,将行动落实到《条例》规定上来,切实将《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强化全体机关党员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确保《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出实效。二、书记领学、深入研读在党日活动上,支部书记王明新带领大家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全文进行了学习研读,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层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带头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我局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三、健全制度、认真落实结合《条例》精神,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与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坚决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单位作风进一步转变。做到三个坚持,落实《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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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重大事项,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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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2021年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0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
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1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2.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第二十四条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1.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2.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3.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十六条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第二十九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减部门设置。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
第三十一条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第三十三条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第三十四条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损失金额标2准同上“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规定之标准)第三十五条有损公司整体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及后果的事宜。第三十六条公司涉及法律诉讼。第三十七条接受外部审计、财税、工商、质检等监管执法部门的稽查需报告的事项。第三十八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第三十九条其它应报告事项。第五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及责任第四十条请示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应在报告的材料中表明经管层人员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及由主报告人签名;同时由该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备案(涉及机密的可封存备案)。第四十一条对须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请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二条对属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回复。
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如认为必要,对请示及报告事项可以要求主报告人进一步报送有关详细资料。
第四十四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为集团公司总经办。第四十五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报告封存并注明收件人报集团公司总经办或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但应在集团公司总经办备案。
第四十六条请示及报告事项也可采用电子文档或传真的形式。第四十七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及个人应对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
3责任。第四十八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对因此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效益下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必要的赔偿。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为各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五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4第二篇。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3、对一些影响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五年七月八日第三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有效遏制腐败问题,树立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规范,特制定如下请示制度:一、领导干部首先明确规定,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保持清醒的头脑。二、严格按照党章要求,逐级请示重大事项的处理问题。
三、对重大问题,支委要互相磋商,以大局为重,以工作利益为重。
四、校级中层干部对需要请示的事项要采取勤上报的原则。五、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意外,不能一人武断,搞“官僚”主义。六、重大事项上报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写清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七、重大问题经组织审批后,方可执行。中共通北林业局第一小学党支部二0一四年九月第四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二、请示、报告的方法1、电话报告:
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
2、书面请示、报告: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三、责任追究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第五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老厂乡舍迫煤矿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矿长:杜家保___年___月___日
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
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煤矿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凡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之事宜及上级规定需请示报告之事项,均应按级请示报告。
二、在执行上级指示遇到问题时,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三、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遇到问题、难题时,随时向矿长、技术科、调度室请示报告。四、请示要一事一报,报告可分专题与综合两种形式,请示与报告必须及时准确,简明扼要。五、上级需要的报告、工作总结应及时上报,不得无故拖延。
2021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二、请示、报告的方法
1、电话报告: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2、书面请示、报告: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三、责任追究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第二篇。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五年七月八日第三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有效遏制腐败问题,树立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规范,特制定如下请示制度:一、领导干部首先明确规定,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保持清醒的头脑。二、严格按照党章要求,逐级请示重大事项的处理问题。三、对重大问题,支委要互相磋商,以大局为重,以工作利益为重。四、校级中层干部对需要请示的事项要采取勤上报的原则。五、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意外,不能一人武断,搞“官僚”主义。六、重大事项上报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写清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七、重大问题经组织审批后,方可执行。
中共通北林业局第一小学党支部二0一四年九月
第四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老厂乡舍迫煤矿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矿长:杜家保___年___月___日
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煤矿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凡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之事宜及上级规定需请示报告之事项,均应按级请示报告。二、在执行上级指示遇到问题时,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三、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遇到问题、难题时,随时向矿长、技术科、调度室请示报告。四、请示要一事一报,报告可分专题与综合两种形式,请示与报告必须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五、上级需要的报告、工作总结应及时上报,不得无故拖延。第五篇: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
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0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
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13.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2.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第二十四条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1.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2.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3.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十六条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第二十九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减部门设置。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
第三十一条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第三十三条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第三十四条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损失金额标2准同上“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规定之标准)第三十五条有损公司整体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及后果的事宜。第三十六条公司涉及法律诉讼。第三十七条接受外部审计、财税、工商、质检等监管执法部门的稽查需报告的事项。第三十八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第三十九条其它应报告事项。第五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及责任第四十条请示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应在报告的材料中表明经管层人员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及由主报告人签名;同时由该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备案(涉及机密的可封存备案)。第四十一条对须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请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二条对属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回复。
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如认为必要,对请示及报告事项可以要求主报告人进一步报送有关详细资料。
第四十四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为集团公司总经办。第四十五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报告封存并注明收件人报集团公司总经办或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但应在集团公司总经办备案。
第四十六条请示及报告事项也可采用电子文档或传真的形式。第四十七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及个人应对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
3责任。第四十八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对因此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效益下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必要的赔偿。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为各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篇十六: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2篇)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组织纪律性,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x市办字〔20xx〕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申如下。一、自觉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制度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既是保证党的集体领导和统一领导的应有内容,也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更是检验一级党组织和一名党员干部合格与否的试金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强化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党性原则,严守组织纪律,决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二、请示报告的内容请示报告主要包括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贯彻中省市的决策部署情况,包括落实中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中省市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或指示精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情况,包括落实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县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情况。
三是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部署、重要动态、重大活动情况,包括拟出台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及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等。
四是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事故情况,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涉及民族宗教的问题等。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包括参加各类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情况,个人外出请假报备、家庭办理红白喜事情况和按照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
六是重要时期或敏感时段的有关重要情况。七是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三、严格请示报告程序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按职负责,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对党政机关单位和主要领导干部个人公务活动事项的请示报告,由县委具体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办理红白喜事的情况,由县纪委具体负责,履行监督职责,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变化事项的报告,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县委、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受理相关报告事项,对报告事项和相关资料要存档备案,登记管理,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干部个人档案。凡本级党组织无权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领导,不能自作主张,各行其是。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事前能报告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上级党组织或领导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和事后必须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或报送信息,随时续报或事后补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市管干部除向县委报告外,同时向市纪
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县管干部除向县委报告外,同时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
四、加强监督检查请示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责权一致、及时准确的原则,以口头、电话和书面的形式进行,坚决杜绝先做后报、边做边报、甚至做而不报。请示报告制度是组织纪律的重要方面,不得一事多头请示,不得把一件需要请示的大事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请示的小事,不得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或领导的指示决定和答复。县委将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一定比例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并不定期对请示报告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将按违纪对待,严肃进行处理。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机关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工作作风,确保镇党委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重要事项通气及请示报告制度。一、报告内容1、县委、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及其他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安排和落实完成情况;2、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3、项目立项、申报、评定及项目资金分配情况;4、大额经费(1000元以上)开支情况;
5、各村、各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6、突发性事件、事故或隐患很大的苗头性问题;7、每月主要工作(含包村包组)安排及完成情况;8、镇机关职工、部门及村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参加会议及离开xx镇情况;9、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个人家庭婚丧嫁娶等事项;10、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程序1、镇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每周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工作,包点干部每周向包点负责人汇报各片工作开展情况,然后由分管领导、包点点长将分工负责、包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每周向镇长报告常规工作进展等情况,向书记报告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等情况。3、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时内)报告书记、镇长,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书记、镇长,凡须向上级书面报告的,须经书记、镇长签署后方可上报。4、凡集体研究及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主动作为,认真落实,不打折扣,按时完成,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及时报告,不能听之任之,不得抵触,不得敷衍。三、工作要求
1、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每天记工作日志,每月将工作日志以汇总表形式整理汇总,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交党政办;
2、站所及村负责人一般每周当面或电话向书记、镇长汇报一次工作;3、镇机关每月3日左右召开一次工作通报会,各分管负责人汇报上月分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安排当月工作,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志汇总表相互传阅;4、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后,召开督查通报调度会,调度会每年不少于4次。四、纪律与监督1、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群众和外单位人员到本机关办事或来电询问、反映情况及上级交办督办事项时,第一位接待的负有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上级领导督办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2、请示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答复)意见办理。未按要求请示报告或未按批复(答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3、对一些影响我镇形象和发展大局的突发事件,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请示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4、重要事项请示报告情况,由镇纪委和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通报本制度执行情况。
篇十七: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班子成员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以及被纪检监察机关双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拘留等情况所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合集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合集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正确处理好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和防止各自为政、越权决策以及自行其是等问题的发生,根据自治州《部门党组工作意见(试行)》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规定,坚持重大问题能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一、需请示内容:(一)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在理解上有疑问,需请示上级党委进一步明确的;(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明文规定遵循,提出处理办法时,请示上级党委的审定。(三)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统一规定,需做变通处理,请示上级党委认可的。(四)其它未经请示不允许办理的问题。二、需报告的内容:(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总体部署和重要措施情况。(二)党政年度整体工作思路和全面工作总结。(三)县域内经济贸易工作出现的有关全局或重大影响的问题。(四)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和专题性的调查。(五)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和其他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反映。(六)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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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重大事故、案件、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八)上级党委要求上报的其他情况三、请示报告的形式凡需上级党委指示的重大问题必须以正式文件书面请示,属情况报告,可用口头和书面方式。根据需要可一事一报或定期综合报告,按情况缓急可分别以电话、电传、文件报告,时间紧迫的应先行电告,再书面报告。属于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重大紧急情况,应向上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三、时间要求凡需上级党委批复的重大问题应提前请示;紧急重大问题和动态情况必须在当日请示报告;另有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中央和省委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十分重视,发出专门通知,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省级文化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厅管处级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1.处级干部(含厅属企业董、监事会成员、经理层高管人员,下同)应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x办发〔20xx〕16号)精神,于每年1月底前如实填写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省文化厅报告。同时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组通字〔20xx〕1号)规定,接受组织部门核查。2.处级干部出现严重伤病、离岗动向不明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处室)应及时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3.处级干部出现因私出国(境)、配偶(或子女)被追究刑事责任,所在单位(处室)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并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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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班子成员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以及被纪检监察机关“双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拘留等情况,所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5.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杭州,应提前1-2天将出差时间、地点、事由、外出期间由谁主持单位工作等情况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
三、厅属单位重要规章制度审核备案制度。6.厅属各单位制定出台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和现行规定。制定出台本单位基本规章制度应报省文化厅备案。制定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如综合性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应事先征求省文化厅意见并报备案。四、厅属单位重大业务活动、决策报告制度。7.厅属单位举办重大业务活动、作出重要决策,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业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决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符合单位事业发展方向,符合保障国家和职工利益方向。举办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敏感性强、涉及面较广,或有重大安全要求的业务活动,应事先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领导班子作出影响单位生存、事业发展、重大国有资产投资、重大资金支出及其他影响国家和职工利益的重要决策,应事先书面向省文化厅请示。8.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参照《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涉及应报批和报备的事项,均应书面报省文化厅同意。五、厅属单位(处室)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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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凡出现党员集体要求退党或公开声明退党,境外势力、敌对势力干扰单位活动,遭遇自然灾害发生人员伤亡、国有财产遭到较大损失,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如网络媒体上出现涉密文件资料、涉及各单位以及领导干部的重要言论),要在快速应对、妥善处理的同时,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10.本单位(处室)工作人员出现因公(私)出国(境)滞留不归或者脱团失踪、非正常死亡,配偶及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处室)应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11.厅属单位出现重大泄密事件,应按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处置。六、其他有关情况报告制度。12.每年年底,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应书面向厅党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13.厅属单位离休干部、老领导、老高知、老专家去世,在职高层次人才出现严重伤病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应第一时间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14.厅属单位中层干部大规模调整、破格提任,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本单位内提任重要岗位,或出现在职高层次人才要求调离、非正常死亡、犯错误受调查(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应及时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七、重大事项报告程序。15.厅属单位发生重大事项,涉及干部问题的,向厅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报告;涉及业务问题的,向厅(局)相关业务处室报告;对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在向厅相关业务处室报告的同时报厅办公室;特别重要的事项可直接向分管厅领导或厅长请示报告。16.厅(局)机关处室发生重大事项,应向分管厅领导请示报告,特别重要的事项可直接向厅长请示报告。17.请示报告重要事项,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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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当以密传方式报告。18.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经研判将会对单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快速反应、分类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发展情况上报厅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八、其他事项19.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处室)要重视做好这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好请示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处室)应加强自查和监督检查,如发现应当请示报告而不请示报告,将视情作出严肃处理。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一、为了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保证和加强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区委请示,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一)区人代会的召开;(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年度工作计划;(三)区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或决定;(四)党组民主生活会;(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七)其他应向区委请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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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区委作专题报告:(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的情况;(二)人事任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四)重大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活动;(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六)其他应向区委报告的重大事项。四、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应先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六、区委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后,由党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局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局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全局干警都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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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半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局务会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科室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政工科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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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通常具有动态性,其发生和变化与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受时间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对“一府两院”报告重大事项,地方人大常委会应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报告重大事项的方式可分为即时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和定期报告等几种。(一)即时报告。对一些与社会生活有密切关系、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事情,或涉及政策和政府行为的变化调整等,人大常委会必须要求“一府两院”主动、迅速、及时地向人大报告。这样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查了解政府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必要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避免群众产生不必要的误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公共事业服务价格标准调整,各种社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调整等,就应在方案出台前依照规定迅速报告人大常委会。需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一般时间性强,社会影响较大,所以,在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必须明确界定需要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的类别,严格规定报告的时间。(二)会议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要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的议程主要是依法集体行使各项职权,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一府两院”可以根据常委会的要求,直接向最近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新近发生的重大事项。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附件和参阅材料,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到会作说明,回答询问。(三)定期报告。根据<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因此,必须严格要求政府分别在每年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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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四季度,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另外,人大常委会还可要求政府就每年财政预算变更或调整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定期报告,以利于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或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篇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需要报告的事项: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5、部门单位接受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二、报告方式: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三、奖励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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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制度。一、报告的内容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购买车辆的情况;2、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4、工资及其它经济收入情况以及收受礼金、礼品等事宜;5、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6、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8、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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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二、报告的形式重大事项报告以书面形式进行,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批表>,填写内容要全面真实。重大事项事前报告。一般应提前一个月报告,对于不可预见的事项,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先由报告人向所在单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上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一式三份,报局党委、局纪委各一份,本单位党组织留存一份。在未接到组织答复前,报告人原则上不得办理重大事项。三、保障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要努力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自觉性,要把本人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民-主生活会,每年对本人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对于规定的重大事项应报不报的,经组织查实,初次予以诫勉谈话;再次作书面检讨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违规办理的重大事项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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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八: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5篇【篇一】《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在于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求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一要提升履职能力。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主动请示汇报,才能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在请示汇报时注重将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材料准备妥当,把握住重点和关键,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信息充分。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干部要强化高度的责任心,在职权范围内的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杜绝等靠要的想法。通过请示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其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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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提高处理问题能力。要提升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通过向领导学、向前辈学、向同事学、向群众学不断积累经验,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下,拓宽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尤其对年轻干部来说,要多与领导沟通,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们每个党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将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作为党的优良传统,请示报告制度很早就写入党章,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条例》的印发更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举措和体现。落实好请示报告条例,可以有效避免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小圈子等问题,使决策和管理更科学,更民主,使党的领导更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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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党组织来说,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政治责任,是大局意识的彰显和下级服从上级领导的体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员,首先要认真学习《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拧紧思想螺栓,上紧纪律发条。其次,在日常工作中,无论身处任何岗位,任何职务,都要积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多请示,多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辩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各类问题,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将《条例》落到实处,主动适应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的环境下学习、工作和生活,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完成好每项工作。【篇三】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条例》指出,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多请示报告是对领导认真负责的表现。领导负责的工作多、肩负的责任大,不一定对各项工作的每个细节都一清二楚,这就需要经办人员主动多请示、多汇报,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请示汇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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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领导的意图,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请示报告是用心对待本职工作的体现。工作人员如果不加强请示汇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不能一直保持清醒的头脑、稳定的心态和客观的态度,容易走极端、事倍功半。因此,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加强请示汇报,端正作风,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多请示报告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方法。在现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很多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有时具体经办人可能看问题不够全面、没有及时根据变化的情况改进工作方法,导致问题的发生。领导基本都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性也更强,善于从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因此经办人员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也可以拓宽思路、及时纠正“偏离正轨”的工作路线。【篇四】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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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在政治上是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的体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要保障。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中,把握好授权有限和守土有责的关系,分清楚必须由上级决定、让上级知晓的事项和必须由自己负责、靠自己担当的事项。才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坚持客观真实、务必实事求是。强调务必实事求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习近平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讲话中就防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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